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三)幼教岗位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岗位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次招聘分设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无任教经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B类岗位需具有至少一学年相应学段学科教学经历,并提供相应证明;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教学经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实行定向招聘(C类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14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槐荫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计划的调整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费。审查通过的非技能岗位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审查通过的技能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人,进入笔试的技能岗位笔试考务费40元/人。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采取网上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三)免费说明
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西口,省畜牧局东临,可乘坐1、13、78、101、104、K90等路公交车,经四路西口站下车即到。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分技能岗位和非技能岗位,其中技能岗位包括幼教、中小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含书法)学科岗位,非技能岗位为其他学科岗位。技能岗位中的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含书法)学科采用专业技能面试和笔试的方法;技能岗位中的幼教、中小学英语采用专业技能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岗位采用笔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均为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技能岗位面试
对进入笔试环节的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含书法)学科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4.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弃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学科(同专业方向)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3.技能岗位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含书法)学科岗位按照专业技能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同组、同学科(同专业方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达到60分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同组、同类岗位、同学段、同学科(同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技能面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专业技能面试,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对进入综合考察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发放综合考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C类岗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的、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弃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类岗位、同学段、同学科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综合考察通知书,其中进入综合考察的非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缴综合考察费70元/人。
(四)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学科素养测查、答辩、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结束后,技能岗位的幼教、中小学英语按照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综合考察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分,非技能岗位按照笔试30%、综合考察7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同组、同类岗位、同学段、同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达到60分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同组、同类岗位、同学段、同学科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技能岗位的幼教、中小学英语学科,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非技能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选岗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七、补充说明
(四)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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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校
摘要:教师编制考试又称教师招聘考试或教师入编考试,教师编制考试内容涵盖广泛。这里搜集了山东各市教师编制考试公告资讯,方便考试及时了解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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