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公告公示

中共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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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此次巡察反馈三大类问题,市社党组将其分解为29个具体项目;截至4月20日,已完成了25个,未完成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3个,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1个。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不深入,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方面。

1.关于“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市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共4次,不断树牢为农服务宗旨意识;二是大力推进赣西农资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供一家”电商项目建设,赣西农资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图审、项目地勘等准备阶段,拿地即可开工。“供一家”电商项目已拟订运营方案,正在准备人员招聘工作;三是推动为农服务“三重一大”事项的部署。3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了《供销系统内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化肥承储方案》(三重一大),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委托淡季化肥储备任务,有力服务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4月1日党组研究了市新合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建立村企农事服务点的事项,在乡村振兴帮扶的6个村建立了社企农事服务点(罗坊镇东边村、欧里镇新甫村、界水乡联盟村、界水乡横塘村、水西镇合湖村、分宜镇水北村村企农事服务点),提高供销社服务“三农”功能。春耕备耕期间社属企业为社企农事服务点免费提供了价值共计25万元的化肥,助力粮食安全。

2.关于“执行农资保供稳价政策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农资化肥仓储调度,目前已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1.5万吨农资保供政治任务;根据农资经营网点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5个农资经营网点的升级改造(南安友孙农资店、新溪乡燕青农资店、罗坊炳生农资店、水西春伟农资批发店、洋潭农资店),着力提升网点便民惠民能力,切实发挥市域农资化肥保供主渠道作用。三是监事会及时跟进了解市场化肥价格,确保春耕备耕等重点敏感期间价格平稳。

3.关于“推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参照“讲诚信、善经营、服务能力强”标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筛选,吸收分宜县钰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入了新余市供销系统;二是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沟通协调,3月12日市社领导带队前往省供销联社合作指导处就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下一步加强沟通汇报,力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继续落户新余。

4.关于“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5日完成分宜县供销贸易公司的注销工作,目前系统内无“僵尸企业”;二是持续加强沟通协调,指导渝水区供销集配物流有限公司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并建立健全董事会;市社班子成员调度推进指导县(区)供销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县(区)供销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均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召开,召开率达100%。

5.关于“协调推动供销集配体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调研督导力度,2024年1月31日,市供销联社领导带领科室人员对渝水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二是“供一家”电商有限公司已拟订运营方案,正在开展人员招聘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直播带货,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奠定基础。

6.关于“改革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7.关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发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社属企业现场管理实施办法》,每月组织对各社属企业、专业市场开展月检查,结合季考核和年总结考核机制,以较真碰硬的考核激发企业提质增效;二是加大处理历史遗留力度,强化内部管控,坚持节支开源,通过强管理、控成本,去遗留,逐步实现扭亏止损。2023年社属企业净利润为-210.91万元,同比下降49.89%,已逐步减亏止损。

8.关于“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经营台账,每月报送月报表至业务科室,方便“全链条”跟进监管。监事会办公室3月18日出台了《市供销联社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不断加大对社属企业经营的监管力度;二是依法依规执行代理佣金制度,督促社属企业遵照市场监督部门要求,严格做好电费、服务费等分类工作,由物业公司等统一抄表收取电费,规范费用收取,切实构建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9.关于“参股企业失管失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集团公司2024年3月6日修订了《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压紧压实外派人员责任压力传导,确保监管不脱节不缺位不空转;二是充分履行股东权益,加强与参股企业的沟通协调,跟进日常经营状况,及时做好经营风险评估,努力防范经营风险。派驻市再生资源公司参与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不够,2023年被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通报问题,通过加强对参股市再生资源公司管理,目前已经终止了与新余市泰昌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2024年2月28日经招标重新引进了新余市余瑞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废机动车拆解业务的生产经营工作,后续将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三是对派驻市再生资源公司的2名高管履职不到位问题,正在开展依规问责工作。

10.关于“对外承包监管缺位”问题

11.关于“对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不力”问题

12.关于“监督社属企业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招租稳租措施,2024年3月5日调整了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共同商讨招租稳租措施。主动对接国资委、国资公司,紧跟市场行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招租价位;二是市社将社有资产出租率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社属企业及专业市场租金收缴情况进行跟进,以考核激励社有企业在去商铺“空置率”、增出租“收益率”上主动作为。

13.关于“督促清理应收账款不及时”问题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问题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传导,2023年12月13日印发了《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二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做到“三个摆进去”,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成效;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3月29日市社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专题会议,对市供销联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

(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建设勤廉惠农供销有差距”方面。

1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与廉洁教育。2024年3月12日市社党组印发了《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渝钤清风行”廉洁宣教活动实施方案》《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将警示教育贯穿廉洁教育始终,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走深走实;二是督促党支部做好违纪党员干部监督教育管理。4月15日,市社党组召开了纪律学习教育专题会议,成立了市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审议并印发《市供销联社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强化了党员干部党纪教育组织保障。4月17日,市社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暨警示教育大会,市社机关、集团公司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和廉政根基,推动市供销联社持续铸魂塑形。

17.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制。3月12日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书记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建立政治谈话和问责机制。2024年3月26日制定了市供销联社2024年度政治谈话工作方案,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18.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浮在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领导班子责任。制定了《领导班子岗位廉能风险防控清单》《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2024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压实责任传导;二是推动监事会跟进重点监管和调查。遵照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部署和理事会工作要求,对在外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的社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推动监事会履职主动高效做好监督服务保障工作。

1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20.关于“解决代持房产问题拖而不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解决代持房产问题,明确店铺产权转让税费由股东自行承担,过户手续由同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完成;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与法律程序相结合。针对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胡晓升、浙江省永康市金城家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就补缴土地增值税事宜,胡晓升、浙江省永康市金城家电有限公司就之前《承诺书》未对合同履行地点进行约定事宜,拒绝补缴土地增值税,并提出管辖异议。自4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金城家电有限公司协商还款方式事宜,力争早日追回代缴税款。

21.关于“社属企业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构建社属企业现代化管理体系。市供销集团公司围绕完善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流程的方面开展调研,4月19日重新修订并完善了《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推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二是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质。出台了《公司资质借用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进一步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质。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推进供销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到位”方面。

2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市社党委2021年印发的《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明确重大资金的具体额度;2024年以来非市社党组成员没有在党组会上参与表决“三重一大”事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3.关于“斗争精神不足”问题

24.关于“协调能力存在欠缺”问题

25.关于“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在3月4日党组会、3月2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已解聘应执行回避制度人员刘凯同志新余市长新物流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并在集团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调整应执行回避制度人员工作岗位。

26.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学习。3月4日党组会组织学习《新余市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二是完善了在职干部及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和备案记录;三是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干部、在外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的社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4月17日,市社组织机关、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

27.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3月4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今后党组将进一步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对政治素质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一律不予酝酿研究。

28.关于“企业人才匮乏”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19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管理办法》,优化了员工招录、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提高对优秀人才吸引力;经市社党组研究决定,将逐步招聘一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有效改善企业人员年龄及知识结构。

29.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各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党建制度,3月26日市社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组织生活会工作情况开展了季度检查,并反馈问题。2023年度各支部没有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后续市供销联社将持续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检查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推动市社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顽疾”“痼疾”的重要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还需长期推进的工作,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物,定期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卷土重来”。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增强巡察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巡察“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真正做到用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余篇章贡献供销力量。

THE END
1.747个有效成分取得登记,但产能过剩成行业发展新难题我国农药登记产品丰富,结构更加优化。2013—2023年,我国农药登记产品数量的年均增长率为4.38%;2024年1~10月,新增农药产品2,078个(不含出口,下同),其中,大田用药新增1,995个、卫生用农药83个;新增除草剂657个、杀虫剂811个、杀菌剂399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84个,其他27个。 https://www.las.ac.cn/front/product/detail?id=cde527a640477a459216c78c3b78bb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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