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应具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应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对于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以上。
人员要求:
经营场所:
业务内容:
其他要求:
申请企业的股权结构中不应含有外资成分(需追溯股权)。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根据办理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社保证明(如适用)、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等。
网上申请:
填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上传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初审与补正:
文化和旅游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可能会要求补正材料或修改信息。根据要求补正材料,并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审查与现场核查:
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实质审查,必要时会对企业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检查设备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公示与审批:
审查通过后,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文化和旅游局将正式审批并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领取许可证:
审批通过后,申请企业可以前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申请被驳回或延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