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专业合作社,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
随着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也逐步凸现:
1.1规模集成功能:合作社能够达到小品种、大批量的效果,这是合作社最主要的功能。
1.2技术传递功能:合作社有能力聘请专家作技术、市场、政策顾问,把最先进的利学技术、管理方法吸引到合作组织中来,把新的实用技术源源不断地吸纳起来并传播出去,成员能够从合作社得到最好的技术、最新的品种。
1.3智慧共事功能:合作社成员大多是经营能手,他们的点子多、能力强,往往能够把这些点子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这就把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上来。
1.4信息集合功能: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收集到的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合作社设立专业网站和网页。用信息技术处理、交流信息,大大提高了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效率。
1.6能力互补功能:合作社在开展服务中可以发挥成员各自的专长,实现成员之间的能力互补,收到分工协作的效果。
2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十几年的迅速发展并逐步规范,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2.1规模较小,发展不平衡:据了解,大部分合作社社员股金在5~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有的甚至是名义社员,家庭合作社,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而且发展数量也很不平衡。
2.2资金瓶颈比较普遍:很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实力较弱,又缺少有效抵押物,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合作社汁员只有以个人名义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很多伏惠政策难以全面落实。
2.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迫切需要专业人员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也是制约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4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很多中小规模的合作社由于产品单一、档次低、产业化程度不高,直接导致经济效益偏低,虽然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的产品在一省、一市占有―席之地,但由于经济实力较弱、深加工滞后,也导致了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产品的价格不稳定,市场经营风险仍然很大,合作社的自身效益不够显著。
2.5内部运作不很规范:一些小规模合作社,章程内容与执行都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则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
2.6指导服务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合作礼的本质属性、发展规律不熟悉、不了解,缺乏支持、扶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
3.1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合作礼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千万不要下指标、定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只是农民组织化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模式。具体采取哪种组织形式,应该由农民门己来决定,不能搞强迫命令。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推动规范化,绝不是要消灭多样化,而是要促进多样化的健康发展。
3.2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要因势利导、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对这项下作的推动,要体现在教育培训、试点示范、交流辅导上。实行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加强合作社基本知识的传播。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单一后统一、先见效后见利的办法,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3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支农专项投资和农村信贷资金都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倾斜,在投资方面给予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扶持资金应该折股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没有自己的积累和资产,形成共同的资产很重要。要在合作社对成员服务的关键环节上给予支持,并将形成的资产折股到户,以便于促进共同利益机制的形成。
关键词蚕业专业合作社;功能;新农村建设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而新时期如何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从2006年开始运作组织大丰市蚕业合作社,通过几年的有效运行,合作社兼顾贸、工、农三方利益,推广“龙头企业+工厂+农户+合作社”的产业化经营模式[1],发展订单农业,做大了生产规模,按照“四有”合作经济组织要求,增强了合作组织的竞争力。全市13482户养蚕户、2349.8hm2桑园,已有13212户、2301.3hm2桑园加入了蚕业合作社,分别比蚕业合作社组建初期增长了7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为大丰市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探索市场化机制,着力联结利益关系
2发展规模化基地,大力推行“订单蚕业”
在蚕业合作社运行过程中,合作社把发展规模化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落实,一手抓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一手抓发挥加工、经营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订单蚕业”,真正使农民一头连市场,一头连基地[3]。在具体工作上,合作社签订了“三个协议”:一是签订基地发展协议。几年来,合作社与蚕农签订的蚕桑基地建设投资协议近15000份,基地总投资850万元以上。同时,还根据桑园发展情况,对基础性设施进行扶持补贴。二是签订蚕茧交售协议。蚕业合作社与产茧村、组、户逐层逐级签订蚕茧交售协议,并保证社员生产多少收购多少,收购价格不低于市场价,协议既规定了社员应享受的权利,也规定了社员应尽的义务,对违背合同的要取消其社员资格。三是签订利益反哺协议。社员在协同运作、创造效益的同时,合作社视经营情况反哺扶持社员,真正使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从而增强社员发展规模生产的信心。合作社通过发展“订单”农业,桑园从零星分散发展到连片集中,达到了规模与效益同步提升,为推进茧丝绸产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3实施标准化管理,不断增强竞争能力
合作社通过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使蚕业合作社的优势进一步放大,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3]。一是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先后引进“菁松×皓月”、“育71—1”等逾10个蚕、桑新品种。目前,新品种的普及率占新拓桑园的60%以上、占总饲养量的90%以上。开发研究了“大棚省力化养蚕”等新工艺、新技术,不仅提高了生产水平,而且极大地增加了蚕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的“大棚省力化养蚕”技术上大丰市的应用率已经达到了85%,得到了国家及省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二是实行配套服务。按照大丰市蚕业合作社现代化管理措施的要求,每年都会在不同时期安排一定的技术人员在蚕业生产基地开展相应的服务。由于桑园治虫、养蚕消毒实行了社会化服务,不仅达到了提高防病治虫效果的目的,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社员普遍比较满意。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几年来,合作社先后组织了23名业务骨干参加省级培训班,逾30人获得了技师、农艺师或农经师以上职称。四是严格考核。对所有人员统一实行首位晋升和末位淘汰制,贡献比较突出的人员采取重奖和重用,如果连续2年的年终考核均为末位的,要给予降职或待岗处理,从而激发了系统内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精神。
4狠抓内部民主管理,发展规模不断壮大
围绕蚕业合作社发展,将行业产业链不断向两头延伸,通过逐步优化资产组合,进一步发挥放大现有优势,主动策应我国茧丝绸市场参与全球贸易竞争,努力盘大、扶强、做优龙头企业,以蚕业合作社为链接点,带动农户,联动工厂,拉动行业经济快速发展[4]。
4.1以规范完善内部管理为根本,全面提升合作社运行水平
合作社首先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制定完善的章程与规范,然后依据合作社章程实施民主管理,积极主动开展服务活动,严格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依照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保证财务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工作中力争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坚持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的原则,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增加合作社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强经营机制的创新,加大实行名品、名牌战略,提升行业地位,增加发展后劲。大丰市蚕业合作社注册了“鑫鹿”商标后,优质茧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有了大幅提升,此举在推进大丰农业产业化和促进农民增收2个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4.2以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为抓手,努力促进合作社自身发展
从行业特点和现代农业来看,就大丰市而言,加快发展规模镇、重点村、蚕桑农场、专业户是主导蚕业发展的重点,逐步与桑园3333.33m2以上规模户特别是农场联合,与生产经营业绩较好的后道加工企业联利,逐步将养蚕规模户、家庭农场和经营效益好的工厂吸纳到利益紧密层,以此壮大茧丝绸龙头产业,促进蚕业合作社自身发展。
4.3以实施蚕业标准化生产为目标,不断强化合作社为农服务意识
一是强化技术队伍建设。选派技术骨干参与行业技能、专业证书培训,提高行业科普人员整体素质。二是以合作社为服务载体,严格做好从供种到收购的“六统一”规模服务管理,注重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实施,从最大程度上实现低投入、高产出,强化行业内部生产与加工、前道与后道质量监督牵制。三是严格按照行业最新标准与国际贸易法则,在行业生产、销售、服务环节,全面实施贯彻工作,确保蚕业合作社运作标准化。
5幅射带动效应好,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合作社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基建工程建设,新增了自烘机13台,以提高仓储能力,提高茧质的各项指标,并达到提高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加大补价返还力度,增加合作社人员的收入,带动当地农民富裕起来,加快了大丰市经济的发展速度。实践表明:发展蚕业合作社不仅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组织“包不了”及国家经济部门“统不了”的事情,而且还能对新技术的学习与应用起到引导和带动的作用,对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也已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利于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壮大,从而增强了合作社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6参考文献
[1]陈义安,王晓芬,刘斌彬,等.我国蚕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发展建议[J].北方蚕业,2009(2):4-8.
[4]史冬.新农村建设的可能之道——农村专业合作社[J].畜牧市场,2006(4):21-23.
[关键词]合作社优势劣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
1.使得农民更加有组织性,促进农业的经济发展
近阶段,一般农业都是以一家一户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的,这样就造成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小和生产效益低的现象。这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直接收入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种生产方式的抗风险能力也是很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将农村的农民进行组织,有规模有组织的进行生产,这样的生产不仅仅极大的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业在经济上的规模形成,使得农业所取得更多的效益并且增加了产业之间的竞争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业的发展更加的快速和顺利。
2.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使农民能够联合起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有组织的生产和销售,这样就可以使得农民成为一个整体,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主要都是针对于农民来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得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使农民过上好日子从而促进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3.提高农民素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劣势
1.规模小
2.不具备品牌效应,产品价格低廉
品牌的建设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品牌的建设有利的不仅仅是当地的农民,更是对于整个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具备品牌效应这一特点,这就造成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低,使得整个产品销售的价格低。就我地区的现状来看,目前有合作社已经对于商标进行了注册,想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品牌,但是我地区的大部分合作社还是没有对于品牌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没有对于商标或者品牌进行注册。河南地区目前对于产品的生产都是不够成熟的,生产的都是一些比较初级的产品,并没有对产品进行升级,这样就无法使得产品获得高利润,也无法使得产品的销量得到提升。这种现象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十分不利,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着抑制作用。
3.缺少人才
人才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从根本上掌握了人才才能够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发展,才能够更快更好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的发展,使得农民更加的富裕,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目前农民整体的文化素质都不是很高,文化水平大都是小学或者初中,在农村中有点知识的几乎都外出进行打工,而没有选择留守农村进行建设,因此农村地区是比较欠缺专业性的知识人才的。目前我地区的农民的农业技能也不是很高,经营的水平也是比较低的,这种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4.机制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村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主要就我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论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和劣势进行了相应的阐述,希望对于我地区的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尹欧.榆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一、目前***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现状
1、基本情况
2、效益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多数合作社组织规模较小,服务领域仅限于农机作业,服务范围小,市场小,机械的利用率较低,阻碍了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在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各项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存在欠缺。
三是极个别机手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操作技能不够熟练,有时为了赶进度,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致于在个别环节出现作业质量问题。
四是多数合作社库房分散于各个社员家中。
四、建议
一是要强化对合作社规范化管理,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省办下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具体要求,强化管理和服务指导,促使合作社尽快规范起来。
三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仅在购机补贴、还田、深耕作业方面经予扶持,在合作社用地方面也要给予倾斜,如三夏三秋农机用油、信贷等,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更多的农机手,加入到合作社这个队伍中来,以增强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定期组织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及时为合作社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等服务。
六是强化对合作社农机手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农机手操作技能、科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水平,实现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
像高登忠这样的农户在玉门比比皆是。近几年,玉门市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促农增收的“连心桥”,加快发展,全市90%以上的农户实现订单种植、订单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户、基地、市场和增收紧密联系在一起,敲开了群众的致富之门,每年为农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编制“连带网络”
“自从成立专业合作社,我们一头联市场引客商找定单,一头建基地连农户落实面积,带动全乡三分之一的农户发展蔬菜产业,使‘柳河蔬菜’产销两旺”。位于玉门市柳河乡的玉门市惠农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介绍了通过这个产销网络做大蔬菜产业的举措。
近年来,玉门市认真落实各项有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精心编制“合作社带基地连市场”的“连带”网络,大力培植和发展以支部带头型、能人领办型、供销组织带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服务型、品种改良示范型等类型的专业经济组织,玉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竞相成立,现在全市共组建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各类专业经济协会80多个、民间流通组织76个,发展农村专业经纪人近1400名,联系农户2.5万户。玉门市赤金镇成立的冬韭王韭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全镇43%的农户连接在一起,实现了“户均一座增收棚”的发展目标,温棚种植户人均纯收入突破9000元,产品畅销新疆、青海等地,使昔日的“铁人”故里变成今日的“韭菜之乡”。
补齐“服务短板”
在玉门市清泉乡人参果示范园区,该乡康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正在向种植户现场讲授人参果种植的苗木脱毒及扦插育苗、全地膜覆盖起垄栽培、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等八项技术。为了满足群众对人参果标准化种植的技术需求,该合作社制定了无公害人参果生产操作规程,推行全天候无偿服务机制,使人参果的棚均效益达到3万元以上,被群众称为“贴心服务社”。
玉门市清泉乡康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只是玉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玉门市全面推行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运输、储藏、加工等服务,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等“五统一”服务,及时为农户解决产前资金投入、产中技术指导、产后市场销售等“燃眉之急”,补齐了“服务短板”。玉门镇北门兴盛设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为入驻小区的25户养殖户协调小额妇女担保贷款145万元,而且还常年联系3名技术员为养殖户讲解养殖技术、防疫流程。
唱响“农业品牌”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功能;信用;融资
Abstract:Thispaperprovidesaresearchonfinancialmutualaidmodelbasedbybreak-evenvalue-addedsettlement,formedbypeanutspecializedcooperativesofXiaZhuangTown,JuCounty,RizhaoCity.Thepaperalsoanalyzestheinnerneedsandmotivationofdevelopmentoffinancialfunctionofpeanutspecializedcooperatives,andthecomparativeadvantageoffinancialmutualaidmodel.Thepaperhasacertainreferenceforsolvingthecurrentplightoffinancingofspecializedcooperatives.
KeyWords:specializedfarmerscooperatives,financialfunctions,credit,financing
一、引言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资金紧缺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2003年初,日照市莒县夏庄汇丰花生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花生合作社”)探索建立了以保本增值结算方式为基础的“融物融资”+“合作社葑社员”的金融互助模式(以下简称“夏庄模式”),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程度,搭建了助农增收的直通车。
二、文献综述
本文以莒县夏庄模式为例,对花生合作社拓展金融功能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得出融物有助于破解融资困境、资金互助有助打造新的融资平台的结论。
三、莒县夏庄花生合作社金融功能拓展进程
夏庄镇位于莒县最南端,是山东省花生种植面积最大的乡镇之一,种植面积近4万亩,年均产量12000吨,花生企业年加工出口花生米1000吨,实现销售收入过亿元。
(一)花生入股:信用合作的前提
2002年以前,农户种植花生并没有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农户只是单纯地在自家田地种植花生,花生成熟后就在家坐等外地商人来收购。由于花生在外地的知名度不高,前来收购的外地商人非常少。在这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农户往往各自为战,相互压价,最低时仅有0.09元/斤。
随供销社采购站经营转型,以薛祥喜为首的6名供销社职工看到收购花生销售给外地花生加工企业蕴含着商机,就集资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于2002年7月成立了莒县夏庄供销社花生专业合作社,专门从事花生收购及销售。
成立之初,花生合作社销售订单不断,收购量远小于订单量。由于花生加工企业多数延期付款,很快,花生合作社就因应收款项挤占资金过多而陷入了收购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为此,2003年初,薛祥喜等人决定吸收部分农民以2000-10000斤花生作价入股,成立了注册资本36万元的莒县夏庄汇丰花生专业合作社,专门从事花生收购、深加工及销售。
(二)白条经济:商业信用的积累
2003年1月20日,他们一致表决通过了花生合作社第一项重大决议,推出了一种全新的结账方式――保本增值贮存业务,吸引花生种植户入社,并辅之以其他优惠措施,此举受到了农户的普遍欢迎。具体运作机制是以赊购花生方式吸纳社员,并推出“十大”社员优惠政策。只要种植户一年存放500斤花生,即可申请成为社员,由花生合作社向其发放社员证。作为花生合作社的社员能享受到“十大”优惠:①持证到花生合作社交售花生,每公斤高于非社员0.04元;②花生合作社可为社员代储花生并折款贮存;③社员优先享受小额贷款担保;④优惠供应良种及种植技术指导;⑤到养猪合作社加工饲料每公斤优惠0.04元;⑥社员交售生猪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05元;⑦为社员优先供应良种仔猪及防疫技术指导;⑧到农资超市购买化肥每袋下浮2元;⑨农资超市免费为社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社员进行土壤化验、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及组织专家授课培训;⑩社员持证到供销社的超市购物享受超市会员待遇。
与社员进行结算时,采取保本增值结账方式。农户将花生卖给专业合作社后,如果当时不支取现金,专业合作社按当天的市场价给农户打好收条,农户可根据自己对市场价格的判断,认为价格较理想时随时结算货款。如果结算当天,市场价格已高于农户收条的价格时,以市场价格为准;如果农户收条上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结算时以收条上的价格为准。
对于花生存放的期限,专业合作社规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到期后,存放花生款项全部结清。如农户暂时不用现金,可以连本带利继续存放在专业合作社,利息一年结一次,贮存期间年利率6%,月息四厘。从2003年起,有的社员已经7年没有提款,最高的在专业社存了价值10多万元的花生米。
(三)资金互助:金融信用的萌芽
随着花生合作社知名度的扩大,周边乡镇不断有花生农户入社成为社员,截至2010年3月末,该社业务共有社员700户,业务已辐射本县及沂南县、莒南县等地的100余个自然村,惠及农户13000余户,已利用社员资金800余万元,形成自有资金360余万元,累计向社员、加工厂、农资超市累计提供资金达6600万元,被当地农户亲切地称为“花生银行”。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金融功能的必要性和比较优势
(一)花生作价入股:花生合作社与花生种植农户的博弈结果
假定花生种植农户只考虑将从单位花生中获得合同约定价格(p),享受的各种社会化服务收益和单位花生利润返还的总和(t)与市场价格的大小对比;假定专业合作社只考虑将支付的花生合同约定价格(p),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和利润返还的成本总和(t)与直接从市场购买的交易价格的大小对比;假定市场价格为M(这里M既可理解为花生价格上升时的市场价格,也可理解为花生价格下降时的市场价格),构建专业合作社期望成本与农户期望收益之间的博弈矩阵如表3。
由于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创建的组织,即使农户违约,合作组织通常也不会诉诸法律,且专业合作社利润返还比例也较大。此时农户应更多地从专业合作社加工增值中获得收益,p+t>M更容易满足,所以农户的最佳选择是合作,况且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是松散的联合,封闭性差,农户入社、退社自由。当市场价格上下波动时,农户可以根据自己是受益还是受损决定是否进退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一般产生于同一个地区,文化及价值取向相同,履约成本减小,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易于形成合作。
(二)旺盛的内在资金需求和困窘的外部融资环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金融功能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扩张需求刺激了金融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无论是合作社还是社员,所需资金规模均较小,如花生合作社启动资本金仅有10万元,主要用于加工厂及设施建设、基地建设、收购资金。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市场开拓能力日益增强,专业合作社强劲的生产需求使其金融需求迅猛增长。专业合作社用于发展规模生产的前期投入和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呈现出几何型强劲增长。如花生合作社早期的启动资金随其业务的快速扩张远远不足,从而使其产生较强的融资需求。对于农户来说,达到规模种植以后,资金需求由开始的几百元、几千元,增加到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融资环境较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制度创新,本应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的重点,但无论是制订宏观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还是负责金融监管的银监会,都没有制订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宏观融资政策,或者是具体的融资政策操作指引,银行类金融机构也都没有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订相应的融资措施或者是具体的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融资环境较差。
(三)花生合作社金融功能拓展的运作模式分析
早期,夏庄花生合作社从花生赊购入手,以实物实现融资,推动合作社的快速成长。花生合作社通过赊购花生的方式实现低成本的融资,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融资互助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其资金短缺问题,使其得到快速发展,由最初的代储代存发展到精细加工、外贸出口等业务。后期,随着可利用的流动资金增加,夏庄花生合作社通过“金融互助”推动产业经济活动的全要素合作,尝试将闲余资金面向社员、加工厂、农资超市进行拆借,进一步拓展合作社金融功能。2006年以来,夏庄花生合作社向社员、加工厂、农资超市累计提供资金达6600万元。
(四)合作社商业信用向金融信用拓展的可行性
五、结论
花生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表明,在科学的赊购结算模式下,通过吸引对方主动赊销产品,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短缺问题,而且达到了“借鸡生蛋”的效果,对破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难题提供了一条途径,代表着农村专业合作社未来发展趋势。
(一)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具有深厚的信用基础
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是一对孪生兄弟,谁也离不开谁,单一的信用合作,是很难成功的;缺少信用合作的产业合作也是长久不了的。产业合作社会向信用合作发展,信用合作会向产业合作延伸,也就是说,无论产业合作社,还是信用合作社,均需两社一体化发展,不存在相互排斥的问题,也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在已有的实践中,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发地探索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的路子,同时一些资金互助合作社也自发地逐步由信用合作向产业合作(即生产购销合作)的方向发展。深厚的信用基础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为开展更深层次的信用合作提供了可能。
(二)解决农村金融困境需要在深度开发、利用和培育农村商业信用资源的基础上向金融信用拓展
(三)金融合作是专业合作社的未来发展方向
鉴于专业合作社具有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风险的天然优势,因此它可成为破解当前农村金融困境的一种有效组织载体,而赋予其金融功能,发展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不仅可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而且可以更好地肩负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使命。而专业合作社要发展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最大障碍是制度安排,这就迫切需要金融监管部门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给市场主体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大力发展以农户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等准金融机构以及民间借贷等各种非正式金融机构,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王学忠.国外金融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经验与借鉴[J].农村金融研究.2009,(10).
[2]管延友.重提三大合作――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J].中青年论坛,2009,(8).
[3]于志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功能拓展研究[J].华北金融,2009,(7).
[4]关宏超.基于农村合作组织平台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探讨[J].北方经济,2008,(12).
引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切实做好合作社财务管理,依法建账,是维护合作社成员物质利益的根本措施,也是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重要保障。农业资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特殊的资产项目[1]。
一、农业资产的种类特点
1.农业资产的种类
农业资产一般指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的那些牲畜或者禽类和树林木头方面的资源,站在形态的角度上看,农业资产主要的活的动物和植物等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存性生物资产。
牲畜或者禽类资产又可以分为产役畜和幼畜以及育肥畜。产役畜的意思就是产畜和役畜,产畜的意思是指供繁殖剪毛和产奶以及牲禽家禽;役畜主要是指供劳动役用的牲禽。产畜和役畜在性质上都属于劳动资料,所以都属于生产性的农业资产。幼畜以及育肥畜指的是未成年的小畜禽,它们可以直接提品,幼畜以及育肥畜是牧业和农业发展的基础,都属于是消耗性农业资产。
2.农业资产的特点
农业资产的特点一般是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农业资产是自然的再生产和经济的再生产相互统一的有机体。农业资产有自我发育生长和繁殖衰退的规律,能依靠自然生长而获得自然增值,与此同时,它也有人的劳动附加而形成的价值,这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体;第二,农业资产的生长发育和衰退死亡都具有多样性。农业资产的涵盖范围很广,种类也繁多,不同类型的农业资产也是有着不同的生长发育和衰退规律;第三,农业资产的生命周期也有着多样性。比如说,林木可以生存长达几十年甚至是更长,但是也有的生命周期比较的短暂,不足一年的情况都有;第四,农业资产的后续费用也是接连不断的。很多的农业资产的投入之后,为了可以更好的维持农业资产的存活和高产稳定,都需要在后续的整个生长和存活期间进行不断的持续投入。
二、农业资产的核算管理
1.牲畜和禽类资产
可以设置好牲畜或者禽类资产的科目,以此来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或者培育的牲畜或者禽类的成本。下面可以设置二级科目为幼畜育肥畜和产役畜。它的借方登记因为购买和接受的投资以及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牲畜或者禽类资产的成本,包括幼畜育肥畜的饲料费用。贷方登记因为出售和对外投资以及死亡损毁等原因而减少的牲畜或者是禽类资产的成本,包括役畜的成本摊销。
2.林木资产的核算
林木资产的核算需要设置林木资产科目,这样可以用来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或者营造的林木的成本。借方登记因为购买和营造或者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林木资产的成本,还有经济林木在投产前、非经济林木前的培植费用。贷方登记因为出售或者对外投资以及死亡损毁等原因而减少的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非经济林木的成本摊销。本科目也可设置二级科目为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种。
3.资产负债表
生物资产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会具有类似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点。存栏待售的牲畜具有存货的特点,应属于流动资产,而生产性林木具有固定资产的特点,应属于非流动资产。《制度》将合作社的牲畜资产和林业资产都计入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资产,显然不够恰当[2]。
关键词:农业专业合作社;融资;供求衔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需求特征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各地农民自发组成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从注册情况看,分为没有参加各类注册、参加工商部门注册但注册形式为非法人形式和参与工商部门注册且注册形式的法人的三种形式,其中没有参加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占比最高。但不管那种注册形式,与传统企业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之间具有天然的信用互助职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需要外部融资给予适度支持,缓解其融资难现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高度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综合性合作社演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内源融资约束,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高度异质性。从社员之间博弈关系看,异质性导致大部分社员没有向合作社投资的激励,仅愿意投入少量资本,获取成员资格,得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结果导致资金互助囿于有限的农户资金规模、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金融专业知识,甚至社员之间互不信任、生产周期的同质性而不愿加大资金互助,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内部信用互助规模。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动态性。信息是交易双方必备的重要条件之一,交易双方如彼此了解掌握对方生产经营信息,供给需求双方可以在这个信息基础之上做到彼此匹配,有效地完成交易,实现共赢。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形式看,具有很强的“地域依附性”,通过同质性生产合作,双方所面临的是长期的、发生在各个方面的重复博弈,社员之间的经营能力、人品道德、历史行为及口径等软信息相互间是透明的,从而降低合作社社员间信用互助风险。近年来,随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其社员范围呈现扩大化、分布广等趋势,社员“地域依附性”下降,信用合作信息优势降低。
(四)社员产品流与资金流流动要依托农民合作社平台。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看,经营领域涉及种植、养殖、林业、植保等农村各个产业,业务活动内容涉及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土肥植保等各个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降低农民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提高合作社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大部分合作社社员一般实行产品和资金委托合作社进行运行的方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具有产业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这就为信用互助和外部融资的对接提供了较高的风险保障,同金融机构对单个社员贷款相比,不但信息透明度较高,而且有资金流作为保障,融资风险大大降低。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供给现况与存在问题
(一)内源融资先天缺失
内源融资方面,大部分社员没有向合作社投资的激励,仅愿意投入少量资本,获取成员资格以及投票、异议、退出等权利,结果导致合作社资产严重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从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组成情况看,绝大多数能符合这一要求,保证了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主体性。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现阶段农民整体经济实力不高,也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绝大多数成员的实际投入水平偏低,大大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本的筹措。以同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整体出资额最少的只有0.5万元,最多的达200万元,平均出资额为45.55万元。其中,有32%的合作社出资额不足10万元;而出资额超过100万元的,仅占16%。具体到人均出资额来看,平均为4129元,最少的仅几十元。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发展成员,只要出资几元到几十元就可加入合作社,有的合作社甚至不出资也可以成为成员,这无疑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本的筹措雪上加霜。
(二)金融供给面临多重制约
1、机构约束。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中仅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用服务,而在农业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中,对实体性合作社按照农村小企业贷款政策执行,对服务型合作社按照农户小额或大额贷款政策执行,实质上也是将合作社排除在外,没有将其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看待。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受资金、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限制,主要业务以农户贷款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为主,没有能力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2、方式制约。从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小额农贷模式,即借鉴小额农贷模式形成合作社农林畜牧等伞形产品体系,以合作社社员为对象,对其进行动态授信,贷款利率执行小额农贷利率。二是合作社发起人贷款,融资规模严重依赖于这部分“合作社发起人”的资金实力,农村金融机构要么不给合作社放款,要么仅向这部分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社发起人放贷。三是企业贷款模式,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程序完全按企业贷款模式进行。由此可见,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中真正意义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政策还未制定,从而增加了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风险的难度和面临风险的评价,降低了其获得贷款的可能。
3、风险成本约束。首先,合作社以农业为经营对象,农业的投资回收周期长,受自然和市场不确定性影响风险高。其次,合作社缺少足够的有效抵押或质押品,而且难以找到愿意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的组织或个人,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高使得其惜贷和慎贷。再次,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分散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筛选、评级并转化为金融信用的载体的成本高,成为银社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根源。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模式使其更青睐于农村的优质大户,很少主动深入合作社,导致银社信息不对称问题未得到解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金融即期对接模式与中长期制度设计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情况看,信用互助缺陷加大了对外融资需求的依赖,而农村金融体系产品与信贷政策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现有正规金融对接存在问题,因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需要实现与银行的有效对接。
(一)金融机构功能衍进:即期融资对接模式
1、打包授信模式。根据合作社社员生产相对趋同、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设计相应的银行贷款支持模式,这种模式是以集合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为贷款对象,统称之为打包授信。这种模式的关键是选择发起人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银行高度认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银行授信管理平台和社员融资服务中心,由发起人确定授信社员组成,由符合条件的社员组成授信组合体,由金融机构对组合体进行授信,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后,由合作社作为运转资金在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使用,必要时通过抵押等措施进行增信。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合作社信息的对称性和内部信用筛选机构,降低贷款风险,解决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交股金而无法开展内部资金互助现状。可以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社员不同数量、不同期限的短期融资需求。
3、委托贷款合作模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外部融资形式看,虽然内部信用互助规模小,处于自发、探索与模仿阶段,相对外部金融支持,具有自身的地缘、人缘、亲缘,具有甄别中小贷款者资信状况的信息优势。因此,可以设计一种正规金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信息的合作模式,即正规金融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合作模式,正规金融提供资金,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其确定的贷款要求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和协助收回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在帮助正规金融实现一定贷款收回率的前提下,收取一定比例的咨询费和管理费。通过融入合作社,可以发展内部融资互助方式取得支持,对银行而言,通过委托贷款,可以批量发展客户群,省时省力地发掘新的信贷市场机会。
4、转贷款合作模式。与委托贷款模式中正规金融全部承担贷款风险不同,在转贷款合作模式中,正规金融把贷款风险转嫁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正规金融以优惠利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再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选择贷款对象进行放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以取得正规金融的优惠利率贷款。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了对中小贷款者的全部风险,在转贷款合作模式中,正规金融扩展了信贷渠道,降低了客户集中度,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正规金融取得优惠利率贷款解决了自有信贷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中长期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制度选择
优化政策环境机制。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提高发展能力和潜力,建立起长期、完善的扶持政策体系,包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起步、生存、成长全过程的扶持策略,充分发挥其生产合作融合信用合作的比较优势。
完善法律环境机制。建议以明确具体的以法律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给予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改进经济环境机制。一是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补贴,通过给予专业合作社一定的优惠政策,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二是建立农村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提供贷款担保。三是要加强对信用互助功能的正确引导,继续把生产合作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基础,提高信用合作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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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earchontheConnectionofFinancingSupplyandDemandofAgriculturalSpecializedCooperatives
WANGShixiang
(WuzhongMunicipalSub-branchPBC,WuzhongNingxia751100)
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是从事农、牧、渔、林业及技术指导和加工服务等综合型专业合作社。现有注册社员XX人,其中贫困人口XX户XX人以劳力、XX户XX人以苗木入股形式成为注册社员,注册资金XX万元。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顺应新时代“三农”政策破茧而立,秉承服务“三农”宗旨,致力于“激发内生动力、助力精准扶贫”理念,坚持因地制宜走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之路。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以XX、XX为产业,以科学复种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通过扶贫基地苗木假植、提供就业岗位、技术服务等机制与当地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紧密联结。
合作社拟建XX亩产业基地,现已建成标准化XX苗木假植扶贫基地36.41亩,抚育苗木XX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X株,按XX株/户标准)。通过“镇政府+合作社+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产业利益联结,采用XX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中资金、劳力等后劲不足瓶颈,基地的建成每年可免费为全镇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大苗移植栽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科学复种XX、XX亩,预计丰产期每年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带来XX万元经济效益,户均增收XX元。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的条件特点,针对无劳动能力五保户、重病户、残疾户等,按自愿原则与合作社签订委托种植协议。在挂果丰产期,除去成本按30%利润比例分红返还建档立卡贫困户,让其有稳定的分红收益。与此同时,XX苗木假植扶贫基地可为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真正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有保障、产业全覆盖、收入稳得住,确保可持续增收目标。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