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新闻综合文章中心农药资讯网

从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首次征集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修改意见建议,到2023年年初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第2次发布关于征求《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函,至2024年11月4日,农业农村部第3次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文主要介绍5部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1《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修改为“除草剂、种子处理剂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信息素等引诱、迷向类产品按主要有效成分登记”。

点评:合理规定了信息素等引诱、迷向类产品的登记要求,按主要有效成分登记,不再限制有效成分的个数,也就是不需要满足农药有效成分的梯度管理规定。

将第二十条中的“并报送农业农村部”修改为“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资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报送农业农村部”。

第二十一条农业农村部自受理申请或者收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后,应当组织所属农药检定机构完成技术审查工作。

点评:明确了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责任,强调了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初审意见的重要性。

点评:明确了补充资料的时限和条件。如果能和其他的部委的产品登记一样均允许补正那就更好了。如果能对轻微瑕疵的定义给出解释会更完美。

点评:由以前的“变更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变成了“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更名、企业合并分立需要更换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以后随便变更登记证持有人可能不太容易了。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增加:周期性评价重点对靶标抗药性、作物安全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益生物安全,以及使用者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估报告结果作为登记延续审查的重要依据。

点评:中国也即将步入对农药周期性评价的行列,和欧盟的再评审异曲同工,企业要重视农药周期性评价。

2《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农药生产企业在其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内,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接受新农药研制者和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也可以接受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委托,分装农药。

农药生产企业委托他人生产本企业登记产品的,应当持有相应生产范围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标签商标、期限费用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禁止以委托加工、分装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

点评:明确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同时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需要签订合同等详细事项。

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中增加“不得违规捆绑销售农药”。

点评:明确规定不可捆绑销售农药。

第二十一条增加“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将网站名称、网络平台名称、应用程序名称等报发证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农药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并实施农药经营资质核查、经营行为监督、农药信息展示、农药实名购买、农药产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

点评: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法规也随着时代的变化,完善并规范了网络农药经营农药者的义务和责任。

4《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点评:对于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的标签内容更加详细化,并且要求制剂产品标注使用原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企业要注意,操作难度也比较大。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同一登记证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

点评:“一证一品”来了,规定了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且数量只能是一个。

5《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点评:试验备案平台由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变为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试验单位、地点、项目若有变化,需重新备案。

历时快2年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修订,可谓牵动着农业行业的心,让我们拭目以待最终的发布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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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律师解读农业农村部涉农药行政规章(征求意见稿)《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决定涉及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农业农村部期间规定、轻微瑕疵补正、争议报告验证及告知等系进一步改进农药登记办理工作以服务企业为导向作出的修改决定。 特别是《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决定第(二)条,新设立农药生产企业或者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立项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以就咨询予以评http://www.pesticide.vip/zgny/zcfg/content/6f937846-4ff7-43c0-96bf-e15fde31e2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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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兽药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律师普法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https://www.110ask.com/tuwen/12172178954134261817.html
5.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25例(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http://www.hnzzxh.com/channel-news-3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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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项目(二)改进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全市所有的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中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一律在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因特殊工作需要,执法部门需现场收费或罚款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审批。 (三)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实行部门并联审批。企业登记注册由企业直接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登记注http://www.110.com/fagui/law_260134.html
8.警察网16、采伐许可证(下放各市,报农委备案) 17、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下放市、区) 18、出省(省内)木材运输证(除市区外下放各市) 19、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下放各市、区) 市外经贸委(4项) 1、外国政府贷款(移交市财政部门) 2、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审(纳入日常管理)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311164
9.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多久时间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一般需要二十个工作日,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时候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农业部门会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法律依据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对农药经https://www.lawtime.cn/tuwen/793379.html
10.《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学习与思考(一)不需办理许可证的农药经营企业。一是经营卫生用农药的不办经营许可。因为卫生杀虫剂主要是家庭使用,城市商店经营多,经营分散,实行经营许可难度较大。二是在发证机关管辖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比如在一个市申请了经营农药许可证,在本市的其他县设立门市部,只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http://grnyzf.com/front/article/876.html
11.农药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范本农药经营许可证登报声明需要刊登几天? 通常情况下没有特殊要求的话只需要刊登一天就可以,极少数的登报声明需要刊登多天,比如海运提单丢失,有些海运公司会要求连续刊登3天才能办理补发或者提货手续。在办理登报声明的过程中如果不清楚需要刊登几天的话,可以提前咨询一下补办单位有没有特殊要求,按要求刊登即可。 http://www.loveabc.net/15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