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林进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华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小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受胶价持续低迷影响,预计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会有所下滑。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进挺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8证券简称:海南橡胶公告编号:2013-03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迟京涛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毛嘉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分别收购现代物流、海南鸿德持有的海垦农资41%、14%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垦农资公司股权结构为海南橡胶持股55%,现代物流持股10%,海南鸿德持股35%”变更为“收购现代物流51%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垦农资股权结构为海南橡胶持股51%,海南鸿德持股49%”。同意交易评估基准日由原来确定的2011年3月31日变更为2013年6月30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期货套保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开展天然橡胶期货套保交易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有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在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林进挺、刘大卫、彭富庆、李明泉、杨志成、许华山回避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董事会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毛嘉农,男,1963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中化天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1年4月至今,任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EO。现任永辉超市(601933)、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海南橡胶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海南橡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提名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行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五、包括海南橡胶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海南橡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股票代码:601118公告编号:2013-03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期货套保交易额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监事曹远新、高波回避表决,同意票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股票代码:601118公告编号:2013-034
一、变更事项
(一)收购股权比例
将原“分别收购现代物流、海南鸿德持有的海垦农资41%、14%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垦农资公司股权结构为海南橡胶持股55%,现代物流持股10%,海南鸿德持股35%”变更为“收购现代物流51%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垦农资股权结构为海南橡胶持股51%,海南鸿德持股49%”。
(二)评估基准日
交易评估基准日由原来确定的2011年3月31日变更为2013年6月30日。
二、交易标的简介
1、农资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林兴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3楼
2、经营范围
农药批发、化肥、有机肥、复合肥、农产品、建材、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农业机械的销售,农业项目开发,病虫害防治,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流服务,进出口贸易。
3、股权结构
截止2013年6月30日,海垦农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海垦农资公司无对外投资情况。
5、主要实物资产及运营能力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固定资产123万元,其中办公电脑68台,税控电脑1台,汽车8部。
6、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未经审计)
7、主要资产抵押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海垦农资公司无资产抵押情况。
三、交易方简介
1、物流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
2、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酒的批发与零售,国内整车、零担货物运输,物流加工服务;集装箱运输服务,国内、国际货物代理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货物进出口贸易,包装设计,建材、矿产品(专营除外)、化肥、有机肥、复合肥、家用电器、家具、工艺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3年6月3日,海垦物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投资海南农垦现代农业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50万元,占5%股权;
(2)投资海南海垦农资有限公司5100万元,占51%股权;
(3)投资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3800万元,占80%股权。
公司本部无实物资产。
6、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1)2010年物流公司资产总额5556万元,营业收入7315万元,利润141万元,资产负债率4.32%。
(2)2011年物流公司资产总额23466万元,营业收入40796万元,利润-82万元,资产负债率53.09%。(含农资和陆航数据)
(3)2012年物流公司资产总额32465万元,营业收入42003万元,利润59万元,资产负债率65.91%。(含农资和陆航数据)
7、主要资产抵押情况:无抵押。
四、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以201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海垦农资公司进行整体评估,评估报告报送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收购价格按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作价。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加强公司对海垦农资公司的管控,同时,更加有利于海垦农资依托母公司的资源优势迅速做大做强,从而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1118证券简称:海南橡胶公告编号:2013-03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将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视同上市公司关联人。
一、基本情况概述
按照2010年9月29日海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海南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农垦总局”)与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实施政企分开,至2010年10月18日海南省农垦总公司重新登记注册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挂牌之日起,海南省农垦总局与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政企分开。自2011年8月8日起,省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亦无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因此,自2011年8月8日起,公司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已不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修订)第10.1.1、10.1.4、10.1.6条之规定以及持续督导机构意见,审慎考虑,从2011年8月8日至今,公司仍然将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视同上市公司关联人。自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公司不再将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视同上市公司关联人。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议案》,公司董事林进挺、刘大卫、彭富庆、李明泉、杨志成、许华山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通过该议案。此外,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也审议了《关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议案》,公司监事曹远新、高波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监事同意该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议案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修订)第10.1.1、10.1.4条之规定,海南橡胶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已因王一新辞去海南橡胶董事长一职届满12个月而终止。
五、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如下:根据《上市规则》第10.1.4条规定,农垦总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海胶集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根据《上市规定》规定,均不会与海胶集团因受农垦总局控制而自然形成关联关系,构成海胶集团的关联方。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琼办发【2010】36号改革实施方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7、独立董事意见;
8、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橡胶关联方认定的专项意见;
9、中信证券关于海南橡胶与海南省农垦总局关联关系变化的专项核查意见。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股票代码:601118公告编号:2013-036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有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农垦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本次大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三、会议出席对象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童霓
传真:0898-31669309
邮编:570105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股东登记回执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件2: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3年11月14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