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期,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和进入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依法治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框架下,“十三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将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仍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已经明确:“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方向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下,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生态功能良好、环境安全稳定4个领域去设计。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让老百姓更早、更多、更好地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优良美好的环境中生活,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让碧水蓝天净土成为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元素。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在水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1、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搬迁;2、加大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3、逐步实现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4、贯彻实施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5、加大对国家和省重点规划的实施力度;6、加强南明河等主要河流污染治理;7、加大对限期治理与挂牌督办企业监管力度;8、加强涉磷企业污染治理力度;9、加强煤矿污染治理;10、开展建制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截至目前为止,贵阳市城区和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总体良好。地表水从水系来看,珠江流域水质较好,仅马铃河为Ⅲ类水体,其余河流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珠江流域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方面,划定了23个建制乡镇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汪家大井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贵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通过对现有40个地下水监测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主要通过大力发展城市清洁能源、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城市饮食油烟和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11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标准,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9天,优良率为95.62%;2012年,按照1996标准,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1天,优良率为95.9%。2013年,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8天,优良率为76.2%;2014年,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4天,优良率为86%;2015年,贵阳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0天,全年优良率为93.2%,没有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十二五”期间,对4个功能区噪声点位、260个区域噪声点位和109个交通噪声点位实行例行监测。实施道路“白改黑”工程、声屏隔离工程,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严处噪声扰民。2011~2015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2011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5.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7.6分贝;2012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5.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7.5分贝;2013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67.6分贝;2014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69.5分贝;2015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8.9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69.5分贝。

“十二五”期间,成立贵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全市固体废物实现专业化管理,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力度,建成贵阳海螺盘江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成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立了涉危企业危险废物“一源一档”,依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对华电清镇发电、中化开磷、广铝铝业等渣场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2011、2012、2013、2014和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分别为97.68%、98.73%、99.54%、98.91%和97.53%。2011、2012、2013、2014和2015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3.7%、94.6%、95.4%、97.3%和97.3%。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在2008年贵州省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几次土壤调查工作,包括2012年对花溪麦坪乡、乌当下坝乡和开阳禾丰乡耕地土壤调查,清镇市的汞污染调查;2013年对花溪、乌当和息烽的菜地调查;2014年,对各区(市、县)一些有潜在污染源的重点区域进行抽样调查;2015年,对修文谷堡乡和六桶乡,花溪高坡乡畜禽养殖企业周边土壤进行抽样调查。此外,还编制完成了《贵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经获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乡(镇)19个、省级生态村54个。2010-2014年,完成了乌当区偏坡乡下院村、乌当区新堡乡陇上村、花溪区青岩镇摆托村、清镇市麦格乡龙窝村、修文县龙场镇沙溪村、开阳县禾丰乡典寨村等2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计投入资金2600余万元;2015年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对花溪区青岩镇、乌当区新堡乡、观山湖区百花湖乡、息烽县永靖镇、白云区牛场乡、修文县六屯镇等4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率为33.7%。此外,还开展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工作,于2014年底,贵阳市10个区(市、县)的划定方案已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相继实施了天保工程二期、退耕还林持续产业和成果巩固、石漠化综合治理、通道绿化、“两湖一库”林业生态建设、环城绿化、特色经果林建设、森林抚育、美丽乡村城镇绿化美化等营造林工程,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民生林业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森林覆盖率由42.3%提高到45.5%,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进。

大气环境贵阳市所有大气站点监测项目由原来的3项扩至6项,并对市环保站1个点位进行二氧化碳、甲烷、非甲烷三项温室气体监测。设置黔灵公园(清洁区)、大十字(商业区)、太慈桥(工业区)、解放桥(居住区)、老东门(居住区)等5个自然降尘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每次连续监测1个月。设置市监测站(市区)、高坡(郊区)2个降水监测点位,逢雨必测。

水环境监测包括市辖区的主要河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出境水等近40个监测断面(或垂线)。

声环境对4个功能区噪声点位、260个区域噪声点位和109个交通噪声点位实行例行监测。

土壤环境2011年-2015年,土壤监测工作均是按照贵州省的要求进行。

农村环境监测2011年开展小河金山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内容为: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和土壤)。2012年监测小河金山村和花溪区麦坪乡康寨村桃寨。2013年监测区清镇市麦格乡龙窝村和开阳县禾丰乡典寨村。2015年监测花溪区董家堰村麦翁组,久安乡雪厂村和贵筑社区天鹅村摆克组。

生物监测2011年至2013年共对贵阳市“两湖一库”开展了较为全面的水生生物指标监测,共监测7次;2014年起至今,生物指标监测增加了大龙井、沙老河、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三江水库。

结合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保“三同时”、污染源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突发性污染问题和环境纠纷问题,依法征收排污费。2011年-2015年,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47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404台次,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30685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20件,处罚金额3668.063万元。

根据排污费“依法、足额、全面”的征收原则,积极拓展费源、规范征收管理。2011年-2015年,全市征收入库排污费17344.4803万元。此外,以推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为突破点,限时办理接到的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011年-2015年,共接有效投诉2649件,所有信访件均按程序限时办理完毕,办理率100%。2014年起全面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制度,2014年-2015年共兑现举报奖励220件,奖励金额共计22000元。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立案调查3387起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3381起,查处率99.8%,没收非法所得23.455万元,罚款1941.239万元,没收木材8454.51立方米,收回林地1277.4亩,补种树木76271株,行政处罚3602人次。“十二五”期间,林业执法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执法不力、执法缺位等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五”期间,贵阳大力宣教生态环境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发挥政府机构的带头作用,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用品等逐步变成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为抓好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市人大在“十二五”期间关于环境方面的立法工作主要有:《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贵阳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清理、修订和废止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生态环保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政府听证会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发挥环保法庭和审判庭作用,严格追究生态环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加强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严厉查处违反生态文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支持和鼓励市民、律师、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对生态环保诉讼受害人的援助责任,不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援助网络。加强统计分析,定期监测、评价和公布生态文明建设绩效,并将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追究和行政监察。发挥生态文明政策在项目审批、信贷支持、土地利用、财政税收、市场准入等领域的导向作用,鼓励资源节约、生态环保。

“十二五”期间,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许可审批到位,达到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闲置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工作明显加强,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卓有成效,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对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盖重大理念、方针原则、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制度保障等诸多领域和方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完成了重大、系统、全面的制度架构,绘就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围绕此,国家环保工作有三个转变:一是工作主体由过去单纯抓企业向既抓企业也要落实地方责任转变;二是目标上从抓总量到向突出质量转变;三是工作方式上从自上而下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转变;这为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抓手和政策支撑。

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指导贵州工作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发展要实现的重要目标;希望贵州省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要求贵州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指示,是对贵州省改革发展的莫大关心和殷切希望,是加快推进贵州生态环境建设的强大动力、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2014年12月,中共贵阳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决定》。强化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制定贵阳城市环境总规,明确环境承载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风险底线。巩固和发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蓝天保护计划”、“碧水保护计划”、“绿地保护计划”、“清洁保护计划”和“田园保护计划”五大行动计划。贵阳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贵阳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再次将五大行动计划提出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

2015年12月14日,贵州省委常委会议强调,贵阳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新理念,突出以创新引领发展,找准战略定位,把握历史机遇,发挥优势,把贵阳打造成为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创新型中心城市的一个重要载体就是到2020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而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又是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因此,这将是贵阳市整体提升环境质量的大好时期。

一、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

从产业规模看,主导产业竞争力较弱导致工业高位增长缺乏动力引擎,磷煤化工、铝加工等产业精深加工程度低,高附加值产品较少,基本处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规模增长面临瓶颈。磷煤化工和铝加工产业深加工能力不足,新增产能趋同化和过剩倾向严重。

从产业载体看,县域经济布局凌乱导致产业发展未能形成集群效应。一是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未能充分统筹资源条件、环境承载、产业关联等因素。散乱无序、各自为战的产业布局导致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产业间及产业内部关联度较差,集聚效应较弱;二是各区(市、县)主导产业同质化严重。重点产业不突出,主导产业特色不明显,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三是产业园区建设滞后,未能发挥核心承载作用。贵阳市绝大多数产业园区建设落后于西部核心城市重点园区平均水平,在规模总量、质量效益、辐射带动等方面无法起到带动作用。四是园区管理较落后,存在无序竞争和盲目投资情况。大量同类产业的聚集和重复建设造成资源配置的紧张和浪费,也造成各园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相互激烈,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

新兴产业发展还不突出,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结构调整滞后与减排刚性要求的矛盾依然突出。

部分流域及支流污染依然严重,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库存在污染隐患。城市环境问题严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农村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应对措施乏力。总之,贵阳生态环境面临建设和破坏并存的复杂状况,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

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能全面满足需要,污水处理厂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加之配套城市截污管网不尽完善,中水回用量不足,水资源浪费严重。尤其是乡村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基本需要,导致污水散排、垃圾围村现象普遍存在,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都有很大的污染风险。此外,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相对弱,覆盖度不够也成为困扰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各类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将大量使用林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给林地管理带来巨大压力,管理难度加大,守住林地、湿地等生态红线形势严峻。

贵阳市现有林业用地546.85万亩、湿地24.03万亩,分别仅占国土总面积1178.93万亩的46.4%和2%。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5.5%,2020年要达到森林覆盖率50%的目标,需要在现有林地之外拓展生态建设空间近60万亩实施造林等生态建设工程,确保森林覆盖率动态增长。由于土地空间规划重叠冲突、大部分未绿化土地造林难度大等原因,生态建设可拓展空间趋紧,林业生态建设面临压力较大。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循环经济、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环境公益诉讼等领域的地方法规尚未完全建立。绿色考评体系不够完善,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待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没有全面建立,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和环境责任保险等仍处于探索与试点阶段。

专栏1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问题

(一)饮用水源地支流水质仍有超标,存在水源污染隐患

百花湖的东门桥河,阿哈水库的金钟河和烂泥沟,北郊水库支流等4条支流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饮用水源地支流的生活污染源不容忽视,流域内市政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未得到解决,随着流域范围内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对饮用水源地支流的环境影响将日益加剧。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征

贵阳市流域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的97条河流,除饮用水源支流的其他地表河流为86条,共有92个断面。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其中72个断面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20个断面超标;贵阳市重要湖库(不含饮用水源)16个,能够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10个,6个水库水质超标。其中Ⅱ类水体58个、Ⅲ类水体29个、Ⅳ类水体3个、Ⅴ类水体0个、劣Ⅴ类水体18个。从水质类别来看,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征。

(三)总磷等特征污染物污染突出

乌江部分断面和洋水河流域都存在总磷超标的情况,原因主要是上游磷矿企业污染排放所导致。

(四)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五)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底数不清

2014年贵阳市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4.401亿立方米,但仅设有12个质量考核点位,且集中在贵阳市区,三县一市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底数不清。

(六)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

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能全面满足需要,污水处理厂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加之配套城市截污管网不尽完善,中水回用量不足,水资源浪费严重。

二、大气环境问题

“十二五”期间,空气污染程度总体呈下降趋势,空气质量逐渐改善。2012年首要污染物从二氧化硫转变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逐渐从以二氧化硫为主的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并存)转变,污染因子变得更加复杂。2013年度开始执行更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后,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比2012年明显下降。达标的PM10污染物又回到不达标状态,新增加的PM2.5污染物也不达标,首要污染物由2012年的PM10转变为PM2.5。PM2.5和PM10污染物超标成为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贵阳市已逐渐从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污染因子变得更加复杂。从2015年的监测结果来看,预计形成臭氧污染的可能性将逐渐增大,臭氧污染防治也是贵阳市即将面临的问题之一。此外,随着国家考核标准的提高,贵阳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底数不清和下一步的污染防治问题也是“十三五”时期面临的重点问题。

三、声环境问题

从2015年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的监测结果来看,区域噪声有97个点超标,占监测点总数的37.3%;交通噪声有49个点超标,占监测点总数的45.0%。从未超标点的数据来看,

有107个区域噪声监测点数值在55dB(A)以上,57个交通噪声监测点数值在65dB(A)以上。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总体上噪声平均值达标,但实际上面临的噪声问题依然非常严峻。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伴随着各种生活噪声、施工噪声的增加均是造成噪声污染严峻的主要原因。此外,目前贵阳市对噪声的监管力度不足,分工不明确,对外宣传力度不够等都是带来噪声问题的原因。另外,夜间噪声监测力度不够和噪声在线监控系统缺乏同样是贵阳市噪声环境面临的问题。

四、固体废物问题

(一)综合利用渠道少、产品档次低

由于受长期以来资金、技术、市场、宣传等因素的制约,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规模小,生产的产品档次低、品种少,主要是以水泥和墙材为主,附加值较高的装饰砖、石膏装饰板材等较少,其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化工产品、轻工产品更少,市场竞争力弱,制约了其深度开发和资源化利用。

(二)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不完善

部分涉危企业未设专业人员管理危险废物,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老化,收集、贮存等处理过程中出现撒漏现象,环境污染风险大。

(三)垃圾填埋场剩余容量逐步变小,处理压力逐步增大

贵阳市生活垃圾主要以安全填埋为主,目前高雁填埋场已无容量容纳生活垃圾,并已超负荷运行,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剩余容量也不多。因此,填埋场容量逐步变小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压力逐步增大,必须尽快规划未来几十年垃圾处理的技术方法和对策,填埋为主的城市垃圾处理策略不能适应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需要。

(四)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不完善,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垃圾清运设施存在密闭性差,建设标准低,无组织气味扩散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目前无论是采用手板车,还是垃圾车,其密闭性较差,特别是有的收集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导致垃圾一路散落,污染路面。此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的落后,不能满足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需求。目前,贵阳市没有垃圾分类的分拣中心,没有垃圾分类后的分类处理中心。

五、土壤环境问题

根据贵阳市的实际情况,土壤环境保护还存在几个问题:(1)虽然贵阳市组织了几次土壤调查,以及一些科研机构开展的调查研究,但并不能完全代表贵阳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因此,目前贵阳市土壤污染状况总体底数还不清。(2)土壤污染源没有完全调查清楚,

除了典型区域污染物之外,还有很多隐蔽污染源没有调查。(3)由于早期企业的粗放管理,使得局部地区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问题严重。

六、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贵阳市总体监测能力相对较弱,尤其是土壤监测能力非常有限,除了市监测站能检测部分指标之外,各区(市、县)都不具备土壤检测能力。此外,环境监测工作尚未覆盖到农村地区。环境事故应急监测能力薄弱,目前贵阳市10个区县中,仅白云区有完整的环保应急设备库,但依然缺少快速定性分析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等应急监测设备,应急监测手段落后。监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如除息烽县专门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外,其他区(市、县)都没有专职人员,无法满足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快速反应、组织、采样、分析、上报监测数据的要求。

七、环境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面广,环保执法覆盖能力不足。环境监管范围涉及“水、气、声、渣”等各方面污染源企业,面广、量大,加之支队能力建设较为薄弱,执法人员少,执法面广,造成相对工作量大,导致环保执法覆盖能力有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一定程度存在不及时的情况。(2)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影响行动效果。环境保护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仍有一定矛盾,存在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或边建边补办环评手续的情况,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受到一定约束或滞后。(3)环境监察社会参与氛围还需提升。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贵阳市投入大量执法力量,在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同时,针对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多项环保专项执法,但是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不高,执法影响力不宽。主要原因在于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及渠道单一。(4)市、区两级环境监察合力不足。环境监察工作形势严峻,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工作压力激增,但受制于激励措施缺乏,且市级与区级仅为督促、指导与被督促、被指导关系,市级对区级的控制力有限,一些区县在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时让步于经济发展,出于地方经济发展考虑,很难严格执行市级集中力量打击违法行为的安排、调度。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改革创新驱动,全球视野谋划,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改造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贵州省十一届六次全会和贵阳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三大战略开展各项工作,突出“护、建、治、管、产”,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加大治水、治气、治渣、治土等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坚持“多彩贵州拒绝污染”,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市、法治管理;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推进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节约资源,统筹规划

依据各区(市、县)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功能定位、合理确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发展范围,有针对性的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实施相应建设项目,促进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协调发展。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评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五、依法监管,科学治理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巩固建设成果。加大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应用的力度,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建设效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

(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9)《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

(10)《关于加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191号;

(1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15;

(1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

(13)《国家环保“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2015;

(14)《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

(15)《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2;

(16)《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0;

(17)《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2011-2020),2010;

(18)《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2012;

(19)《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4-2025)》,2014;

(20)《贵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2011;

(21)《贵阳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1;

(22)《贵阳市蓝天保护计划(2014-2017年)》,2014;

(23)《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实施“六大工程”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决定》(筑党发[2015]1号);

(24)《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中;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优良,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系统完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并与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相适应。

结合贵阳市的实际情况,设定“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36项,包括水、气、噪声、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九大类,含30项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表2-1)。

表2-1贵阳“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值

目标值

指标属性

牵头单位

2015年

2020年

1

空气质量优良率(%)

93.2

≥86

约束指标

市生态文明委

2

SO2年平均浓度(μg/m3)

17

≤31

3

NO2年平均浓度(μg/m3)

28

≤33

4

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mg/m3)

1.1

≤1.5

5

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μg/m3)

120

≤140

6

PM10年平均浓度(μg/m3)

61

≤70

7

PM2.5年均浓度(μg/m3)

39

≤35

8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80.6

≥93

9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97.6

(主城区)

100(主城区)、85(三县一市建成区)、60(乡镇)

市水务管理局

11

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率

——

无黑臭水体

12

污水厂再生水回用率(%)

≥44.1

预期指标

声环境质量

13

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58.9

≤60

14

区域昼间交通噪声平均值dB(A)

69.5

1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7.3

98以上(主城区)、95(三县一市建成区)

市城管局

16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98.9

≥99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90

18

危险废物安全处理

均依法安全处置

土壤

环境

1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达到“土十条”规定要求

市农委

2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市生态文明委、各区(市、县)政府

生态状况

21

森林覆盖率(%)

45.2

50

22

湿地保有量占国土面积比例(%)

2.0

≥2.0

23

国、省控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24

国、省控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2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30

市美丽乡村统筹协调办

26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行政村覆盖率(%)

≥90

27

SO2排放量(吨)

103563

按国家“十三五”总量减排指标和贵阳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执行

NOx排放量(吨)

53199

29

COD排放量(吨)

39022

30

氨氮排放量(吨)

5011

31

总磷排放量(吨)

32

VOCs排放量(吨)

环境公共服务基础建设能力

33

水源地常规监测覆盖范围

所有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均纳入常规监测范围

各区(市、县)政府

3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覆盖范围

主城区

覆盖重点乡镇

35

土壤常规监测点

达到国家要求

36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

落实到党委政府班子,制定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

(一)完善水源地环保设施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

为保护饮用水源地免受人类活动影响,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需进一步完善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建制乡镇水源地及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人饮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级保护区设置围栏,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桩及警示牌。完成红岩水库备用水源地建设。(二)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并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实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实时预警预报,逐步实现水质监测预警从源水到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覆盖。明确应急机制,建立一支能力较为全面的应急处置队伍和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安全储备制度,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完善地区、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流域跨区域协调管理机制,加强水源地周边城市沟通协调,建立政府、管理部门与专家、企业的定期对话交流机制。根据水源地水质要求,对饮用水源地上游提出跨区域来水的水质要求,制定流域与区域的容量总量控制计划,协调、督促上游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保证跨区域控制断面的水质达标。

(一)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流域范围内煤矿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完成花溪水库流域范围冒井煤矿(燕楼乡)污水治理工程、观山湖区百花湖流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阿哈水库准保护区范围内贵州三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翁井水库保护区范围内贵州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控制农药化肥使用

2016年-2020年对贵阳市水源地流域范围内农田逐步减少灌溉用水量,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减少化肥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药,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

2、畜禽养殖和生活源污染治理

在已划分的禁养区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要坚决予以搬迁和拆除;限养区内原有规模化养殖场要采取先进工艺,增设污染处理设施,使粪便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和商品肥有机生产等成熟技术,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积极推广浓缩无磷洗涤剂,水环境一级管控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种含磷洗涤剂。对饮用水源地周边的农村人畜粪尿和其它有机固体废弃物应加强管理,杜绝乱丢弃,推广庭院式生态系统技术,将人畜粪尿和其它有机固体废弃物作为沼气原料,沼气用作燃料,而沼渣、沼液用作高效有机肥料,推动农村生态系统建立良好的物质能量循环。

(三)实施重点流域及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劣Ⅴ类水体

全面落实国家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深入推进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重点实施金钟河、东门河、洋水河、光洞河、麦架河、大路河、大泥窝河、小河、市西河、陈亮河、麻堤河等11条劣五类河流和开阳东风水库的综合治理,到2017年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劣五类水体实现功能区达标,未划定功能区的消除劣五类,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完全消除。

2016年底前,乌江34号泉眼深度治理工程、湖库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红枫湖、小关湖流域综合治理、百花湖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阿哈水库生物净化项目、阿哈水库取水口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阿哈水库底泥环保疏浚实验项目、红枫湖黄土村农村生活污染综合生态治理项目。

(四)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贵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摸清贵阳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对地下水受到污染区域进行分析,排查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源识别,对污染源进行治理,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矿渣堆场、垃圾填埋场、油库周边地下水进行严密监控,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周边的地下水状况。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在现有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布设点位,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体系,对1000人以上的地下饮用水源周边进行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将有条件的地下饮用水源划分保护区进行保护,对水质不能达标的水源停止其饮用水功能,并进行治理。

(一)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完成花溪石板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白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越域排放通道建设工程、金华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金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金百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将饮用水源地及其支流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到截污干管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完成东门桥河上游两岸12公里截污沟建设、金阳污水处理厂外部管线工程(小湾河沿线污水管网工程4678米,兴筑路至金阳污水处理厂段小湾河截污管修复改造约3540米)、金钟河流域范围各支流和冲沟流域范围的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金百提升泵站的投入使用、鱼梁河应急工程排污口接入截污沟工程。

加快南明河沿线现有、新建污水处理厂完成整体提标改造工程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县城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优先在因生活污水排放导致水环境质量超标区域、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进农村清洁能源设施的建设与推广,推动流域范围内生态示范村推广建设工作。在南明区永乐乡、小碧乡、云关乡,乌当区阿栗村,云岩区蔡家关村,花溪区、经开区阿哈寨,观山湖区百花湖乡,清镇市站街镇等区(市、县)的重点乡镇,加快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优先地表水一级保护红线区域(包含重点水源保护区)以及地表水水质因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超标区域(东门桥河、小河、烂泥沟、金钟河、南明河麦达—皂角井段、南明河水口寺—普渡河段、小黄河、南明河小碧东风段),建设村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至2020年,确保地表水一级红线区域以及地表水水质超标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流域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显著减少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

(二)提高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实现城市雨污分流

实施城区道路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雨污分流的比例,减缓城市径流等污染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并逐步实现城市雨污分流。在增加流域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效率;青山、麻堤河、花溪二期、白云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投入使用,通过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实现再生水回用,缓解污水处理厂出水对水环境的压力。新建规模以上住宅小区、宾馆、写字楼、办公楼等场所必须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鼓励、支持建设中水回用工程,解决绿化、景观用水,减少自来水耗用量;逐步对已建成的大型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加以改造,一方面是清污分流改造,另一方增设雨水收集装置,实现雨水利用。到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0%以上。此外,要注重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率,并多选用雨水可渗透地砖或地面,除车行道外尽量少用完全硬化路面,多用可渗透路面,使雨水可就近渗透,减少城市径流污水排放量,同时可补充地下水源,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地面沉降,减轻城区水涝危害和水体污染等,保证雨季污水不进入地表水。

(三)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

目前,贵阳市共有工业园区14个,园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共有11座,在建污水处理厂6座,但是污水收集管网都还不完善。根据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不断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效率;加强各工业园区所在流域范围内雨污管网建设,提高雨污分流的比例,在增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效率;逐步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实现再生水回用,缓解污水处理厂出水对水环境的压力。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废水处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和提高企业重复用水率,分类推进工业源总氮、总磷源头削减。探索分流域、分行业制定和实施针对总氮、总磷的特别排放限值。2017年底前贵阳市已经投产的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严格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大力加强城乡供水管网建设一体化,不断降低公共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完善企业内部节水管理,努力实现废水“零”排放;积极推广喷灌、滴灌、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现代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大力推进青山、麻堤河、花溪二期、白云污水处理系统再生水和中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推行分质供水,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工业生产、城市绿化、车辆清洗、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新改扩建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筑面积或人口规模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开展生态修复、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实现水资源实时管理,提高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到2020年,全市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国家和省考核标准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水系、绿地系统、防洪排涝、道路交通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高城市吸水、蓄水、排水、净水和释水功能。应充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实施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点项目,新建城区和老城区改造区域,地面应控制渗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开发建设面积的40%,并符合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新建的企业,在工矿区进行低影响度雨水开发系统的建设,并充分将收集调蓄的雨水用作工矿区的生产、道路绿化浇洒、洗车等,减少新水的取用。实施生态型“海绵公园”试点项目,逐步推进城市公园“海绵化”改造,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园山体土壤雨水在公园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结合供给侧改造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新上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项目,逐步提高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产业比重。在开发区、产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改造升级,加强环境和设施配套,建设循环经济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磷、铝、煤等资源型产业,遵循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按照就地转化、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的要求,推动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和煤电化一体化发展,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实现物质和能源的梯级利用,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废水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探索制定地方标准,针对贵阳市的特点加强对直排河流工业企业的总磷总氮控制。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建设,实施磷矿和磷化工企业废水循环回用工程。

(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加速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消费和加快能源结构转型。以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限制和压缩高耗能企业发展,努力降低工业企业能耗。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来减小能源需求,从而减少燃煤消费量增长需求。力争在2020年煤炭消费量控制在1200万吨(折合标准煤855万吨)。

(二)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大力推进先进的煤炭洗选、炼焦、水煤浆等洁净煤应用技术。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对现有煤矿进行改造,配套建设洗选设施,提高本地煤矿煤炭洗选加工比例。

抓好先进的洁净煤炭技术典型示范,制定明确的洁净煤炭应用技术推广政策。适度推进水煤浆基地项目建设,并鼓励对不具备煤改气条件的燃煤工业锅炉进行水煤浆应用改造。

(三)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依托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的中缅、中贵天然气管道工程,抓紧建设和完善燃气输配系统和管道天然气置换工程。尽快建立起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清洁能源供气体系并形成多气源、多通道、多方位的供应格局,以满足和保障全市清洁能源的需求。

制定鼓励清洁能源开发政策,积极开发风能、小水电等可再生电力的潜力。根据贵阳市自然资源特点,可将风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作为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工作重点,大力发展风力发电、沼气应用等以及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建设,加快实施息烽南山、开阳高寨等集中式风电项目。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增加到15.8%。

(一)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准入要求,提高“两高”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遏制盲目重复建设,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限制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电解铝和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两高”落后产能。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改造使用清洁燃料。在大气重点控制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重点控制区内合法使用高污染燃料企业应按环保批复要求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擅自改用其它类型高污染燃料,同时应积极进行污染治理,工艺改造和清洁能源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

严禁建设新增钢铁、水泥和电解铝三大行业产能项目,制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发展规划,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减量置换落后产能,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无序扩张。

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清洁生产标准能耗限额),施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政策,倒逼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产能退出市场;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必须实施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示。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加快实施《贵阳市中心城区200米以下近地通风走廊布局规划》,严格执行规划通风廊道的各项控制措施,严守通风廊道的禁建区、限建区、控制区红线,并将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中。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积极扶持新兴环保产业发展,对现有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企业建设,提高资源产出率。到2020年,完成贵阳市全部工业园区向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企业转型。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建立生态文明经济政策法规、科技支撑、技术标准体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方式不断优化。

(一)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

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根据贵阳市禁煤区、禁燃区划分,通过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

到2016年年底,淘汰贵阳市城市建成区29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三县一市建城区不再新建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燃煤明火炉灶。

到2020年年底,结合贵阳市禁燃区划定要求,贵阳市城市建成区淘汰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复烤厂等3家企业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贵阳市三县一市城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新建6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二)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

加强重点行业除尘设施和措施的监管,确保企业现有除尘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烟(粉)尘稳定达到相应的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颗粒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实施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和完善易起尘堆放场地以及原材料、产品装卸和运输过程的抑尘措施,降低扬尘产生和无组织粉尘排放。

(三)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

建成区所有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路段烧烤摊点要求使用无烟环保烧烤炉,取缔燃煤明火炉灶。

(四)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环境容量,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和保有量,通过采取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约束限制,基本淘汰全市范围的黄标车。

(五)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

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全面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到2020年年底,继续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杜绝秸秆弃置乱堆现象,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

(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环境监管

强化对工地的现场监督执法。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达不到控尘规范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主管部门统一建立建筑企业环保诚信系统,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该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形成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

(七)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开展贵阳市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摸清挥发性有机物产生行业、企业分布及产生量,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名录。开展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性监测,掌握大气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水平、季节变化、区域分布特征,制定贵阳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逐步完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环境准入和政策体系。建立含有机溶剂产品销售使用准入制度,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建立有机溶剂使用申报制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探索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治理技术和监督管理机制。开展高挥发性有机物溶剂替代工程,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使用。

(八)继续加强和完善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从加强源头控制,促进减量化;加强循环利用,促进资源化;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确保无害化等方面加强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

开展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完善工程,进一步实施《贵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0-2020),逐步淘汰简易垃圾池、散装垃圾屋、露天垃圾桶等不符合规划目标要求的垃圾收集点,实现收集容器化和容器规范化。逐步淘汰人力板车、敞开式运输车,实现垃圾密闭运输。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工程,新增垃圾收集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到2020年,实现贵阳市城区和三县一市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程。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成立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办公室,设立专项基金,成立专业队伍进行推广,从事收集分类模式探索工作,研究探索出适合贵阳市实际的垃圾分类收集模式。在现有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试行范围。居民住宅区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三大类进行分类;商业区、文化娱乐区、体育中心、教育区、公园和公共场所,将垃圾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大类;宾馆、饭店和单位、学校食堂的厨余垃圾采取专门收集。在建城区、旅游景点以及新建生态文明绿色社区等地优先实施,逐步带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全面展开,到2020到达到40%。

结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建设白云建筑垃圾处置场、金华建筑垃圾处置场、新天建筑垃圾处置场及麦乃建筑垃圾处置场,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填埋。减少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的问题,将建筑垃圾统一纳入到城区监管体系。

加快推进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强化贵阳市城区及各区(市、县)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整改未满足处置要求的污泥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实施对污水厂污泥产生、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管。2020年前贵阳市新庄污水处理厂、小河污水处理厂、花溪污水处理厂等全部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积极开展污泥资源化研究,降低污泥的处理与处置费用,解决污泥的长期出路问题。在进一步研究污水处理厂污泥成分特性和预处理技术基础上,开展水泥窑共处置或制砖、污泥焚烧发电等污泥利用方式,培育一批污泥处置示范企业,有效解决处置选址困难和运输费用高昂的问题。对于污染较严重的污泥经干化稳定化处理后,送填埋场安全处置。

建立电子废物分拣中心。对电子废物进行分拣后进行综合处理,有效控制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问题;建立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对可利用资源进行回收处理。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要求涉及重金属及化工的重点企业达标排放,对未能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坚决制止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全面排查重金属、化工企业和尾矿库。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需要完成监督检查台账,纳入“生态云”管理,建立动态数据库,实时掌握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运行状况。

(二)严格环境准入制度,防止土壤受到新的污染

(三)加强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的改造和监管

(四)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大农业污染源防控力度

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

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胶体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强化对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管理。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技术,在生产中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禁止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积极推进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农业防治等非化学防治措施为主的防治技术。

开展全市域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普查,全面了解贵阳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土壤保护和治理提供指导。调查范围为贵阳市行政辖区范围,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中布点要求,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利用贵阳市目前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水系图、土壤类型图、地形地貌图为依据进行图上布点,涉及重点污染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密调查。

测定指标有土壤理化性质:pH值、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颗粒组成、容重;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

(一)加强对土壤污染风险源的管控

管理部门对土壤污染风险源进行分类管理,确立相应的管控流程,建立强制风险管控措施,逐渐形成良好的管控制度和工作方法,要求企业应配备与提高河和安全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应在政府环保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拟定风险管控计划和方法,并具体落实防范措施。

(二)对污染场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是对土壤污染区域开展治理前,先对其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和人体健康危害进行风险评价,然后依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污染治理目标以及制定治理监测方案。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开展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土地的环境风险评估,将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对已有居民要实施搬迁。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优先、饮水安全优先,利用与保护并重,“防、治、保”相结合,采取生态保护与限制进入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进行土壤保护优先区划分,其划分原则包括:农业生产用地保护优先原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原则,土壤环境保护与建设和谐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动态调整、总量不减原则,空间地域连续性与完整性原则。根据土壤环境保护要求需要将以下区域划定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

基本农田:由政府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

饮用水源保护区:各区(市、县)涉及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城郊及旅游区时令水果区:各区(市、县)杨梅、桃、梨、葡萄、樱桃、猕猴桃等生产基地。

中药材生产发展区:清镇市、乌当区、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规模化中药材种植预留区。

草饲畜牧业发展区:清镇市卫城镇、开阳县龙岗镇、息烽县、修文县六桶乡和谷堡乡、乌当区奶牛场等规模化奶牛饲养区及其他草饲畜牧业基地。

5000亩大坝:乌当区羊昌镇、新场乡;观山湖区朱昌镇;清镇市红枫湖镇;南明区永乐乡;修文龙场镇、扎佐镇、久长镇面积大于5000亩,坡度小于6度的大坝。

(一)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贵阳市目前土壤监测能力非常有限,缺乏相应的人员、设备、资质等,这给贵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为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首先需要全面提升全市的土壤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二级标准要求,从人员编制与结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等六个方面全面建设标准化环境监测站,确保贵阳市监测中心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二级标准。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三级标准要求,推进各区(市、县)环境监测站土壤环境检测建设工作。

(二)形成土壤常规监测网络

(三)加强土壤环境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贵阳市及各区(市、县)环境监察部门要配备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和现场执法装备。此外,要加强人员培训,特别针对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培训,提升监测执法软实力,为土壤环境监察执法提供人员队伍保障。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监理队伍。完善“12345”和“12369”投诉热线,及时处理土壤污染事故。

(四)土壤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进全市环境应急部门土壤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完善的土壤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结合贵阳市实际,完成贵阳市及各区(市、县)土壤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配备土壤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设备和人员。提升全市土壤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救援等能力,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增加社会公众对土壤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全市不同区域(10个区县市)、不同地质的土壤放射性水平进行调查,重点调查铝土矿和磷矿等特殊地域天然辐射水平,采用现场监测、采样、室内分析的方法得出贵阳市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摸清土壤放射性污染底数,建立贵阳市土壤放射性环境质量数据库,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监管提供天然本底参考数据,便于政府决策。

完善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相适应的监测机制,筹建实验室,落实实验室场地,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提高样品采集、前处理、实验室分析及现场快速分析能力。

(一)优化主体功能区划

贵阳是两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贵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和《贵州省主体功能区划》,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贵阳市资源与环境的自然与经济属性,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结合《贵阳市生态功能区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严格按照功能定位确定相应的发展方略和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区域功能明确、产业布局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为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划定并严守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态功能红线、大气环境红线、水环境红线、林业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生态红线制度。通过保护生态红线,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确保贵阳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45%,在红线保护范围内实行“准入清单”管理,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空间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

(三)优化建设生态廊道

根据现有河流水体、丘陵、山地以及湿地优化建设生态廊道,形成“两环、两湖、三带、多廊、多园”的绿地系统结构,重点保护建设中心城区生态屏障,建设以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黔灵湖、小关湖等湿地以及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南岳山脉三条山脉为主的对市区有重要生态意义的关键廊道;建设以黔灵山公园、鹿冲关森林公园、贵阳市森林公园、孟关林场等构成的一环林带,以中心城区外围的山体林地为基础的二环林带生态屏障;建设以基本农田、园地、草地等为主的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镇绿化和通道绿化,完成高速公路通道绿化、主城区干道、重要节点绿地精品建设工程及主要河湖水系绿色廊道建设,充分保障其生态系统连通性。绿色生态廊道内禁止开发建设,道路穿越区域应设置动物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设施,保证物种的迁徙不受干扰,应切实保障生态廊道的用地需求和整个廊道网络的完整性,充分发挥其保护生态安全的骨架作用。中心城区段以园林绿化为主,可兼作公园绿地使用;中心城区以外地段以自然绿化为主,包括防护林带、农田、果林绿化。

鉴于贵阳市林地资源现状和可用于增加森林面积的各类用地组成情况,以增加贵阳市森林覆盖率为总目标,以全面提升林地和非林地的森林面积为主抓手,着力动员全社会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主要从加强人工造林、加强抚育管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开展城市城镇和通道绿化、开展美丽乡村和景区村寨绿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森林覆盖率提升工作,确保“十三五”末实现森林覆盖率达50%的目标。

建设以湿地公园、保护小区、多用途管理区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促进湿地生态系统进入稳定发展的良性状态。在规划期内,新增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多用途管理区34处,具体为新建国家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6处、市级湿地公园4处、县级湿地公园10处、湿地保护小区4处、多用途管理区6处;续建1处已建国家湿地公园;新建国家重要湿地建设2处;退耕(牧)还湖(泽)工程4800亩;湿地植被恢复和重建面积1200亩;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和重建14400亩;建立1处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完成红枫湖富营养化的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立社区共建共管工程6处;建立和完善科研监测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市、县多级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编目数据库,建设花溪区1500亩青岩油杉原地种质资源保存库,观山湖区和清镇市1950亩贵州红山茶原地种质资源保存库,花溪高坡1200亩野生腊梅原地种质资源保存库;完善贵阳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野生动植物标本馆;新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中心1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协作基地5处;完善贵阳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网络体系及红枫湖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根据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的原则,坚持以需求和民生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资源禀赋、文化内涵、地域差异,着力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山体公园、社区公园等“五位一体”城市公园体系。

规划在全市现有365个各类公园的基础上,新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山体公园和社区公园660余个,到2020年,全市公园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新增公园面积25.5万亩,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人,实现中心城区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见园”的目标。在推进公园建设的同时,立足可持续发展,采取现代化管理方式,同步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运营,明晰管理责任,优化公园服务,提升公园品质。

建立各区(市、县)中心区、工业园区及中心镇全覆盖的环境监测体系,以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土壤监测等作为重点监测内容,补齐区(市、县)监测能力短板,逐步在乡(镇)村地区优化布设监测点位,推进城乡环境监测的一体化。全力推进区县级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所有重要生态系统、各类保护区全覆盖的生态监测体系。建立所有重点企业全覆盖的环境监测体系。2017年底,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三级标准。2017年建立完备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补齐各县区环保应急设备库和快速定性、数据处理等应急监测设备;加强监测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此外,考虑结合贵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引入社会监测机构参与常规监测、验收监测等。

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现代化的环保执法及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实行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培训学习,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2017年底前,贵阳市和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应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建立更广泛的信息公开及公众反馈渠道,不断完善“12345”和“12369”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起良好的公众反馈渠道,及时、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危险废物违法处置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全覆盖。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依托贵阳大数据和云平台建设,引领环境建设,逐步建立水环境、空气环境、土壤环境、污染源等数据库,实现环境数据信息的融合、共享、交换和综合利用,实现数据与市级职能部门、省级及国家级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通过网格划分,实现环境保护“一张网”。

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划分,建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区(县、市)、乡(镇、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建立网格运行机制,全面覆盖辖区内的所有监管对象和全面覆盖环境监察的所有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建立网格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提供有力保障。

2016年底之前建立和完善经济部门与环保、安监部门的数据共享、同步更新机制,对风险源位置信息、风险物质储量信息及风险环节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动态的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

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推进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网络管理,构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市应急中心的综合协调能力,强化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其他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加快区县应急管理组织建设;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预案管理,建立预案定期演练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2018年,完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加强重金属重点污染区域管理。摸清重金属污染状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妥善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十三五”期间,启动绿色金融改革,建立起完善的资源和环境的定价机制,创新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的工具,尝试开展一些试点项目,将金融服务真正的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可以从六个领域进行突破:(1)大力发展绿色债权市场,(2)建立贵阳市绿色发展基金,(3)推动银行体系绿色化,(4)推行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5)发展绿色PPP融资,(6)建立统一的碳交易体系、发展碳金融。

“十三五”期间,加强环境管理部门与银行系统进行合作,建立绿色信贷名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环境管理从原来的行政措施,到经济惩罚,走向法律制度建设。

绿色保险也是绿色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保险在环境风险治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均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建立绿色保险制度对于转移企业风险、分担政府责任和促进社会和谐均具有积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启动绿色保险方面的研究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绿色保险提供理论及决策依据。

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专项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联动执法。注重执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强化培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加快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机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影响显现滞后的和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以及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

加快形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理机制,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为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等的建设项目,全面实施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理,有效控制和防止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依法核发制度,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核发工作。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网络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业企业排污信息,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分区域、分行业地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证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十三五”期间推进建立贵阳市排污权交易体系,促进排污权有偿使用。

进一步明确和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和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水权转让机制,制定生态补偿的产业扶持政策等。完善生态补偿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鼓励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补偿机制等。

结合贵阳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贵阳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力求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

探索建立贵阳市各企事业单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信用档案制度,根据各单位环境行为信息,按照相应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各单位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

贵阳市要结合自身情况,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动态更新,对本地的主要自然资源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进行分类核算,评估一定时期内自然资源产实物量和价值的变化,摸清某一时点上自然资源产的“家底”,准确把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情况,全面反映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和生态效益,从而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政府绩评估考核境补偿等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这也是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倒逼机制改变唯GDP的发展模式。

(一)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与联防联控机制

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大气污染减排、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联合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和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等区域联动机制,构建区域一体化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

“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省环保厅的帮助和协调,积极主动对接周边遵义市、黔南州和贵安新区,协商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与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协议,协调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统一规划、联合监测、信息共享和公开、联合预警、联合应急响应等具体措施。建立起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与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

(二)建立跨界河流(湖库)综合治理机制

加强区域协调合作,重点建立红枫湖、鸭池河、清水河等跨区、跨界流域联席定期会议制度、信息定期通报和共享制度、联合监测预警制度、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联动制度、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等,共同推动实施河流水质改善工程实施,同步完善辖区内管网与污水处理体系。建立市域内区县跨界河流综合治理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制度、联合监测预警制度、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等,共同推动实施河流(湖库)水质改善工程实施,同步完善辖区内管网与污水处理体系。

(三)形成“声治理”合力

针对因城管、环保、交通、住建等多个部门分管、治理不同类别的噪声污染给执法带来诸多困难的问题,开展部门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打破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形成齐抓共管的“治噪”合力。

(四)构建环保、司法部门联动机制

探索实行公安派驻环保部门工作制度,提高环境执法震慑力。加强环保与司法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生态环保法庭、审判庭和市、县两级生态保护检察局、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的作用,形成完善的生态保护司法体系。密切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早立案、早查办。强化与人民法院联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强制执行机制。

加强现场移动执法机制,实时上传执法信息,杜绝暗箱操作,提高执法效率。完善环保、住建、城管、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多方联动执法机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配合,构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环保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完善环境问责及纠错、环境矛盾定期排查、重点环境问题后督察等制度。

贵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共涉及重点工程117项,包括水、气、固废、土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基础服务能力建设7大类,估算投资共计340.5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投资预算12.3亿元,按照《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5)》执行,详见附表1。

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把握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资金筹措原则,坚持以开拓创新的思路,结合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实行“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原则,目的在于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排污者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污染。同时,使环境和资源保护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把环境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与生产管理之中,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改革工艺和设备,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从而减少物耗、能耗和污染排放。另外,实施这项原则,还可以把环境保护责任与经济责任挂起钩,有利于筹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企业是治理污染的主体,企业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现有污染源和老污染源治理等所需费用应由企业自行解决。对于有责任人但企业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污染治理的,由政府补助和企业分担。

环境保护需要大量资金,仅靠贵阳市的财力很难完成。因此,贵阳市环保、农业、水务、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对接工作,充分了解贵阳市的水、气、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项目库,积极对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中央和省关于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资金支持,用于贵阳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是经贵州省民政厅批准,由贵阳市人民政府拨款成立的贵州省首家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之初以保护两湖一库为主。基金会的主要职能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事业的认识;举办募捐活动为基金会开展工作筹集资金等。应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向社会各界募捐资金用于环境保护。

在市场化机制下,环境保护资金如全部由政府投资是难以实现的。应鼓励专业化公司和私人资本投资于环境保护事业。各级政府要制定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及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积极性;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易发区避让搬迁工程等的实施,多方筹集资金进行环境污染治理。

争取各方资金支持的同时,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贵阳市各有关部门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共同为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服务。

强化各级政府职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政府一把手对环境保护负总责、亲自抓,并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总量减排目标、污染源监管等各项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环境保护规划到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规划任务,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

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和官员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盲目决策、懒政庸政等行为造成环境损害严重后果的责任官员,必须严肃追究问责。

探索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和辅助决策机制。坚持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制定社会、经济重大决策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借鉴外地经验建立健全“河长制”制度,将主要河流水质纳入各行政区域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强化对主要河流水环境功能达标的管理责任。

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一是要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经费投入和队伍编制,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继续深化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以及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保障环境行政执法的质量。三是深化和健全环境保护公众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四是强化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执法。进一步发挥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能,积极支持其它有关部门依法行使环境管理权,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加大财政环境保护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把改善城市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作为投资重点。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应优先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PPP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积极设立环保信托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创新金融环境产品。努力探索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规划项目的实施。

进一步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和引导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装备建设,依托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环保意识。持续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大力开展企业环保专题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公务人员、企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认真组织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纪念活动,强化全民生态环保责任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告等制度,确保环境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的氛围。积极运用环保听证、社会公示、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市民检查团、环保义务监督员、“12345”热线等措施,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舆情反应机制,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引导环保民间组织发展。

加强区域合作,推进解决地区性重大环境问题。加强与贵安新区及周边市州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产业发展与布局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共同采取控制措施,开展大气、水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控制等方面的项目建设,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状况。

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地区成功的环保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市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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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大数据系统1、中国农药数据监管平台的作用和重要性 2、中国农药进口数据 引言: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农药,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侵害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农药的使用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如何合理使用农药,提高农药效果,减少农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成为了农业http://chatgpt.cmpy.cn/article/4697843.html
2.中国医药信息网第十二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2025年版《中国药典(草案)》2024-11-27 国家药监局批准盐酸佐利替尼片上市2024-11-20 全国药物警戒工作会召开2024-11-04 国家药监局与沙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2024-11-01 国家数据局启动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建设2024-10-30 https://www.cpi.ac.cn/zx/xyzl/
3.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信息服务平台华盛顿4月3日消息:美国农业部周四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周中国取消采购22.14万吨美国玉米,这意味着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中国取消的美国玉米订单总量已经超过100万吨,原因在于中国拒绝进口未经中国农业部批准的一种转基因玉米。 此外,有贸易商称中国还暂停批准进口玉米酒糟粕(DDGs),这是用玉米生产乙醇时的副产品,用作动物饲料http://scnycxtd.com/cdfmzj_nky/f/main/index?id=9710df80-953e-4911-95ae-eb1d9bec2be4
4.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上线神州信息助力打造全国首个省级农药平台1月2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神州信息(000555)处获悉,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相关规定,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投资、神州信息承建的“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近日通过专家验收,正式上线。该平台是全国首个省级落地、首个全省联通、首个兼容历史数据的农药平台,也是农药产业数字化升级的重要成果。 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1281035560014.html
5.中国农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展望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引用 分享打印 摘要:农药作为重要的农用生产资料,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管理滞后,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农药质量的提高。该文重点阐述了中国农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并对未来发展作出展望。 关键词: 中国农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https://d.wanfangdata.com.cn/Conference/369949
6.实用食品人常用的235个查询网站汇总质量管理综合质量管理查询数据库(平台)——45个 食品资讯(协会)网站——68个 行业数据查询网站——37个 国外官方网站——40个 工具类——13个 合计235个 注:序号仅作标记用,按整理顺序罗列,不代表排名。 一、中国政府职能部门官方网站 1、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index.htm https://www.foodmate.net/zhiliang/guanli/169142.html
7.《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全文糖料蔗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得到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覆盖糖料蔗全产业链的种质种苗资源、生产环境、生产要素投入、砍收运输、加工流通及价值精算等关键环节的数据感知/ 获取体系,增强产业大数据挖掘应用能力,为推进经济作物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建设模式,提高数字农业创新能力。https://xczx.nwsuaf.edu.cn/sndtB/750260a4569b4153b2a20a6e3c0f4ef7.htm
8.一文了解全球800家农业大数据公司(国内篇)36氪未来智库农机信息化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的研发是针对智慧农业中的智能农机监控、远程技术监督、综合作业质量监控、整车厂与一体的覆盖农机领域的大型管理和数据服务平台。 (2)融资情况 2015年2月获得长石资本数百万人民币Pre-A轮融资; 2015年9月正式完成2000万人民币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旗下通用技术创投管理的鼎https://www.36kr.com/p/5213113.html
9.聚焦两会汇总:代表委员们今年的涉知识产权提案议案建议王臻建议,应从五方面着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中国品牌、中国名牌的持续成长创造激励创新、公平竞争的法治化环境。 一是加大对商标侵权、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品牌维权的争端解决机制,加大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引入平台评价机制,完善平台治理、加重平台的审核责任。 http://www.yntrademark.cn/nd.jsp?id=419
10.中国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农资进销存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可免费使用中国农药信息网报道称,为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相关规定,回应有关方面需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平台开发建设了“农资进销存管理系统”,免费供农药经营单位使用。本系统基于权威、及时的农药管理基础数据支持,注重购销操作的易用性、便捷性,可辅助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方便http://www.saomage.com/cn/h-nd-126.html
11.2024年农药的发展趋势2024年版中国农药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全球农药行业正处于转型期,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农业实践的推广,传统化学农药正在逐步让位于生物农药和精准施药技术。生物农药因其环境友好和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使用。同时,精准https://www.cir.cn/R_NongLinMuYu/93/NongYaoDeFaZhanQuShi.html
12.机电设备采购平台机电采购机电招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浙江省招投标协会 浙江省物流与采购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https://www.chinamae.com/
13.法制年终工作总结范文11篇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处罚行为。 (三)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起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进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胶州市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动胶州市综合https://www.liuxue86.com/a/506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