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原盐城市大丰区源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效果评估
3.预算金额:32万元
4.最高限价:3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原盐城市大丰区源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验收,详见采购需求。
6.质量标准:按照HJ25.5-2018、HJ25.6-2019要求开展验收(效果评估)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工作。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效果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长期监测报告通过评审止。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2.1CA锁办理方法: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A锁
3.2.5投标文件制作费用和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50元/家/次,以上费用售后概不退还。
3.2.6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盐城市大丰区西河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7号
联系人:朱剑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