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范围及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Company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全文(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一)津贴。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三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民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Top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国务院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函〔1989〕65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发布。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和《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资总额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

认真执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搞准工资总额数据,正确地反映职工工资收入,满足编制、检查工资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的需要。

各地区、和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统计法》,认真执行《规定》,努力提高工资总额数字的准确性。

二、工资总额的统计涉及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基层单位。

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搞清工资总额组成的内容和范围,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保证《规定》的正确贯彻执行。

同时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有关统计资料的调整工作。

三、今后有关工资总额的统计一律以《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为准。

各地区、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过去自行制定的与《规定》相抵触的规定和解释一律废止。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附件二: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国家统计局一九九○年一月三日附件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国家统计局一九九○年一月一日)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2015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最新解释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业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三、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一)津贴。

包括: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

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

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

具体有: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

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

二物价补贴。

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工资总额包含的范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4)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

直接无限计件。

限额计件。

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1)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a.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b.保健性津贴。

在册人员包括下列各项人员:(一)生产工人,(二)学徒工及见习工人,(三)工程及技术人员,(四)管理人员,(五)勤杂人员,(六)消防警卫人员。

注:私营企业中资方及资方代理人之一切收入均不应计算在内。

二、工资总额应包括下列各项:(一)基本工资:(1)按工资标准、工资等级所直接支付的计时工资;(2)按计件单价(包括直接无限制的、累进的、集体的计件形式)所直接支付的计件工资;(3)计时奖金(如提高质量、节约燃料、节约动力、无事故等奖励金);(4)不采用上列各种工资制度之企业单位内的营业提成。

(二)辅助工资:(1)除前项所列计时奖励以外之各种有关提高生产的奖金;(2)加班加点费及夜班津贴;(3)各种津贴(如技术津贴、地区津贴、有害健康津贴等);(4)事故停工工资(如因机器、动力发生故障或原材料供应不足之停工期间工资等);(5)用其他形式支付的工资,如伙食津贴、房贴、水电贴。

但所谓用其他形式支付的工资是指用津贴形式发给职工者,至于住工房不收房租水电费,因其难于计算,故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

三、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新纪录运动等非经常性的一次奖金;(二)企业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工会经费、失业救济基金等;(三)职工调动工作的旅费、调遣费;(四)解雇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二)物价补贴。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您好,您的来信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资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资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对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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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202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一)津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2022_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二)物价补贴。

工资总额范围及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不仅包括过去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福利费均采取了据实列支的作法。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90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93年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作出了规定。

根据这个二个规定,工资总额具体有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也包括新参加工作的实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包括按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工资和提成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生产奖(包括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因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的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从事特殊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主要指工龄工资)以及其他津贴。

如企业免费午餐,或发现金和餐票给职工,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企业报销书报的,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但如每月发给书报费,就属于津贴的范围了。

补贴主要是指物价补贴,目前这个项目基本上没有了。

(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支付的工资这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还包括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1,根据国务院据有关部门的规定颁发的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技术改进奖等等奖金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公费医疗卫生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费、上下班交通费、洗理费等。

3,离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消毒剂、高温清凉饮料,以及63年劳动部规定的五类等特殊工种享受的保健食品支出。

5,非雇佣性劳务报酬6,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7,本企业职工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支付的股息和利息8,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费用9,应建立雇佣关系而支付给劳动部门的各种费用10,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1,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此外,企业发给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以及发给职工的洗理费、卫生费等福利费也不属于工资总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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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〇年一月一 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 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 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https://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P020200612543789949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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