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A股首例!新证券法露牙齿,这家公司财务造假,有人被罚掉11年工资!
每经编辑汤辉何小桃
财务造假罚款突破60万元限制,首单适用于新证券法的案例正式出炉!
未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对广东榕泰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涉嫌违法的事项之一,是在2018年及2019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不过,调查结果指出,“经查,广东榕泰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均未如实披露上述关联关系。”
广东证监局调查发现,上述3家供应商无仓储及实际生产业务,所有货物实际均由广东榕泰直接收货。2018年度,广东榕泰合计向此3家采购约4.2亿元(不含增值税),占当年净资产的13.16%;2019年度,广东榕泰合计向此3家采购约4.04亿元(不含增值税),占当年净资产的15.36%。
同时,调查结果指出,多数情况下,上述3家供应商根据外部供应商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前期与外部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按照1%左右的毛利率确定对广东榕泰的销售价格及数量、金额,并相应向广东榕泰开具销售发票。
为避免计提坏账准备“自掏腰包”
调查结果显示,广东榕泰涉嫌违法的另一主要事项,是该公司两年合计虚增利润5526.91万元。其中,2018年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1224.69万元;2019年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3124.23万元、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1177.99万元。
具体而言,2018年底,广东榕泰对揭阳市金铧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224.69万元,但在2019年3月时,这3家客户无法联系,且已经注销。
为避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影响2018年利润,广东榕泰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和通塑胶、中粤农资及第三方机构循环支付,并制作虚假的代付款协议,虚构从上述3家客户收取货款1224.69万元,冲减相应应收账款,从而免于计提坏账准备。
同样的,在2019年底的10家应收账款客户也无法追回应收账款,广东榕泰采用了同样的方式,将3124.23万元的应收账款冲减。
同时,2019年,广东榕泰还虚构了子公司与永佳农资、和通塑胶、中粤农资开展保理业务的协议,约定子公司以受让应收账款债权为条件,向3家公司提供融资,从中获得了利息收入,虚增当年利润1177.99万元。
澄清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同时,广东榕泰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也同样作出上述“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陈述。
上述涉嫌违法的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
此外,杨宝生作为广东榕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广东榕泰上述违法事项,情节严重,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杨宝生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这是证券法推出20年来最重要的一次修订。
每经记者注意到,根据广东榕泰2019年年报,该公司董事长杨宝生当年的税前薪酬为30万元,330万的罚款相当于11年的薪酬;财务总监兼董事郑创佳当年的税前薪酬为16.5万元,160万元的罚款约为10年的薪酬;独立董事冯育升、陈水挟、李晓东、郑子彬当年的税前薪酬分别为6万元,50万元的罚款约为8年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