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农户模式(精选5篇)

[关键词]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践;案例;评析

一、永辉薯业发展的基本概况

(一)基本概况

社旗县永辉薯业注册资本2400万元,位于社旗县城南工业园区内,是一个集科研、基地、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于2009年8月开始建设,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现已建成集生产车间、办公楼、科研室、宿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厂区,形成了年产3万吨薯类食品深加工生产能力,现有职工300多人,年产值2.6亿元,利税1800万元。

依托永辉薯业成立三个专业合作社,即“亚东农机合作社”、“新农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金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社员1500户,入股土地0.7万亩。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3台,玉米收割机、联合收割机24台,农机具配套设备107套(台),红薯收获机、花生收获机21套(台),大型铲车、挖掘机各1台,流动加油车1台,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作业。

(二)主要做法

1.流转土地,形成规模

土地是现代农业的基础,只有形成规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农民积极性不高、连片经营难推进等问题,永辉薯业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广泛宣传,其中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每人发一封信,介绍土地流转的优势,建议他们把土地集中起来参与土地流转。二是对比算帐引导。耐心帮助农民算清两个帐。对于转出方来讲,集中流转土地每亩收入比自己经营一年粮食的纯收入高出近100元,而且是零风险。另外还有不低的劳动务工收入。对转入方来讲,流转土地发展烟薯生产,效益是种植粮食的五、六倍,怎么算都不吃亏。通过两头算帐,在利益上达成了一致,能够实现“双赢”,得到了农户的初步认可。

永辉薯业土地流转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租赁。对于项目区农户外出务工没有精力组织生产和管理的土地,经双方协商按照现行土地流转价格进行承租,与农户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二是自愿入股。组织项目区拥有土地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农户以土地折价入股并参与分红,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管理,社员除每亩地每年收益不低于租赁价值外,年终净收益60%分配给社员股东,剩余40%作为风险基金。三是反租倒包。对有富裕劳动力的农户,采取先以入股或出租方式流转土地,再由合作社返租倒包给农户。反租倒包户负责看地、看水、追肥、施药等管理,由合作社支付相应的管理劳务工资。

2.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

永辉薯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实行了标准化生产。

(一)开展农业标准化服务。公司制定了不同农作物产品质量标准和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申报农产品产地认证,向农户提供技术资料,农产品品质和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农业标准化进程。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制定了生产方案和标准化技术规程,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二)生产经营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提供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统一种植技术,统一按标准化流程组织生产,统一按保护价收购产品,统一加工,统一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永辉薯业设有专门的红薯、烟叶育苗基地,引进豫薯王、梅营1号等高淀粉脱毒红薯原种,引进云烟87等优良烟叶品种,由公司统一育苗,保证了烟、薯种苗的及时、足量供应。

二、永辉薯业评析

(一)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

社旗县是全国闻名的“三粉之乡”,已经有三百多年的生产历史。近年来,社旗县立足历史优势,把三粉加工作为全县的重点支柱产业,提出了“膨胀规模,拉长链条,加大技术改新,重点培育,强力推进”的发展思路,获得了省红薯三粉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和“赊店”牌三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

永辉薯业正是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传统优势,积极响应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经济的设计脉络,抓住机遇、顺应形势,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了瞩目的业绩。

(二)建立了富有活力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永辉薯业采取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合作社”这个枢纽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依靠“公司”这个坚强后盾,有效地解决了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衔接的问题,疏通了农产品从土地到市场的渠道,有效地整合了“资金、土地、劳动者、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在这个联合体系中生产关系非常明晰,合作社的社员分别以土地、技术、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并参与分配,取得的收益对于参与的农户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公司通过深加工农业初级产品提高附加值,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公司+合作社+农户”这个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富有活力。

(三)实现了规模经营

通过永辉薯业“公司+合作社+农户”这个组织形式,把小规模的土地生产模式变成一定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使得现代农业手段可以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了土地生产率。

永辉薯业按照不同类型及农户的意愿,采取不同的利益协调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便于采取机械作业,使现代化的装备与技术手段有了用武之地,解决了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导致的农业劳动力减少的问题,也解决了农户承包的耕地分散、经营规模太小的问题,从而能够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永辉薯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由公司把利用率差的土地集中经营,使外出务工人员可以长期安心工作,起到了一举多得理想效果。

(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永辉薯业这个“公司+合作社+农户”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使得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其主要原因是运用了“劳动分工”理论,劳动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十分显著。

从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永辉薯业从烟薯品种选定、种苗繁殖调运、商品烟薯大田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分工很明确,在生产实践中减少了许多重复劳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用工业化的手段加工农产品,不但降低了劳动成本,而且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红薯、烟叶生产过程中能用机械的就少用人力,鲜薯加工“三粉”、鲜烟叶烘烤均采用自动化、流水线工厂生产,成效显著。

(五)实现了订单农业

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永辉薯业取得了大面积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能够根据市场需要组织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农业生产。2012年,在烟叶种植方面,永辉薯业与国家烟草专卖机构签订了产销合同,减轻了烟草专卖机构零散收购的压力,也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在红薯和淀粉生产方面,先后与河南天宇集团、韩国李氏株式会社签订供销合同,避免了市场波动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促进了农产品商品率的最大化

永辉薯业运作成功的重要一条原因是商品率最大化,永辉薯业基本上可以把从土地上生产的产品全部转化为商品,生产的鲜薯不分品种、无论大小、也不管表皮光滑与裂缝统统进行加工,减少了鲜薯储藏的损失,使鲜薯的商品率得以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的鲜烟叶直接到烘烤厂烘烤,然后全部销售,实现了农产品商品率的最大化。

(七)明显增加了经济效益

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持续不断的流失,种植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经济价值高,但耗工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持续缩小。目前社旗县主要以小麦、玉米耗工量相对较小的农作物为主,亩均产值约为1800元/年,除去农药化肥用工净利润每年700元左右。

(八)发展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方式

永辉薯业对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其特点有以下几点:

1.变“外在的推动、被动的接受”为“内在的需求、主动的吸收”。对于永辉薯业来讲,学习、引进、应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的迫切性、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十分深刻,他们对于学习、引进、应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表现出的热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受。在某些方面,他们对于省内外技术发展及现状的了解相当深刻,对于某些技术的运用已经非常娴熟。这种由内部自身的需求而导致的农业技术普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变“单项技术的需求”为“综合配套技术体系的需求”。由于公司经营涵盖了烟叶、红薯生产的“前、中、后”与“左、中、右”许多环节,所以他们对于技术的需求已不是单单的某一项所能够满足,就他们来说既需要育苗技术、又需要高产栽培技术、也需要加工技术,既需要现代企业管理技术、又需要市场营销技术、还需要机械使用技术,这些技术的任何环节都直接与参与者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因此,全面驾驭这个技术体系对于公司的管理者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3.变“着眼于产量的生物目标技术的需求”为“着眼于品质及效益的经济目标技术的需求”。对于永辉薯业来说,可以把他们看成一个“经济人”,他们生产的是商品,生产的目的是要到市场去交换,所以公司的中心任务是提高本身及其所有参与者的经济效益,因此他们需要能够提高经济效益的实用技术,在“高产、优质、高效”三大目标中“高效”放在首位,这一点也是现代农业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参考文献:

[1]农业现代化[EB/OL].360百科,2013-5-25.

[2]胡胜平.“农业现代化”的一点调研和思考[EB/OL].人民网――理论频道,2012-1-18.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03-08.

[4]社旗县政府办公室.河南省社旗县概况[EB/OL].社旗县人民政府,2012-10-17.

土地使用权流转合理与否、有序与否,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选择因秉持因地制宜寻发展,公平效率共兼顾原则,在充分保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的情况下,有重点、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公司+基地+合作社”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将土地统一规划整理后,再进行“反租倒包”。在解决农民无地可种的尴尬处境的同时催生规模效应。并且,合作社经营下的参与式种植,又能使农民的农业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基础。但由于专业合作社是在公司企业的主导下成立的,所以,该种模式下的专业合作社能否真正成为保障农民利益的坚实砒柱,这里需要打上一个问号。不可否认,“公司+基地+合作社”模式是德宏后谷咖啡有探索出的与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成功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但其运行机制仍不够成熟,特别是公司对专业合作社的掌控程度。因此,该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合作社+农户”作价人股模式的特点一是充分依托龙头企业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龙头企业效益的高低与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好坏相互影响。在企业的充分带动下,既降低了合作社管理运营成本,又利于向其学习先进经验管理方法,为今后长久发展做打算;二是预留资金后再二次分红。在不影响农民正常收益的情况下预留公益金和风险金,利于提高抗风险和抗灾害能力,为农业生产的不确定特性提前做准备。而该模式的关键点在于合作社与企业的合作管理、利益分配必须协调统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否则将难以维持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

(二)对三种典型模式的比较

1.相同点

(1)三种模式下的土地流转用途相同

(2)三种模式下合作社的新型经营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

2016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要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引领作用。在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引导下建立的专业合作社成为“反租倒包”,引导无地农民到流转土地上进行标准化种植生产的有效平台;清河村则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了烤烟、蔬菜等优势农产品的市场;而山邑也通过湿地红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保持与康汇食品有限公司的稳定合作。

(3)两种模式下的流转形式相同

清河村“公司+农户”的作价人股模式与山邑村所采用的“合作社+农户”作价人股模式均是将土地使用权量化为股权后人股成立公司或合作社。此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农民不但可以获得稳定的土地增值收益,还可以选择到合作社进行务工获取劳务费。对青壮年劳动能力而言则可以全身心投人到外出务工的浪潮中去。不但盘活了农村土地,农民生产积极性也得到充分调动。

(4)两种模式下的流转主导相同

“公司+农户”作价人股模式与“合作社+农户”作价人股模式都是在村党总支河村委会的主导下推行的。2008年,在姚安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清河村党总支牵头,以村委会为发起人动员全村708户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成立公司,形成村党总支、村委会、公司“三块牌子”和村“两委”、公司董事会、经理部合为“一套班子”的组织模式;2013年,山邑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因地制宜地从自身优势出发,在姚关镇政府的担保下,成功动员459户农户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

2.不同点

“公司+基地+合作社”模式最早始于1998年,当年公司就在“土地流转、反租倒包”的基础上建立合作社,经过近20年的探索实践,又根据各地土地票赋情况,将合作社细分为需流转土地的专业合作社和无需流转土地,进行虚拟人股的股份合作社。在2010年,流转土地用于咖啡种植的土地面积就达到1万h耐,并且,此种模式已被推广到临沧等地的咖啡种植基地。“公司+农户”作价人股的土地流转模式始于2008年,当年清河全村69h耐土地全部被流转用于规模化经营。山邑村“合作社+农户”作价人股模式在2013年开始,当年实现流转全村土地67h耐,流转效益明显,当年山邑村农民人均收人到7160元,高于全县3.6%。

(2)收益方式不同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农民收益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流转金;二是基地劳务费;三是公司收购鲜果咖啡所得。“公司+农户”作价人股模式下农民按股获取收益,收益又由承诺分红和弹性分红构成,承诺分红时人股之初公司向农户承诺的每年10500元/hmZ地租,而弹性分红则由公司当年盈利水平决定。此外,若农民选择到公司务工,又可享有按市场价支付的报酬。“合作社+农户”作价人股模式则是按股分红预留公益金后再次二次分红,同时,若农户选择到合作社务工也可获取相应劳务工资。

(3)生产经营主体不同

“公司+基地+合作社”模式的生产经营主体是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公司+农户”作价人股模式则是以组建成的姚安清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社+农户”作价人股模式的生产经营则是在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协调管理下进行。

(4)流转流程不同

①“公司+基地+合作社”模式(图1):

关键词:合作社;市场功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合作社的集体生产模式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在农业生产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利法宝。我国的农业合作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的不断进步,依次经历了合作化、、经济合作社三个时期,主要是将个人的生产所有物变成集体的,参与合作社的人员必须听从组织的指挥,共同劳作,共同生产,共同盈利的集体合作的生产形式。因此人们对合作社模式下的生产热情比较高,而且自愿参与,在农业生产上取得了卓越的成效,至今仍被人们大力推崇和发展。

一、合作社的功能

1.合作社的议价功能

2.合作社具有自由退出机制

合作社具有非常自由的进退机制,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传统合作机制的效益。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不能自由退出机制下的合作模式使得合作社变成了一次性的赌博,一旦败了就彻底败了,这就导致合作社参与者的效益危险性很大,无法维持合作社自我实施的组织协约,因此合作社的自由退出机制有力改善了前期传统合作社的亏损状况。

3.合作社的服务特性

合作社主要就是人们为了给自己的生产劳作提供更多可行的集体经营组织。而且在国际纲领上规定的合作社,最大的特点就是为合作参与者提供服务功能。当然不同性质的合作社所具备的服务特性也有所不同。例如农业合作社就是许多农民集合起来为他们的生产营销更好服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生产社则是人们集合起来进行栽种、灌溉、保护等方面提供更有利于人们生产合作的服务;而供销合作社主要是为参与者提高大量市场信息,拓宽销售渠道,保障人民生产效益的合作组织。因此合作社的服务面覆盖各个领域,有利保证人们的生产不受亏损,得到更大的生产效益。而且随着经济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合作社的服务体系也在不断建立健全。与此同时,合作社对内部人员进行非赢利及返还利润制度也极大表现出了合作社的服务特性。

4.合作社是国家与农民及其他国家之间的有利合作组织

随着合作社体制的不断发展,世界上各个国家在农业上都实行了合作社生产模式。与此同时合作社的功能及组织形式也在不断得到补充和创新,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合作社的宗旨就是为了集体合作生产的农民提供更有利于加快生产,保障农民效益的服务,与农民是密不可分的,并在市场中扮演着农民与政府以及其他生产团体的传话筒角色,让他们之间更好地参与沟通,并且尽可能为农户争取更大的利益。虽然我国合作社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种组织性产物,但是在与国际接轨时,即与国际上通行的面向市场型合作社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使得在很多情况下合作社的功能发生了质地性的变化。因此我国应该对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社进行扬弃,对于国际上通行的合作社体制进行有选择性学习接纳,根据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需求进行有利的改良。

二、传统合作社的创新

1.明确合作社的产权,特别是农民的私有产权

2.将生产单一转变为多种市场服务

我国的合作社有史以来,生产服务性都比较单一,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不断进步,这已经不能再继续满足农民对于合作社的服务需求,因此为了让农民更好地生产发展,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的进步,为了更好地发挥合作社在市场中的服务功能,合作社应该根据农户的需求,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添加更多的可行功能。例如在生产合作社内部开展一些专业生产的服务项目,如在给农户提供栽种、养护等服务的基础上,解决好农户生产费用入不敷出的情况,并提供销售渠道方面的大量信息,以便提高农户的生产收益。如此一来,更多的服务项目就更加有利于合作社在更多方面的工作上得到很好地服务和保障,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效益。与此同时,合作社也应该在服务多向性方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根据农户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更多利于农户生产劳作的服务,促进我国农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结语:

传统的合作社在我国的农业领域一直延续至今,帮助我国的农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且世界上的各个国家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合作社制度。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合作社模式已经不能在满足农户的需求了,因此我们应该进传统的合作社进行改进,根据国际上通行的面向型合作社模式进行原有体制的创新,并且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可行,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在市场中的功能。特别要注意合作社的改进是对一些服务模式进行扬弃,取而代之的是更有利于人们生产和发展的合作经营模式,而不是对传统合作社的抛弃,是对传统合作社的服务本质进行更严谨,跟深刻的说明和规范。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信贷支持融资

一、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2末,林口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43个,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占全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4.12%。其中种植类192个,占全部农民专业合作社79.01%,其中星级农民合作社8个,占种植类农民合作社的4.17%;养殖类22个,占全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9.05%,其中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占养殖类农民合作社的4.54%;农机类18个,占全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7.41%;其他类11个,占全部农民专业合作的4.53%,其中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占其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9.09%。专业合作社社员总数为8206个,其中种植类6625个、养殖类440个、农机类349个、其他类792个,分别占专业合作社员总数的80.73%、4.63%、4.25%、9.65%。其中农民成员个数为8047个,占全部专业合作社总数的98.06%,其中种植类6606个、养殖类380个、农机类349个、其他类712个,分别占农民成员个数的82.09%、4.72%、4.33%、8.85%。土地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6118亩,全部是种植类,养殖类都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养殖,农机类基本上都是以农机具入股,其他类中基本上都是已现金形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情况基本是零。

二、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贷款支持情况

截止2014年12末,林口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机构只有一家,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只有二家,占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0.82%。累计发放贷款250万元,贷款余额为50万元,同比减少125.75万元。

(二)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社推出的信贷产品及服务模式发展情况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型的少,我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个数为243个,真正能运营的能达50%左右,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少,达不到贷款条件,满足不了专业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而金融机构近几年来发放的都是农户联保贷款,基本上没有“龙头企业+合作社+社员(农户)”、“合作社+社员(农户)”农业生产组织模式,金融机构共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发放贷款大约在近3亿元左右,利率为8.7%、10.656%、1458%,期限为一年。

(三)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典型经验

目前林口县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为龙爪镇红林村林口县红林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该社2009年组建,注册资金500万元,截至目前,该社发展社员230户,占全村户数的75%,2012年被国家权威部门授予“中国红树莓第一村”称号。合作社按照“合作社+基地+社员”模式运营,为社员实行生产、技术、管理、服务、销售“五个统一”服务。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购置苗木,统一栽培品种,全社主栽费尔杜德、哈瑞太兹,按照欧盟有机食品技术标准生产和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规程,配套应用程控微喷,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由合作社协调龙头企业统一销售,统一使用“红林之莓”品牌,实现了红树莓产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目前种植树莓1500亩,盛果500亩,非盛果1000亩,亩产收入7000~10000元左右。龙爪镇信用社2013年给社员贷款400万元,都是通过五户联保贷款形式得到的信贷支持,2014年以专业合作名誉贷款200万元,现已全部还清。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存在的困难及障碍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突出融资需求主要是扩大经营规模,如龙爪镇红林村林口县红林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购进设备、果盘和扩建冷库。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主要是用于购进种子、化肥和农药等生产资料。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不足,难以满足抵押贷款要求。

三是贷款利率太高,难以承担。

四是农村信用社实行了新的贷款方式,实行农户互保,授信额度普遍低于上年同期。去年农户贷款基本都在5~10万元左右,今年按照新授信计算方法,农户贷款额度基本在3~5万元左右,很难满足农户资金需求。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转变观念,加大调研力度,结合自身信贷方式,按照2013年中发1号文件关于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要求,创新金融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扶持力度。政策上的扶持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央、省、市的各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民产品,应按规定减免税收。

关键词:农超对接;标准蔬菜园;农业转型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12.043

TheExampleAnalysisof“Farmer-supermarketDirectSupply”StandardVegetableGarden

――TheExampleofHuiyousanxingStandardVegetableGardeninHebeiProvince

FENGYu-qing,BIANXiao-xi,MAOYue

(NanjingAgriculturalUniversity,Nanjing210000,China)

Abstract:Fromthe“Farmer-SupermarketDirectSupply”developmentpattern,andtakingHuiyousanxingVegetableGardeninZhuozhoucityofHebeiasatypicalexample,thecauses,organizationalformsandoperationmechanism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patternwereanalyzed.Theaccomplishmentandeffectsonlocalagriculturetransitionofthe“Farmer-SupermarketDirectSupply”weresummarized.Inaddition,theproblemsof“Farmer-supermarketDirectSupply”werepointedout,andsomerecommendationsforthefurtherdevelopmentof“Farmer-SupermarketDirectSupply”wereputforward.

Keywords:farmer-supermarketdirectsupply;standardvegetablegarden;agriculturaltransition

自2010年河北省涿州市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蔬菜产业示范县”和“环首都经济圈绿色有机蔬菜基地”以来,涿州市以建设“京南第一菜园”为目标,按照“企业投资建设、土地整建制流转、农场化运行管理”的发展模式,加快标准蔬菜园建设实施步伐,蔬菜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惠友三兴蔬菜园作为涿州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标准蔬菜示范园之一,是当地农超对接的典型代表,其在进行农超对接模式创新的过程中也遇到了阻碍和困难,如何克服困难、促进农超对接进一步发展、推动现代农业转型,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1农超对接的原因及其主要模式

1.1超市选择农超对接的原因

1)政府的支持。超市选择农超对接的重要原因是河北省政府支持“蔬菜进京”,支持建立标准蔬菜园,政府鼓励建立合作社,并给予一定补贴。在惠友三兴蔬菜园建立的三年内,政府每年对蔬菜大棚给予7500元/hm2的财政补贴。

2)稳定的货源。标准蔬菜园可以为超市提供稳定的货源,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相于建立蔬菜生产基地,为超市持久供货。

3)价格低廉。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纪人等作为农产品常规流通的中间环节,都会提取部分利润,使得超市得到的农产品价格提高。而农超对接削减了供应链低效冗余的中间环节,能够实现多方主体利益共赢[7]。超市直接从合作社收购的农产品价格低廉,有助于提高超市的净利润。

1.2农户选择农超对接的原因

1)降低成本。农超对接促进了农户采用统一的生产方式,有利于形成规模化经营,进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此外,农超对接也减少了农户自主销售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因此,农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节约成本和增加净收入,会在恰当的条件下通过农超对接销售农产品。

2)稳定的销售渠道。农超对接为农户提供了稳定的销售渠道,超市同农户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形成较为稳定的契约关系,这为农户提供了保证,降低了农产品销售的风险。

1.3农超对接的主要模式

通过调查,总结出目前河北省已有的农超对接的模式大致为以下几种(图1)。

1)“超市+农户”模式:超市直接与大型农户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没有农业合作社作为中间环节,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2)“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超市通过与农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农产品从分散的农户手中通过超市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3)“超市+龙头企业+农户”模式:龙头企业通过整合分散农户的农产品,将农产品集中销售给超市,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4)“超市+批发市场+合作社+农户”模式:合作社将分散农户的农产品集中运输到农产品批发市场,而中小型超市直接与产地批发市场建立供销关系,购买大宗农产品,可以减少中间成本。

5)“超市+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基地+农户”模式:超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基地,实现产销一体化。

2河北省涿州市惠友三兴蔬菜园案例分析

2.1惠友三d蔬菜园的基本情况

惠友三兴蔬菜园从属于河北省惠友公司,该公司旗下的河北省惠友超市共拥有70余家直营超市(统计截至2016年8月11日),主要分布于河北省保定市和石家庄市。

惠友三兴蔬菜园成立于2010年,当时合作社有50余户。由于蔬菜园可以为农户提供统一的农资采购、产品运输和销售服务,减少了农户的交易成本,而且蔬菜园以高于批发市场的价格对园区蔬菜进行收购,许多附近村庄的农户愿意加入蔬菜园。截至2016年8月,惠友三兴蔬菜园的园区内部种植面积约为67hm2,共有100个蔬菜温室大棚。蔬菜园合作农户有320~330户,社员种植面积约为133hm2,社员的土地并未入股。农地主要种植作物为茄果类,例如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丝瓜和苦瓜等,这些蔬菜部分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2.2惠友三兴蔬菜园的运行机制

2.2.1统一采购农资,统一生产、运输与销售惠友三兴蔬菜园与农资供应商建立了契约关系,以较低价格统一购买农资。例如,蔬菜园与化肥经销商签订合同,对于农业大户,农户先使用化肥,半年或一年后结清钱款;对于农业小户,农户购买化肥当次结清。加入蔬菜园的农户购买化肥可比其他农户每袋便宜3~5元,平均每公顷土地可以节省农药、化肥1500~3000元。

在生产过程中,蔬菜园保证生产过程统一,农药限量使用。蔬菜园的技术员会在需要种植新品种时对农户进行培训,包括种植方法、农药与化肥的具体使用方法等。在有气候灾害时,技术员也会到农地上进行查看并提供帮助。

2.2.2蔬菜销售途径蔬菜园的蔬菜主要通过惠友超市销售。在距离蔬菜园约10km有与其建立契约关系的物流公司,蔬菜收获后,由物流公司将蔬菜运输至分检车间,分检车间立即对蔬菜进行分检,次日上午由汽车运输至河北省各大惠友连锁超市。蔬菜收获量较大时,在为惠友超市供货之余,蔬菜园还会将蔬菜通过第三方物流运送至北京新发地市场进行销售。

2.2.3产品包装与品牌建设蔬菜销售时分为精细包装和无包装。进行精细包装的蔬菜会在物流公司的包装车间进行精细包装成盒或套袋。精包装蔬菜目前处于推广期,明确注明“惠友三兴”品牌,以绿色食品为卖点进行销售,以高质量获取较高价格。这也是蔬菜园的发展方向,走绿色食品之路,提高产品质量和价格,扩大销量,开发中高端市场。无包装的蔬菜经过分检后直接运送至超市以普通价格销售。

2.2.4蔬菜园利润情况蔬菜园运营和生产的总成本相对较高。一方面投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固定成本较大;另一方面生产绿色农产品的成本较高,蔬菜园在育苗、施肥和人工雇佣等方面的成本较大。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普通蔬菜与绿色蔬菜的外表并无明显差异,大部分消费者往往忽视蔬菜的质量差异,倾向于选择价格低廉的普通蔬菜。调查结果显示,惠友三兴蔬菜园在北京销售的某种有机蔬菜定价为7~8元/盒,同类普通蔬菜定价2元/盒。有机蔬菜销售量约为2盒/d,而普通蔬菜销售量为200盒/d。由于蔬菜需要保鲜,贮藏滞销的蔬菜会增加超市的成本。为了扩大绿色蔬菜的销量,超市常常被迫降低价格,同时也降低了销售绿色农产品的净利润。

2.3当地农超对接的成效与影响

惠友三兴蔬菜园采用“超市+合作社+农户”的农超对接模式,减少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建立了“惠友三兴”绿色食品品牌,实现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并促进了当地农业转型。农超对接的成效与影响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统一生产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惠友三兴蔬菜园统一采购农资、统一生产方式、统一将农产品进行运输与销售,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实现了当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有助于促进当地的农业转型。

2)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价格,实现多方主体利益共赢。农超对接削减了供应链低效冗余的中间环节,有助于降低和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各方的净收益,实现多方主体利益共赢。

3)生产绿色农产品,提高了产品质量。惠友三兴蔬菜园以生产高质量的绿色农产品为特色,将蔬菜销往河北省各大超市,为超市提供了高质量的农产品和稳定的货源。

4)建立起特色农产品品牌。对部分农产品进行精细包装,并标明“惠友三兴”品牌,逐步实现品牌效应,使绿色产品物有所值,有利于开发中高端市场。

2.4目前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

1)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认可度低。通过标准蔬菜园生产的绿色蔬菜到超市消费者认可度并不高,可能由于消费者对于绿色食品的认知有限、消费能力有限、绿色食品宣传力度不足、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外观无明显差别等原因,绿色蔬菜以高于普通蔬菜的价格在超市N量不大,只得被迫降价。

2)政府补贴较低。由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有限,当地对于蔬菜园的补贴只限于成立的前三年,这对于合作社的成立以及长期经营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合作社了解到北京地区对于合作社的温室大棚提供长期补贴,而当地的补贴力度明显低于北京地区,心理落差较大,缺乏经营合作社的积极性。

3)农户认知有限。由于农户对于“蔬菜进京”,以及政府支持建立合作社、创立河北省标准蔬菜示范园不够了解。再加上合作社作为农民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会提取部分利润,农民在合作社的销售价格可能比在批发市场上的批发价格低,部分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很快便退出合作社进行个体经营,将产品销往批发市场,农户与合作社变为竞争关系。有时甚至出现政府对合作社的补贴还未到账,社员就已经大范围退出的局面,使得当地很多合作社有名无实,也浪费了政府的补贴资金。

4)农村劳动力不足。蔬菜园曾经计划将温室大棚承包给个人或者要求农户承包并保证一定的产量,但是由于村庄内劳动力十分有限,青年劳动力大部分外出打工,村庄内务农的农民大部分为50岁以上的妇女,她们工作能力有限,且家中自留地也需要耕种,还要照顾家庭,因此都无法满足蔬菜园的承包要求。

5)合作社销路不稳定。惠友三兴蔬菜园由于有惠友超市作为依托,可以保证稳定销路,但是农户建立的合作社却无稳定销路。由于超市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规模要求较大,合作社难以达到规模化生产,在数量和质量上都难以满足超市的收购需要,超市的规模与合作社的规模不对等,合作社处于弱势地位,超市难以与合作社签订农业订单。此外,农户与合作社追求利润最大化,由于天气变化、市场变化等原因,每年的农产品价格十分不稳定,合作社考虑到自身利益,不愿与超市签订定价合同。

6)超市与合作社、农户难以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在农超对接过程中,超市有时不愿与合作社合作,因为合作社作为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需要赚取一定的利润,这就增加了超市采购农产品的成本;而超市通过农超对接采购农产品的重要原因是可以减少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产品采购成本,降低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平价销售给消费者,通过合作社进行采购则难以达到此目的。

经过调查发现,超市往往也无法与农户签订合同,原因为超市不一定会提供给农户最高的收获价格。例如,在气候灾害导致桃子减产时,桃子价格会提高,农户会寻找销售价格最高的销售途径,而放弃将桃子销售给超市;尽管超市与农户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在农户发现有其他更高价格的销售路径时,农户也会违约,并将定金归还给超市。因此,农户与超市不再建立合同关系。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通过对惠友三兴蔬菜园进行案例分析,从运作机制、成效与影响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得出以下结论。

1)惠友三兴蔬菜园作为涿州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标准蔬菜示范园之一,已达到一定的规模并取得了成效,例如统一生产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建设特色品牌等。该蔬菜园采用农超对接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农业转型。

2)制约农超对接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①由于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认可度较低,标准蔬菜园的绿色农产品销售价格被迫降低,影响了蔬菜园生产绿色蔬菜的积极性。②政府对蔬菜温室大棚的补贴不足,降低了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③随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十分匮乏,制约了农超对接的发展。④由于超市的规模与合作社的规模不对等,合作社处于弱势地位,超市难以与合作社签订农业订单,因此合作社销路十分不稳定,降低了农户成立合作社并进行农超对接的积极性。⑤由于农户、合作社与超市作为三种经济主体,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无法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阻碍了订单农业的形成进程,抑制了农超对接的发展。

4.2建议

1)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度,大力宣传绿色产品的优点,开拓绿色农产品市场。

2)政府需要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基地。需要加大对温室大棚的补贴力度,延长补贴周期,增加补贴金额,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规模化经营。

4)适当实施农产品收购保护价、适当降低超市入市门槛,并建立收益返还机制,以提高各经济主体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8]。监管市场价格的波动,保证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制定规范的超市农产品价格标准,防止出现超市农产品价格失调的情况。

5)有效实施农超对接要发挥超市、合作社和政府三方面作用,政府通过组织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本地产业基础好、产品规模大、品牌质量优、农户成员多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开展对接活动,引导建立直接供应超市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合作关系[9],因地制宜地采取一体化对接、市场化对接或联盟化对接等模式[10]。

6)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农超对接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的网上交易平台,农超对接信息,实现网上对接,促进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11]。

[1]胡定寰.“农超对接”怎样做?[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2]胡定寰.几种成熟的农超对接模式[J].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11(12):20-22.

[3]闫金玲,赵慧峰,薛永杰.基于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的农超对接制约因素分析[J].贵州农业科学,2013,41(3):189-191.

[4]周焕,姜彦坤.“农超对接”发展模式新思路[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1,23(3):82-94.

[5]卢志丹,路剑.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河北省“农超对接”绩效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3,15(1):185-188.

[6]靳俊喜.农产品“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的机理与政策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4.

[7]李莹,杨伟民,张侃,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5):65-71.

[8]王志刚,李腾飞,黄圣男,等.基于Shapley值法的农超对接收益分配分析――以北京市绿富隆蔬菜产销合作社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13(5):88-96.

[9]熊会兵,肖文韬.“农超对接”实施条件与模式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2):69-72.

THE END
1.问: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哪三种方式?/综合政务(一)出资创办方式。指领办主体作为发起人之一,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入股参办方式。指领办主体入股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单位。 (三)服务带动方式。指领办主体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但利用自身经营服务资源,通过提供生产托管、产品购销、品牌培育、项目咨询、财务管理、政务代办、教育http://www.enping.gov.cn/hdjl/ywzsk/z/content/post_3205720.html
2.数字化浪潮下的乡村振兴:物联网与农民合作社转型之路农产品数字化转型:农民合作社的必经之路 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农民合作社得以摆脱传统经营模式的束缚,实现管理效能的飞跃。借助电商平台,合作社的产品可以直接触达消费者,省去了中间环节,增加了收益;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如远程监控、智能灌溉、精准施肥等,大幅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作物产量和质量;大数https://www.163.com/dy/article/JFLI99G8055247OE.html
3.推荐我国农民合作社七个典型成功案例: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河南省清丰县惠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利用中化MAP服务平台,面向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技指导、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多方共赢。 1、完善服务模式,满足不同需求 https://www.360doc.cn/mip/1063095365.html
4.看过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这些(附新模式)在一个或多个合作社间落实几个农资店,用农资店向各个合作社提供农业服务,并集采帮助解决销路。 这个和社区门店、电器直营店、手机自营店是一个模式,能够直接面向农民提供服务。还能够对附近其他的合作社和农民提供直接的农业服务。 类似于一个经营主体是带头人。带头人又从事着其他很多兼职业务。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207/20/3542203_1016345231.shtml
5.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2020年)——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成员利益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2020年)——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成员利益联结.pdf,三、创新经营模式,加强 ? ? 成员利益联结 河北省沙河市金福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智慧托管提效益? 多元合作促共赢 河北省沙河市金福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积极构建“土地全程托 管+全程机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0/1221/6205110055003040.shtm
6.家庭农抄营模式(精选十篇)2013年我国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提及“家庭农场”的概念, 并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当一个家庭, 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土地面积, 且其家庭成员是主要劳动力, 从事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的经营, 以农业产品作为家庭的主要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被称为家庭农场。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xh3ez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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