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知应会手册

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知应会手册

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二零年七月

目录

答:2020年4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答: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答: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煤矿安全整治;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3.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

4.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5.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6.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7.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8.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9.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1.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铁路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3.旅游安全整治;

4.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整治;

5.地质灾害防治。

答:分四个阶段,分别是: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10日前);

2.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3.集中攻坚(2021年);

4.巩固提升(2022年)。

答: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

1.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

2.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

3.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1.突出思想引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三年行动的第一专题,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梳理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的红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列一个专题,提出专门要求,重点就是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推到第一线,让他们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伤亡努力,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

3.突出风险防控。各地区、各企业对风险进行排查、辨识、评估,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防控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重大隐患落实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4.突出制度建设。要从排查治理的风险隐患中把握规律特点,围绕怎么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来思考,必须立足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制度的健全,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3.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2.整合媒体资源开展宣传;

3.全面系统宣传贯彻;

4.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6.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

2.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

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7.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

1.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3.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4.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1.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各地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1.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2.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完成三年建设任务;

3.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5.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2.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3.各级安委会的领导、监督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4.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1.2022年,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停退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数量减少到600处以内,大中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

2.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80%以上,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30个以上,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矿井产能达到2000万吨/年以上,智能煤矿推动建设至少1处,推动煤矿机器人现场运用;

3.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升,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煤矿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煤矿事故,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与2019年相比均下降40%。

1.编制煤炭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2.对兼并重组方案已批复为保留、仍未启动30万吨/年及以上系统建设的煤矿,督促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

3.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报送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或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兼并重组保留资格。

1.从严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低瓦斯、高瓦斯煤矿项目;

2.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3.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4.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重点解决高危工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问题。

2.工业园区(化学园区)

一是抓园区的规划布局,防止多米诺骨牌效应。二是抓整体性风险管控。三是抓智能化建设。

3.危险废物的专项治理。

1.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

2.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

3.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

5.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2.结合我省煤化工、磷化工、特色化工等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3.2020年12月31日前,各市(州)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

4.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4.推动技术创新;

5.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1.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

2.2021年12月31日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4.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消防安全治理五类场所;

3.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4.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5.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6.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7.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8.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

9.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0.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11.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

12.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

13.大力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答: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白酒企业。

1.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2.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3.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4.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5.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6.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7.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8.进一步提升科技兴安护安能力;

9.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水平。

1.贯彻落实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答: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

1.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

2.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

3.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

答: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

1.水上涉客运输安全专项治理;

2.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治理;

3.开展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专项治理;

4.加强建造船舶质量监管专项治理;

5.深化河流沿线环境专项整治;

6.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

1.提高公交车运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

2.提升城市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答: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外部作业(如:填挖施工、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降水等)的审查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加强执法力度。

1.强化驾驶员背景核查;

2.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

3.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1.对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2.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

3.严厉打击超员超载、无证或酒后驾驶从事渔业生产等违法行为。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源头治理;

2.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3.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答: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

1.一是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整治;

2.二是水利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3.三是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4.四是重要时段、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专项整治。

1.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2.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3.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4.推动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

5.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

6.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

5.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

6.加强玻璃幕墙安全管理。

1.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

3.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

5.强化综合保税区多部门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危险货物进出口的安全高效运行。

1.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

3.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做到一人一档;

2.实施民爆行业无(少)人化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数量。

1.强化工业园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2.建立工业园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功能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3.夯实工业园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功能区安全基础;

4.进一步摸清全省工贸企业情况;

5.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6.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

7.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8.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1.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2.开展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

3.进一步夯实我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4.加强民爆行业各项治理。

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粉尘涉爆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治理;

2.实施智能化联合监管;

3.从严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4.认真落实《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5.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6.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7.开展渣土和垃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8.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强化监督抽查;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执法。

1.加强对企业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继续推进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的专项整治;

3.进一步加强对风险隐患较高的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4.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情况,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闭环管理制度,推进实施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促进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落实。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

3.扎实做好旅游安全应急准备;

4.建立旅游市场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5.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

6.完善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

1.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畅通应急救援信息渠道;

3.积极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1.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整治;

2.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3.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整治;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5.开展农村危旧房屋安全整治;

6.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

7.开展农村河道安全整治;

8.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整治;

9.开展农业园区安全整治。

1.全面完成17.62万平方公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高风险区地质灾害评价;

2.在全覆盖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开展3500处隐患点专业监测,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

3.完成177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综合防治能力;

4.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显著降低,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构建百姓富、生态美、人居安的多彩贵州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1.全面开展调查评价;

2.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3.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4.加强人才装备配备和技术研究。

答: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答:“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答: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例如,危险化学品罐区、液氨站、煤气炉、木材仓库、制冷装置是风险点;在罐区进行的倒罐作业、防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高温液态金属的运输过程等也是风险点。风险点有时亦称为风险源。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

答:不同的风险评价方法对风险的分级不完全一致,风险通常可以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最高),对应的颜色分别为、“红、橙、黄、蓝”(红色最高)。

答: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橙色风险:公司应重点控制管理,由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红色风险: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答:通常所说的隐患就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答:事故是由隐患发展积累导致的,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变成隐患,隐患得不到治理就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质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故发生。

答: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突出。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将安全风险逐一建档入账,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质量双重预防机制,把新情况和想不到的问题都想到。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强调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从隐患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管控。要强化风险意识,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

答:第一道是管风险,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第二道是治隐患,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首端,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答:双重预防机制着眼于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紧盯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一个常态化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基础。基于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机理,从重大危险源、人员暴露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按照问题导向,坚持重大风险重点管控;针对重特大事故的形成过程,按照目标导向,坚持重大隐患限期治理,有针对性地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答:《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在电子地图上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事故隐患划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要求:“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要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文)及《贵州省应急管理信息化总体规划(2019-2022年)》等文件和讲话精神。

我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重点统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在高危行业以及工贸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深化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对工贸行业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九小场所”、通村通组公路、农村自建危旧房、山塘水库、森林防火、特殊群体等领域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拓展延伸全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突发事件响应处置工作范围,彻底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织密织牢全省风险防控网。

答: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是以“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加强民生服务”为主旨思路,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模式。纵向搭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居民)组六级工作平台,横向整合应急、综治、维稳、公安、信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的社会管理服务资源,形成以基层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多部门资源共享、工作联动、问题联治、服务联抓、平安连创的综合性信息系统。

推动应急管理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应急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1.实现监管全覆盖。依托既有网格化资源,对平时监管不到的“九小场所”通村通组公路等进行安全检查,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2.实现齐抓共管。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原则,实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3.提升监管水平。缓解基层应急管理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提升全社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

答:力争2022年底前构建覆盖到所有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答:九小场所、山塘水库、通村通组公路、森林防火、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等。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点。

答:具体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实际上“九小场所”不是一个单纯的数字名词概念,而是所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代名词,即泛指对外经营的所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如小酒吧、小音乐茶座等场所。

1.划分网格厘清职责。结合既有的网格资源,厘清各级网格单位、网格长及网格员的监管职责,建立网格单元基础数据库。

2.制定安全检查表。梳理并制定“九小场所”、地质灾害点、通村通组公路、山塘水库、森林防火等风险点的安全检查表。

3.建立网格化监管APP。向各级网格长、网格员提供网格化应用APP,实现对网格中“九小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宣教、突发事件上报等。

4.成员单位网格化APP。接收并处理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移交的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监管部门监管的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5.搭建网格化综合监管。搭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实现监管数据动态更新、事件派送交办、结果反馈、远程指挥调度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6.建立绩效考核管理。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子系统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THE END
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解读及问题解答新闻中心下设5款:社会福利和救助、助学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0.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下设2款: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11.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类,反映政府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下设4款:国内债务付息、https://www.reanda.com/newsContent.php?id=12178
2.最全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基础知识有哪些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采取哪些措施? (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https://www.xuexila.com/baikezhishi/1261010.html
3.公民科学素质6.环境污染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有哪些影响? 长期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地膜,会造成土壤污染,破坏土壤结构和土壤生态系统,进而影响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经过雨水冲刷,会将土壤中的氮、磷、农药以及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厂的有机废物带入水体,导致水质恶化,有时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水体富营养化;秸秆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http://www.jzkx.org.cn/index.php?c=show&id=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