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1-1-1
1-1-2
重大事项提示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不利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在农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好的技术、人员与市场基础,并且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行业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在项目
1-1-3
实施过程中,若募集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项目质量、产能消化、产业政策、技术革新、市场竞争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厂房建设、购置设备等,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168,636.19万元、11,539.62万元,按照公司当前会计政策,在募投项目生产或运营期内,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及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测算如下: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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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投向新产品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中涉及的二氯吡啶酸、丙炔氟草胺两种农药原药为公司未自产过但销售过的新产品,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已具备该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与人才储备、以及市场基础,但如由于市场需求、技术工艺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存在投向新产品的该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并对于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或延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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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项目实施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则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延期甚至进行变更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目标等因素并经充分论证后审慎决定的,且公司已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经验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但由于行业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则本次募投项目亦存在延期或发生变更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的技术风险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化学农药制造细分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废渣,环境保护要求较高。一方面,若公司今后出现在环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执行不当或环保设施出现故障等问题,造成环境违法事件,存在被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或责令整改的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与实施,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环境污染管理目标日益提高,存在加大公司环保投入,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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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中涉及的部分原材料、产品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等性质,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设备安全性及人工操作适当性要求较高,存在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风险。尽管公司一直致力于改进工艺路线,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控制程度,并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但仍然不能排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另外,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日益重视以及公司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从而对公司经营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326.60万元,较2022年1-3月减少88,578.02万元,同比下降28.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分别为18,281.41万元、18,295.2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2.83%、
52.97%,主要系受农药行业景气度导致的产品价格下行及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相较正常年度偏高等因素影响。农药行业景气度、产品价格的恢复受市场供需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出现农药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全球宏观经济不景气、贸易摩擦加剧等不利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主要农药进口国政策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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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货款主要以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因此汇率的变动将会通过改变公司产品价格而对公司盈利造成一定影响。另外,汇率变化也会对公司所持外币资产价值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21,338.13万元、-8,722.73万元、33,384.01万元、-6,680.26万元。随着公司海外市场开拓规模的扩大,外销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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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2
目录......8
释义......11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一、发行人概况......15
二、股本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19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32
五、公司主要业务模式......39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41
七、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76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79
九、行政处罚情况......83
十、未决诉讼、仲裁情况......94
十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94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10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0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104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105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10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0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07
七、本次发行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07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0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0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09
1-1-9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09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47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154
六、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167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168
八、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涉及备案或审批......169
九、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况......170
十、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172
十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172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172
第四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173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73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75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184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187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情况的差异......187
六、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187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8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18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18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18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190
一、业务与经营风险......191
二、财务风险......193
三、募集资金不足或发行失败风险......195
五、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99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199
附表一:国内商标情况......210
附表二:境内专利情况......217
附表三:国内农药登记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237
1-1-1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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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1-14
【注】:本募集说明书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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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股本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77,115,744股,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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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中,山东润源、KONKIA和山东润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才、孙国庆、丘红兵控制的企业。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山东润源持有公司114,911,23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1.47%,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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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山东润源股权结构如下:
山东润源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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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三人通过控股股东山东润源、KONKIA及山东润农合计实际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8.32%,按表决权口径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的68.2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王文才: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1994年-2000年历任山东绿野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1年-2007年任山东润丰董事长;2005年作为公司主要创办人之一创立润丰有限并负责海外市场开拓业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孙国庆: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2年,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有机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1995年-2000年历任山东绿野研发部项目经理、生产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2001年-2007年任山东润丰董事、总经理;2005年作为公司主要创办人之一创立润丰有限并担任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丘红兵: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工程师。1993年-1998年历任山东绿野助剂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副经理;1998年-2001年任山东绿野部门经理;2001年-2005年任山东润丰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作为公司主要创办人之一创立润丰有限并担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2013年2月及2017年5月,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及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上述内容在公司实际运作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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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属于农药制造业(C263),细分行业为化学农药制造行业(C2631)。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对农药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农药登记、农药生产、农药经营等方面。我国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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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在农药生产方面,具备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在农药经营方面,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在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2)行业现行主要政策规划
1-1-21
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二)农药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农药行业概况
全球农药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进入比较成熟的发展阶段,规模与格局已经逐步成型,从市场规模变动趋势看,受世界人口和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推动,对农药的刚性需求不变,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在过去的十几年内整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11月15日,世界人口已达80亿,而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2年》的数据及预测,2030年和2050年,人口规模将分别上升至85亿人和97亿人。与此同时,受城市化、工业化、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可耕地面积的增长空间极为有限,甚至存在减少的可能性,未来全球人口不断增长与可耕地面积有限的矛盾将日益激化。为满足未来粮食需求,单位面积产量的提升成为满足粮食需求的重要解决途径,因此通过使用农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来解决粮食问题愈发重要,未来全球农药行业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英国市场研究公司PhillipsMcDougall的数据,2022年全球农药销售额达到781.93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作物用农药销售总额占总农药市场份额的88.57%,为692.56亿美元,非作物用农药销售额占农药市场份额的11.43%,为89.37亿美元。2017年至2022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9%,其中作物用农药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
1-1-22
2、国内农药行业概况
经过7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药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农药生产、使用、出口大国,并逐步形成农药原药、制剂、
543.2
603.0
604.0
620.4
653.1
692.6
73.1
75.4
78.0
78.5
81.2
89.4
-
100.0200.0300.0400.0500.0
600.0
700.0800.0900.0
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2017-2022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亿美元)
作物用农药销售额非作物用农药销售额
44%
25%
27%
4%
2022年全球作物用农药市场份额占比(%)
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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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农药生产专业分工的不断深化,中国凭借全方位的成本优势和日渐成熟的技术优势,已逐步成为全球农药的主要生产基地和世界主要农药出口国之一,全球市场约有70%的农药原药在中国生产,中国农药产品出口到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覆盖东南亚、南美、北美、非洲和欧洲等地区。2021年农药进口共计10.4万吨,出口共计220.2万吨,进口金额为9亿美元,出口金额为80亿美元。2021年中国农药出口总金额远超进口总金额,贸易顺差达7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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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特征及趋势
1、全球农药行业发展特征及趋势
(1)跨国公司主导的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形成
经过几十年的激烈竞争与发展,目前全球农药行业已呈现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按2021的销售收入情况统计,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占据了全球农药市场一半以上的份额,并形成了“产权农药—丰厚利润—研发投入—新产权
140.06
163.24
149.04
146.83
251.40
220.20
8.43
8.33
7.87
8.97
11.00
10.40
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2016-2021年中国农药进出口数量(万吨)
出口数量进口数量
37.16
47.65
52.29
48.60
76.24
80.10
6.73
6.80
6.88
7.62
9.11
9.17
10.00
20.00
30.00
40.00
60.00
70.00
80.00
90.00
2016-2021年中国农药进出口额(亿美元)
出口金额进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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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的良性循环,农药新品种的开发已基本由这些公司垄断。
主要跨国农药企业2021年销售情况
(2)亚洲、拉丁美洲是农药需求的主要市场
从区域分布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亚太地区、拉丁美洲地区对农药的需求量不断上升,并已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农药消费市场。2022年,亚太地区、拉丁美洲农用农药销售额分别为218.85亿美元和
191.37亿美元,位列第一和第二位。此外,欧洲、北美地区作为传统农药消费市场,农药市场需求趋于稳定,未来农药市场的增长主要集中在中国、印度、亚太地区和拉丁美洲的部分国家。
1-1-26
(3)农药产能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由于发达国家的农药工业起步相对较早,本国的市场已基本趋于饱和,在经济全球化及国际分工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跨国农药巨头为了谋求发展,同时为了规避发达国家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政策要求并降低生产成本,开始重新对其资源市场进行定位,逐渐分离产业链上游的中间体和原料药生产环节,将其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的中国、印度等新兴发展中国家。
(4)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农药在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传统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也造成了巨大的环境污染并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增强和科技水平的提高,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将逐步退出市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农药将极具发展空间。
2、中国农药行业特征及趋势
(1)农药品种逐步丰富,结构逐步优化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药工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0年全国农药品种数量714个,比2010年增加97个,目前生产中使用的高毒剧毒化学农药(不含杀鼠剂)品种10个,比2010年减少13个,使用量占比由5%降到1%以下。截至2020年底,农药登记产品总数41885个,比2010年增加12688个,其中,登记的杀虫剂占比由53.2%降到43.5%,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由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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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整合加速,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推进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到2025年,着力培育10家产值超50亿元企业、5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5亿元企业,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值提高10个百分点,生产企业数量由2020年的1705家降至2025年的1600家。
(3)新型环保农药将快速增长
(4)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进一步推广
农药行业作为精细化工行业中的细分行业,受生产工艺等因素影响,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三废”排放。在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的背景下,加快促进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发展,农药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已成为保证农药企业及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发展方向。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和环保投入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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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和“三废”处理技术,不但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量,而且能够降低原料消耗量,同时结合“三废”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此外,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推广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治理向生产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措施,是农药行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环保产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5)研发创新持续优化,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不断完善
(四)行业特点及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防治有害生物、应对突发性病虫草害、调节作物生长、提高农产品品质,在保证农业丰收、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需求弹性较小,刚性需求强,具有明显的弱周期性属性。
未来全球人口不断增加与可耕地面积有限的矛盾日益激化,使用农药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粮食产量是提高全球粮食产量、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在刚性需求的推动下,全球农药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为稳定的上升趋势。
(2)区域性
我国农药生产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产业布局趋于集中。2021年全国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分100%)总产量约249.85万吨,产量前五的地区依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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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同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耕种习惯决定了不同地区种植结构的差异,造成病、虫、草害危害程度的不同,导致对农药品种的不同需求,使农药的生产和消费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从我国情况来看,北方农药市场以除草剂为主,南方农药市场以杀虫剂、杀菌剂为主。
(3)季节性
2、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农药产业链由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合成和制剂加工三大环节构成。行业上游为黄磷、液氯等无机原料和甲醇、三苯等基本有机原料,下游主要为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等领域,具体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目前全球的农药生产企业均处于上图所示的产业链中的某一部分或全部。农药企业有从原料到制剂的全程生产企业,也有专做中间体、原药或制剂的企业。随着农药行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部分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拓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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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行业发展对农药行业的影响
农药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凭借我国较为完整的化工工业体系以及强大的供给能力,农药行业的上游原料供应充足。但目前我国农药品种结构老化,现有登记农药品种中,登记使用15年以上的占70%左右,农药产品同质化严重,生产企业市场议价能力不足,上游基础化工产品价格的上涨将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影响其盈利能力。
(2)下游行业发展对农药行业的影响
农药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领域,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在世界人口不断增长、农产品消费升级、生物能源推广、耕作方式转变等因素的驱动下,下游农业生产对于农药将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有利于推动农药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行业进入主要壁垒
1、行业准入壁垒
我国对农药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许可制度,具备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即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出口和使用。此外,我国农药企业拟投资项目如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农药品种范围,将无法获得有关部门的核准。
2、技术壁垒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农药行业的技术壁垒包括新药研发壁垒和生产工艺壁垒。新药研发壁垒是国外大型农药企业保持其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较少企业能够突破原药研发壁垒。生产工艺壁垒是大型非专利农药生产企业维持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即通过生产工艺的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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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保及安全生产壁垒
农药行业的环保壁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药作为化工的一大子行业,受其生产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其三废排放物具有毒性大、浓度高、治理难的特点,随着各国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近年来各国都加强了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部分发达国家已将对于环境影响更大的原药产能向其他国家转移。在我国,农药生产企业所有生产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立项和环保验收程序,涉及生产资质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等环节。在环保监管日益严格、行业环保标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环保设施投入和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适当的末端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在上述背景下,一批规模小、盈利能力差的农药企业将因无力支付日益提高的环保成本而逐步退出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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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农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较多,需要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同时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并需要专门的资源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
4、资金壁垒
农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装置的建设与安装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且行业的规模效应较为明显,产能规模优势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特别是对于原药生产企业而言是其竞争力的核心,农药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与现有农药企业在设备、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开展竞争,因此必须有大量资金投入作为保障。此外,随着农药生产技术的发展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要求农药企业在技术研发、环保设施方面具有持续投入的能力。
5、品牌壁垒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一)农药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全球农药市场竞争格局
从全球范围看,作为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无论从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市场成熟度来看,农药行业都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存在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市场竞争激烈。
与其他制造行业相比,农药行业具有新产品开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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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因此,具有高额利润的农药新产品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资本雄厚且能够承担昂贵的开发费用和开发损失的跨国农药巨头。在此背景下,农药企业逐步被划分为创制类农药企业和仿制类农药企业两类。创制类农药企业,是指具有很强的研发和技术能力,能够开发拥有知识产权的创制农药产品的企业,国际上创制类生产企业主要为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等跨国农药巨头。创制类企业的最大优势在于企业能凭借产品专利保护在保护期内获得独家生产权利,从而获得巨额垄断利润。而且专利保护到期后,这些企业在产品的技术水平上仍要高于仿制型企业,其产品毛利率也将长期高于业内平均水平。
仿制类农药企业,主要生产专利期已满或是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农药。国际上仿制型企业主要是以安道麦(ADAMA)、富美实(FMC)、纽发姆(NUFARM)、住友化学、联合磷化等公司为代表的企业。仿制农药在应用上已经得到实践的检验,在使用对象、施用方法和安全性能上都得到市场的认可,而且在技术上也比较成熟。生产仿制型农药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研发费用,同时又能保证产品的市场需求,这成为许多中小型农药生产企业和初创农药企业的选择,随着国际产业分工的全球化发展,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作为全球农药产能转移的主要目的地,仿制类农药企业发展迅速。从全球农药市场的收入构成看,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占据了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形成了“产权农药—丰厚利润—研发投入—新产权农药”的良性循环,农药新品种的开发创制业务已基本由这些公司垄断,呈现寡头垄断格局。以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为代表的创制类农药企业通过技术、资金、品牌、渠道方面的优势,专注新活性成分的农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形成了全球农药行业第一梯队。
在仿制类农药企业中,安道麦(ADAMA)、富美实(FMC)、纽发姆(NUFARM)、住友化学、联合磷化等企业凭借各自在研发、生产、分销、市场推广等产业链环节的优势或通过收购兼并的途径,有效整合资源,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组成了全球农药行业的第二梯队,占据约28%的市场份额。
前两大梯队的企业占据了全球农药市场80%左右的份额,剩余的分布于全球各地的中小农药企业则主要通过聚焦区域市场或作为前两大梯队企业的原料及产品供应商来谋求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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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农药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农药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和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的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非专利农药生产国和出口国。虽然我国对于农药生产企业的设立采取较为严格的行政核准制度,但目前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竞争充分,且作为全球主要的农药生产国及出口国,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农药企业消化产能的主要渠道,使得我国农药行业与全球农药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市场的农药需求已成为影响我国农药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总体而言我国农药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但与全球农药行业的高度集中的竞争格局相比,我国农药行业集中度亟待提升,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以及行业并购重组的提速,我国农药产业已进入一个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的新时期,向着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低水平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具备技术、规模、资金等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将在未来的兼并整合中赢得加快发展的机遇,逐步推动我国农药行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主要面向国际市场进行销售,从公司主要业务情况看,与公司业务较为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96)
新安股份主营作物保护、硅基新材料两大产业,是国内除草剂草甘膦和有机硅单体生产龙头企业。其中作物保护形成了“中间体-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模式,涵盖种子种苗、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作物营养等完整的作物保护体系;硅基新材料拥有从上游硅矿开采冶炼、有机硅单体合成、下游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链,营销网络遍布欧洲、西非、北美、南美、澳洲、东南亚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389)
江山股份是一家大型综合农药化工企业,为历史悠久的国家农药重点骨干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以除草剂、杀虫剂为主的农药产品,以特种化学品、化工中间体、氯碱、新材料为主的化工产品,以及热电联产蒸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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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486)
扬农化工国内农化上市公司头部企业,全球拟除虫菊酯原药核心供应商,核心品种拟除虫菊酯品种、规模名列全国农药行业第一,形成了以菊酯为核心,农药为主导,精细化学品为补充的多元化产品格局,企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居国内同行领先水平,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603599)
广信股份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的农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生产企业,现已形成杀菌剂、除草剂和精细化工中间体三大类别十多个品种的产业架构,是国内少数具有较为完整农药生产体系的专业厂商之一。
(5)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75)
中旗股份是一家始创于农化行业的国家级高科技企业,主营业务为新型高效低毒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氯氟吡氧乙酸、噻虫胺、虱螨脲等诸多细分产品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
(6)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513)
蓝丰生化是国家发改委对生产光气监控的定点企业,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生产农药的企业,在国内率先研发并生产甲基硫菌灵、环嗪酮、苯菌灵等产品,是国内主要的甲基硫菌灵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环嗪酮的主要供应商。
(三)公司竞争地位及优势
1、公司竞争地位
作为一家中国本土诞生的跨国作物保护公司,公司始终心无旁骛专注于作物保护领域的全球深耕,“成为全球领先的作物保护公司”是公司的愿景。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在境外设有多个下属子公司,在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并正在积极持续地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网络。
依托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丰富的产品种类和生产能力以及国内充足的原材料供应链,公司已构建了涵盖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制造以及面向全球市场的品牌、渠道、销售与服务的完整业务链,为全球客户提供植保产品和服务,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28,983.15万元、979,710.76万元、1,446,017.52万元、223,326.60万元,在行业内处于前列。根据中国农药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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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的统计,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销售额均位列中国农药行业第3名。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农药出口额TOP50”榜单中排名第1。根据世界农化网发布的全球农化企业TOP20榜单,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均位列第11位。
2、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1)全球营销网络优势
根据全球农药国际贸易特点以及各国普遍实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和市场许可准入制度,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团队+平台+创新”为基础要素,农药产品传统出口模式与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灵活、全面的产品和服务。
与大部分国内农药出口企业相比,依托分布于全球的境外子公司以及丰富的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和产品的差异性,通过传统出口模式与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的灵活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从而有利于公司把握商业机会,拓展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公司的上述两种模式可以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传统出口模式为境外自主登记模式下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和市场认知,而丰富的境外自主登记不仅大大提高了公司品牌知名度,也能以更丰富的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进而提升与客户合作的亲密度,从而也能更有利于公司传统出口业务的开拓。
此外,从利润率水平看,借助于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公司无须依赖具有农药产品登记的当地厂商,对于市场具有一定的掌控力,特别是对于部分已取得登记企业数量较少的品种,公司可以通过定价权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同时,凭借丰富的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在市场出现需求时公司可以迅速向市场投放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产品种类与结构的动态调整与优化,有利于提升利润率水平。
公司正根据整体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投入以丰富各目标国家产品组合,并启动在更多目标国家的快速市场进入平台构建,未来,随着境外子公司陆续设立以及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全球营销网络将进一步完善,业务范围及布局将进一步扩张,在国际市场中影响力和竞争力也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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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设有独立的技术研发部门,并先后通过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除草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安全环保植保产品绿色制备技术工程实验室等认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对科技创新投入予以高度重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品质成本最优化为原则,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形成了专业配置合理、紧密跟踪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体系,培养造就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综合实力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新型绿色工艺的创新、环保新剂型研发、三废资源化处理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开发了百余个制剂产品,剂型涵盖微囊悬浮剂、水悬浮剂、水分散粒剂、水溶性粒剂和水剂等,同时在原药制造方面,公司基于自动化、连续化、绿色化持续开展重要活性组分制造的工艺工程技术开发和优化,实现化工精细化与绿色化。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获各类专利271件(境内241件,境外30件),其中发明专利215件(境内191件,境外24件),并获得第十四届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创新贡献奖、山东省专利奖三等奖等多项科研技术奖励。
(3)规模优势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增长趋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销售额均位列中国农药行业第3名。作为出口型企业,公司农药出口额在国内也处于领先水平,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农药出口额TOP50”榜单中排名第1。根据世界农化网发布的全球农化企业TOP20榜单,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均位列第11位。
公司在山东潍坊、山东青岛、宁夏平罗的生产基地均位于当地政府规划的化工园区,符合地方产业政策,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生产布局。公司具备多种农药产品的原药合成与制剂加工能力,涵盖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等,各主要产品体系丰富,具有较强的行业地位,制剂加工涵盖WG(水分散粒剂)、WP(可湿性粉剂)、SG(可溶性粒剂)、SP(可溶性粉剂)、SL(可溶性液剂)、SC(悬浮剂)、EC(乳油)、CS(微囊悬浮剂)等多种剂型,规模优势明显,其中2,4-D二甲胺盐SG等生产技术工艺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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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化生产及质量管理优势
(5)专业化团队优势
公司专业、专注、国际化的运营管理团队稳定且不断壮大,以创始股东王文才、孙国庆、丘红兵、袁良国、刘元强为首的运营管理团队二十多年来始终专注于作物保护品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全球各细分市场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研究。公司以愿景、使命、价值观的宣贯与践行来确保团队成员的文化认同与统一,通过持续优化的职位、薪酬、绩效、培训体系来构建满足全球化业务拓展需求的国际化团队。
通过团队的不懈努力,公司在市场开拓、科技创新、生产制造与品质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快速发展。为充分践行公司“共享共赢”价值观,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对于创始股东成员之外的优秀运营团队骨干成员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这也将成为公司持续优化的职位、薪酬、绩效、培训体系的组成部分,从而进一步打造同心同德、凝心聚力的国际化专业团队。
(6)产业链优势
公司已构建了涵盖原药与制剂的研发、制造以及面向全球市场的品牌、渠道、销售与服务的从工厂到农场的完整产业链,并具备了对此完整产业链全流程的通透理解,能够从各个环节收获价值。依托公司自产能力和国内强大供应链及全球营销网络,以“轻架构、快速响应”为特点应对供应端、成本端及全球各国市场端的快速变化,源自中国,服务世界。公司的全球营销网络也有利于公司敏锐洞察市场趋势,规避研发创新和制造端的盲目投资风险。另外,公司的全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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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的专业团队、以及“开放包容,共享共赢”的价值观也使得公司具备对全球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全面整合的能力,更有助于公司快速成长。
五、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一)采购模式
(二)生产模式
(三)销售模式
为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探究、谋划公司销售模式和发展路线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了以“团队+平台+创新”为基础要素、农药产品传统出口模式与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灵活、全面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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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传统出口模式及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的上述两种模式可以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传统出口模式为境外自主登记模式下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和市场认知,而丰富的境外自主登记不仅大大提高了公司品牌知名度,也能以更丰富的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而提升与客户合作的亲密度,从而也能更有利于公司传统出口业务的开拓。
(四)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聚焦研发创新支撑的先进制造,致力于我国植保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公司建有4个省(自治区)级、3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拥有1个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科技领军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及创新工作,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质成本最优化为原则,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工作,建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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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了多层次、高效率、全员参与的科技创新与研发体系,具体包括:以技术部门为主体,紧跟市场需求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创新;以各生产工厂(车间)为主体,改进工艺技术,优化产品结构;以全员参与方式,通过合理化建议、QC小组,开展提质、降耗、增效活动的基层创新活动。在自主研发之外,公司请进来、走出去,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成功构建了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同行企业、知名专家为主体的行业产品研发合作网络,紧密跟踪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以提高粮食生产力为已任,努力实现公司从“全球中国造”到“中国品牌全球化”的战略跨越,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作物保护公司”,为全球作物丰收保驾护航。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多种植保产品的原药合成及制剂加工能力。依托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丰富的产品种类和生产能力以及国内充足的原材料供应链,公司已构建了涵盖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制造以及面向全球市场的品牌、渠道、销售与服务的完整业务链,为全球客户提供植保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药原药及制剂,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系列,以除草剂类产品为主,包括草甘膦、2,4-D、莠去津、百草枯等原药及制剂产品,广泛适用于大豆、玉米、小麦、水稻、甘蔗、棉花、蔬菜、果树等各类农作物,能够有效控制病虫草害。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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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三)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公司产品包括制剂和原药两大系列,以制剂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药及制剂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1)原药产能利用情况
单位:吨
公司2020年原药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受莠去津生产线升级改造的影响,2020年莠去津原药(产能为10,000吨)产量为3,275.99吨,剔除上述产能利用率较低的莠去津原药后,公司2020年原药产能利用率为79.75%,处于正常水平。
公司2022年原药产能利用率为64.48%,较2021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受莠灭净原药市场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2022年莠灭净原药(产能为20,000吨)产量为2,756.80吨,剔除莠灭净原药后,公司2022年原药产能利用率为87.07%。
(2)制剂产能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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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农药原药,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之一,上述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公司在长期业务过程中与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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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包括电力、蒸汽。上述能源均供应充足,完全能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体对主要能源的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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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能源供应紧张的影响,2021年、2022年天然气与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并带动蒸汽价格上涨,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与蒸汽的采购单价呈上升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耗用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低,其价格变动不会对公司成本及盈利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产权证书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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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屋
(1)境内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境内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租赁房屋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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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租赁场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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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生产设备
(1)润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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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夏格瑞
(3)青岛润农
4、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于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均以出让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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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所述外,润丰阿根廷在阿根廷合法拥有一处土地(面积为1.08公顷)及建于该土地上的相应房屋,位于ParqueIndustrialGualeguaychuCalle1Y2。
润丰西班牙在西班牙合法拥有两处土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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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标
(1)境内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境内拥有的注册商标总计163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一”。
(2)其他国家或地区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于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拥有的商标总计2,008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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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共拥有境内专利241项,其中发明专利191项、实用新型42项,外观专利8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二”。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于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拥有的专利总计30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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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各项专利均由发行人及子公司自主研发取得或由发行人向子公司转让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各项专利均处在有效期内,不涉及关联方拥有的技术成果,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农拥有3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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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拥有17项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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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资质
1、公司生产经营资质或资格
(1)农药产品生产资质
①国内农药产品生产资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拥有“三证”齐全的农药产品登记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三”。
②境外农药产品登记
公司主要面向国际市场进行销售,世界各国一般均有自己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农药原药或制剂要在该国销售,必须符合该国对有效成分含量、毒理、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书。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境外农药产品登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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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药经营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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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特别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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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宁夏格瑞均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第二分公司不存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形。
(5)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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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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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贯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设有独立的技术研发部门,并先后通过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除草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安全环保植保产品绿色制备技术工程实验室的认定,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坚持以目标市场和终端需求为导向,进行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前瞻性的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在原药合成及制剂加工领域的研发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并根据实际需求应用于实际生产中,提升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较好地满足了客户需求,有效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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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工艺流程简单,反应易控,产品收率提高至99%,降低了原料及能量消耗,消除了原工艺的恶臭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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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近年来,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主动进行销售模式和发展路线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了以“团队+平台+创新”为基础要素,作物保护产品传统出口模式与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以“快速市场进入平台”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灵活、全面的产品和服务,公司综合竞争力日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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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几年,借助于国家对于我国农药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生产力布局、强化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引导与支持,公司将积极把握全球农药市场需求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农药行业加快整合的发展机遇,借助资本市场提升资本水准,利用募集资金强化资本实力,立足于在全球营销网络、技术创新、生产规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继续坚持推进以“快速市场进入平台”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网络布局,加快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以目标市场和终端需求为导向,通过研发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品线,推动募投项目建设,实现原药先进制造,同时在自主品牌建设、内部管理提升等方面进行改进。通过上述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涵盖高品质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制造、以及面向全球市场的品牌、渠道、销售与服务的完整业务链,强化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升行业地位,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作物保护公司,并逐步实现“全球中国造到中国品牌全球化”宏伟目标。
(二)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全球营销网络建设规划
随着高品质制剂产品等先进产能的扩张,公司将加快全球营销网络的构建与完善,强化营销网络优势,消化新增产能,促进市场开拓及收入规模的增长。
根据公司中期战略规划,在“快速市场进入平台”的构建方面,公司将于2024年在除美国、加拿大、日本之外的全球所有主要市场初步完成“快速市场进入平台”的构建,于2025年-2029年期间完成对全球所有主要市场的“快速市场进入平台”的构建。
2、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规划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贯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快速响应和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证。为支持全球营销网络的建设,公司将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公司技术中心为依托,加强以目标市场和终端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做好产品趋势研究,以原药先进制造为重点,公司将基于自动化、连续化、绿色化进行重要活性组分制造的工艺工程技术开发和优化,实现工艺流程的精细化和绿色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适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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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推进生产工艺的改进与创新,增强在原药合成方面的竞争力,加快高品质制剂产品加工能力的扩展及升级,提高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降低能源耗用与生产成本,并加大安全环保技术研发力度,提高三废资源化处理效率,减少污染,实现绿色生产。
3、产能扩张规划
着眼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在充分开展募投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有效提升公司生产产能,以优化公司的产能结构与生产储备,为公司后续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产能支撑,充分消除由于产能不足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所造成的制约,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长期市场竞争能力。
4、品牌提升规划
公司将会加大境外自主登记的投入以丰富各目标国产品组合,并启动在更多目标国的“快速市场进入平台”的构建,与此同时公司也坚持以“轻架构、快速响应”为特点而加速在各目标国自建团队开展自有品牌的市场开拓,依托公司自身及中国强大的供应链,积极推进以实现“全球中国造到中国品牌全球化”。
5、人力资源规划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良好的人才储备及人才梯队建设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后续将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的优化管理。通过人才储备计划,大力引进中高级技术人才,建立一支高层次的研发团队;根据自身出口业务特点及海外市场开拓需要加大海外优秀市场人才的招聘,通过人才本土化促进海外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开拓工作,完成全球业务布局,实现公司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为加强对于海外业务及子公司的管理,公司还将大力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业务发展步伐相匹配。公司将通过系统的培训计划,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员工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与素养,以专业为核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公司还将积极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形成良好的内部竞争机制,确保优秀人才在公司扎根成长。
6、管理提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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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中的有关规定,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定义如下:
1、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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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最近一期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00万元,为子公司润博生物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分级为PR1级(谨慎性))。该部分小额理财产品系子公司润博生物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产品,具有收益波动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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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分别为776.08万元、3,341.56万元,为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合约的期末公允价值。公司持有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以资产负债表日远期外汇汇率与约定交割汇率差额计算确定。公司销售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出口业务,且大都以美元结算,因而美元汇率的波动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实施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的合约规模与外币回款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注】:公司开展卖出美元的远期结售汇、期权业务系对冲以美元结算的销售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系母公司、青岛润农、宁夏格瑞、润科国际等国内主体开展,基于可比性原则,上表中美元回款金额系上述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国内主体的美元回款金额合计数。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展的远期结售汇、期权业务均为卖出美元,且交割金额不超过美元回款金额,发行人所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对冲外汇风险以及保障生产经营的合理利润为目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101.37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备用金等,均系公司正常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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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21,989.05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进项税及预缴税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63.81万元,具体为持有的山东滨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0%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1,686.60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3年1月30日,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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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行政处罚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规范运行,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润丰股份海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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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乙草胺原药(危险化学品),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23日,黄岛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检罚字[2021]0066号),对润丰股份罚款44,446元。
2023年1月,润丰股份的主管海关潍坊海关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确认“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间,我关未发现该企业有涉及海关进出口监管领域的违法犯罪记录”。
2、公司第二分公司消防处罚
公司第二分公司仓库内部分手动报警器故障,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22年6月22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潍滨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3号),对公司第二分公司罚款2.3万元。
针对该行政处罚,公司第二分公司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通过维修等措施排除故障,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本次罚款金额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罚款额度的较低区间,上述处罚依据未认定润丰股份第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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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函》,确认公司第二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公司第二分公司上述消防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3、润丰股份安全生产处罚(宁夏格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5月21日16时53分,宁夏格瑞甲磺草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装置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宁夏格瑞全面停产进行安全检查,全力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
2022年6月28日,宁夏格瑞收到《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复工复产请示的批复》,同意宁夏格瑞全面复工复产,收到批复后宁夏格瑞已恢复生产。
2022年10月,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向公司下发了《山东润丰化工股份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施工建设项目“5.21”一般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将本次事故作为“一般爆炸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发生当日(2022年5月21日)下午,MVR装置附属废水原液A罐液位处于
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性质认定为:“经调查认定,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H60建设项目“5.21”爆炸事故是一起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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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事故,2022年10月31日,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石)应急罚[2022]WH-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石)应急罚[2022]WH10-2号),对润丰股份和董事、副总经理袁良国分别处以89万元、39.8503万元的罚款。
鉴于:(1)宁夏格瑞已进行充分整改,并已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复工复产请示的批复》,同意宁夏格瑞全面复工复产,收到批复后宁夏格瑞立即恢复生产,后续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良好;
(2)事故调查报告将本次事故作为“一般爆炸生产安全事故”;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次事故造成2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0余万元,符合上述规定,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4)本次对于公司罚款金额为89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达到一般事故的罚款上限;
4、宁夏汉润水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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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宁夏汉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的违法行为,2022年2月15日,平罗县水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水罚字〔2022〕第024号),责令宁夏汉润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罚款3.46万元。针对该行政处罚,宁夏汉润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并完成整改,按照要求取得用水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本次罚款金额接近上述条款规定的罚款额度的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
2023年4月17日,平罗县水务局出具《证明函》,确认宁夏汉润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宁夏汉润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且主管部门已认定宁夏汉润存在的上述水事方面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宁夏汉润上述水事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5、宁夏汉润消防处罚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宁夏汉润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丙酰三酮车间中控室未联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2022年5月30日,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0号),对宁夏汉润罚款1.8万元。
针对该行政处罚,宁夏汉润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对现场不联动装置进行连线达到联动标准,更换彩钢板、并加强培训教育与完善值班制度,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本次宁夏汉润罚款金额接近上述条款规定的罚款额度的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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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出具《证明函》,确认宁夏汉润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综上,宁夏汉润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且主管部门已认定宁夏汉润存在的上述消防方面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宁夏汉润上述消防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6、宁夏汉润消防处罚
因在消防检查中发现宁夏汉润擅自停用消防设施,2023年1月9日,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平工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对宁夏汉润处以罚款2万元。
2023年5月15日,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确认该起案件为一般情形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宁夏汉润上述消防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7、宁夏格瑞消防处罚
因宁夏格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信号,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2021年4月25日,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消)行罚决字[2021]0011号),对宁夏格瑞罚款1万元。
上述问题系由于宁夏格瑞进行办公楼改建,将消防联动控制主机进行移机,导致个别车间联动设施报警线路出现故障。针对该处罚,宁夏格瑞及时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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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相应罚款,并对于存在的线路故障维修完毕,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本次宁夏格瑞罚款金额接近上述条款规定的罚款额度的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
2023年3月15日,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了《证明函》,确认宁夏格瑞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综上,宁夏格瑞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且主管部门已认定宁夏格瑞存在的上述消防方面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宁夏格瑞存在的上述消防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8、青岛润农海关处罚
青岛润农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阿维菌素乳油,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18日,黄岛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检罚字〔2021〕0077号),对青岛润农罚款1,628元。
综上,青岛润农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因此,青岛润农存在的上述海关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9、青岛润农海关处罚
因青岛润农向海关申报出口的一批250克/升的苯醚甲环唑乳油所用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性能鉴定与使用鉴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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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7月6日,黄岛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检罚字[2022]0051号),对青岛润农罚款11,694元。
鉴于:(1)上述罚款金额较小,润丰中美已足额缴纳罚款并递交报税表;(2)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由于罚款金额少于港币100,000元,本所认为上述事宜不属于重大违规事宜”。
综上,润丰中美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二)宁夏汉润于2022年1月被发行人收购前存在的行政处罚
宁夏汉润系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购的子公司,2022年、2023年1-3月宁夏汉润实现营业收入9,564.80万元、5,017.45万元,实现净利润499.60万元、1,312.25万元,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较低。自2020年1月1日至收购前,宁夏汉润存在以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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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汉润2020年1月安全处罚
2023年3月29日,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安全生产告知书》,确认宁夏汉润上述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宁夏汉润已积极整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2、宁夏汉润2020年8月环保处罚
2020年7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在对宁夏汉润进行检查时发现,宁夏汉润的年产1000吨丙酰三酮项目生产车间未按要求建设微负压处理设施,车间窗户未采取封闭措施,造成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逸散,周边异味明显。2020年8月17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书(石环罚字[2020]33号),对宁夏汉润罚款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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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宁夏汉润已及时改正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罚款金额接近上述条款规定的罚款额度的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宁夏汉润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2023年3月30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出具《证明函》,确认宁夏汉润上述行为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3、宁夏汉润2021年1月环保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宁夏汉润本次行政处罚金额属于罚款金额的下限,且未被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宁夏汉润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023年3月30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出具《证明函》,确认宁夏汉润上述行为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4、宁夏汉润2021年3月消防处罚
因宁夏汉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车间有三个安全出口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室外消火栓未设置防冻措施;柴油发电机储油间设置不符合标准等。2021年3月1日,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处罚书(平﹝消﹞行罚决字[2021]0021号),对宁夏汉润罚款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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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确认宁夏汉润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5、宁夏汉润2021年7月安全处罚
2021年6月21日,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对宁夏汉润进行气体报警器专项抽检工作,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报警器20台,其中共计有12台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合格。2021年7月6日,平罗县应急管理局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应急罚[2021]危化07号),对宁夏汉润罚款4万元。
针对该行政处罚,宁夏汉润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整改,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修理、保养,使其达到正常安全监测标准,并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对厂区安全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宁夏汉润本次行政处罚金额未达到罚款区间的上限,且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不属于上述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宁夏汉润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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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十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数据,2023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23,326.60万元,较2022年1-3月同比下降28.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分别为18,281.41万元、18,295.2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2.83%、52.97%。
发行人2023年1-3月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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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1-3月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使得利润总额减少29,282.09万元
(1)营业收入
2022年1-3月、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2023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23,326.60万元,较2022年1-3月减少88,578.02万元,同比下降28.40%。2023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221,476.06万元,较2022年1-3月减少85,335.46万元,同比下降27.81%,其中2023年1-3月除草剂销售收入为174,990.82万元,较2022年1-3月减少89,742.70万元,是2023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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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利率
2023年1-3月,受农药市场价格下降影响,公司除草剂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也随之下降,在三大类农药产品中,除草剂价格指数波动幅度最大,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农药价格指数,2022年1月除草剂价格指数达到174.07,而2023年3月除草剂价格指数已回落至115.53,使得2023年1-3月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除草剂产品毛利率同比减少5.09个百分点,并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综合毛利率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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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间费用同比增加,使得利润总额减少2,316.15万元2023年1-3月,发行人销售费用为7,587.94万元,较2022年1-3月同比增加2,893.08万元,增幅为61.62%,主要系当期职工薪酬、登记费、差旅费、宣传会展费等增加所致。其中,2023年1-3月职工薪酬增加1,486.63万元,主要是由于负责境外市场开拓的销售人员增加以及计提的奖金增加所致;公司根据农药产品登记需要增加投入,使得登记费增加268.90万元;由于销售开拓活动及出差增加,公司宣传会展会、差旅费分别增加123.96万元、190.50万元。
2023年1-3月,发行人管理费用为10,259.10万元,较2022年1-3月同比增加686.17万元,小幅增加7.17%。2023年1-3月,发行人研发费用为5,616.24万元,较2022年1-3月同比减少3,286.07万元,降幅为36.91%,主要系当期原材料等直接投入费用较少所致。
2023年1-3月,发行人财务费用为6,001.77万元,较2022年1-3月同比增加2,022.97万元,增幅为50.84%,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导致当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其他影响净利润的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415.71万元,主要系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2023年1-3月交割的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业务产生一定损失。
2023年1-3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873.46万元,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2023年3月末持有的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合约产生一定收益。
2023年1-3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为收益2,780.63万元,而2022年1-3月为损失2,737.02万元,主要系2023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相应冲回部分坏账准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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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3月,公司所得税费用为973.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30.07万元,主要系母公司2023年1-3月由于营业收入下降等因素影响,利润总额大幅减少26,995.14万元,使得母公司2023年1-3月所得税费用较2022年1-3月减少4,098.61万元。
(二)2023年1-3月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受农药价格下行、农药行业景气周期回归等因素影响,2023年1-3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均呈现下降趋势,公司2023年1-3月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降幅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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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本次发行条件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不构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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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政策推动农药行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在行业政策方面,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农业,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年聚焦“三农问题”。农药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农药行业作为重要的支农产业之一,也受益于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国家政策的支持将大大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从而有效带动农药的需求。《“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农药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绿色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进减量增效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药生产和使用方式;“坚持高质量发展”,优化生产布局,开发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替代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生产,着力打造农药产业升级版,培育大企业,创响大品牌;“坚持创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创制新农药、开发新工艺、应用新技术。
在发展目标上,《“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到,到2025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2、受供需关系影响,农药行业有望维持高景气度
中国是全球第一大农药生产国,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统计,2021年,我国农药行业产销两旺,实现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良好局面,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这主要得益于原药价格上涨及海外市场需求大增的有效带动。受能耗双控、基础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叠加,农药供给端受限,但需求端旺盛,我国农药价格指数(CAPI)呈强势上涨势头,草甘膦、草铵膦、酰胺类等除草剂产品成交价格的持续上涨,是农药和除草剂价格指数保持正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主要原药产品价格基本达到了自2010年以来的新高。2022年,我国农药行业整体运行情况、出口形势等依然向好,未来行业景气周期有望进一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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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对于产品结构调整的目标,面向重大病虫防控和农药减量化要求,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同时,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发展水基化、纳米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适应大中型施药器械和多元化用药需求。严格控制粉剂和有毒有害助剂的加工使用,逐步实现农药剂型的高效化、绿色化、无害化。基于上述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政策走向,加快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的环保型农药产品成为农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方向。
4、国内农药行业集中度亟待提高
根据世界农化网发布的2021年全球农化企业TOP20榜单,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背景下,所有上榜公司均实现了逆势增长,其中17家公司实现了双位数增长,甚至将近一半的公司营业额增长率都在30%以上。第一梯队的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占据了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优势明显。与全球农药行业竞争格局相比,我国农药行业仍呈现企业多、规模小、集中度低的现状,有待淘汰落后产能。《“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目标”中提出,推进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到2025年,着力培育10家产值超50亿元企业、5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5亿元企业。
在落后产能加速出清、行业加快整合的趋势中,行业中具备规模、资金、技术等优势的大型龙头企业优势更为明显,有望在行业整合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过程中,通过产能升级、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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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增加原药产品种类及产能,强化产业链布局,落实先进制造战略公司在国内以及全球农药行业内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销售额均位列中国农药行业第3名。作为专注于国际市场的专业农化公司,公司农药出口额在国内也处于领先水平,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农药出口额TOP50”榜单中排名第1。根据世界农化网发布的全球农化企业TOP20榜单,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均位列第11位。
2019年至今,在环保政策及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共同作用下,我国持续加强农药品种登记管控,逐步淘汰高毒农药,推动农药落后产能持续出清使得农药产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收缩。进入2021年,在供给端产能有限的情况下,受环保、能耗双控等监管加强、全球农药需求旺盛、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叠加,国内大部分农药原药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其中全球使用量最大的草甘膦原药国内市场报价从2021年初的约2.8万元/吨最高上涨至2021年四季度的约8万元/吨,原药供给端的波动对于公司供应链的稳定性产生了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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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公司原药产能规模偏小,结构有待优化,无法有效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现有原药产能现状,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重点在原药生产领域进行布局,本次募投项目中包括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4个原药生产项目,上述原药生产项目实施后,公司2,4-D、烯草酮的原药产能将显著增加,在生产效率、成本、质量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并通过先进制造技术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和产品质量优势取代行业内部分落后产能,进而加强公司在上述产品领域的话语权;同时新增具有较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丙炔氟草胺、二氯吡啶酸原药产能,进一步丰富公司原药产品种类,在现有制剂生产端具有较强优势的情况下强化上游原药生产端布局,强化产业链优势,落实先进制造战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构建全球管控一体化运营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和全球化运营效率
随着公司全球业务的持续开拓以及业务规模的增长,需适时调整与之匹配的全球化运营管理架构,尤其是做好全球运营下的风险管控。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构建全球管控一体化运营平台,提升公司在全球化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先进制造方面的水平。通过实施全球运营数字化提升项目,形成以ERP为核心,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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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M、WMS、MES、HR、SRM、PLM等专业系统分工协作、深度集成的一体化全球运营数字平台,能够极大加强公司的统筹规划与信息整合能力,实现境内外数据信息汇聚共享,实现内部管控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丰富管理维度和数据分析,支撑业务决策分析,强化风险管控,完善计划管理体系,提升制造精益化、专业化水平,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助于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3、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得到提高,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资本结构将更为稳健,增强偿债能力,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从中长期来看,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原药产品种类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同时随着产能扩大,公司订单承接能力增强,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市场开拓,充分利用和发挥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和不断增加的境外农药产品自主登记优势,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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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
=P
-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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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5,711.8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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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山东润源持有公司114,911,237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1.47%,系公司控股股东。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三人通过控股股东山东润源、KONKIA及山东润农间接持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8.32%,按表决权口径合计持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8.2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三人合计控制本公司52.53%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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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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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
1、项目投资内容
2、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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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为79,804.7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73,36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土建工程
本项目土建工程费合计16,966.46万元,主要为生产车间等建设费用,土建工程费系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测算,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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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购置
本项目设备购置价格系通过询价和参考同类工程相似设备的价格资料进行估算确定,具有合理性。本项目设备购置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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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装工程
本项目安装费合计4,759.28万元,系参考行业同类或类似工程实施经验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估算,其中生产设备、公用工程的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0%估算,辅助工程、管道阀门的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2%估算。
(4)工程其他费用
(5)预备费
参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18年版)》(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6%测算,主要为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为解决意外事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费用。
(6)人员准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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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人员准备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参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18年版)》(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本项目定员170人,培训费按0.9万元/人估算。
(7)铺底流动资金
为维持本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本项目需要一定的铺底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进行测算得出。
3、项目实施主体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宁夏汉润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投资在建设期第一年、第二年内按50%、50%的比例投入,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如下:
4、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8-640912-07-01-186293),已取得环评批复(宁平工管环复[2023]8号)、能评批复(石工信发[2023]17号)。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宁夏汉润现有厂区内,宁夏汉润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宁(2019)平罗县不动产权第P0002106号),不涉及新增用地。
5、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效益测算按11年计算,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9年,生产期第1年生产负荷按40%测算,第2年生产负荷按90%测算,第3年及以后各年均按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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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计。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84,812.24万元,年净利润13,664.96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7.55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15%。
(1)销售收入
本项目预计销售收入按产品产量和预计的销售价格计算,各年度的产量根据项目规划产能与达产率确定,项目生产期的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公司历史销售价格合理确定,项目100%达产后分产品预计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烯草酮原药平均销售价格为10.62万元/吨、16.99万元/吨、13.96万元,根据百川盈孚行业数据,2022年、2023年1-3月烯草酮平均市场价格约为15.76万元/吨、11.83万元/吨。公司预测的烯草酮原药销售价格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副产品乙酸钠的销售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2)营业成本
本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动力、职工薪酬、修理费、其他制造费用、折旧费、摊销费,项目达产后每年具体构成如下:
【注】:人员准备费按5年摊销,上表中为生产期内年摊销费最大金额。
①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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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料及燃料动力年耗量指生产负荷达到100%后的年耗量。
②职工薪酬
本项目定员17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9人,生产人员161人,管理、技术人员年均薪酬按20万元估算,生产人员年均薪酬按10万元估算。
③修理费
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5%估算。
④其他制造费用
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0%估算。
⑤折旧
房屋、建筑物基础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为5%。
(3)税金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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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增值税率为13%;产品烯草酮属于农药,增值税税率为9%。动力增值税率:新鲜水为3%,天然气、蒸汽为9%,电为13%。所得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的12%计算。
(4)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3.0%计算,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3.5%计算。
(5)毛利率分析
本项目100%达产后毛利率为27.98%。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若剔除蓝丰生化,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毛利率接近,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主要系受农药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总体均呈上升趋势,本次募投项目于2022年10月基于当时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可行性研究,预计销售价格主要依据历史销售以及当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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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效益指标
本项目与农药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建设项目主要效益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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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敏感性分析
募投项目中产品销售价格、销量(产量)、原材料成本等关键参数的变化对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影响较大,就上述关键参数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二)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76,236.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72,180.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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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土建工程费合计6,302.68万元,主要为生产车间等建设费用,土建工程费系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测算,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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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安装费合计5,817.48万元,系参考行业同类或类似工程实施经验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估算,其中生产设备的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0%估算,阀门管件、仪表仪器、公用工程等其他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2%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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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人员准备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和办公用具购置费,其费用参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18版)》(中石化建[2018]207号)。本项目定员60人,培训费按0.90万元/人,办公用具购置费按0.26万元/人估算,计算结果取整为70万元。
本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宁夏汉润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内按100%的比例投入,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如下: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2-640912-89-05-515303),已取得环评批复(宁平工管环复[2023]6号)、能评批复(宁工信节能审发[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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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效益测算按11年计算,其中建设期1年,生产期10年,生产期第1年生产负荷按30%测算,第2年生产负荷按70%测算,第3年及以后各年均按100%负荷计。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106,695.00万元,年净利润16,482.2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6.28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56%。
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2,4-D原药平均销售单价为2.38万元/吨、2.64万元/吨、2.31万元/吨,根据百川盈孚行业数据,2022年、2023年1-3月2,4-D原药平均市场价格约为2.22万元/吨、1.80万元/吨。考虑到本项目在产能规模、生产效率、成本方面实际情况,公司预测的2,4-D原药销售单价低于历史销售价格区间,相对谨慎、合理。
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2,4-D异辛酯平均销售单价为2.11万元/吨、2.39万元/吨、2.04万元/吨,公司预测的2,4-D异辛酯销售单价以上述2,4-D原药价格为基础,且低于历史销售价格区间,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副产品盐酸的销售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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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定员6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生产人员55人,管理人员年均薪酬按20万元估算,生产人员年均薪酬按10万元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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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增值税率为13%;产品2,4-D原药及异辛酯属于农药,增值税税率为9%。
动力增值税率:新鲜水为3%,天然气、蒸汽为9%,电为13%。
所得税率为25%。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的12%计算。
本项目100%达产后毛利率为24.67%。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若剔除蓝丰生化,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2022年平均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主要系受农药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总体均呈上升趋势,本次募投项目于2022年10月基于当时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可行性研究,预计销售价格主要依据历史销售以及当时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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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同时,由于在预计销售价格时相对谨慎,且项目折旧金额较高,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2022年平均毛利率。2023年1-3月,受草甘膦价格下降影响,新安股份、江山股份毛利率下降较多,使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1-3月平均毛利率有所降低。
根据上表,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农药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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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毛利率分析情况,上述效益测算是谨慎、合理的。
(三)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18,281.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17,235.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募投项目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为21.00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包括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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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土建工程费合计1,531.00万元,主要为生产车间等建设费用,土建工程费系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测算,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安装费合计1,343.70万元,系参考行业同类或类似工程实施经验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估算,其中生产设备、公用工程的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0%估算,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等其他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2%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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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人员准备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参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18年版)》(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本项目定员60人,培训费按0.9万元/人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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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2-640912-89-05-623246),已取得环评批复(宁平工管环复[2023]7号)、能评批复(石工信发[2023]18号)。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宁夏汉润现有厂区内,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宁(2019)平罗县不动产权第P0002106号),不涉及新增用地。
本项目效益测算按11年计算,其中建设期1年,生产期10年,生产期第1年生产负荷按70%计,第2年生产负荷按90%计,第3年及以后各年均按100%负荷计。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年净利润3,005.34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5.98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50%。
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二氯吡啶酸原药平均销售单价为
16.10万元/吨、30.67万元/吨、39.34万元/吨,其中2022年销售价格上升较多,主要系该原药的主要生产企业减产使得采购价格上升所致。公司预测的二氯吡啶酸原药销售单价在历史销售价格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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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定员6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技术人员3人,生产人员55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年均薪酬按20万元估算,生产人员年均薪酬按10万元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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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增值税率为13%;产品二氯吡啶酸属于农药,增值税税率为9%,其它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3%。动力增值税率:新鲜水为3%,蒸汽为9%,电为13%。所得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的12%计算。
本项目100%达产后毛利率为26.54%。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若剔除蓝丰生化,本项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毛利率接近,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主要系受农药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总体均呈上升趋势,本次募投项目于2022年10月基于当时市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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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等因素进行可行性研究,预计销售价格主要依据历史销售以及当时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因此本项目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同时,公司在预计销售价格时较为谨慎,使得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毛利率。2023年1-3月,受草甘膦价格下降影响,新安股份、江山股份毛利率下降较多,使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1-3月平均毛利率有所降低。
根据上表,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农药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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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26,010.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24,547.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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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土建工程费合计4,179.42万元,主要为生产车间等建设费用,土建工程费系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测算,具有合理性。
【注】:本项目所需的部分储运、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依托宁夏格瑞厂区内现有设施,无需新建。
本项目安装费合计1,683.60万元,系参考行业同类或类似工程实施经验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估算,其中生产设备、公用工程的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0%估算,阀门管件、仪器仪表的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12%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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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18年版)》(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本项目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6%测算,主要为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为解决意外事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费用。
本项目生产人员准备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参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18年版)》(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本项目定员66人,培训费按0.9万元/人估算。
为维持本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本项目需要一定的铺底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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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进行测算得出。
本项目由发行人持股92.06%的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建设投资在建设期第一年、第二年内分别按60%、40%的比例投入,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如下: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1-640912-89-05-450298),已取得环评批复(宁平工管环复[2023]4号)、能评批复(石工信发[2023]21号)。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宁夏格瑞现有厂区内,宁夏格瑞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宁(2021)平罗县不动产权第P0000417号),不涉及新增用地。
本项目效益测算按12年计算,其中建设期1.5年,生产期10.5年,生产期第1年(半年)生产负荷按35%计,第2年生产负荷按90%计,第3年及以后各年均按100%负荷计。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27,420.00万元,年净利润4,723.0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6.34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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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2年,公司丙炔氟草胺原药平均销售单价为27.49万元/吨、
31.30万元/吨,2023年1-3月未直接销售丙炔氟草胺原药。公司预测的丙炔氟草胺原药销售单价低于近两年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副产品氟化钙的销售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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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定员6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人员64人,管理人员年均薪酬按20万元估算,生产人员年均薪酬按10万元估算。
原辅材料增值税率为13%;产品丙炔氟草胺属于农药,增值税税率为9%,其它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3%。
所得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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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100%达产后毛利率为26.76%。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若剔除蓝丰生化,本项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毛利率接近,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主要系受农药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总体均呈上升趋势,本次募投项目于2022年10月基于当时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可行性研究,预计销售价格主要依据历史销售以及当时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因此本项目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平均毛利率,同时,公司在预计销售价格时较为谨慎,使得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毛利率。2023年1-3月,受草甘膦价格下降影响,新安股份、江山股份毛利率下降较多,使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1-3月平均毛利率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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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农药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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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77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4,372.20万元,本项目以提升润丰股份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全球化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风控系统完善以及智慧工厂建设,提高公司全球化快速决策支持能力,全面覆盖公司国内及海外需求,形成统一平台和端到端一体化协同,构建支撑润丰股份发展战略的全球管控一体化运营平台,提升全球化运营效率。
本项目总投资为14,770万元,其中软件购置费用12,232万元,硬件购置费用2,5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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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由润丰股份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在建设期内投入资金,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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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1-370772-04-04-510989),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与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履行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手续。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建设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全球化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先进制造方面的能力,提高全球化运营效率,为核心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助于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中44,007.31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整体规模适当。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业务拓展需要充裕的营运资金保障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86%、51.09%、44.93%、39.29%,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财务杠杆与偿债风险;同时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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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流动资金需求主要由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构成,根据收入百分比法,公司预测了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的差额(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差额)。公司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即2025年末与2022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新增营运资金缺口=2025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22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1)营业收入预测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从2020年的728,983.15万元增长至2022年的1,446,017.5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40.84%。综合考虑行业及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较为谨慎地采用15%作为假设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公司未来三年各项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各项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22年末的占比相同。
(2)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预测
根据2022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测算未来3年的营运资金缺口,具体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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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治理规范的实施主体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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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等4个原药生产项目以及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系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同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确定,项目之间具有较强的协同性,因此对于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统一论证如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之“二\(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做大做强主业
在新型全球化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日趋明显,为我国农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产业境外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农药产业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作为国内领先的农药出口企业,在行业加速整合过程中,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在目前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做大做强主业,有利于增强自身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促进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并提升我国农药行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2、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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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市场开拓,充分利用和发挥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和不断增加的境外农药产品自主登记优势,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随着产能规模的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优势将得到巩固,并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延伸,通过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提升绿色清洁生产与先进制造水平
随着近年来对于农药行业环保、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的不断提升,部分不规范、技术落后的产能逐步清出,资质齐全且具有规模优势的规范化农药生产企业迎来较好的发展成长周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农药生产项目的建设均按照《农药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坚持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进行设计,通过使用先进工艺、设备,着力提升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生产能耗,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环保型农药生产方式。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两个新产品项目均选择行业内较为成熟的技术工艺路线,并进行了一定的改进;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的技术、工艺为公司结合以往同类项目生产经验、近年来研发积累形成的先进技术成果,以绿色连续化为技术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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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同时,通过采取全流程连续化生产工艺,工艺路线原子利用率高,装置可以自动化连续化长期运行,属于连续清洁生产工艺,有利于提质、增效、降耗。在烯草酮生产技术工艺方面,公司已取得了包括一种烯草酮的绿色合成方法(ZL202010885169.5)等在内的多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本项目采用的烯草酮生产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本项目2,4-D及其酯生产技术采取先无水缩合再无水催化后氯化的工艺,整个工艺流程原子利用率高、废水产生量少、装置可以连续化长期稳定运行,属于连续化清洁生产工艺,于2018年获得“中国石化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并被列入《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19年版)》(无水催化后氯化法生产2,4-二氯苯氧乙酸(2,4-D)工艺),以上述技术为基础,公司已取得了2项PCT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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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利号US11040933B2、US11078150B2),另有4项国内发明专利正处于审查阶段。
本项目采用的2,4-D及其酯生产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可以将公司在烯草酮、2,4-D绿色清洁连续化方面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实现技术与规模的双重优势,其目标在于通过先进制造技术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和产品质量优势取代行业内部分落后产能,进而加强公司在上述产品领域的话语权。
5、提高公司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全球化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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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在国内已全面部署应用了统一的ERP系统,国外子公司由于业务规模较小、人员配置有限等客观因素,尚未配置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境内外信息的传递、沟通效率较低。
随着公司进一步开拓全球市场,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境内外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实时交互,运营数据的及时、准确提供对于提升决策分析能力、应对激烈多变的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现有IT资源与信息化管理系统已难以充分满足公司快速响应的要求与全球化运营发展的需要,存在系统架构复杂、性能和效率低、数据流不透明、数据质量难控制等需要改进的问题。因此,建设一个境内外一体化管控的核心ERP系统,并分期配套CRM、WMS、MES、HR、SRM、PLM等专业系统,形成以ERP为核心,并与上述专业系统分工协作、深度集成的一体化全球运营数字平台,能够极大加强公司的统筹规划与信息整合能力,及时获取公司内部财务、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析,有效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升全球化运营效率,实施科学决策,管控全球运营风险,为核心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打造提升构建全球化运营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能力,促进对于全球不同市场的阅读理解、战略规划、商业运营构建及实施能力,赋能研发创新支撑的先进制造,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全球农药市场需求稳定及我国农药行业加速整合为公司带来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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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农药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进入比较成熟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受世界人口和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推动,加之地缘政治等突发因素引发对于粮食安全的重视,全球农药市场总体呈现需求刚性且规模稳步增长的特点。2022年全球农药销售额达到781.93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作物用农药销售总额为
692.56亿美元,非作物用农药销售额为89.37亿美元。2017年至2022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9%,其中作物用农药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全球农药市场需求总体向上。稳定且持续增长的行业环境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原药产品是公司基于中期战略规划确定的对于全球众多市场拓展具有重要性、数量级大且具有规模效应的原药品种,市场发展趋势良好,市场空间充足,有利于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和顺利实施。
根据世界农化网的数据,2020年全球烯草酮市场规模约为3.8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9.95%,全球烯草酮市场销售额在不断增长,凭借低毒、高效、低残留、安全等优势,烯草酮逐渐成为旱地除草剂的主要品种之一。
2,4-D是苯氧羧酸类除草剂中最早上市品种,也是该类除草剂中的最大品种,应用于小麦、玉米、水稻及其他禾谷类作物防除农田杂草,根据世界农化网数据,2020年全球2,4-D市场规模约为9.1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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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吡啶酸广泛用于与其他除草剂的复配,尤其是与苯氧类、乙酰苯胺类、咪唑啉酮类、其他吡啶类产品的复配。得益于其复配产品在玉米等作物市场的成功开发,其销售额呈现稳定增长态势,近年来的市场规模也超过2亿美元。
丙炔氟草胺是“其他PPO抑制剂类除草剂”中的第一大产品,根据世界农化网数据,2019年丙炔氟草胺的市场规模为4.02亿美元,属于全球前20大除草剂之一。
4、技术创新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有独立的技术研发部门,并先后通过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除草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安全环保植保产品绿色制备技术工程实验室的认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对科技创新投入予以高度重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品质成本最优化为原则,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形成了专业配置合理、紧密跟踪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体系,培养造就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综合实力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在农药的生产与研发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可以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与支持。
5、快速发展的全球营销网络、优质客户群体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根据全球农药国际贸易特点以及各国普遍实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公司逐步形成了目前以“团队+平台+创新”为基础要素,农药产品传统出口模式与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以“快速市场进入”为特点的全球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灵活、全面的产品和服务。
依托分布于全球的境外子公司以及大量的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公司能够通过灵活的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从而有利于公司把握商业机会,拓展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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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境外子公司陆续设立以及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的增加,公司的全球营销网络将进一步完善,在销售端的优势将持续强化,加之优质的客户群体,可以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订单保障,新增产能预期够得到合理消化。
6、专业化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人才及管理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以实际控制人为首,始终专注于农化行业,具有二十多年农化行业从业经历的稳定管理团队和优秀技术人才队伍,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农药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同时,为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公司人才储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和员工培训体系,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创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人才和管理保障。
7、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以及经验、人员储备
公司在以往的经营中已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一贯重视信息化系统建设,持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以往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和探索过程中,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项目实施、使用、管理经验,具有实施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所需的人员储备。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农药原药及制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和公司发展战略,包括4个农药原药生产项目,以及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综合竞争力的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系对于现有烯草酮产能的扩产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系对于现有2,4-D产能的扩产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和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均为原药新产品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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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2个原药扩产项目和2个原药新产品项目是公司执行研发创新支撑的先进制造战略,着眼于原药制造端在产业链中愈发突显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在自动化、连续化、绿色化方面技术研发成果,进一步巩固产业链优势的重要布局和举措,有利于保持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系对于现有ERP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全面升级、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全球化快速决策支持能力,全面覆盖国内及境外业务需求,形成统一平台和端到端一体化协同,构建支撑公司发展战略的数字化管理体系,提升全球化运营效率,是对于既有业务流程、管理体系的一次优化和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及订单承接能力,促进制造端的自动化、连续化、绿色化,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并优化升级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全球化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并扩大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以现有业务为基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充分论证后确定的,是公司对于现有主营业务的扩张和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或现有业务模式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情况如下:
1、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
烯草酮是低毒、低残留、高选择性和内吸性除草剂,是防控多种作物的关键产品,也是全球畅销和优秀的除草剂品种之一,用于大豆、油菜、棉花、花生等阔叶作物田,根据世界农化网的数据,2020年全球烯草酮市场规模约为3.8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9.95%。全球烯草酮市场销售额在不断增长,凭借低毒、高效、低残留、安全等优势,烯草酮逐渐成为旱地除草剂的主要品种之一。我国生产的烯草酮以出口为主,主要销往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据ICAMA统计,中国烯草酮实际产量从2018年的6,500吨迅速增长至2021年的折百1.9万吨。
子公司宁夏格瑞现有烯草酮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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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烯草酮市场容量较大,且保持增长趋势,是公司基于中期战略规划确定的对于全球众多市场拓展具有重要性、数量级大且具有规模效应的原药品种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烯草酮原药产能利用率处于高位,且大部分烯草酮原药依靠外购取得,现有的产能以及采购渠道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具有产能扩大的必要性;
2、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4万吨2,4-D原药及2万吨2,4-D异辛酯。为了降低制剂产品的挥发性、漂移性,目前最主要的应用方向是将2,4-D原药进一步加工为2,4-D异辛酯和2,4-D二甲胺盐后再与相应的助剂混合配制为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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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D是苯氧羧酸类除草剂中最早上市品种,也是该类除草剂中的最大品种,应用于小麦、玉米、水稻及其他禾谷类作物防除农田杂草。根据世界农化网数据,2020年全球2,4-D市场规模约为9.1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11.68%。2,4-D活性高,杀草谱广,用药成本低,适用作物众多是其受到市场青睐的一个重要因素,耐2,4-D转基因作物的开发又为其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近年来,2,4-D被跨国农化企业科迪华广泛应用于其Enlist杂草防控体系,使得2,4-D的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宁夏格瑞现有2,4-D原药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注】:公司现有苯氧羧酸酯类产能10000吨,可用于生产包括2,4-D异辛酯在内的多种苯氧羧酸类酯类产品,受市场价格水平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2年2,4-D异辛酯的销售价格处于相对高位,部分客户减少了采购量,使得2022年2,4-D异辛酯的产量有所下降。
公司本次较大幅度扩大2,4-D产能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如下:
(1)2,4-D系列产品可以在小麦、玉米等大宗作物上的广泛使用且有相对低廉的价格,是2020年全球第三大除草剂,仅次于草甘膦和草铵膦,拥有足够的市场空间;
(2)报告期内,公司2,4-D原药产能利用率较高,且外购量也处于较高水平,2,4-D系列产品销售规模呈上升趋势,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具有扩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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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并形成了多项发明专利。近年来,经过持续改进和创新,公司在2,4-D绿色清洁连续化生产工艺研发中取得了较多技术成果,本次募投项目可以将上述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实现技术与规模的双重领先,其目标在于通过先进制造技术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和产品质量优势取代行业内部分落后产能,进而加强公司在2,4-D系列产品领域的话语权;
(4)2,4-D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目前公司已经在全球主要市场国家完成了主流产品登记布局,在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基于全球营销网络与优质客户资源快速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实现新增产能的较快消化。
3、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
二氯吡啶酸是吡啶类除草剂中的主要品种,由陶氏益农(陶氏和杜邦合并后其农化业务分拆为科迪华)开发,于1975年上市,用于许多作物(如谷物、油菜、玉米和甜菜等)和非作物领域,防除阔叶杂草。二氯吡啶酸广泛用于与其他除草剂的复配,尤其是与苯氧类、乙酰苯胺类、咪唑啉酮类、其他吡啶类产品的复配。得益于其复配产品在玉米等作物市场的成功开发,其销售额呈现稳定增长态势,近年来的市场规模也超过2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二氯吡啶酸原药采购量及系列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二氯吡啶酸原药进行销售或加工成制剂产品后进行销售,由于国内二氯吡啶酸生产企业较少,市场供应不足,公司原药外购量有限,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使得二氯吡啶酸系列产品的销售规模较小。2022年,由于二氯吡啶酸原药采购价格上涨较多,部分客户处于观望状态,订单有所减少,公司二氯吡啶酸原药采购量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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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将具有优势,澳大利亚、俄罗斯等传统优势市场销量将大幅提升;同时,在美国、欧盟等市场,借助公司自产成本优势,也能够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消化新增产能。
4、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
丙炔氟草胺为酞酰亚胺类除草剂,由日本住友化学开发,是一种广谱、高效、市场广阔和成长性好的旱田除草剂,主要用于大豆、甘蔗、棉花、玉米等作物,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丙炔氟草胺是“其他PPO抑制剂类除草剂”中的第一大产品,根据世界农化网数据,2019年丙炔氟草胺的市场规模为
4.02亿美元,属于全球前20大除草剂之一。在其全球商品化的过程中,丙炔氟草胺与其他产品的复配产品逐渐流行,用于复配的主要产品有:草铵膦、草甘膦、二甲戊乐灵、敌草隆、噻吩磺隆、氯嘧磺隆、砜吡草唑等。近年来,丙炔氟草胺的销售额增长得益于丙炔氟草胺的许多复配产品的开发,以及用于防除草甘膦抗性杂草等。据住友化学公司预测,丙炔氟草胺的全球销售额将有望达到5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丙炔氟草胺原药采购量及系列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丙炔氟草胺原药进行销售或加工成制剂产品后进行销售,但由于目前国内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上述原药也受到供应端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订单需求,市场潜力尚未充分体现。2021年,由于丙炔氟草胺采购价格相对较低,销售该类产品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公司丙炔氟草胺原药采购量增加较多,2022年,由于丙炔氟草胺原药采购价格上涨较多,部分客户处于观望状态,订单有所减少,公司丙炔氟草胺原药采购量减少。
目前丙炔氟草胺的全球主要市场是巴西、美国、阿根廷等国家,这些国家均为公司传统优势市场,公司在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取得了多种丙炔氟草胺制剂的产品登记,基于自产后的成本优势,公司将减少原药外购,现有的客户以及销售渠道基本能够消化新增产能。此外,随着该产品在全球其他国家市场的推广,基于其防除草甘膦抗性杂草的特点,市场需求也存在进一步增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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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前次募投项目为历次变更后实际实施的项目。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均主要投入农药生产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一致,但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种类不同,前次募投项目以制剂生产项目为主,而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生产项目均为原药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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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4个农药原药生产项目、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用于开拓新业务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中涉及的二氯吡啶酸、丙炔氟草胺原药为公司未自产过、但销售过的新产品外,其他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均为报告期内存在自产并实现销售的产品。
(二)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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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订单安排生产,通过稳健的生产经营获取正向现金流,能够自行周转,预计不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
1、人员储备
公司在山东济南和山东潍坊设有研发团队和2处研发中心,在各制造基地也设有厂区技术团队及实验室,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拥有技术人员517名,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农药产品及生产工艺研发经验,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对于项目人员的要求与现有业务基本一致,项目投产后生产人员主要通过内部人员调岗以及新员工招聘解决。公司持续优化职位、薪酬、绩效、培训体系,采用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建立了适合自身发展的人才培训和培养体系,用人才培养体系支撑业务的持续发展,保障本次募投项目以及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2、技术、专利储备
近几年来,公司在原药先进制造、制剂差异化研发、绿色工艺清洁化生产、三废资源化利用等方面重点攻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储备。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在境内获各类专利241件,其中发明专利191件,在境外获得专利30件;完成省级鉴定科技成果16项,其中国际领先水平4项,国际先进水平11项,填补国内空白1项,并获得诸多技术研发领域的荣誉。
在本次募投项目方面,除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采取自行研发与委托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外,其他生产型募投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自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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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合同条款
2022年9月15日,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实施主体宁夏汉润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三项《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浙江工业大学进行二氯吡啶酸的工艺技术开发、工程开发和设计以及工程控制系统技术开发。宁夏汉润与浙江工业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研发经费系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甲方为宁夏汉润,乙方为浙江工业大学):
①研发要求、研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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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甲方、甲方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再支付技术许可或有关费用。
(2)合同履行及款项支付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合同处于正常履行中,宁夏汉润已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分期向浙江工业大学支付研发经费,双方不存在争议、纠纷。
(3)采取自行研发与委托开发相结合方式的原因
目前合成制备二氯吡啶酸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其中水解法反应选择性较高,但原料成本太高,难以实现工业化;肼还原脱氯水解法和肼还原脱氯法原料制备较为方便,设备比较简单,反应收率可达70%-80%,但反应中需使用剧毒的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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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和肼,因此该方法逐渐被淘汰。电化学还原脱氯法是目前生产二氯吡啶酸最清洁环保的生产路线。
根据委托合同,浙江工业大学将基于近年的研究结果和国内外电化学合成领域的技术进展,优化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将收率进一步提升至90%以上,并降低生产能耗,从而使得公司本次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的技术水平整体优于同行业现有的二氯吡啶酸生产项目。
六、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公司持有宁夏格瑞92.06%股权。
宁夏格瑞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该园区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化工集中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6号),能源供应、物流等基础设施完善,具有产业集聚优势,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布局,宁夏格瑞是公司重要的原药生产基地。本次计划在宁夏格瑞实施的募投项目为原药生产项目,与宁夏格瑞的业务定位相符,有利于充分利用宁夏格瑞现有厂区土地,增加先进产能,提升规模效应。
(二)资金划转方式
在具体资金调拨方式上,公司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宁夏格瑞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将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宁夏格瑞收取借款利息,且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仅用于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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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公司对于宁夏格瑞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可以有效控制宁夏格瑞的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夏格瑞7.94%股权,不参与宁夏格瑞的日常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于资金情况和经营战略考虑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将得到提高,资本实力有所增强,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资本结构将更为稳健,增强偿债能力,缓解一定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巩固竞争优势,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期内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长期经营实力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整体业绩水平也将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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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涉及备案或审批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土地、环保等备案、审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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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况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之“八、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涉及备案或审批”。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完成项目立项备案,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完成项目立项备案,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不属于跨主业投资,包括年产8000吨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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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是,本项目以提升润丰股份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全球化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风控系统完善以及智慧工厂建设,提升全球化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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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十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厂房建设、购置设备等,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168,636.19万元、11,539.62万元,按照公司当前会计政策,在上述募投项目生产或运营期内,最高一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15,982.67万元,上述折旧、摊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在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能够基本实现的情况下,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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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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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1607001729200318694账户为原募投项目“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变更后,该账户资金转入宁夏格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1607001729202271511账户,用于“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该账户于2022年9月7日注销。【注2】: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19270账户为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变更后,该账户资金转入青岛润农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22425账户,用于“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该账户于2022年9月2日销户。
【注3】:青岛润农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20328账户为“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19287账户,用于“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该账户于2022年8月5日销户。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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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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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2021年11月)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进行调整,具体为将该项目的实施范围由原计划的6个国家中的阿根廷、澳大利亚变更为欧盟、乌克兰,将阿根廷、澳大利亚以及本次新增的坦桑尼亚、科特迪瓦、喀麦隆、埃及、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秘鲁、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合计11个国家作为后续登记计划的灵活补充区域,并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对项目投资结构进行了合理调整。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无其他变更,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发生变更。
本次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的原因如下:
公司自2008年开始陆续搭建阿根廷和澳大利亚的登记平台,截至本次变更,公司在上述两个国家均已获得150余个登记。根据上述国家的登记计划,随着前期登记获证的增加,后续登记数量会相应减少,公司计划每年根据市场端的信息反馈,侧重筛选高附加值及新型创新产品,继续搭建登记平台,保持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本次减少在阿根廷、澳大利亚的农药产品登记投入,将其调整至“其他境外国家”中。
随着现有市场的深入度和近几年登记数量的增加,对巴西、墨西哥和俄罗斯的登记规划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于印度登记规则的修订导致印度单个登记费用增加,对印度的登记数量及费用总额也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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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哈萨克斯坦、秘鲁、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为已开展产品登记的国家,后续将根据在当地市场的业务模式、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登记。因此,将上述新增9个国家以及阿根廷、澳大利亚作为了后续登记计划的灵活补充区域。
公司本次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是基于市场形势等客观情况以及公司战略目标进行的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7月)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5个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个新募投项目;将“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上述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调整,原因如下:
本次变更涉及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6至2017年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展阶段所作出的决策。随着农药行业的发展,市场需求、产品价格等客观因素有所变化,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也在逐步调整和优化。此外,当前正处在全行业共同转型升级的浪潮中,农药制剂产品虽然市场规模稳定、盈利能力较强,但细分赛道技术壁垒不高,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公司着力引进、培养专业化的技术人才,强化队伍建设,更加专注于农药行业全产业链的深度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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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与全链参与,逐步加强上游原药生产方面的投入,以丰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长效发展驱动力。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11月)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上述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如下: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于2017年立项,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展阶段所作出的决策。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也在逐步调整和优化,项目与产品布局也进行相应调整。
草甘膦是全球使用量最大的除草剂,2021年初以来,由于供需结构失衡、上游原材料上涨等因素推动,草甘膦价格持续上涨,且维持相对高位。草甘膦系列产品是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但公司自有的草甘膦生产线基于生产成本、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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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因素及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布局,经审慎研究论证,为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将“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即对原有的两套不同路线的草甘膦生产装置进行合并,并予以技术提升,整体建设一套2.5万吨/年甘氨酸路线草甘膦生产装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95.4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617.2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009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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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经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部分之“(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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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根据上述议案实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截至2023年4月30日,除“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外,其他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期,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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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已建成项目实现效益基本符合预期,不存在明显低于预期效益的情形。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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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可研报告,“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投产期按设计能力的60%、80%计算,投产后第1年、第2年净利润分别为2,674.77万元、4,175.97万元,完全达产后净利润为5,677.16万元。【注2】: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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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营销网络,无法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因而无法独立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定量财务评价,但本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知名度,对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无法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因而无法独立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定量财务评价,但本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能力,对于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情况的差异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2023年5月12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该报告结论性意见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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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用于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等4个原药生产项目以及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原药产品种类及产能,强化产业链布局,提升绿色清洁生产与先进制造水平,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扩大公司收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结构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公司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此尚不能确定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况。如存在上述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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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此尚不能确定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如存在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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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环境保护风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
(三)主要农药进口国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出口的国家主要包括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美国等。随着各国环保要求日益严格,全球主要农药进口国对于农药产品的进口和使用可能会采用越来越严格的管制措施,包括提高产品登记标准、限制进口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等。此外,中国作为全球主要农药产品出口国,针对中国出口农药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等贸易保护措施也时有发生,对于国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品出口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历史上曾涉及澳大利亚2012年2月对草甘膦制剂和2017年7月对2,4-D产品的两次反倾销调查。当前国际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际产业链、供应链调整分化,去全球化与倡导多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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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合规经营的风险
(五)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投入的风险
公司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探究、谋划公司销售模式和发展路线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了农药产品传统出口模式与农药产品境外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各国进行农药产品自主登记需要在产品研发、产品实验、注册登记等方面进行大量投入,但由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无法确保所有在海外农药产品登记方面的投入都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的效果。
(六)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境外拥有多家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在境外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尽管公司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境外经营经验,但如果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或者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七)行业景气度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受世界人口和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推动,全球农药行业市场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受气候异常、下游农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变化、行业产能过剩、原料成本上升、主要农药进口市场需求增速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农药行业景气度可能进入下行周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3年1-3月,受需求端消化库存周期延长、市场观望情绪较浓等因素影响,农药价格指数出现快速下滑趋势,从2022年12月的136.85大幅下降至2023年3月的115.53。在三大类农药产品中,除草剂价格指数波动幅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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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除草剂价格指数达到174.07,而2023年3月除草剂价格指数已回落至115.53。如果未来农药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汇率变动的风险
(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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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4,356.83万元、232,835.89万元、320,170.35万元、266,098.9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39%、22.58%、
27.60%、24.59%,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04%、27.50%、35.52%、32.81%,余额较大。虽然公司在交易达成前已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就绝大部分存在货款回收风险(即扣除预收货款及即期收款的剩余部分)的应收账款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尽管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但如果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得到有效管理,若未来客户资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
(五)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0,902.67万元、177,511.31万元、165,723.05万元和172,142.4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83%、17.21%、
14.29%和15.91%,余额较大。虽然目前公司存货库龄整体较短,绝大部分均在一年以内,但若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可能会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存货库龄增长,从而可能使得公司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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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八)毛利率水平发生较大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06%、19.14%、20.37%、18.71%,受农药销售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2023年1-3月,由于农药市场价格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也相应下降。在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市场需求、市场竞争、行业政策、研发能力、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的变化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以及生产成本发生重大变动,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募集资金不足或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因此发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届时市场行情的波动将会对发行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增加发行难度,存在不能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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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在农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好的技术、人员与市场基础,并且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行业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募集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项目质量、产能消化、产业政策、技术革新、市场竞争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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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中涉及的二氯吡啶酸、丙炔氟草胺两种农药原药为公司未自产过、但销售过的新产品,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已具备该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与人才储备、以及市场基础,但若由于市场需求、技术工艺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存在投向新产品的该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并对于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的技术、工艺为公司结合以往同类项目生产经验、近年来研发积累形成的先进技术成果,属于以绿色连续化为技术特点的扩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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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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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201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1-1-202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孙彬
项目协办人:
唐雪峰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03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何俊岩
保荐机构董事长:
1-1-204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王冰苏付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1-205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于仁强尹佐永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206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采取的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和管理,并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此外,公司未来将合理设计与安排资金使用方案,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募投项目及早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降低资金成本,加快募投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业绩。
2、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把加强战略管理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和抓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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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履行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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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履行事项承诺如下: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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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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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国内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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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1-1-213
1-1-214
1-1-215
1-1-216
1-1-217
附表二:境内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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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
1-1-221
1-1-222
1-1-223
1-1-224
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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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业务开展需要,2016年1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宁夏格瑞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一种减少双甘膦废水并降低废水含盐量的方法”、“一种双甘膦的清洁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以11万元、13万元转让给宁夏格瑞;2017年3月15日,公司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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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宁夏格瑞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莠灭净的生产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转让给宁夏格瑞,宁夏格瑞采用该项专利技术每生产1吨产品向润丰股份支付专利转让费20元,支付期限为5年。
②2016年12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青岛润农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一种含吡虫啉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杀虫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含肟菌酯与环唑醇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应用”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以18万元、19万元转让给青岛润农。
③2017年11月10日,公司与子公司青岛润农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一种含氟环唑和多菌灵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含氟环唑和醚菌酯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含肟菌酯和戊唑醇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含肟菌酯与苯醚甲环唑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应用”、“毒死蜱微乳剂及其应用”、“一种含啶虫脒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乳油及其应用”、“一种含啶虫脒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杀虫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含稻瘟灵与丙硫菌唑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含稻瘟灵与丙环唑的杀菌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含噻虫嗪和甲维盐的杀虫剂组合物及其应用”十项发明专利均以10万元转让给青岛润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