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3公司简称:农发种业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83,884.22元,2019年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5,467,560.32元,2019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283,676.10元;2019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0,510,874.54元,2019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0,179,646.94元。
2019年度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适用□不适用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宏观政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敬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0
第五节重要事项......31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58
第九节公司治理......65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68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216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九、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二、其他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是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肥贸易以及农药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为农作物种子业务,产品涵盖玉米、水稻、小麦、棉花、油菜等多种农作物种子,分别由公司所属的河南地神等7家种业子公司开展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繁育、生产和销售。公司种业的核心产品是玉米种子、小麦种子和水稻种子。
在研发繁育方面,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种子企业合作为辅的模式。公司以常规育种为主,启动了分子育种,在全国主要玉米生态区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通道试验网络,建立区域性小麦和水稻筛选测试平台,构建系统的商业化研发体系。在生产方面,主要采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模式,在种子生产优势基地,按照生产计划与委托种子生产商签订生产合同,约定生产面积、数量、质量标准和价格,由委托生产商组织生产,公司对生产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以保证生产的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在营销服务方面,采取“公司+经销商+农户”或“公司+种植大户”以及种药肥一体化服务等多种销售模式,开展种子营销服务。公司销售以县级代理为主,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的涌现,公司在重点优势区域逐步开展大户直销、全产业链
农业综合服务。公司与经销商或种植大户签订销售协议,经销商或种植大户按照公司的规定付款提货,公司负责市场维护和全程服务,销售结束后,公司根据年度销售政策与经销商或种植大户进行结算。化肥贸易业务由所属的华垦公司开展,主要从事用于农业种植的化肥产品进口,化肥产品分为氮磷钾复合肥、资源性钾肥、国家政策扶植的特种肥料等,根据国内客户的需求进行采购并销售。目前,华垦公司逐步建立自有品牌,开展化肥产品试验示范和技术服务指导与推广工作。农药业务由所属的河南农化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为MEA、DEA、乙草胺原料药和喹草酸原料药等,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保证下游客户生产需求。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农作物种业
2、化肥贸易及农药业务
受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环保升级、“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等诸多因素影响,化肥行业整体需求呈减缓态势。2019年国内化肥生产总量及进口化肥总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价格整体处于高位运行,终端市场销售压力有所加大,引发进口化肥库存高企。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加剧,造成化肥进口成本增加。虽然2019年化肥出口关税下调,国产化肥出口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但国产化肥在国际上的价格等竞争优势不具备持续性,国内化肥产业仍然过剩,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市场对高品质复合肥、特殊功能的新型特种肥需求的日益增强,有利于进口化肥产品替代部分国产化肥产品,化肥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促进进口化肥数量持续稳步增加。
公司所属的华垦公司,是国内拥有化肥进口经营权的四家公司之一,从事化肥进口贸易业务多年。在当前化肥行业竞争激烈和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的影响下,经营业绩易受合作方的经营情况和国际国内市场行情等因素的直接影响。为适应市场变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华垦公司积极调整业务经营策略及结构,积累和摸索市场销售情况,提升服务质量和内控制度建设,全力维护大客户合作关系,同时着力扶持中小客户的发展,积极开拓新业务、新品种,特别是新型特种肥的进口数量持续增加,盈利水平有所提升,在行业内的影响力逐步增强。
在经历了连续几年的低稳发展后,农药行业在深入改革和调整上更进一步,但原药强、制剂弱的整体情况仍未改变,长期以来国内厂家以量取胜,行业同质化严重,部分产品供需矛盾巨大的情况尚未改变。受管理新政、环保、安全重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压力,部分农药企业将缺乏生存空间,中小产能企业出清加快,行业集中度提升明显。公司所属的河南农化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主要从事酰胺类除草剂原料药、中间体以及喹草酸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大的酰胺类除草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企业之一。随着环保安全监管升级,农药行业大批落后产能将被淘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河南农化产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巩固。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具备坚实的产业基础。公司种业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包含公司总部在内共有5家全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5家所属企业为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在中部地区已经形成了区域优势,协同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地神”、“禾盛”、“天泰”等多个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作为种业的一线品牌,具有很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之遍布全国的多级营销服务网络,为公司新产品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所属华垦公司是国内拥有化肥进出口经营权的四家公司之一,河南农化是全国农药百强企业。
2、公司主打产品的优势进一步凸显。公司目前已形成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优势产品群。国审泛玉298、天泰619等多个玉米新品种呈稳步上升的推广势头,在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形成了后发的群体优势;扬麦、洛麦、泛麦等系列小麦新品种持续巩固公司小麦种业的领先优势;在保持籼稻主产区常规籼稻种子经营规模领先的基础上,十多个水稻新品种审定推广,进一步丰富了品种梯队,将持续支撑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地位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科研能力持续增强。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目前已具备较强的科技竞争力。公司拥有一支人数众多、学历梯度合理的研发团队;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完善的试验设施;拥有农业部籼稻新品种创制与种子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作物育种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资质的研发平台;拥有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的大量种质资源,每年均有大批新组合参加国家和省级区域试验,众多的优秀新品种审定推广;建立了覆盖国内主要生态区的绿色通道联合测试体系;紧抓国内外科技资源整合,构建了开放式育种模式,使公司保持科技的领先地位。
4、公司由原来的外延发展进入到内生与外延并重发展的阶段。公司将延伸种业产业链,积极拓展下游新产业,择机整合行业及关联产业的优质资源,探索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促进转型升级。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在业务方面,品种研发取得新成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种子生产计划管理和生产协同,提质降本;强化营销,积极拓展新业务,力争业绩稳中求进;在管理方面,以“双百行动”为抓手,创新机制,强化内控,并建立重点战略推进的长效机制,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6亿元,同比上升49.02%,具体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公司2019年种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减少4.86%;毛利13,588万元,同比增长0.6%。其中:
玉米业务方面:公司2019年销售玉米种子1.23万吨,营业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1.16%。受玉米粮价回暖,畜牧业、加工业增长拉动,2019年玉米种子市场转暖,需求与去年基本持平,玉米种子供给过剩略有缓解,公司在保持原有优势品种销售的基础上,加大不适宜品种淘汰速度,加快品种更新步伐,优化销售渠道,加大促销和推广力度,尤其是一些区域性品种的市场行情较好,公司玉米种子销售收入整体略有增长。小麦业务方面:公司2019年销售小麦种子8.96万吨,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减少9.57%。2019年小麦大面积丰收,质量普遍较好,农民自留种率明显提高,小麦种子需求量总体减少;同时,由于小麦商品粮收购价下调,种植效益下降,影响农户种植积极性,进一步加剧了小麦种子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小麦种子量价齐跌。公司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订单小麦业务、采用多种营销方式等措施,使得小麦的销售同比虽略有下降,但基本保持稳定。
水稻业务方面:公司2019年销售水稻种子0.89万吨,营业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9%。2019年,受国家调减长江流域部分双季稻产区和东北地区寒地低产区水稻种植面积政策效应的持续影响,直播稻、双季稻改单季稻面积进一步扩大,水稻种子需求量有所下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加大新品种的市场宣传力度,报告期杂交水稻品种销量增加,使得公司水稻种子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化肥贸易:2019年销售化肥161.18万吨,营业收入37.94亿元,同比增长95.88%;毛利2,856.51万元,同比增长28.52%。随着国家加大对新型肥料的政策支持和农户理性用肥意识的提高,新型肥料的认可度和使用量不断增加,进口量稳步上升,给公司化肥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在肥料业务方面深挖资源,一是专注化肥产品的引进与销售,努力克服市场影响因素,做好风险控制;二是加强化肥产品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提高科学施肥水平。上述措施使得化肥业务的销量和收入同比大幅提升。
农药业务:2019年销售农药1.63万吨,营业收入3.25亿元,毛利7,124.46万元,同比增长41.12%。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MEA下游主要产品市场受阻,国内及出口总量显著下降,另外,按照环保要求执行限产或错峰生产,公司农药业务主要产品MEA产销量出现下滑。但公司抓紧产品研发、丰富产品结构,DEA、喹草酸毛利水平较高,使得农药业务毛利同比上升。
报告期内,面对竞争更趋激烈的经营形势,公司继续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和各所属企业齐心努力,脚踏实地,攻坚克难,开展了如下重点工作:
1、品种选育、生物育种能力取得新成果
公司总部生物育种分子实验室利用生物技术手段对各所属企业玉米种质资源进行遗传背景分析,根据亲缘关系划分“杂种优势”群体。建立了DNA指纹图谱管理系统,一是帮助育种人员进行合理组配,提高育种精准度,提升育种效率;二是有效管理和协调公司各所属企业种质资源及育种策略;三是加强对种质资源的管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2、加强种子生产计划管理和生产协同,提质降本
3、强化营销,开展协同营销,创新营销模式,积极拓展新业务
4、农药业务稳健运营
5、机制创新,强化内控,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混合所有制特点的管控模式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计3,088,445,897.92元,负债合计972,796,010.1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15,649,887.8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40,282,629.05元;2019年公司营业总收入5,135,725,233.60元,净利润45,303,898.1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83,884.22元,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年计提的业绩承诺补偿收入减少。
(一)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和成本分析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3,57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8,932.99万元,增幅
49.02%,营业成本484,98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6,738.03万元,增幅52.39%。主要原因是:
农资贸易板块:
(1)华垦公司化肥贸易业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7.88亿元,同比增加95.91%;营业成本
37.59亿元,同比增加96.68%,主要是由于化肥主打品种销量增加。
(2)河南农化农药业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25亿元,同比减少19.48%;营业成本2.54亿元,同比减少28.15%。
种业板块: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减少4.86%;营业成本4.69亿元,同比减少6.33%。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46,141.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7.4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26,905.5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7.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费用
(1)销售费用:公司2019年发生销售费用7,187.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79万元,主要因为所属企业部分包装物集中采购,包装费减少92.34万元。
(2)管理费用:公司2019年发生管理费用14,13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97.49万元,主要因为:河南农化部分产品未开工,车间折旧费计入当期费用增加1,753.43万元;江苏金土地无形资产摊销增加221.15万元。
(3)研发费用:公司2019年发生研发费用3,42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0.2万元,主要因为:所属企业研发领料减少225万元,委托外部研究费用减少22.43万元。
(4)财务费用:公司2019年发生财务费用1,583.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8.36万元,主要因为:所属企业银行贷款规模减少及融资结构调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1,015万元。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2).情况说明
5.现金流
公司2019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7,005.53万元,比上年减少28,710.92万元。其中:
(1)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23.49万元,比上年增加839.2万元,主要原因:农药业务采购支出减少,以及化肥业务收入增加。
(2)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47.78万元,比上年减少43,370.22万元,主要原因:本期购买保本型理财支出增加。
(3)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8.97万元,比上年增加13,829.43万元,主要原因:本期银行贷款规模及利息支出减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3.其他说明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农林牧渔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行业和公司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对公司影响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玉米、水稻、小麦种子的销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公司玉米种子业务在保持原有优势品种销售的基础上,加快品种更新步伐,优化销售渠道,加大促销和推广力度,尤其是一些区域性品种的市场行情较好,公司玉米种子的销售收入整体略有增长;公司在水稻种子业务方面,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加大新品种的市场宣传力度,报告期杂交水稻品种销量增加,使得公司水稻种子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增加;公司在小麦种子业务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订单小麦业务,采用多种营销方式,小麦的销售同比虽略有下降,但基本保持稳定。
2、根据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化肥总量需求逐年下降,粮食价格的低位运行、国家收储政策的变化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的汇率波动加剧等对化肥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随着国家对新型肥料的政策支持和农户理性用肥的意识提高,对新型肥料的认可度和每年的使用量不断增加,新型特种肥的进口持稳步上升趋势,给公司化肥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受此影响,2019年公司新型特种肥销售数量同比增长14.95%。
3、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MEA下游主要产品市场受阻,国内及出口总量显著下降;加之国家环保政策趋紧,处于“2+26”城市环保监管限制范围的工业企业需执行限产或错峰生产,导致河南农化无法实现满负荷生产。受此影响,2019年公司农药产品的销量和收入与去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公司抓紧产品研发、丰富产品结构,DEA、喹草酸毛利水平较高,使得农药业务毛利同比上升。
(2).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一)行业地位
公司行业地位: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之(二)”。
(二)竞争优劣势
竞争优势:公司种子业务涵盖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地神”、“禾盛”、“天泰”等多个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有很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之遍布全国的多级营销服务网络,产业基础稳定。玉米种子业务在黄淮海夏玉米区、小麦种子业务在黄淮麦区和长江中下游冬麦区、水稻种子业务在长江中下游稻区具有较为明显的区位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上下游情况
公司的经营模式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之(一)。
种业是农业产业链的源头,随着我国品种审定制度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等法规政策的实施,我国三大主粮作物种子入市品种大幅度增加,品种同质化严重,品种更新换代加快。报告期内,上游的种子行业仍然处于产能过剩时期,种子企业库存高企,种子市场供大于求,竞争激烈,种子行业持续低迷。
在下游种植环节,2019年国家继续调减“镰刀弯”非优势产区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巩固玉米调减成果;受调减“长江流域部分双季稻产区和东北地区寒地低产区水稻种植面积”的政策效应持续影响,水稻种植的比较效益持续下滑;小麦收购价格同比下降,农户种植积极性受挫。下游种植环节对种子的需求量总体减少。
(4).生产经营资质
(5).主要技术
玉米DH系育种:利用诱导系诱导产生单倍体植株,再通过染色体组加倍(自然加倍或药剂处理)使植物恢复正常染色体数的育种方法,该方法能快速获得纯系,大大缩短育种年限,加速育种进程,同时也可快速对品种进行提纯复壮。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SSR指纹图谱:由于不同玉米品种遗传组成不同,基因组DNA中简单重复序列(SSR)的重复次数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可通过PCR扩增及电泳方法进行检测,从而能够划分杂种优势群、进行遗传多样性分析、检测杂交种纯度和鉴定品种真实性。制种技术:
玉米:雄性不育化制种技术。
杂交水稻:二系杂交种制种技术和三系杂交种制种技术。
小麦和常规水稻:三圃原种繁殖技术。
(6).使用的农场或基地等的所有制形式及取得方式
通过承包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或水域
2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与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为农作物种子业务,产品涵盖玉米、水稻、小麦、棉花、油菜等多种农作物种子,分别由公司所属的河南地神等7家种业子公司开展,种子生产主要采取委托第三方制(繁)种模式,由委托生产商组织生产,公司对生产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生产的种子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在种子营销方面,采取“公司+经销商+农户”或“公司+种植大户”以及“种药肥”一站式服务等多种销售模式开展种子推广及服务。公司销售以县级代理为主,实行现款提货,销售结束后返利的政策。
存在与农户合作生产模式的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的“销售量”的单位为“吨”。
采用经销模式的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种业公司的小麦、玉米、水稻种子销售以县级代理为主,重点区域推动网络下沉,实行乡镇级代理、“种药肥”一站式服务、种植大户直销和“种子+保险”等多种模式销售。据不完全统计,所属公司县级代理数量达到1000多个,玉米、小麦和水稻代理商分别主要分布在黄淮海夏玉米区、黄淮及长江中下游冬麦区和长江中下游稻区。所属种业公司普遍实行现款提货、统一市场零售价、禁止越区销售、销售结束后返利的政策。返利力度和结算价格随品种、市场整体价格情况、代理商销售数量和遵守市场规则的情况而定,从而减小了市场风险,保证公司利益,同时又能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维护代理商的利益。所属种业公司加强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区域间窜货和低价恶性竞争,保障市场稳定发展。
客户规模小且较分散的
有线上销售业务的
3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经营信息
(1).从事农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注:上表中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的单位为:吨
从事种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种业公司稳步推进小麦、玉米和水稻等品种的研发与推广。
(1)主要产品的定价方式
在我国,玉米、水稻、小麦种子行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在产品定价时,主要采取竞争导向定价法中的随行就市定价法和产品差别定价法。具体来说,在产品定价时,首先看整个市场种子的供需变化,各所属种业公司在具体运营中,为了充分挖掘优势品种潜力和潜能,根据公司产品所处生命周期、产品市场表现及经销商经营能力等情况,制订不同的定价策略,采取产品差别定价法,对市场表现较好、优势较强、质量较好的品种定价要高于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对于处在衰退期,即将退市的品种,为了加快消化库存,价格定的较低,低于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对于一般性的品种,随行就市,最终以市场接受为准。
(3)在审品种的审核状态
品种是种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核心,2019年公司继续做好品种审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经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共计41个,其中包括扬辐粳9号、两优
748、7优370等20个水稻品种;扬辐麦9号、泛麦536、泛育麦17等5个小麦品种;天泰316、潞玉1611、中垦玉112等16个玉米品种。另有泛花3号、蒙山四粒糙、蒙山小铁把等3个花生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登记。泛麦536、扬粳3012、潞玉1403等13个品种通过多省引种备案,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已完成生产试验程序即将报审的品种有23个,其中水稻品种13个、玉米品种9个、小麦品种1个。
公司在审品种的审核状态详见下表:
从事土地出租业务
(2).从事林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3).从事畜牧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4).从事渔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从事水产养殖业务
从事水产捕捞业务
4行业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
5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
政府补助情况详见第11节财务报告附注—72、营业外收入之政府补助情况表和82、政府补助。
6其他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以上表格中子公司财务数据为公允价值调整前数据。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19年是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历史交汇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为导向,全面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扶优扶强,种业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优势资源将进一步向龙头企业聚拢,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2019年小麦种子严重供大于求,小麦粮食收购价下降,导致小麦种子销量销价大幅“双降”;随着气候及市场需求变化,玉米品种更新换代加快,宜机收籽粒品种市场份额扩大,耐高温、抗倒伏、抗病品种受到青睐,抗热性差的品种销售下滑趋势明显;水稻种业进入结构转型阵痛期,水稻种植面积持续下滑,杂交水稻种子过剩压力加剧,品种“优质化”加速;品种审定制度改革带来的“品种井喷”再创新高,市场争夺战进一步加剧;国家种业法制化建设进程加速,市场监管强度加大,但市场上侵权套牌、无序竞争等问题依然突出;进一步扩大种业对外开放,大幅放宽种业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有利于促进我国种业竞争力的提升和国际化发展,但也将导致种业竞争形势更加严峻。在上述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种子市场供大于求将呈常态化,种子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也给公司种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各种挑战。
2、化肥及农药行业
化肥行业根据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倡导“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化肥总量需求逐年下降。同时,粮食价格的低位运行、国家收储政策的变化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的汇率波动加剧等对化肥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但与此同时,高品质、多功能的新型特种肥将是行业发展方向。随着国家对新型肥料的政策支持和农户理性用肥的意识提高,对新型肥料的认可度和每年的使用量不断增加,新型特种肥的进口持稳步上升趋势,给公司化肥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化肥需求总量逐年降低和农村劳动力短缺,种植
成本逐年加大的大背景下,化肥经营企业将面临着新一轮的竞争和变革,科技兴农、智慧农业将是化肥行业的发展方向。
在经历了连续几年的低稳发展后,农药行业在深入改革和调整上更进一步,但原药强、制剂弱的整体情况仍未改变,长期以来国内厂家以量取胜,行业同质化严重,部分产品供需矛盾巨大的情况尚未改变。受管理新政、环保、安全重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压力,部分农药企业将缺乏生存空间,中小产能企业出清加快,行业集中度提升明显。同时东南省份企业向西部搬迁,大型企业特别是行业巨头的整合对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未来生存产生巨大冲击,中美贸易摩擦对于部分企业影响巨大,农药行业未来面临洗牌。
3、农业综合服务业务
随着土地流转加速,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加,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对规模化种植的一揽子服务需要日益迫切,越来越多的农资企业加快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新型商业模式,这是现代农业发展所必需的过程和阶段,也是目前发达国家现代农业曾经和正在实施的路径。未来,农村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变,专业化、一体化的农业综合服务企业和组织将成为农业生产新的主力军。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愿景为“树立农民规模化种田的信心,做现代农业产业化升级的推动者”。公司一是通过产融结合,整合并培育一批区域性、专业化、有市场竞争力的子企业群,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二是聚焦科技、强化营销,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三是择机延伸种业产业链,积极拓展下游新产业,探索农业综合服务的模式创新,促进公司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服务乡村振兴,推动我国种业产业升级以及保障我国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三)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通过优化和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和拓展内生发展,发挥集团军优势,继续强化研发协同和科技资源整合,开展优势玉米品种协同统一制种,开展营销协同,进一步创新营销模式,提升科技创新和营销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1、夯实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种业板块继续聚焦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核心业务。玉米业务方面,公司总部玉米自营业务继续加快布局东北极早熟、早熟细分市场,开展新审定通过的玉米品种自营业务。所属种子企业继续围绕黄淮海重点区域,整合各所属企业经营渠道,充分发挥协同优势,继续探索营销模式创新,做精、做细、做透市场,巩固区域优势,拓展西南和西北市场;小麦业务方面,协调发展中筋、强筋和弱筋专用小麦,巩固和提升行业优势。积极探索酒粮业务,探索打通小麦产业链。充分发挥公司小麦科技、基地、收储等优势,继续开展小麦订单生产,实现专种专收,延伸产业链,提升优质小麦附加值;水稻业务方面,恢复和拓展出口和国际业务,实现国内、国外双轮驱动发展。稳步实现水稻老品种的去库存和逐步退出,重点围绕优质水稻进行品种推广,加强优质稻直播、虾稻等栽培技术探索,加强与大型米厂合作,实现优质优价,打通全产业链,提升产值。
2、整合科技资源优势,开展联合攻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整合公司总部与所属企业的科技优势,充分利用种质资源、人才、技术、基地和资金等资源,围绕重点核心技术和市场急需品种,开展联合攻关,实现技术和品种突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筛选试验、绿色通道审定试验和新品种示范展示网络布局,建立高质量的品种评价和审定试验体系;继续加强和国内外优势科研单位、育种家和企业的合作,获取优势科技资源,培育、挖掘和开发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品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3、继续加强种子生产管控,开展种子协同统一制种
坚持以销定产、产销匹配的原则,加强品种生产管控,从源头上把控库存风险。继续调整品种结构,促进品种更新换代,防止盲目扩大生产面积。发挥集体优势,继续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协同统一制种,推进“提质降本”战略。同时,注重种子生产和加工的过程管理,确保种子发芽率、纯度和净度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
4、开展产业协同,继续探索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市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继续召开各类现场会,深入推进精准营销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产业协同,发挥集团军优势,发挥渠道和队伍优势,快速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继续探索营销网络下沉,提升渠道执行力;继续创新营销模式,持续开展“种药肥机”一体化综合服务、大户直供、订单农业等模式。
5、加强风险管控,实现精细化管理
继续加强河南农化安全生产,加强产品线的技术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收益,确保企业稳健运营;逐步完善考评与核算管理体系,科学有效地设置考核指标,逐步优化关键指标,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对标分析,及时补短板,夯实发展基础,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宏观政策风险
农作物种业属于长周期行业,受国家政策及产业环境的影响较大。2019年国家种植结构调整重点是巩固玉米调整成果,适当调减低质低效区水稻和小麦面积,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受国家种植结构调整、品种审定制度和粮食收储政策改革对种业的持续影响,玉米、小麦和水稻等种子市场化进程加快,同质化品种“井喷”创新高,加之国家取消或放宽外资种业准入限制,给国内种企带来了更多挑战,我国种子市场处于供大于求、持续低迷的形势,市场竞争更趋白热化,行业利润有所下降。
应对措施:面对严峻的行业宏观形势,公司发挥央企和上市公司的优势,积极参与和争取国家农业、种业政策项目的制定和落实。以市场为导向,扎实、稳步和全面推进品种研发、种子生产和营销工作,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内部资源,继续在产业发展的优势区域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贯穿种植全程的一揽子综合服务,努力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2、自然灾害风险
种业行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特别是近年来异常气候常态化,对种子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的产量和质量、加工进度和成品质量、运输和服务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种子质量管控体系,合理分散基地,做到风险分散。针对常年多发的风险制定和落实相应预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制度的完善。结合多年的生产经营经验,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和推广方面,增强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意识。
3、品种研发风险
种子新品种研发存在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研发产品市场适应能力不确定性强的特点,存在研发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匹配以及产品适应性差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着力整合各所属企业研发力量,建立科技研发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企业研发能力。针对不同生态区域开发相应的优势特色品种,继续增强种质资源的引进和创新工作,加大技术、人才、资源引进力度,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种子企业的交流、合作力度,增强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公司现有品种的研判,精准定位品种的适宜推广区域,了解推广品种的优劣势,做到风险可控。
4、内部整合与协同风险
近年来,公司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实现内生式增长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并购等外延式发展方式,对行业内优质企业实施并购,完善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条。并购后的内部整合与融合是促进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不能有效完成对所属公司的管控融合,可能会导致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无法实现。应对措施:以“双百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混合所有制特点的管控模式。创新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可持续发展的奖惩机制;强化内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总部管理职能,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等方式,促合规、防风险,夯实管理基础;围绕总部战略,一企一策,建立重点战略推进的长效机制;加快总部及所属企业的全方位整合,尤其是推动科技研发、推广服务等协同提升工作。通过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挥出协同优势的乘积效应。
5、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在生产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有害性物质,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排放物以及固废,存在因设备隐患或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同时存在因三废处理难度大、易泄漏等原因发生环保事件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责任书,落实安全环保的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环保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与监管力度;加大安全硬件设施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干部员工安全环保意识;构建责任落实有力、能力提升有序、监督管控到位的三位一体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体系,努力将安全、环保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五)其他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能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已分别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02,742.05元,母公司2018年底未分配利润为-240,510,874.54元。公司2018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2019年度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2015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周口服务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河南枣花粮油有限公司51%股权,枣花粮油原股东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枣花粮油成立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额20,833万元,净利润208.33万元;2016年--2019年,每年营业额50,000万元,每年净利润500万元;2020年1月—7月31日,营业额29,167万元,净利润291.67万元。枣花粮油2015年完成盈利预测数,2016年度累积完成盈利预测数。2017年枣花粮油未完成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106.56万元,已向承诺方发函,尚未补偿到位。2018年枣花粮油完成净利润业绩承诺,未完成营业额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52.83万元,已向承诺方发函,尚未补偿到位。2019年枣花粮油完成净利润业绩承诺,未完成营业额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
55.67万元,已向承诺方发函,尚未补偿到位。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情况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河南农化(原告)与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被告)多次签订《买卖合同》,由被告向原告购买“DEA”产品,后原告按照合同向被告供应货物。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被告欠原告货款7,433,377.58元。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付货款,因此原告于2019年12月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7,433,377.58元及违约金(自2017年1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按照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同时原告于2019年11月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750万元人民币或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
2、河南农化所属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颖泰”)从2012年起多次从河南立信阀门有限公司(原告)购买各种型号阀门数批,原告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颖泰尚欠原告1,109,431元货款。原告于2018年4月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山东颖泰、河南农化共同偿还原告货款1,109,431元及暂定利息142,229元(从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款日的利息)。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受理本案,山东颖泰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年7月19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山东颖泰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4日作出判决:(1)山东颖泰支付原告货款959,309.11元及利息;(2)河南农化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河南农化于2019年5月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8月,山东颖泰已将原告货款和利息全部付清。
3、2014年11月,山东颖泰作为建设单位,将其所属的“山东颖泰一硝基甲苯低压配电系统安装工程”发包给林州市汇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原告称:原告实际负责组织施工,且双方已组织验收并交付使用,由于山东颖泰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原告于2018年5月向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东颖泰支付原告工程款1,182,455.03元及逾期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本判决限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作出判决:山东颖泰支付原告工程款1,182,455.03元及逾期利息。2019年8月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
4、2016年至2018年期间山东颖泰与河南中基化工有限公司(原告)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硝酸、离子膜烧碱等货物,因山东颖泰未按时支付货款,原告于2018年5月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山东颖泰和河南农化支付原告货款。
2018年8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1)被告山东颖泰欠原告货款及利息共计2,626,243.92元。被告于2018年9月10日前偿还原告货款本金20万元,以后每月10日前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0万元,2019年9月1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2)如被告按协议偿还货款,原告自愿放弃5万元;(3)如被告任何一期未按协议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货款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告山东颖泰承担。
因山东颖泰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按时支付原告货款,2019年3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山东颖泰位于莘县古云镇弓庄村、土地证号为莘国用(2014)第067号土地。2019年7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山东颖泰名下310吨对硝基甲苯,查封于山东颖泰院内,期限为2年。2019年8月,山东颖泰和原告签订《和解协议书》:
(1)山东颖泰承诺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所欠款项清偿完毕;(2)如山东颖泰不按该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本金及利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民事调解书的执行;(3)原告申请撤回执行。截止目前,山东颖泰已将所欠款项清偿完毕。
5、2014年10月,华垦公司与北京裕盛隆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盛隆公司”)和宜昌华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嘉公司”)签订了《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华嘉公司拖欠裕盛隆公司的债务共计340万元,由裕盛隆公司将其对华嘉公司的该等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垦公司,华嘉公司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华垦公司偿还该等债务。之后因华嘉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偿还债务,华垦公司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嘉公司偿还340万元及利息390,291.67元(暂计至2018年5月31日)。
2018年7月6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被告华嘉公司清偿原告华垦公司债务340万元,并以340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原告利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华嘉公司承担。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5至6月期间,中垦公司作为买方与大连永丰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收”)签订两份购销合同。同时永丰收与中金同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将对中垦公司购销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中金公司。后因货物不实,永丰收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垦公司未支付货款,故2018年3月,中金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垦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违约金。2018年9月,浦东新院一审判决中垦公司向中金公司支付5,022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中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2019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中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月上海高院裁定驳回中垦公司再审申请。截至目前,浦东新院从中垦公司所属账户划走现金551,681元并冻结中垦公司持有的农发种业21,469,889股股票。
中金公司向浦东新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浦东新院责令中垦公司向中金公司支付本金人民币5,022万元及违约金、逾期利息、延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因中垦公司至今未履行,中金公司向浦东新院申请,在淘宝拍卖平台整体拍卖中垦公司持有的农发种业23,692,6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20年4月,浦东新院裁定整体拍卖中垦公司持有的农发种业无限售流通股份23,692,600股(占农发种业总股本的2.189%)。
目前上述诉讼案仍处于执行过程中,中垦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此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得实施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为维护中垦公司及农发种业权益,中垦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支付义务,避免其所持有的农发种业部分股票被拍卖的风险。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其他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地神以预约方式向其第二大股东--河南省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019---2020年度生产的小麦种,此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报告期内,河南地神与河南省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河南农化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二)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其他情况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其他情况
(四)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等扶贫精神及部署,以及国资委、中国农发集团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公司研究制定了《安徽省萧县刘套镇特困户精准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安徽省萧县农业品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及《安徽省萧县现代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推进特困户精准帮扶、农业品质提升、种业示范推广三个项目来促进萧县扶贫工作有效落地。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把安徽省萧县定点扶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出了实施产业脱贫战略、全力提高贫困户收入的目标,以产业扶贫带动脱贫。根据当地主要农作物和耕种习惯,公司在萧县建立了小麦、玉米育种产业扶贫基地,筛选出适合当地种植的玉米和小麦新品种,向农户提供新品种并推广示范种植。与此同时,通过扶持萧县当地种子企业,开展小麦新品种定向订单生产,稳定提高农户收入;通过开展良种示范推广及免费技术培训,增强了向贫困户的造血功能。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帮助萧县实现脱贫摘帽,公司党委在开展产业扶贫的基础上,向萧县提供帮扶资金15万元,用于购买农用机械。一系列产业扶贫举措有力地支持了萧县脱贫攻坚工作。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继续推进玉米、小麦新品种在萧县当地的试验示范,通过田间示范观摩,筛选出适用于当地的种子新品种,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贫困户,同时加强公司优质肥料产品与萧县农户的对接。其中,拟继续推广种植小麦新品种轮选66、洛麦26等品种,并组织在当地开展订单生产,以解决贫困户卖粮难的问题。同时,依托所属种子企业技术优势,继续组织开展免费的农民技术培训,以提升种植户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把实现和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促进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加大人才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3.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公司发展基础,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谋求与商务合作伙伴良性共赢,诚信交易,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开展科技研发,从根本上保障客户和消费者的利益,提升公司形象。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排污信息
报告期内河南农化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备注:1、报告期内其他特征污染物无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要求;2、废气其他特征污染物包括:甲苯,甲醛,苯胺类,氯化氢,颗粒物,二噁英,氨(氨气),二甲苯,甲醇,臭气浓度;3、废水其他特征污染物包括:甲醛,pH值,色度,悬浮物,二甲苯,五日生化需氧量。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处理现状
河南农化根据每个车间不同废气性质,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并对无组织废气进行了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治理,针对无组织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经过处理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现状
报告期内各生产车间按照环保要求及市场需求轮换生产,未能达到满负荷生产,同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降低了污水排放量。目前污水处理能够满足生产要求,废水均能够达标排放。
(3)固废处理现状
河南农化固废主要有工艺残液、污水站污泥等,固废处理通过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及新建的焚烧炉装置进行焚烧,新建的焚烧炉装置提升了固废处理能力,提高了企业效益。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河南农化目前建设有年产1万吨乙草胺、年产1万吨2-甲基-6乙基苯胺(MEA)、年产1万吨2,6-二乙基苯胺(DEA)、年产1000吨喹草酸装置,均已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农化于2017年10月25日编制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濮阳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已在河南省环保厅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河南农化为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每月监测评价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企业的污染防治提供参考依据,河南农化根据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污染物治理设备基本情况
河南农化污染物治理设备包括尾气处理装置7套,废水在线检测设备一套,污水处理系统1套以及其他辅助设施。
2、监测项目
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烟尘、SO
、NOx、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SO
、NOx、非甲烷总烃等。噪声污染源:厂界噪声。
3、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等特征污染因子1次/月,污水在线监测为2小时自动监测一次。
4、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5)废水排放标准: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
5、监测方法
(1)气相色谱法;
(2)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549-2016代替HJ549-2009;
(3)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代替GB/T14670-93;
(5)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
6、环境监测情况
企业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
、NOx,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
-N。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监测数据直接与环保部门联网,经处理后的废水均达标排放。废气一是由濮阳市开发区环保局定期进行监督监测,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等;二是河南农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排放指标均符合要求。报告期内,河南农化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指标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3.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4.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说明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因购销合同纠纷诉讼,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农发种业119,229,542股份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2自然人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其它情况说明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二)薪酬政策
(三)培训计划
1、选派培训:按照公司发展计划,根据公司工作需要,选派骨干参加各种内容的培训、轮训班。
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培训: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培训,如管理、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等。
(四)劳务外包情况
七、其他
第九节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建立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严格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按照监管要求独立规范运作。
4.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按照规定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6.公司正在逐步完善内部绩效评价标准及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进管理层与公司、股东利益的紧密结合。
7.公司能够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以及《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全体股东及时、快捷地了解公司的运转情况,保障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信息。同时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章程》。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其他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专业工作机构,各专业委员会为年报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审核薪酬发放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0TJA1003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XYZH/2020TJA10038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农发种业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农发种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四、其他信息
农发种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农发种业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农发种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6)就农发种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章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雪冬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陈章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雪冬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军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历史沿革
2012年9月21日,本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309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30,420万股增至36,729万股。
2015年10月,本公司向特定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4,919.42万股;向配套融资方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用于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1,639.81万股,共计发行股份6,559.22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6,729万股增至43,287.95万股。
2016年5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432,879,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972,767.90元;同时,公司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649,319,19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2,198,663股。
本公司原名为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名称变更为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5016E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章瑞。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31号5幢318室。本公司母公司是: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所处行业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资贸易、种子、农业生产资料行业。
(3)经营范围
(4)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本集团主要产品是:玉米、水稻、小麦、油菜、花生、棉花、豆类等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及农药中间体等,化肥贸易等。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垦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周口中垦现代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控股子公司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河南黄泛区地神种业有限公司、湖北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等五家控股子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控制河南五二种业有限公司、山西潞玉种业农业科学研究所、武汉绿色保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禾盛生物育种研究院、湖北鄂科华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庆发禾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HSAGRICULTURE(PRIVATE)LIMITED、泰州金扬种业有限公司、河南枣花粮油有限公司、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扬州市现代种业研究院等十一家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债务人经营
成果实际或逾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影响违约的概率;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如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应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上述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同时也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除此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作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其他任何地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所有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应收票据:本集团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
(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本集团对单项金额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2)对自初始确认后是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一个年度,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一个年度,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如下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13.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对单项金额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2)对自初始确认后是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一个年度,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一个年度,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15.存货
本集团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大类。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每年年末,本集团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持有待售资产
(1)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
(2)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
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8.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0.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1.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5.生物资产
26.油气资产
27.使用权资产
2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
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有法律保护期限或合同约定期限的,按律保护期限或合同约定期限摊销,无法律保护期限或合同约定期限的,本集团合理估计摊销年限。本集团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
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本集团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时点界定:(1)开发阶段开始的时点为:通过多点测试后,确认品种或组合特性相对优良、稳定,由研究部门将该品种或组合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后提交开发部门组织申报审定试验或备案登记,开始进入资本化阶段。(2)开发阶段结束的时点为:完成品种审定或备案登记,进行适应区域试制及安全检测后,并具备规模化推广的条件时,开发阶段结束,并将开发阶段归集的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
29.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
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④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2.租赁负债
3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股份支付
3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6.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公司销售确认的具体原则为公司已将货物发出,收入金额已经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固定造价合同还必须同时满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及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3)合同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本集团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
37.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金的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提供的激励措施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折旧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可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4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
项目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42.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税[2001]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根据财税〔2015〕90号《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因此,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的种子、农药、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税[2017]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本集团原适用13%税率的农产品(含粮食)、农业生产资料等调整为11%税率。
(3)根据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本集团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原适用11%税率的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于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5)本公司所属种子行业的子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6条第1项第2款的规定,对所从事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每年企业所得税免征事项须在所在地税务局备案。
(6)本公司的子公司周口中垦现代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河南枣花粮油有限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6条第1项第7款的规定,对所从事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此规定上述自2019年度至2021年度适用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本集团年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6).坏账准备的情况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3).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于2019年度,对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5,166,038.41元,主要为本年新增其他应收款计提的损失准备;
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主要为从阶段一转移至阶段三的其他应收款由于本年内损失率变动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影响。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9、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10、持有待售资产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12、其他流动资产
13、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14、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15、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6、长期股权投资
1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注1:上述投资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计划长期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0、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清理
2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22、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3、油气资产
24、使用权资产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6.5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6、开发支出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本集团除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商誉外其他商誉均为2011年-2015年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农作物种子行业公司的商誉,各被合并方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年末商誉所属资产组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年末本集团对商誉以收购的公司整体资产及业务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其主要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2)主要商誉资产组关键参数
河南黄泛区地神种业有限公司:2019年减值测试有关折现率的选取,选取税前折现率,税前折现率通过税后折现率换算,税后折现率的选取,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折现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为11.13%。通过收集河南黄泛区地神种业有限公司现有业务的执行情况、新增合同及实施计划、潜在业务信息等资料,并结合河南地神公司新业务的预测情况,2020年至2024年之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6.39%、6.79%、5.68%、4.51%和4.64%。
湖北种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减值测试有关折现率的选取,选取税前折现率,税前折现率通过税后折现率换算,税后折现率的选取,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折现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为11.23%。通过收集湖北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现有业务的执行情况、新增合同及实施计划、潜在业务信息等资料,2020年至2024年之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9%、11%、10%和9%。
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减值测试有关折现率的选取,选取税前折现率,税前折现率通过税后折现率换算,税后折现率的选取,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折现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为11.12%。通过收集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业务的执行情况、新增合同及实施计划、潜在业务信息等资料,2020年至2024年之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96%、4.38%、4.42%、4.45%和4.48%。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2019年减值测试有关折现率的选取,选取税前折现率,税前折现率通过税后折现率换算,税后折现率的选取,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折现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为11.13%。通过收集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现有业务的执行情况、新增合同及实施计划、潜在业务信息等资料,2020年至2024年之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9.72%、6.30%、6.48%、6.47%和6.27%。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本公司全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2019年不存在业绩承诺。经测试,2019年末商誉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28、长期待摊费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年末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截止年末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质押借款:子公司-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对湖北泰鑫种养专业合作社应收账款603.75万元为质押,由总经理昌华敏、副总经理潘永忠提供担保,取得银行借款2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89375%。2)抵押借款:①子公司-河南枣花粮油有限公司,以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由总经理孙广才提供担保,取得银行借款1,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04%。
②子公司-山东中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以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1,5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95%。
③子公司-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1,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22%。
④子公司-湖北鄂科华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500.00万元,年利率5.655%。
⑤子公司-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9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4375%。
3)保证借款:①子公司-山东中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由平邑县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才文、总经理刘宁、财务总监王磊提供担保,取得银行借款5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10.2225%。
②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由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取得银行借款3,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5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2、交易性金融负债
33、衍生金融负债
34、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6、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38、应交税费
39、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应付股利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0、持有待售负债
41、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年末子公司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借款5,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3日,借款利率为5.4625%,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3,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4日,借款利率为5.9375%,分期偿还本金。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共还款2,750.00万元,余额为2,250.00万元,其中2020年应还款2,250.00万元,已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4、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45、租赁负债
46、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注:2019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化”)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原值为52,561,458.63元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以52,500,000.00元转让至远东国际,并向远东国际回租。上述设备,租期36个月,租金总额58,373,333.55元,租赁期满后回购价款1,001.00元。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为河南农化提供担保。河南农化于2019年2月11日收到远东国际转入设备价款32,500,000.00元,并于当日支付远东国际1,500,000.00元租赁保证金及2,370,000.00元租赁手续费;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远东租赁转入设备价款20,000,000.00元,并于当日支付远东国际1,000,000.00元租赁保证金。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融资租赁款应付本金余额为34,471,704.64元,其中16,972,980.47元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17,498,724.17元在长期应付款列示。
2019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农化与平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原值为50,479,423.37元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以48,000,000.00元转让至平安国际,并向平安国际回租。上述设备,租期36个月,租金总额52,481,880.00元,租赁期满后回购价款200.00元。本公司为河南农化提供担保。河南农化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平安国际租赁转入设备价款18,000,000.00元,并于当日支付平安国际710,000.00元租赁保证金及2,596,890.57元租赁手续费;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平安国际租赁转入设备价款30,000,000.00元,并于当日支付平安国际1,575,000.00元租赁保证金。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融资租赁款应付本金余额
为36,956,902.67元,其中17,178,844.27元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19,778,058.40元在长期应付款列示。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47、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8、预计负债
49、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50、其他非流动负债
51、股本
52、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说明:
53、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年增加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洛阳市中垦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所致。2019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洛阳市中垦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洛阳农林科学院及洛阳金谷王种业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出资额10,237,273.00元(其中洛阳农林科学院减资8,852,939.00元,洛阳金谷王种业有限公司减资1,384,334.00元。)以实物减资的方式减少出资额。减资后本公司持有洛阳中垦公司股权金额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7.98%变更为77.81%。因持股比例变动影响其他资本公积金额增加820,920.97元。
54、库存股
55、其他综合收益
56、专项储备
57、盈余公积
58、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60、税金及附加
61、销售费用
62、管理费用
63、研发费用
64、财务费用
65、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明细:
66、投资收益
67、净敞口套期收益
6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9、信用减值损失
70、资产减值损失
71、资产处置收益
72、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3、营业外支出
7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5、其他综合收益
7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7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1、套期
8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83、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对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与表决权不一致的说明:根据2017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持有金土地种业63.035%的股权,双方为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表决时保持一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按持股数较多一方的意见做出一致行动,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7%,为持股较多一方。
2019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洛阳市中垦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洛阳农林科学院及洛阳金谷王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减资协议书》,协议书中说明,为优化资产结构,减轻经营负担,洛阳中垦公司将乙方和丙方部分出资资产进行减资。减资后本公司持有洛阳中垦公司股权比例由
57.98%变更为77.81%。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集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保证公司必要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金融工具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集团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2、其他应收款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集团综合运用卖方信用、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扣除预收账款后,本集团现金能够支付其他的应付款项,流动性风险较低。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集团仅有少量外汇,汇率风险较低。
2、利率风险
因公司存在银行借款,故在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和融资供求关系相对偏紧的条件下,推动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
3、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未从事其他高风险业务,价格风险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涉诉被法院冻结119,229,542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7.64%,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2015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周口中垦现代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河南枣花粮油有限公司51%股权,枣花粮油原大股东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枣花粮油成立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额20,833万元,净利润208.33万元;2016-2019年每个年度,营业额50,000万元,净利润500万元;2020年度1-7月31日,营业额29,167万元,净利润291.67万元。2015年完成业绩承诺,2016年累积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度枣花粮油未完成业绩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及其财务影响
1)提起诉讼的事项
(1)本公司诉郭文江等拖欠业绩承诺补偿款案:
2017年6月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文江立即支付2016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及延迟支付期间的应计利息,要求宋全启、赵俊锋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根据本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郭文江、宋全启、赵俊锋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共计限额122,438,774.94元。2017年7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冻结了郭文江持有的16,345,370股农发种业股份及孳息、宋全启持有的15,194,553股农发种业股份及孳息、赵俊锋持有的460,117股农发种业股份及孳息,冻结期限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2017年8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本公司前述诉讼案件,案号为“(2017)京02民初180号”。
2017年7月本公司根据预计郭文江应承担的河南农化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151,977,200元,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并增加财产保全申请,201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郭文江、宋全启、赵俊锋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共计限额151,977,200元。2017年8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冻结了郭文江持有的31,261,633股农发种业股份及孳息,冻结期限自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1日;宋全启持有的800万股林州重机股份及孳息,冻结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查封了郭文江位于河南省林州市的两处房产。
因增加诉讼请求,2017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02民初18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案件诉讼标的超过1亿元,裁定本案移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11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17)京民初145号”。2017年12月8日,郭文江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018年3月16日,本公司因预计应收取的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较此前诉讼请求金额增加,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郭文江补充给付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51,324,900.00元,要求宋全启、赵俊锋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并向法院提出追加财产保全申请。2018年5月2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民初14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郭文江持有的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27.69%股权,对应出资额5,381.55万元。
2018年9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民初1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郭文江管辖权异议。
2018年10月16日,郭文江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申请,2018年11月12日,经过本公司与郭文江进行谈判,郭文江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与郭文江就偿还部分业绩补偿款事宜达成部分和解并签署了《阶段性调解协议》:郭文江同意将其持有的河南农化27.69%股权(已质押给本公司并被本公司申请保全查封)以8,000万元(含税)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颖泰”)和上海昊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昊通”),税后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支付其所欠本公司的部分业绩补偿款;本公司自收到该部分业绩补偿款后,将免除郭文江
以最早计息日起算部分款项9,158.77万元等额对应的全部利息。2018年12月25日,郭文江与北京颖泰、上海昊通以及本公司(股权质押权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郭文江向北京颖泰转让其所持河南农化2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778.26万元(含税),向上海昊通转让其所持河南农化7.69%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221.74万元(含税),转让价款共计8,000万元(含税)。截至2019年1月10日,上述股权的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在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并已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8,000万元(含税),税后金额为7,512.32万元。
2019年6月21日,本公司申请要求安排本案庭审,2019年11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庭审。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进行中。
(2)河南农化诉郭文江支付往来款案:
2018年5月30日,郭文江针对管辖权异议提起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民辖终7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
2018年12月2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文江向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1)偿还人民币2,081.43万元及违约金(以2,081.43万元为基数,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自2016年12月26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2)判决郭文江向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合计32.49万元;3)判决郭文江若不能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则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有权在未能支付的款项范围内及被告宋全启所持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7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价值范围内,以该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股票的价款优先受偿,并驳回了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求。
2019年1月12日,郭文江不服该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要求撤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7民初1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依法改
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019年8月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民终33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郭文江诉河南农化协议纠纷案
2016年7月14日,郭文江(原告)、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被告)以及本公司、宋全启、赵俊锋签订了《关于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措施的协议》,该协议第4.4条约定:
收回风险为由,认为前述约定显示公平,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河南农化应诉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年10月8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后河南农化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民辖终2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被告河南农化申请追加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全启、赵俊锋为被告,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追加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全启、赵俊锋为第三人。2019年10月28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9民初28号之三民事裁决书,将本案移送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仍在进行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2020年3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以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公司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经营业务根据销售商品的类别和业务性质进行划分,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公司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农化占用靠近濮阳市濮水路一侧一块宽约70米、长约300米的绿化地,并在该块土地上建设了办公楼、门卫室、职工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物。河南农化股东郭文江承诺对因上述事宜使河南农化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罚款、所拆除的违章建筑物的建设成本、对河南农化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等,将在收到河南农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河南农化进行补偿。
(2)河南农化之子公司——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中约有50亩(根据山东莘县国土资源局古云分局于2016年4月14日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土地实际面积约39亩),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河南农化股东郭文江承诺,对因上述事宜给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罚款、所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建设成本、生产设备重新安放产生的费用、对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等,将在收到河南农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补偿。
(3)子公司河南农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1号仓库和铝泥库,河南农化股东郭文江承诺:
将尽最大努力积极促使河南农化尽快办理并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如因该等事宜给河南农化造成任何损失的,郭文江将在收到河南农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河南农化进行补偿。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392,223.03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3.4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3,392,223.03元。
于2019年度,对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4,609,725.87元,主要为本年新增其他应收款计提的损失准备。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5、投资收益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