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农民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6330家,资产总额78.9亿元,正式登记注册的成员19.6万名,辐射带动农户23.7万户。但在数量巨大的合作社中“小、散、弱”合作社大量存在,成员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成员账户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其是否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关系到其能否实现成员利益最大化,关系到其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相应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规范成员账户管理是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前提条件,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成员账户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出资额记录不合理。合作社在工商注册时不要求验资,导致部分合作社为了评上示范社,获得国家扶持资金,虚报成员出资,而虚报的出资却无法作为返利依据。在成员退社或入社,需要变更工商注册资本时,需要全体成员签字。在土地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时,未评估其预期收益,入账价值不合理。
(三)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形成资产量化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财政补助和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要平均量化给每个成员”,但量化给哪些成员并没有明确,是接受扶持或捐赠当年的成员还是现成员,并没有统一说法,如量化给现成员,由于成员数量不断变化,每年需要重新量化一次,工作量较大,因此,部分合作社采取了仅量化给接受扶持或捐赠当年的成员的做法。财政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后转入权益类科目才需要量化,而未形成资产部分则无需量化,如果财政扶持项目没有明确用途,合作社则更倾向于将财政资金用于费用类开支或购置低值易耗品,不利于合作社持续发展。
(四)公积金量化范围和方式不明确。公积金量化方式是将当年新增的盈余公积、资本溢价和增值部分按照出资额、交易量(额)或出资额与交易额(量)的一定比例进行量化,如果成员退社,可以带走公积金量化份额。部分合作社仅将盈余公积进行量化,而没有包含资本溢价和增值部分。如果发生用盈余公积补亏,是否应减少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公积金,这个问题不够明确。
(五)产品交易情况记录不科学。成员账户中资金额和盈余返还部分每年变动次数较少,而产品交易部分业务频繁,需要记录的内容很多,交易的品种也很多,如果放在一张表中记录,容易造成混乱。此外,合作社不仅收购代销商品,也销售物资、提供服务,这些不同的交易类型为合作社所创造的利益是不同的,如果把它们等同起来,就会影响盈余分配的公平性。
(六)盈余返还不规范。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合作社应该实行二次返还,返还时按照交易量(额)返还的应不低于60%,按照资金额返还的不超过40%。根据北京市农经办对2012年登记在册5179家农民合作社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5%的合作社实现了二次返还,在返还的单位中有近50%并没有按照四六开的标准进行返还。在盈余返还时未考虑合作社领办人的作用,未设置奖励股。部分实现分红的合作社也存在没有盈余返还方案、返还比例不固定、分配随意性较大等问题。
二、成员账户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核算方法不合理,领办人缺乏规范管理积极性。如果严格按照规范登记成员账户并进行盈余返还,合作社的领办人相比于其他出资人,并没有获得额外的收益,其为合作社生产经营所做的贡献难以得到应有的回报,很难调动其规范成员账户管理的积极性。
(三)核算方法不明确,缺少成员账户会计核算细则。成员账户是合作社所特有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会计核算办法中,只明确了主要经济事项的核算办法,当现实中遇到复杂情况时,找不到核算的依据,导致成员账户核算主观随意性较大。如国家扶持资金形成资产计提折旧后的账务处理,再如成员退社后如何分摊退社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等,这些都未形成明确规定的问题,直接影响合作社成员账户的规范管理。
三、完善成员账户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现有成员账户核算办法
3.公积金量化。公积金量化范围包括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新入社的成员应该根据合作社的盈余积累情况,缴纳相应的资本溢价,这样能够保证原有社员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每年年末利润结转、提取公积金后,对当年公积金变量部分按照章程规定进行量化,该变量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根据《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43条的规定,“盈余公积可以按出资额、交易量(额)或出资额与交易量(额)相结合的方法量化给成员”,由于量化的是当年的公积金变量,如果将交易量(额)作为量化依据,应当选取当年发生的交易量(额),无需追溯以前年度。
4.产品交易情况记录。将产品交易的详细情况在成员交易明细账中记录,在成员账户中仅反映当年某个品种的交易量和交易额的汇总数。业务种类较多的合作社,可以对不同的品种的交易设置不同的权重,使不同的交易品种在参与盈余返还时获利不同,对产生效益高的品种设置较高的权重,对产生效益少的品种设置稍低的权重。所有成员间的交易必须通过“成员往来”科目核算,成员账户的总交易额要与“成员往来”的借贷方发生额相对应。
(二)完善专门的财务管理软件辅助成员账户管理
利用专门的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辅助成员账户核算,简化核算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2.记录出资额。在实收资本科目下设现金股、土地股、奖励股等二级科目,成员出资时按照实际分别记入相应二级科目和成员账户,当成员新增出资时,填制会计凭证,记入实收资本科目(按现行制度会计核算办法,该业务记入股金),成员账户中自动添加该笔出资,成员账户中的出资额相加与实收资本余额相等。成员账户中反映出资额变动明细,年末余额结转下年。
3.量化财政扶持和接受捐赠资金。每年年底量化一次形成财产的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财产,由系统自动提取相应科目余额,用户选择量化成员名单,系统自动平均量化给每个成员。由于下一年度该余额要重新量化,成员账户中该余额无需结转下年。
5.盈余返还。计算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当年盈余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上年亏损数+往年未分配盈余数额+其他转入。设置盈余返还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可分配盈余总额、预留未分配利润比例、按交易量(额)返还比例、按出资额返还比例、按交易额返还还是按交易量返还、是否给不同的产品设置不同的权重等等。返还方案设置完成后,自动量化到成员账户,同时生成记账凭证。成员账户中当年盈余返还金额无需结转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