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49,799,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公司发行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不含税承销费金额7,547,169.81元(承销费含税金额为8,000,000.00元,承销费税款为452,830.19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992,452,830.19元,另外发行人还应支付审计及律师费、登记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1,310,000.00元(含税金额),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235,849.0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216,981.13元。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6,592,862.95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3.5元/股(含)。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参股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布局农业综合服务,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共同推进种、肥、药一体化战略合作及落地,持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与姜任飞、湖州九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隆平生物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隆平生物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970万元,增资后新洋丰的持股比例为8.38%。
4.现金收购雷波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5.全资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老厂区关停搬迁
为积极响应政府“长江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实施关改搬转”的号召,全资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南路1号的宜昌新洋丰老厂区实施关停搬迁,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龙王台三组的新厂区已于2021年5月建成投产,老厂区关停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逐步实施,新、老厂区资产由公司进行合理整合,生产经营工作无缝衔接,上述关停搬迁工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铁及上游配套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满足市场对磷酸铁的未来需求进行的产能新建,建设项目除20万吨/年磷酸铁外,还配套建设3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40万吨/年硫磺制酸、20万吨/年磷酸等上游原材料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磷化工行业的龙头优势,丰富磷化工产业链的产品布局,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国内外对磷酸铁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可以扩大公司在磷酸等磷化工产业链的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7.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
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铁及上游配套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首期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公司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12,000万元,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8,000万元。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磷化工行业的龙头优势,丰富磷化工产业链的产品布局,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国内外对磷酸铁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可以扩大公司在磷化工产业链的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8.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新型作物专用肥项目
上述重大事项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9月30日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红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公司不存在除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资产租赁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租赁付款额仍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7031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才斌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镔先生、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张永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提高本公司财务和审计工作的效率,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公告编号:2021-071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公告编号:2020-07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概况
为确保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洋丰(000902)、参与过经纬纺机(000666)、中国中冶(601618)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管谈话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上述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
为大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公告编号:2021-074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18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魏万炜郑丽
传真:(0724)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902”
2.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2: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孙琦王佐林张永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