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聚财油业有限公司油罐车清洗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宏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聚财油业有限公司油罐车清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传真:0429-2130399
项目名称:辽宁聚财油业有限公司油罐车清洗项目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尖山子村靠山屯
建设单位:辽宁聚财油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山东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行业类别:O8119其他服务行业
企业法人:高春财
建设性质:新建
本项目租用的是葫芦岛财源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闲置空地进行建设,可利用面积为5170m2,本项目所需用地面积为1970m2,可满足本项目的建设需求。
总投资:1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污染物
锅炉
颗粒物
1435mg/m3、0.096t/a
14.35mg/m3、0.096t/a
SO2
61.3mg/m3、0.41t/a
NOX
141.06mg/m3、0.944t/a
清洗车间
非甲烷总烃
1.2kg/h、2.88t/a
水污染物
员工
生活污水
90t/a
0
锅炉排排污水
30t/a
软水制备废水
20.1t/a
清洗废水
420t/a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1.05t/a
生物质锅炉
炉渣
5.46t/a
软水制备
废交换树脂
0.3t/a
油罐
废油
18t/a
油水分离池
2t/a
噪声
软水处理设备、锅炉、风机等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源强为75~90dB(A)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通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生态影响。为了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使噪声和废气得到更好的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绿化,以实用性和观赏性兼顾为原则,通过多种植物的科学搭配,合理布局,丰富绿化的层次和色彩。
4、环保措施及投资概算一览表
投资项目
工程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施工期
废气
施工场地建设围挡,并设置防风抑尘网及洒水设施
3.0
废水
防渗旱厕一座;
0.5
施工高噪声设备临时减振、隔声罩等
2.0
固废
施工垃圾临时收集点
运营期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排气筒25m
12.0
防渗化粪池1座(容积为8m3);
9.5
废水收集罐一个、容积为(10m3)
三级隔油池一座(6m3)
厂房隔声、消声器、基础减振
5.2
三级隔油池及抽取罐车内残液产生的废油交由辽宁聚财油业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暂存;
锅炉灰渣、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5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绿化工程
根据厂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适宜绿化
合计
36.7万元
5、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汇总
种类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及参数
排放标准
NOx
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烟气经由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
无组织排放
COD、
BOD5、
SS、NH3-N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对其清掏处理
外运的废水要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
COD、SS、石油类
经三级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统一进入废水收集罐内暂存
不外排
锅炉排污水与软水制备废水
COD、SS、无机盐
进入废水收集罐内暂存,外运至市老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锅炉、泵及风机等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减振、降噪措施、建筑隔声、距离衰减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
废物
职工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得到合理处置
三级隔油池
交由辽宁聚财油业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暂存
残液抽取
软水设备
废树脂
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6、“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验收标准
环境
空气
锅炉烟气(烟尘、SO2、NOx)
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
软化系统
进入废水罐内暂存后定期外运至市老区污水处理厂
锅炉排污水
经三级隔油池后于废水罐内暂存,定期外运至污水处理厂;
隔油池进行防渗等处理;
锅炉、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装置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锅炉灰渣、收尘灰
均得到合理处置。
收集的废油
废离子交换树脂
更换下来的废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列出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目录内,同时项目运营期使用的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8、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
9、综合评价结论
葫芦岛市连山区宏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葫芦岛市连山区宏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宏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棉花采购站院内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宏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华睿风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_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企业法人:郭凯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机制砂加工项目,占地面积35012m2,建筑面积约1350m2。建设一条年产500000t机制砂项目,主要设备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及洗砂机;项目由机制砂加工区、办公区、产品及原料堆场构成。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新建机制砂加工项目,占地面积35012m2,建筑面积约1350m2。建设一条年产500000t机制砂项目。
时段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处理后产生浓度及
施工场地
扬尘
2.92t
施工人员
68.85t
生产废水
少量,沉淀后回用
建筑垃圾
1t
土石方
500m3
1.35t
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及作业产生的噪声以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在80dB(A)~92dB(A)
营运期
产品堆场
无组织粉尘
少量
破碎筛分车间
有组织粉尘
81.73
0.814
9.075
0.9075
铲装
0.01
汽车运输
21.8
0.44
输送带卸料扬尘
0.28
0.03
生产场区雨水
SS
—
员工生活
85t/a
0t/a
洗选
细沙
49908.786t/a
脉冲布袋除尘器
粉尘
80.85t/a
1.0t/a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中的颚式破碎机、振动筛、水泵以及输送机等设备,单机噪声在65~85dB(A)之间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周围为荒地,粉尘对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作物光合作用的影响上。粒径大于1μm的颗粒物在扩散过程中可自然沉降,若大量吸附于植物叶片上,阻塞气孔,影响生长,使叶片褪色、变硬,植物生长不良,影响植物生长。项目采用封闭式厂房,场地和石料堆场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保证厂界达标排放。
运输线路对两侧生物具有一定阻断作用,区域内动植物种群及数量较少,区域内无濒危、珍惜野生动物,且运输路线短,频次低,因此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态保护措施,限制运输车辆运送过程中的鸣笛、注意避让野生动物,做好路面硬化及洒水抑尘措施;同时加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退役后建设单位需对项目场地进行绿化,主要绿化品种为灌木、禾本科植物。
主要内容
投资(万元)
施工现场洒水;
0.1
施工现场标准围挡(抑制扬尘),高度不低于1.8m;
0.8
物料苫布,运输车辆遮盖;
沉淀池10m3;
物料遮盖、围挡(防止污染地表水、防止雨淋);
围挡等;
建筑垃圾收集和清运;
防渗旱厕、容积10m3;
厂界四周修建排水沟、2000m3沉淀池
场区门口的汽车轮胎冲洗洗车台
落料处采取半封闭措施;
0.2
破碎过程设置1台筛分脉冲布袋除尘器、筛分过程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同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5
上料、破碎、筛分处喷淋装置;
堆场四周设置洒水装置,道路硬化、洒水;
堆场半封闭、产品机制砂覆盖遮布。
隔声、吸声、减振措施等;
1.0
设垃圾箱3个;
泥沙暂存堆场,100m2,地面防渗
0.7
其它
绿化
绿化面积1000m2
15.0
本项目为机制砂加工建设项目,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业;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21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非淘汰类,同时不在鼓励类和限制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选址于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棉花站院内,符合当地土地政策要求(详见附件),可用于工业建设,占地面积为35012m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北侧为030县道,其余西南侧均为荒地,东侧为闲置粮库,本项目距离最近居民为200m,项目营运过程对敏感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土地利用要求。项目建设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按照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营运,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环保“三同时”,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