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等查询平台,可以查询具体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所属药品分类以及具体报销类别等详细信息。
八类药品不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报销
国家医保局公布信息中还明确了不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的八种情况,这些类别的药品均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根据规定,以下药品不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三、保健药品;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目录内药品按报销类别分为甲类和乙类
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报销方式上也存在区别。在查询的药物信息中,报销类别一般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那么这两种药品有什么区别,相应的报销政策又有什么区别呢?
按规定,“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的药品、使用广泛、疗效确切、而且在同类药品中,该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对甲类药品的报销政策规定,参保人使用此类药品时,药品的价格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门诊、住院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乙类药品”是指该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但比同类药品中“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而针对乙类药品的报销政策规定,参保人使用此类药品,需要按规定个人自付一定比例的药品价格,剩下的药品价格部分纳入报销范围,这部分费用才能按门诊、住院等规定比例报销。
目前实施的医保目录中,共有395个西药和246个中成药为甲类药品,其他药品均按照乙类支付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