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所陈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存在着两个局限性:第一,这种理论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是一种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而排除了对其他关系的考虑,至少是忽视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所结成的其他社会性的物质关系。应当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社会革命为主要任务的历史阶段,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不但是十分自然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但在以生产斗争为核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中,这种理论却陷入了解释困境,暴露出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例如,我们在农村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散了“一大二公”的组织。对于这件事情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解释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使用土地的自主权,并把分配成果同自己的劳动直接挂钩,一句话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只是最表层的解释,从深层看,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更适合以手工工具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也更适合那时中国多数农民个人的活动能力。因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不仅指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要适合,而且还包括生产组织形式也要适合。
第二,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观点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是正确的:(1)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且是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解释生产关系的内容时,生产资料所有制自然是基础。(2)只有在同上层建筑的联系中,当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成为经济基础时,生产关系中的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才被凸显出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才能被看作基础,由它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只要改变一下上述条件,把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都包含在生产关系范畴之中,并且在同生产力的联系中来考察生产关系体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未必就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正在改变着上述条件,它需要我们围绕生产力发展这个核心来重新思考生产关系体系的构成及其内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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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以生产工具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能力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工具的使用者和支配者出现的,他之所以能够使用和支配工具,只是因为他具有劳动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的智能和体能。因此,在这种交往中,人与人进行物质交往的实际内容是因使用和支配工具所发生的劳动能力之间的交换。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具体劳动”或“个别劳动”过程中,这是直接生产的过程,因而同生产力之间具有最直接最密切的关系。既然这种交往是以生产工具为媒介的,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具体说是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人与人之间劳动能力的交往和交往形式也必然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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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和交换者出现的。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他有权用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而他之所以成为交换者,是因为分工把他的劳动产品变为个别劳动的产品,生产发展又使他的需要成为社会性需要,即成为不断增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他只有通过劳动产品的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社会性需要。这种交往的社会条件是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而人与人交往的实际内容则是因占有和交换劳动产品而发生的社会需要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它包含了所有具体劳动过程。不同的具体劳动通过劳动产品的联系构成了社会总体劳动。劳动产品的联系实际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人与人的社会需要交往,这种交往随着劳动产品的存在形态的变化而变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产生了社会总体劳动,这是“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即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所形成的扩大的生产力。当劳动产品以实物形态存在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是政权力量,这种结合是外在的结合,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仅仅是量的扩大而无质的飞跃,把一万个小生产式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仍然是小生产。但当劳动产品成为商品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就成为纯粹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从经济运动内部把性质不同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就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这样,我们从社会总体劳动范围来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会发现在这个范围内生产力实际指的是社会总体劳动,即扩大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指的是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方式,即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的交往形式。在大生产阶段,当劳动产品以商品形态存在时,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必然发生的交往形式就是商品交换关系。
也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并提出对证券、股市这些属于商品经济范畴的东西要坚决地试。因为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在劳动产品还只能以商品形态存在的情况下,要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就只有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使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依靠货币的力量,运用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各个具体劳动之间的关系,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市场经济体制是商品交换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化和普遍化,它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范围内,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产生的一种生产关系,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形式,它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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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以生产要素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生产要素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这是经济活动中的物质因素,其中生产资料是已往劳动的结果,是凝固化、物态化了的人类劳动,马克思把这称为“死劳动”。劳动者是从事现实劳动活动的人,因而被马克思称为“活劳动”。无论“死劳动”还是“活劳动”,都是人类劳动本身。以生产要素为媒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交往的实际内容就是劳动本身的交往,具体说就是“死劳动”和“活劳动”的交往,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交往和社会总体劳动中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历史前提和逻辑前提。因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5](P44)。
在原始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直接的结合。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才以它们的分离为前提,这种分离是由生产力发展,特别是由分工所导致的,“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4](P73)。在小生产阶段,由于分工还不发达,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还没有彻底分离,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同时也占有了劳动者(如奴隶制),或半占有劳动者(如封建制),劳动本身的交往还没有发展起来,因此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依靠政治统治力量强制性地把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起来。只有“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的时候[4](P72),“活劳动”与“死劳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才彻底发生分离并陷入对立,劳动本身的交往才成为必然,“如果二者缺一,交往就会停止”[4](P73)。这是只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和具有人身自由的雇佣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
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形式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产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因而以它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劳动交往及交往形式也必然发生变化,这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演变。当劳动者被作为会说话的工具,而生产资料主要是奴隶时,就产生了奴隶制;当劳动者依附于土地,而土地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土地的等级占有产生了封建等级所有制;当劳动者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而资本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资本的占有产生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人与人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必然是不同的,由此所决定的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也必然不同。因此,我们看到了私有制社会存在着奴隶和奴隶主、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存在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存在着富人和穷人,不劳而食者和劳而无食者等社会矛盾现象。这些就是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所反映的实际内容。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着眼于以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形式问题,在这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体现出来。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但是,物质利益在分割之前首先必须实现出来,或者创造出来。要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需要人与人的合作。这里有两个层次的合作需要特别强调:最直接最基本的合作是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的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许多劳动者齐心协力使用工具生产出劳动产品;比较间接和复杂的合作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不同的劳动产品在交换中转化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劳动,或者成为人们物质利益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把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产品交换形式也看作是生产关系,在这两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是以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需要合作关系表现出来的,它们实际反映了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
收稿日期:2000—03—23
【参考文献】
[1]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