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
受理人员会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受理后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审查人员在审查通过后,会出具《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窗口办理流程则要求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查环节与网上办理流程相同,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详细步骤如下:
2.受理人员接收并预审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1)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就会预受理并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
(2)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接件受理人员会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人员对受理后的材料进行审查,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1)如果符合审批条件,就会出具《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如果不予通过,会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2)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需要补正,会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这一步是为了让申请人能够方便地获取办理结果,提高办事效率。
窗口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简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这一步是为了让申请人能够直接到窗口提交申请,方便快捷。
2.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就会受理。
(1)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接件受理人员会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如果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会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人员对受理后的材料进行审查,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需要补正,会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这一步是为了让申请人能够方便地获取办理结果,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