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之后,党的十八大及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核心。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各地方积极培育了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特征的家庭农场,如上海松江、吉林延边等。
1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与特征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后,各地家庭农场蓬勃发展。为了及时了解家庭农场的发展动态,农业部于2013年起开展了家庭农场专项调查,对家庭农场的经营数量、经营面积、经营类型、经营效益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该文基于2014年和2015年的农业部专项调查数据,对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表1近年来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数量情况
1.1家庭农场数量发展迅速,且增长速度逐年加快
随着我国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迅速。截止2013年底,农业部共认定家庭农场7.23万个;2014年增长了92.25%,数量达到13.9万个;2015年底,农业部共认定家庭农场34.3万个,较2014年增长了146%(表1)。其中被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3.9万个,比2014年增长了143%。
表2不同经营规模的粮食型家庭农场数量及比例
1.2家庭农场基本实现规模经营,且70%的土地来自土地流转
据统计,34.3万个家庭农场共经营土地面积346.09万hm,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为10.12hm。其中,粮食型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在3.33~13.33hm之间的占63.1%,13.33~33.33hm的占28.0%,33.33~66.67hm的占6.5%,66.67hm以上的占2.4%(表2);由此看出,我国家庭农场已经基本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是家庭农场经营的基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较大,其土地大多通过流转而来,并且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土地流转面积也在不断增大[2]。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经营的287.39万hm耕地中,依靠土地流转所得土地有212.46万hm,占比73.9%;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58.62万hm,占20.4%;以其他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6.31万hm,占比5.7%(表3)。
1.3家庭农场数量与规模分布不均衡,区域差异较大
由于我国地形复杂,气候多样,区域特征明显。因此,各地家庭农场的经营数量和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图1)。从经营数量来看,安徽、江苏、湖北3省位居前三,其中安徽最多,数量达到3.52万;江苏第二,家庭农场数为3.01万;湖北第三,数量为2.90万个;这3省的家庭农场数近10万,占全国家庭农场的30%。而北京的家庭农场仅有8个,天津459个。可见,家庭农场在各省的分布很不均衡,南方的家庭农场数量普遍高于北方。
从经营规模上看,全国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规模为10.10hm。但是各省的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具体表现为北方经营规模普遍大于南方。其中,青海省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规模最大,为40.61hm,其次是宁夏和黑龙江,分别为24.92hm和21.47hm。而经营规模最小的3个省市是福建、四川和广东,分别为5.58hm、5.03hm和2.93hm。
1.4家庭农场中60%以上从事种植业,种养结合型将迅速兴起
根据家庭农场的经营产业,将其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养结合及其他5种类型。整体上看,我国家庭农场以种植业为主,并且除畜牧业型家庭农场比例大幅下降之外,种植业、渔业、种养结合及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比例均有小幅上升。
2014年,种植业家庭农场占比61.24%,是家庭农场的主要经营类型;2015年,种植型家庭农场继续保持这一主体地位,占比为61.90%。渔业、种养结合和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占比分别由2014年的4.75%、7.82%、3.04%增长到了2015年的5.90%、8.96%和3.97%。畜牧业家庭农场比例由2014年的23.16%下降到2015年的19.26%,降低了3.90%(表4)。
虽然目前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数量和比重不是很大,但随着绿色循环农业的发展以及农场生产成本的核算,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将快速兴起。从以上2014、2015年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种植型家庭农场占比增长了0.66个百分点,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占比增长了1.14个百分点,是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中增长速度较快的。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饲料基础,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料,通过种养结合实现农业生产的绿色循环,减少环境污染,节约水肥资源[3]。上海市松江区在粮食家庭农场的基础上,探索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养猪模式,到2013年底,已经有60家种养结合家庭农场,2014年底,发展到了73家。
图1全国家庭农场的经营数量和经营规模分布
表4家庭农场的经营类型所占比例及变动情况
1.5家庭农场的年销售产值高,但净利润低
由于家庭农场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增加了经济效益。根据农业部统计,2015年,家庭农场的年销售农产品总值为1260亿,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的产值达到36.8万元,较2014年增加了17.57%。其中,北京、云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的家庭农场的年均产值较高,超出了全国平均水平。大部分家庭农场的年产值集中在10万~50万和10万以下,分别占比44.2%和33.3%。
虽然家庭农场的年销售值较高,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农业的发展所需成本较大、家庭农场的生产投入过高,导致家庭农场的净利润低。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年销售产值减去农业生产投入成本后,2015年我国家庭农场的年均利润仅剩19.6万元。
2我国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家庭农场这一经营模式符合目前我国农业的发展需要,并展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目前的家庭农场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2.1农业生产成本高
家庭农场实行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形成规模效益。但同时用于购买化肥农药、机器设备以及基础设施的费用也相应增加[4]。加之近年来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2015年,家庭农场购买生产投入品的总值为589.82亿,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每年购买农产品的投入为17.2万元。这对于经营农户来说生产成本过高,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补贴,难以负担如此高昂的费用。
2.2通过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少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于食品的品质需求也相应提高。人们更倾向于消费拥有知名品牌和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但目前我国家庭农场拥有注册商标的比例很低,在34.2个家庭农场中仅有1.1万个家庭农场拥有注册商标,占比3.34%。绝大多数家庭农场还未形成自有品牌[5]。相对而言,浙江、西藏、北京等地有较高比例的家庭农场拥有注册商标。而经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数量更少,仅有5273个,占比1.54%。
2.3获得扶持的家庭农场数量少
家庭农场的发展与运行,需要大量的资金,仅依靠农户自身的经济实力难以维持,因此需要政府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对家庭农场的扶持难以满足家庭农场的发展需求,获得扶持的家庭农场数量及比例较少。截止2015年底,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的家庭农场有2.2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63%。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为1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6亿,市级2.2亿,县级以下5.5亿。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数2.01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88%。而且主要集中在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吉林、黑龙江等地。获得贷款资金总额为40.5亿元,平均每个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获得贷款资金20.1万元。其中,贷款金额在20万及以下的家庭农场有1.3万个,占比65.1%。
3发展家庭农场的建议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家庭农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国国情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从政策扶持、品牌建设和金融支持3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农业成本
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尽管目前我国出台了一些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小,家庭农场的经营成本仍过大,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益。首先,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探索构建有益于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其次,完善家庭农场的补贴机制,积极探索补贴改革办法,除了给予农民必要的农业生产补贴,对于发展绿色生态和循环利用的家庭农场给予补贴支持;再次,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减少农民的经营风险[7]。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大部分是针对自然风险,以后应逐渐将市场风险引入农业保险机制。此外,还要不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保险品种和参保面;最后,运用市场价格调控机制,调节农业生产成本。针对近年来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不合理上涨行为,政府应采取财政补贴和价格调控双重措施,降低化肥农药以及农机具的价格,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
3.2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质量保证
在当前农业产业化的大背景下,农产品竞争加剧,加强家庭农场的品牌建设是破解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首先,家庭农场主要树立品牌意识,充分认识到农产品品牌的树立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制定合理的品牌战略,根据自身产品的优势,选准市场定位,为产品确定一个既符合消费需求又具备自身特色的品牌定位;同时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广也至关重要,可以通过直销、网络营销、农产品会展等渠道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最后,农产品的质量是家庭农场长久发展的保障。建立品牌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定期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将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相结合,既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又有利于农产品的品牌形象维护。
3.3加强金融支持,破解融资难题
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乏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家庭农场的发展。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难题,对于扩大农场的生产规模和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我国应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基金,为家庭农场大型农机具的购买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支持[8];其次,拓宽家庭农场融资渠道,不能仅依靠政府的贷款支持,更要鼓励和引导银行、公司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向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家庭农场制定合理的放贷程序和贷款条件,适当提高贷款金额上限,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周期;最后,提高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数量和比例,同时优化财政支持结构,把有限的支农资金用到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