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3.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4.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
6.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门户网站
7.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
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门户网站
9.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10.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
11.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
12.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门户网站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1;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五、咨询
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0571-89938770;
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571-89988180;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0571-85786500;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71-5678837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0571-8976411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0571-89762147;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0571-85129834;
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0571-85125859;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0574-87211943、0574-87089471。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