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8〕36号)和《汉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农副产品上线的必然要求。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迫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防伪溯源信息管理平台,以农业企业、农副产品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责任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我县特色农产品溯源体系。
通过溯源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许可管理,简化程序,强化过程监管,推行政府官方认证,提高本地农产品的信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品控,制定标准,建立农村产品供应链上行体系,逐步建立覆盖生产和流通的信息溯源系统,以农业生产档案信息为基础,实现对产地环境基础信息,病虫害防治、质量检测等生产过程信息,分级包装物流等流通信息的实时登记、生产流通操作指导和预警,信息查询和上传,推进视频实时监控。让消费者了解符合食品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合作,建立特色农产品防伪溯源体系
根据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全县建设10个农产品种植溯源基地,8个食品生产溯源基地,2个畜牧养殖溯源基地,2个禽类养殖溯源基地,定制开发符合县域实际情况的特色农产品防伪溯源管理系统。
(1)对应出台《汉阴主要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汉阴主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汉阴文创产品交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产品标准规范。
(2)支持主要农产品龙头示范企业进行网货加工技术升级,提供预冷、初级分拣、快速检测、新产品开发等设备配备支持。
(3)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影像采集、消费者投诉渠道体系,与农产品品牌营销相互结合,为解决农产品上行渠道搭建提供有力支撑。
(4)建设汉阴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与监管体系,为汉阴县农产品实施二维码防伪溯源和品质监管提供支持,做到一品一码并应用于线上线下。对主要农产品、特色产品的种植养殖基地、加工环节给予溯源硬件支持;提供产品溯源整体解决方案,达到项目服务需求。
(5)统筹做好上述工作的运营与管理,保障系统性、连续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发挥应有效益。
(二)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建立特色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规范生产过程,健全生产档案,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建立产品合格准出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建立完善产出特色农产品质量追溯记录,健全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的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备案制度
对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开展教育培训,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化学投入品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科技推广和人才资源储备。制定失信行为举报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和“黑名单”制度。
三、落地推广流程
(一)落地步骤
1.制定溯源系统准入标准
(1)合作范围及对象:汉阴县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入驻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
2.申报程序: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向县电商办提交申请,县电商办查阅申报资料并予以回复;
3.培训及信息录入:电商办协同溯源平台服务商,对申报成功的各企业进行培训,培训后由各企业建立有关产品的基地信息。生产信息、加工信息、技术标准信息、产品检测信息等并将采集信息录入到溯源平台,为产品建立透明的“身份档案”系统生成防伪溯源二维码;
4.赋码环节:平台服务商将防伪溯源码印刷之后,发给县电商办。各企业按照要求到县电商办领取并赋码。
(二)应用推广
1.试点阶段:由县电商办推荐10家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试点企业先行先试。
2.示范应用阶段:扩大试点成果,全面推进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全县建设22家溯源农产品生产主体。
3.全面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扩大示范应用面,将全县规模农业生产主体纳入农产品体系,基本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农产品溯源体系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电商办负责协调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并做好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建设的督查指导和信息反馈;同时督促县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有关要求建好、用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引导生产、经营、消费主体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及时报道农产品溯源新经验、新成果,扩大溯源体系社会影响力。加大农产品溯源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实现溯源农产品优质优价,形成良好的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