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应收账款,如何做好应收账款的合规管理,一定程度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为关键性的因素。
当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清收时,企业就可能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或者资金短缺,严重的甚至会倒闭、破产。
做好应收账款合规管理,是企业解决应收账款清收难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下面小编就来说道说道。
1应收账款的基础知识
什么是应收账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
本质上是一种债权或付款请求权。
常见的应收账款债权包括哪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
(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
(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
(四)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
(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比较常见的有制造业企业的货款或加工承揽费,物流业企业的物流运输费,建筑工程业企业的工程款,物业管理业企业的物业管理费,房地产业企业的租金或房屋转让款,商业咨询业、商务服务企业的咨询费或服务费,设计业的企业的设计费等。
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企业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大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企业外部的政府干预、指令性政策拖欠等客观原因;二是债务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如主观或恶意拖欠、内部管理混乱或低效、暂时性资金短缺、习惯性拖欠、经营或财务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等原因;三是企业自身内部管理和制度缺失的原因,如选择客户不慎、商业信用管理欠缺、信用政策和决策失误、合同管理不规范、客户资信评估不准确、与债务人沟通障碍、管理人员认识不足、合同履约争议处理不适当、产品质量问题、监控不力等。
2应收账款合规管理的风险点在哪里?
3应收账款合规管理应当管什么?
应收账款的合规管理,一般会涉及多项工作内容,包括商业信用管理、合同动态管理、商账催收管理、法律清收管理等。
一是商业信用管理,一般包括商业信用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分配、部门协调等,客户信用调查、交易对象的法律尽职调查、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信用档案建立等,制定客户信用政策、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设计等;
二是合同动态管理,包括合同文本的拟定、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和法规性审核、合同台账管理、合同未(完全)履行的处理、合同违约索赔、合同谈判、合同保全、合同变更与转让处理、合同解除与终止等管理工作。
三是商账催收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对账和债权确认、应收帐款台账管理、应收帐款日常核对、应收帐款定期清理、应收帐款定期分析与诊断、催收外包、催收等。
四是法律清收管理,具体包括纠纷协商谈判、调解、支付令申请、诉讼保全、担保、债权转让、商业保理、债转股、律师函、诉讼与仲裁、申请执行、破产清算与债权申报等。
4谁来负责应收账款合规管理工作?
一种是由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如合规部)负责此项工作。
另一种就是没有设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而是由销售部门、商业信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好几个部门共同进行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客户考察、建档、台账等工作,商业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客户商业信用分析、评定等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授信和催收等工作,法务部门负责合同评审、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清收等工作。
后一种方式是目前企业最为常见的做法。
5怎样才能做好应收账款的合规管理?
结合上述企业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以及风险点,航罗法律服务团队建议企业可以从内部合规制度建设和外部催收两个角度做好如下合规管理工作:
从企业内部合规制度建设方面来看:
一是完善客户企业资信管理,建立赊销额度预警制度。
根据客户企业行业、领域、资信,以及是否属于企业核心客户圈等判断指标,对客户企业分级分类进行后续表单管理。查看客户企业资信状况,填报资信审查表。对合作客户企业的初步潜在信用风险预估,可以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资信评估,确定给予每一位客户企业的赊销额度,对每个客户、每份合同实行应收账款的总额控制、比例控制和过程控制,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二是加强涉业务合同签订和履行表单合规管理。
首先,把好合同签订关,签订一份风险可预防、规范可控的、合法合规的、符合企业预期利益的标准合同,是做好企业应收帐款合规管理的起点。
最后,就合同履行中形成的如收货单据、验收单据、财务凭据,协议变更文本及各方往来函件、材料等,对相应的销售合同一一对应,对滚动发货和付款,及时与客户企业对账,并标注销售合同编号后,统一归入合同档案管理。
从企业外部催收方面来看:
一是定期对账确定债权金额,巧用《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
经函件催告后,客户依旧不回复《对账单》或《询证函》或者不及时回复的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客户送达《律师函》以便中断诉讼时效。
二是建立规范的催收工作机制和高效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首先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处置,重点清欠。客户除了因合同争议和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的逾期付款外,对于客户故意拖欠、资不抵债、恶意转移资产等情形,均应采取强有力的催收措施,及时清欠。
其次,明确责任主体,分工合作。企业应成立专门的应收账款管理小组,由销售、业务、信用管理、财务、法务等部门进行分工合作,协调行动,形成合力,最终收回款项。
再次,快速反应,强力对应。建立快速、高效、规范的清收工作和业务操作流程(SOP),形成“5早”工作机制,账款逾期早发现、账款风险早监管、客户资信早预警、法务律师早介入和诉讼保全早行动。
最后,实行绩效考核导向,责任落实。将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率、担保率等均纳入企业监管和考核的范畴,与绩效挂钩,增强责任心,落实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