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政策范例6篇

【关键字】“新农保”,政府补贴,发展方向

1)中央财政对新农保补助数额的测算(单位人口:万人;金额:亿元)

根据文件规定,中央财政一年对东部地区基础养老金补助数额=∑东部各省60岁以上农村人口数×55×50%×12=112.3630亿元;中央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基础养老金补助的数额=∑西部各省60岁以上农村人口数×55×12=381.9354亿元

进而可计算出中央财政一年补贴新农保的数额为494.2984亿元。2011年我国中央财政收入51327.32亿元(如下表所示),这样,中央财政一年补贴新农保的数额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为0.96%。由于2011年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达49.4%,而中央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15.1%,可以说0.96%这一比例非常小,中央财政完全可以负担得起,即中央财政有能力承担新农保财政补助。

2)根据文件,东部地区地方财政年最低补贴数额=∑东部16-59岁农村人口数×30+∑东部各省60岁以上农村人口数×55×50%×12;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年最低补贴数额=∑中西部各省16-59岁农村人口数×30,据此可以计算出全国各地区地方财政对新农保一年的最低补贴数额,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全国地方财政年最低补贴数额为245.1262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为0.4531%。总体来说,地方财政负担并不是很重,但由于存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能力的不平衡,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支持的压力较大。

二、“新农保”的国际借鉴——以德国为例

在“新农保”制度、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运作体系中,不管采取任何类型的运作模式,新农保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在欧洲国家中,德国属于有单独农民养老保险的国家,其制度的分离性和多样性与我国相似。所以,借鉴德国经验,我国“新农保”的发展应该:

(一)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扶持

(二)农村地区应具有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德国在战后为农民提供一系列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早期较为单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不能较好的保证农民的自身利益。为此,必须依据农业发展的特征和新的经济发展趋势,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一套自成体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整个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显然滞后于城市社保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建立独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建立独立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并不意味着城乡的完全分离,在很大程度上,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还需要参考城市的做法,要整个国家的大力支持。更为重要的是,目前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转型的关键时刻,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这就要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之间有良好的制度衔接,以保证流向城市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

(三)建立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024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特征和类型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

(二)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

新型农村社区,应该是农村农民广泛的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公共设施及齐全、村民生活水平较高、居住外部环境优美、与城市协调同步发展的新型社区。由于其居住的主体是广大的农民,因此,新型农村社区有别于一般的城市小区。首先,新型农村社区的主体是农民。他们是社区的主人,主要的管理者和居住者,新型农村社区主要应当体现村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民主社区。其次,新型农村社区有别于传统的村庄和村落的重要区别在于新型社区中配备了完善的公共设施,能够给社区的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空间,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等各方面。再次,农村新型社区的农民应具有较高的生活质量、稳定的收入和精神追求。再次,农村新型社区存在的前提是必须具有良好宜居、适合生存的自然环境。最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应是同步推进的,不仅是城市的发展,也包括农村的进步,新型农村社区必须是与城市协调动态发展的新型社区。

二、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保障机制的内涵

三、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分析与理性探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提出了号召,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随着十后我国掀起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巨大风潮,广大农村地区新型社区建设的进度也得以不断推进,但是目前新农村社区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期公共政策缺乏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与现实需求脱节

目前,新型农村社区整体规划方向与现实实际需求脱节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出于政府机关和领导政绩考虑,一些地方盲目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盲目提高建设标准,甚至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争取上级政府资金投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手段,扭曲了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意图。有的地方社区建设布局凌乱、不同功能用地混杂、生产生活相互干扰,农业养殖区与居民点混杂,影响社区村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三)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低,建设滞后

我国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是以小型自然村为主,其特征即是分布零散,加上部分地区主要是山区丘陵地区地理地貌条件的约束,限制了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教育、医疗、环卫等公益性设施的配套水平。特别是我国北方地区山区因交通条件限制,城乡一体化尚未形成,即使部分通过政府强推建立起新型农村社区,但是无法接受上级行政区域的辐射,教育、医疗、卫生等情况完全无法与新型农村社区相匹配。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导致乡村地域特色的缺失

我国的农村乡土文化历来是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社区规划设计者对村庄的社会、经济、文化特征知之甚少,盲目模仿或简单照搬城市小区的建设模式,不考虑农村的实际,导致原本各具特色的农村地域风貌和文化特征被磨灭逐步丧失,从功能上割裂了农村生态系统内部特有的联系。

四、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保障机制建设对策与思路

新常态背景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应坚持“新型农民主体角色定位――公共政策机制构建――社会保障、建设资金保障措施”为路径的建设思路,着重从长期公共政策落实、社区建设规划、基层组织运作、地域特色发展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一)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期公共政策,促进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人口、土地、财政和社会保障政策是新农村建设及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与大拆大建不同,长期的公共政策是实现农民身份和地位真正转变的根本保障。注重发展农村社区的基础教育、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的社会认知和技术水平,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农村人力资源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推动土地流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的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险建设,为农民安居乐业提供综合性的政策保障,才能促进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政策,调整农村社区规划与建设标准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系统的过程,要综合考量人文、社会、环境因素和地理条件。尤其是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早已形成了格局各异的地域特点。因此,在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农村当地的实际,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符合当地自然条件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社区建设标准,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优先选择交通方便、位置适中、既有利生产又方便生活的区域。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活休闲的不同需求,通过社区建设为整合城乡资源搭建平台,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三)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政策,扩大投入,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是农村社区主要功能之一,也是农村社区经济发展的一大途径。但是如何发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功能?唯一途径即使扩大投入,迅速促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个人、集体、社会、政府等主体投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现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完善农村文化产业政策,因地制宜保留特色,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文化

五、结语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道路能否长远走下去,取决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能否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政策,并引导基层政府正确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构建系统化的新型农村社区政策保障机制,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同时,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

注释:

吴业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何可为――以城乡一体化为视角.社会主义研究.2012.

周祥胜、赵嘉新、秦晴.城乡统筹视角下“镇域总体规划”编制探索――以四会市江谷镇为例.转型与重构――201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1.

关键词:新农保;支付意愿;因子模型;载荷

1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分析

(2)倾向的养老方式。受传统养老方式对思想的影响,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倾向于自我储蓄养老,还有少部分人倾向于子女赡养,在“新农保”政策完全普及之前,出于谨慎与保险,他们依然愿意相信传统的养老方式,而对“新农保”有一定的排斥心理。

(4)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熟悉程度。由于生活环境、交通条件、信息资源等因素的限制,绝大多数的农户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不熟悉,而农户对“新农保”的了解与接受情况又与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熟悉程度密不可分,这种现状无形之中便给“新农保”的普及带来了阻碍。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支付意愿的数学模型分析

为了研究农户对“新农保”的支付意愿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其影响程度和显著性,本文以农户家庭年收入、倾向的养老方式、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情况以及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熟悉程度为因子,建立了因子模型模型,对调查数据进行量化分析,载荷值越大,表明因子对“新农保”支付意愿的影响程度越大。

3模型结果简要分析

(1)农户家庭年收入、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情况以及农民倾向的养老方式的因子载荷在0.6以上,对“新农保”支付意愿的影响程度较大,为主因子;农户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熟悉程度的因子载荷为0.5,对“新农保”支付意愿的影响程度较小,为附属因子。

(2)由于主因子的平方和不足1,同时附属因子的误差较大,因而可以判断问卷中还有其他因子(如农户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数,缴费方式等)会对“新农保”的支付意愿产生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3)通过因子4的载荷计算分析可以看出,少部分农民仍然受到“养儿防老”等陈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倾向于子女赡养的养老方式,所以这部分人对“新农保的”支付意愿不强;倾向于自我储蓄的养老方式的人数占到总人数的最大比例,这部分人对“新农保”有较为强烈的支付意愿;倾向于购买商业保险养老的人数并不多,但他们中依然有较多的人愿意参加“新农保”。

参考文献

[1]耿永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应坚持的几项原则[J].现代经济探讨,2009,(11).

[2]陶纪坤.“新农保”方案的主要变化及完善对策[J].经济纵横,2010,(5).

[3]杜启洪.“新农保”破冰全民社保[J].走向世界,2009,(25).

一、随州市曾都区新农保试点的基本情况

(一)从参加投保的人数来看,农民热情较高新农保试点区域的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农保政策能够接受与理解,并积极配合新农保的参保缴费工作。随州市曾都区农业人口总数357643人,其中应参加投保人数218605人,已参保人数206970人,参保率94.91%;应缴费人数168896人,已缴费人数156873人,缴费率92.88%,累收投保费3105万元。

(二)从保费发放的情况来看,资金发放充足为维护符合新农保政策条件的农村居民合法权益,对享受国家基础养老待遇的农村居民,做到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服务工作跟踪到位。截止2010年12月底,随州市曾都区新农保应参保人数218605人,其中享受国家基础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49169人;基础养老金发放49169人,发放率达到100%,累计发放金额2776.8万元。

(四)从缴费的比例分布来看,地域差异明显随州市曾都区新农保试点的10个行政区分别是淅河(缴费比例84.15%,下同)、万店(97.45%)、何店(95.41%)、洛阳(95.94%)、府河(92.67%)、北郊(97.40%)、南郊(98.63%)、东城(99.37%)、开发区(99.01%)、城南(97.57%)等乡镇或办事处,由于留守农村从事农耕生产的基本上是45岁以上的农民,参保缴费的主体基本上是老弱病残的农村居民,调查显示,新农保缴费覆盖率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异。试点区域所辖10个行政区划中,北郊、南郊、东城、开发区和城南属于随州市近郊,交通相对便利、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参保缴费相对踊跃;而农村居民分布最为零散、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的淅河、何店、洛阳、府河等乡镇,参保缴费比较被动。

(五)从缴费的年龄结构来看,分布不够均衡随州市曾都区现已参保的农村居民206970人(含享受待遇的49169人),其中60周岁以上49169人,占23.7%;46-59周岁参保118954人,占比57.3%;45周岁以下参保38847人,占比19%。调查显示,参保缴费主要集中46-59周岁年龄段农村居民。

二、新农保试点工作实践中的问题分析

随州市曾都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新农保政策在随州地区实现全覆盖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由于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存在,制约着新农保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使得此项惠农政策的连续性与全覆盖工作仍然面临着相当的压力。

(二)中青年农民选保参保观望情绪的制约影响中青年农民参加新农保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一是由于宣传的局限性,农村进城务工的45周岁以下中青年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缺乏足够的理解;二是中青年农民选择参保险种的空间较大,是参加城镇的社会劳动保险,还是参加新农保,存在着等待观望心理;三是试点时期设定的五个年缴费标准分100、200、300、400、500等五个档次及其缴费年满15周年后的投保回报率,对中青年农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五)部门协调能力的制约新农保作为一项全新的事物刚刚启动,还有诸多的关系没有理顺,需要各部门特别是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全力配合,但从目前试点情况看,新农保经办机构、金融承办机构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深入宣传新农保政策要实现新农保政策在农村的全覆盖,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受惠于国家政策,有必要让他们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有必要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由于广大农村中老年人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接受新鲜事物的程度也是参差不齐,加之受传统养老观念的深刻影响,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新农保政策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为新农保政策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灵活的宣传策略,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让农村居民了解、掌握参保程序,解除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心理顾虑,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地参保。

(三)设置专职机构,提高新农保工作的经办能力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府应配置专职的工作人员、专门的办公场所,并进一步加强统计及金融网络系统建设,满足新农保工作的实际需要。

新农保政策是采取个人、集体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它是现在各地逐步推行的惠民政策,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对于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稳定社会,缩小城乡差距有着重要意义。

1、新农保政策的属性

1.1新农保政策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双重属性:即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

1.1.1新农保的经济属性。社会保障作为一项政策,本身就具有多重属性。其中经济属性是最重要的一种,新农保也具有了经济政策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农保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资金是新农保制度的基础,新农保的核心就是对于保险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只有国家拥有了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够更加顺利地提高我国基础设施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经济基础,保障学科的研究离不开经济学;(2)新农保的实施,需要经济理论和经济学方法为依托。新农保政策当中,参保人员的缴纳金额水平、发放金额标准、基金的保值与增值、资金的监管都要以经济理论为基础。例如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是新农保实行的基础,边际效用递减理论、持久收入假说论、市场失灵论等理论是保障基金运行的基础;(3)社会保障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是经济过程当中的重要环节。新农保隶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围,它规定农村参保者要缴纳一定的保险金,然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进行管理,以期让保险金保值增值,等到参保人达到了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时,再进行发放。

1.1.2新农保的社会属性。新农保也具有社会政策属性。社会保障政策的目的是政府为了改变社会弱势群体的地位而设定的专门性政策,它背后的价值理念主要是平等、公平与人权保障。新农保的产生背景、目的与对象都有社会属性。(1)新农保是以一定的社会结构为背景的、是为了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政策。我国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新农保是近年针对此问题出台的一项强有力的惠民措施。社会保障制度是从社会发展总体出发,以人的基本需要为中心,为解决居民基本需求而建立的制度。新农保的建立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养老这一大社会问题,因此其目的具有社会性;(2)新农保的保障对象具有社会属性。新农保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以保证老年人的生活为目标,保障农村老人在丧失了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健康保障,同时也提升了老年人的自尊心和价值感;(3)新农保的实施,对于解决社会问题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的老龄化在加剧,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稳定程度和缓解社会矛盾。

2、新农保政策的理论依据

2.1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部分,只有当社会保障成为覆盖全体人民的政策时,才能够称之为社会福利。新农保的实行,就是国家为了缩小城乡二元差距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步骤。

2.2社会市场经济理论。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倡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应当采取恰当的措施,适时干预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竞争,也必然导致优胜劣汰。人们进入老年之后,不处于创造人口红利的阶段,经济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下降,处在社会劣势地位。因此为了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国家应当采取适当的干预政策,即制定养老保险制度。

2.3社会重建学。该理论主张对人消极的社会环境进行干预。因此老年人在面对着不同的生活环境和自我状态时,必须运用各种方法调整。政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对老人的社会环境进行政策干预。该政策在给与老人经济支持,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家庭地位。

2.4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义务相对等主要体现在参保农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其缴费年限、缴费标准和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多少决定,缴费年限越长,增加政府财政养老补贴,缴费标准越高,个人帐户积累资金越多,两者相加其领取的养老金标准就越高,反之亦然;60周岁以上老人都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他的家庭成员就必须履行缴费义务,个人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到60周岁后,也就有权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真正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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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农保政策实施细则,新农保养老金–新一站保险网新农保政策实施细则是指根据国家农村发展和农民福利保障的需要,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新农保政策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新农保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参保对象和范围。根据农村居民的不同身份和条件,确定了参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农民、农村合作社成员、农村劳动力等。同时,还规定了参保https://www.xyz.cn/toptag/xinnongbaozhengceshishixize-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