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新闻发布会凤凰网江西

2月2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联合举行《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朝辉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陈金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刘永亮,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一级巡视员邓贤贵,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公证仲裁工作处处长方桂梅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陈惠龙主持新闻发布会。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

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朝辉先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陈金印先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刘永亮先生,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一级巡视员邓贤贵先生,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公证仲裁工作处处长方桂梅女士,请他们介绍《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孙朝辉先生作介绍。

孙朝辉: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位推动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1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即将正式实施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全面实施,为江西种业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下面,我就《条例》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条例》的重大意义

粮食是社稷之本,种业是粮食之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将种业定位于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作为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条例》以法治之力保障我省种业振兴,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

(一)《条例》的制定,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种业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粮食安全和种业振兴,亲自为种业振兴把脉定向、指路引航,多次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2022年,“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历史性载入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种业振兴行动五大工程,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我省种业振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条例》的制定,是推进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骨干企业扶优、种业自主创新攻关、良种繁育基地提质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等工作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条例》立足省情、因地制宜,将我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工作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为促进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夯实农业强省建设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创新、种源安全等方面的硬性要求,转化为制度举措,提出要强化种业工作力量保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提高育种科研创新能力,扶持种业企业发展。

二是坚持立足实际。把握地方立法空间,立足我省种业发展特点和实际,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加强本省种质资源保护,《条例》将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单列为一章,更加注重加强国家级、省级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依法保障种源安全,开展制度创新,着力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种业发展中存在的种质资源保护、挖掘和利用力度不够,种子企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不健全,种业市场监管不够到位等症结难点,精准施策,确保《条例》切实解决具体问题,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八章,共五十一条。主要内容有:

(一)突出“三个重点”

(二)体现“三个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着力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完善《条例》配套制度上下功夫、依法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种业振兴决策部署,为奋力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贡献“赣种强芯”力量。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谢谢孙厅长的介绍和解读。下面开始提问,提问请举手,并介绍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现在开始。

农民日报提问:

陈金印: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亮点一:强化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江西农作物种质资源丰富,有世界上分布最北的东乡野生稻,建立了江西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目前已收集各类农作物资源共5.5万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是我省农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条例》明确要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体系,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保护监测、鉴定评价和创制应用工作。鼓励农作物种子企业利用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发展特色种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农业强省和生态文明建设。

亮点二:大力提升育种科技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种业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育种能力不断增强。但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上来看,我省原始创新能力较弱,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建设不足,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条例》明确支持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优良品种;鼓励构建育种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建设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等有力举措,推动农作物种子品种向“精专优”转变。

亮点三:法治保障良种供应安全。目前,我省已建设了4个国家制种大县、2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20个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是国家6个杂交水稻制种省份之一。为了做优做强良种繁育基地,保障国家种源供应安全,《条例》要求良种繁育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用地、政策等要素向良种繁育基地聚集,对严重制约基地可持续发展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严格规范果树苗木种子的繁育与销售行为。《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进入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禁止性行为,还对破坏种子生产基地,开展对基地生产有害的活动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日报提问:

江西农业资源优越,是农业大省,种业作为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条例》对我省种业发展提供了哪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永亮:

种子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基础和重要载体,种业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关键,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细化和落实上位法规定,坚持以法治方式引领、促进和规范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二是创新制度机制。《条例》遵循《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在结构、内容上紧密衔接,完善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品种管理、引种备案、种源保护等制度,同时结合我省省情,作出一些创新性规定。比如:目前国家仅对29种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而我省一些特色农作物(如蔬菜、豇豆、食用菌等)在品种创新方面有亮点、有特色,但未列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为了满足我省农业科研单位、种业企业的成果转化及推广需求,遵循自愿原则,《条例》新增非主要农作物的品种认定制度。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持续净化种业市场秩序,为提高我省粮食单产水平、夯实粮食安全种业根基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着眼长远、聚焦问题,强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健全举报和投诉制度;强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和参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新增对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农作物种子等新业态的监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条例》规定了引种品种标准,明确引种备案品种存在不宜推广、种植情形的予以公告提示,以规避引种风险,防止农作物品种的同质化。

条例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规定,为促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大公报提问:

种业振兴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部门多、领域广,请问《条例》在政府部门职责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和要求?

方桂梅: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国家明确提出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并考核监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为加强种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江西农村广播提问:

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目前我省种业振兴工作成效如何?

邓贤贵: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全省种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江西种业好“丰”景。

一是种质资源保护取得新进展。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普查挖掘的兴国九山生姜、井冈山秤砣脚板薯入选全国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建成了国内首个自动化存取的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已保存种质资源2万余份,拥有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10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9个,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24个,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是种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省农科院利用东乡野生稻资源培育的“赣菌稻1号”,为国内首个审定携带有丛枝菌根高效共生基因的水稻新品种,在减少用肥25%的条件下实现增产8%;2023年晚稻品种审定优质率达到94%、居全国前列。与中国水稻所合作建立江西早稻研究中心,打造了乐东和崖州、省农科院、江西农大等3个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我省种业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

三是供种保障能力达到新水平。我省形成了以4个国家级制种大县、2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繁基地和20个省级区域性良繁基地为核心的农作物良种生产基地群,其中杂交水稻2023年制种面积46.5万亩、居全国前三,南繁制种面积21.8万亩、居全国首位,被誉为“全国杂交水稻制种的一面旗帜”。

四是种业企业培育迈上新台阶。全省拥有178家农作物种子企业、285家种畜禽企业,培育了国家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企业8家、国家种业阵型企业3家、全国农作物60强种业信用骨干企业3家和省级农作物种业骨干企业16家和省级畜禽核心场18家。江西天涯种业公司、江西兴安种业公司分别以第4、第5名,进入了全国杂交水稻商品种子销售总额前十强。

五是种业市场净化展现新面貌。我省建立了现代种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种业监管执法机制,完善了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全省建有8个国家救灾种子储备库、15个省级储备库,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体系进一步健全。

东方风来满园春,“赣种强芯”正当时!我们以贯彻实施《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为契机,深入实施“赣种强芯”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坚持育、繁、推、管“四环”发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融合,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现代种业体系,大力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描绘好江西种业振兴美好蓝图。

根据议程安排,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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