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1958年,国家投资办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实行“国有国营”管理体制,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耕作,代耕服务。全部计划由国家安排,人、钱、物归国家所有。耕作前,农机站和用车单位要先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作业。
1958年12月至1962年,国营农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人民公社,实行“国有社营”和“社有社营”、“社有队营”的管理体制。机具管理上,由“条条”和“块块”共同负责,以地方管理为主。农业机械与生产结合紧密,作业及时,解决了站、社之间“两条心”、“两本帐”,农机具管理和使用脱节问题。期间,由于缺少技术力量,对农机具技术保养不够,未建立必要的机务管理制度,拖拉机技术完好率下降,出现“买不起、使不了、管不好”等现象。
1962年12月至1968年,下放的农业机械重新收归国家,再次实行“国有国营”,国家为生产队代耕。经营管理由三级核算改为二级核算,农机作业由公社和农机总站双层领导,重新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实行管、供、修三合一。这一时期国家与群众合营,市、县建立农机技术管理总站,公社和大队建立农机管理站和机耕队。原国家投资购置的农业机械归国家所有,公社和生产大队实行投资分工。农业机械由总站集中统一管理,分区分片固定为生产队代耕。
1969年,国营农业机械再次作价卖给生产队经营。农机业务部门对基层实行计划指导,协助所在公社制定长远规划,重点指导生产大队和机耕队按年度生产计划作业。1970年3月,市郊11个公社71台国营拖拉机转为社队自营,13名驾驶员随车到生产队,实行亦工亦农工作制。
1980年后,实行联产承包制的机车组出现,农机生产由代耕转向包耕,由按作业量计酬转为以产计酬,农业机械管理与维修、使用与保养结合为一体,普遍实行了农机生产责任制、联产计酬责任制和干部岗位责任制。1981年8月,市农机处召开农机生产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全市实行农机生产责任制的大队接近80%,达162个。1982年2月,市农机处召开农机生产责任制座谈会,郊区推行了联质、联产等形式的责任制。全市农用汽车、胶轮车等运输车辆实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达90%以上。榆树农机站实行生产管理责任制,黎明等大队链轨拖拉机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到人。
1983年后,农机经营形成国有国营、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和农民独户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集体经营链轨拖拉机占58.7%,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所有,以机耕服务队经营为主;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占13.3%,以联户和个体经营为主;小型拖拉机仅占0.2%,以个人经营为主。
1986—1990年,国家投资补贴更新大型农机具96台(套),全部由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经营,以农为主、综合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0年,《哈尔滨市大型农机具管理办法》出台,全市农机经营管理步入法制轨道。链轨拖拉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和乡、村机耕队集体经营的762台,占总量的66.84%;个体经营378台,占33.16%。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集体经营的147台,占6.18%;个体经营的2231台,占93.82%。小型拖拉机,集体经营123台,占0.53%;个体经营23018台,占99.47%。
全省开展“铁牛杯”竞赛,呼兰县获竞赛“银杯”奖,阿城市获“铜杯”奖。
二、管理措施
1.机务管理在机械化生产过程中,机务管理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一是坚持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方针。实行班次或双班保养制度,作业后的拖拉机要由车组人员按分工进行检查保养,实行五级保养制度。二是制定场、库、室建设标准。规定农机队要有单独庭院,有停车库、付油库、农具停放场、修理间和学习室。三是严格修理制度。要求修后机车各部位运转正常无杂音,修后功率和耗油在规定范围内。四是制定以提高农机具状态、降低违章率为主要目的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拖拉机违章行驶处理规定。
2.机械化生产管理机械化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年度计划、阶段生产计划和小段生产计划。国营农机站机械化生产计划的考核,有机械作业量定额、班次作业量定额、费用消耗定额、出车班次定额、生产通知单和作业通知单等。
1964年,王岗地区农机化试点站加强机械化生产管理,平均每标准台完成工作量5969标准亩,每标准亩耗油0.67公斤,标准亩成本0.85元,一年盈余17.8万元。70年代,农机业务部门对机械化生产进行作业计划指导,总结出“三包一奖”、“五定一奖”即包任务、包成本、包质量和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定成本、定劳动报酬,超额完成任务节约有奖的机械化生产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化生产采取“机、马、牛”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试行办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为使用好农业机械,解决土地分散经营、农机作业无计划问题,市农机处每年制定田间机械化生产任务,年初与各区、乡(镇)衔接落实到农户。1990年,全市耕暄整地达206万亩,基本实现旱田3年轮翻1遍,稻田和菜田每年轮翻1遍。
4.农用油料管理农机站建站初期,农用油料的分配、供应、管理由省里统一负责。1958年后,由农机、商业部门共同负责,农机部门负责运输分配,商业部门负责计划供应。1977年以后,全由石油部门负责,农机部门只负责油料的使用和节油工作。1983年后,仍由农机部门分配,商业部门供应。
第三节农机服务站
1990年,全市有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62个、农机供油点52个、配件供应点42个、农机修配点48个、农机代耕代运点22个、多种经营点11个。已形成以乡(镇)为中心,以村为基础,以“五统一”(统一调配机车作业,统一供应油料,统一安排作业,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收缴机耕费)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多形式、纵横联系的农机管理服务网络。全市有30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开展代耕服务,代耕能力达40万标亩。道里区榆树乡农机站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试点,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107亩,开垦渔池92亩,开始由管理服务向管理服务生产型转变。
第四节农机监理
农机安全管理,一是实行农机安全监理。市、县(市)设农机安全监理站,乡镇设安全监理员,村设村管员。二是实行定期田检路查。三是加强对农机驾驶员培训。四是加装安全设施,小型拖拉机要设安全刹车、安全链、安全销等。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市农机部门组织多次农机“安全月”活动。1979年7月,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运动月,结合开展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升级赛,颁布《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升级试行办法》,农机具完好率由51%提高到65.2%。
农机安全管理由机管部门负责。1980年,市农机处在机管科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农机车辆进行检车、年审、安检;公社农机站配备农机安全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歼灭战,消灭明火烤车,拖拉机拖车安装刹车,主油库和副油库分开单设。同年,市农机处下发“关于报考拖拉机驾驶执照的规定”,对农机系统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年审,并分期分批安排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1981年4月开展机动车辆普查和春检。6月26日至10月3日,参加全省百日安全运动。8月,开展机务管理大检查,在22个公社开展学习李永山、李英经验活动。全市分三片检查7区、16个农村公社、36个农机队的53台链轨车,其中认定甲级14台、乙级25台、丙级12台、丁级2台;检查机引农具94台(件),认定甲级35台,乙级37台,丙级22台。对农机队基础建设、场库建设、油料管理、安全生产、新技术应用进行了检查。9月,根据省定农机具技术状态、油料管理、农机具检查定级标准,开展机动车年检。11—12月进行拖拉机驾驶员审验。1982年9月13至27日,对7区22个人民公社110个生产大队的农机具进行检查,共检查农用汽车1389台,完好率为99.1%;检查链轨拖拉机154台,完好率88.3%;检查手扶拖拉机27台。
1983年开展农机“安全月”活动,重点解决路面行驶违章作业(高速行驶、客货混载、无证驾驶、酒后开车、强行超车、机车带病作业)、田间安全措施(农机作业增设联系信号、链轨拖拉机进村需有人护行、拖拉机运行拖带农具不准站人)和安全防火等问题。共检查链轨拖拉机42台、轮式拖拉机450台、手扶拖拉机160台、汽车940台,分别占保有量5%、70%、27%、51%。改革了手扶拖拉机考证办法,提高了手扶拖拉机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第五节农机人员培训
1949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公营农场管理局在哈尔滨市组织技术培训班,培训农机驾驶员,以拖拉机、农具、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技术理论和驾驶技术为主要内容。同年成立哈尔滨农业机械化学校。
50年代初,农机培训以新式马拉农具使用为主。1951年1月,市郊有3人参加省农林厅举办的苏联新式农具训练班。同年,市农办举办村干部和劳模农技训练班,对综合号铲趟机等新式农具使用进行了培训。1953年,王岗农业技术推广站举办马拉农具训练班,训练学员14人。50年代末,农机培训转向以现代农业机械的管理和使用等技术培训为主,实地培训,作业时以车代训,冬修时以修代训,农闲时集中系统学习。农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主要由省里统一安排。1959年11月,哈尔滨农业机械化学校由省农场管理厅划归省农业机械厅领导。1961年改名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70年代,农机人员培训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以机械原理、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新机具的操作使用为重点,采取市、区、乡3级培训方式。1976年,市农机处培训大队以上农机管理干部350人。1978年,各区举办以社队干部、包车组长和技术人员为主的深松耕法培训班,目的是掌握深松耕法的基本技术要领,深松机具的构造、性能及特点,推广深松耕法。1979年,市农机处组织举办了进口机车短训班、农机管理干部培训班、核算员短训班,以区为主培训农机队长、核算员,以公社为主培训驾驶员。各区、社普遍实行成绩考核制度,训练考试成绩装入农机手档案,作为年度考核晋级的依据。至1980年4月,全市共培训农机人员343人。同时还举办区农机科长、公社书记(主任)、农机站长、技术人员等46人计25天的训练班;区、社36名核算员计10天的训练班。
1985年,市农机处科教科、市农机研究所、东北农学院、市农机校联合举办地膜技术、地膜机的使用调整培训班,培训45人。阿城县农机校、农机研究所联合举办盘棚育秧、机械插秧学习班,培训15人。市农机校与阿城县农机校举办修理工学习班,与交警部门联合培训汽车驾驶员850人。针对农户自营车、无证人员增多的现象,冬训工作以提高各类人员的技术素质为重点,狠抓新驾驶员新知识、新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有证驾驶员的技术提高,培训拖拉机新驾驶员1676人,汽车新驾驶员610人,修理工40人,社会青年60人,水稻、盘棚育秧机械插秧、地膜技术人员60人。
1986年,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搞好农机人员培训的办法》,农机培训纳入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的规范化轨道。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划归市农委管理。同年11月,市农机处承担驻军69师205、206、207、高、低炮团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开设6个农机修理专业教学班,选编技术基础、机械制图、修理器具设备、构造与原理、机具维护、拆卸与清洗、装配与调整、实际操作等“军地两用人才农机修理工试用教材”,购置2台小四轮拖拉机和一些检修工具用于实践教学。培训294学时,实习70学时,参加培训3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