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农委“千万处长”上午出庭受审
金树芳今年55岁,安徽桐城人,大学文化。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期间,金树芳利用担任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复审、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监测及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关照。
■庭审直击
出庭——
面带微笑淡定出庭
上午9点半,金树芳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他面带微笑,右肩微沉,步履轻松地走到被告席,看上去省农委处长的光环似乎还未褪去。只是对比他辉煌时的照片,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发型不再一丝不苟,随意地搭在额头上,过去从不曾见到的白发如今清晰可见。因为在看守所期间眼疾发作,现在的他不得不戴上一副厚厚的宽边眼镜。
庭审开始后,检方光是宣读金树芳收受78家企业行贿的记录就整整用了20分钟,对于这些记录,金树芳毫无异议。
自述——
索贿、受贿:跑部送礼要企业埋单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78项受贿事实,金树芳当庭表示承认。
对于部分指控事实中所称的以报销费用为由主动“索贿”的情节,金树芳解释称,这些费用都是到北京去为企业申报或争取项目资金的“公务支出”,但是,“这些费用,在单位无法报销。”
正常的公务支出为何不能在单位报销?“这些,其实是上不了台面的事情!”面对这个问题,金树芳微微低下了头,语气中带着羞愧。金树芳称,其所要求企业报销的费用是并非正常的公务活动,“主要用于‘跑部’,请客送礼购买土特产等。”
巨额财产:部分是利息和人情礼金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当即指出,金树芳个人及家庭合法财产收入累计120万左右,而其现金购买的两套房产就花去了120万。“你的合法财产都购买了房子,哪里还有财产能获得利息。”
“当然,这些确实也是非法收入。”金树芳对此未做辩解。金树芳还称,曾收到亲友的一笔捐赠。不过,对此他并未有有效证据证明。
■案情揭秘
10年收礼250余万
2006年至2012年期间,安徽某知名食品公司为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及争取项目资金等事由,三次送给金树芳共计人民币6万元。2010年10月,安徽某知名米线食品公司为申报省级龙头企业送给金树芳5000元购物卡……
类似的受贿记录在金树芳的职业生涯中比比皆是。据了解,2004年至2013年期间,金树芳利用担任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在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复审,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监测及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关照,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2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3.2万元、美元3900元、台币5万元及价值13.4万元的购物卡等财物。
起诉书显示,金树芳的受贿共有78笔,涉及到了合肥、六安、安庆、池州等多地的78家农业企业。最少的为2000元购物卡,多的有10多万元。
记者注意到,龙头企业的评选,是金树芳敛财的重要手段。对于农业企业来说,一旦申报成功龙头企业,就将获得政府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税收政策、人才建设和土地供应等多个方面的扶持。而身为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处长的金树芳,往往对企业能否顺利被评为龙头企业有着极高的发言权,因此他自然成了香馍馍。
落马前曾是反腐领导小组成员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落马前,金树芳还是省农委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成员。2013年7月11日,省农委印发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梳理2010-2012年经过省农委下达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其中包括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作为农业产业化指导处的主要领导,金树芳正是领导小组成员。而仅仅过了50天,他就因贪腐问题被调查。同年9月,金树芳被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很快,他又被执行逮捕。
涉事企业闭口不提送礼行贿
■律师说法
对此,侯鹏律师建议,对行贿、受贿的犯罪嫌疑人中,单方面自首、立功,不妨适当提高从宽处理力度,从而使得行贿、受贿双方形成心理博弈,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
涉事企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金树芳一案中,涉嫌行贿的企业多达78家,遍及省内多个地市。那么,这些被认为是“躺着中枪”的企业及其负责人面临着怎样的法律责任?
“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企业不好做,不向主管部门的官员打点,难以获得企业的发展。”侯鹏律师说,这种观点确实反映了当下部分企业面临的现实。以金树芳一案来说,就有部分企业是迫于被告人的索贿。对于这种情况,若主动坦白,应可以获得从宽处理,或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但是,这些企业中可能还有这样一种情况,那就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行贿的。这种情况,若没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话,则可能会被以行贿罪追究责任。若企业还涉嫌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补贴的话,或将构成诈骗罪。”侯鹏律师说。
安徽省多名官员
今年因贪腐落马
2014年8月,原寿县县委书记张绪鹏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土地性质改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数百万元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4年4月,安徽省经信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主任朱永国在担任安徽省经信委产业处处长、非煤办主任期间,涉嫌收受贿赂600余万元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4年5月,安徽军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小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总额达3162.1万元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