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依法申请注销。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决定单位
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张家口海关、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
四、办理方式及地点
1.网上办理
2.现场办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人社局、税务局、公安局、张家口海关、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办事大厅。
五、注销流程
(一)普通注销
1.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
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5.办理企业登记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②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企业或者清算组织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办理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前,应当为本企业职工补缴未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简易注销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含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张北县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企业开办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社会保险法》、《公积金条例》、《社会保险法》。
三、办理条件: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适用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经营许可涉及办理情形不在本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内容。
四、办理情形: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五、办理渠道
(一)线上全程电子化办理
“冀时办”,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进行办理。
(二)线下“企业开办专窗”办理
张北县中都南大街17号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一件事一次办”
窗口咨询办理。
六、办事信息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理地点张北县中都南大街17号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
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二、办理条件
(一)办理情形
办理情形: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或者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两种方式”办理,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除外),可不申请办理。
(二)申报材料: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全程电子化办理
(二)线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办理
张北县中都南大街17号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咨询办理。
四、办事信息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张北县中都南大街17号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张北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歇业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二是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三是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仍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四是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是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线上办理:
市场主体应当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备案操作流程如下:
03点击“歇业备案登记”,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材料:
04点击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表“编辑”自动生成、歇业备案承诺书完成后点击“提交市场监管局”。
(注:1.*号为必填项;2.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3.核对《歇业备案申请书》,认真查看《歇业备案承诺书》。)
05文书材料预览完成后,点击“提交市场监管局”按钮。等待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审核。
后续通过“我的办理记录”查看审核结果。登记机关核准通过后,申请人须打印所有申请材料并完成法定有权人签字盖章,最后将纸质材料提交到企业所属登记机关窗口。
线下办理:
3、办理地点张北县中都南大街17号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一件事一次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