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市场监管范围的基本理论问题——前提的确定
(一)药品的范围
作为监管对象的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附则的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①]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药品专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因而其不包括用于植物和动物疾病的农药和兽药;第二,药品是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这就与保健品和化妆品区分开来;第三,药品既指非特殊管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也包括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二)药品市场监管的内涵与范围
在明确我国药品内涵的前提下,上述分析表明,药品市场监管主要是指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也包括监管主体对药品市场公共产品的供给服务,但不包括对药品市场的宏观调控,也不包括对药品产业的行业管理职能。事实上如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兼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于一身。则其在行使市场监管职能时,不可避免要受到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的干扰,市场监管将背离其初衷,将无法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兼得。市场监管的目的在于增进公共利益和合法私人利益,并使之避免或减少由个体经济决策(生产、销售及价格行为)带来的损害。
[提要]随着行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和专卖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如何通过提高监管人员的效能促进卷烟市场监管水平上升,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次研究以和县烟草专卖局为例,通过分析卷烟市场监管人员工作现状,总结目前监管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以“细分岗位、细分考核”为基本思路,以APCD为基础操作方法,创新网格化管理方式,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上水平。
关键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
市场监管人员工作推进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卷烟市场监管工作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县级局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以和县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和县局”)为例,积极探索就加强监管人员内修对促进卷烟市场监管效能的发挥。
一、和县烟草市场监管现状
和县位于长三角地区的边缘,与卷烟品牌影响力较大的江苏地区毗邻,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和县卷烟市场管理的难度。一个时期以来,和县烟草专卖管理已进入瓶颈期,对市场状况的整体定位不准确,管理不科学,再加上盲目定指标,考核的定性多、定量少,限制了基层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队伍活力不足、市场管理方法单一、监管手段简单雷同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内部监管人员的问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政府对药品市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药品市场涉及到全社会公共利益,由于其特殊性,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涉及到人的健康利益,因此,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的政策制定及实施,是保障人的健康权这一社会公共利益选择、分配
一、深入调研,把握规律,保障药品市场监管政策的公正公平性
现代经济生活的实际和现代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本身有缺陷,这些缺陷会导致市场的失灵。药品市场也是同样,必须制定并实施具有约束力的规范与准则,防止和调整市场失灵问题。药品市场监管政策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能、进行药品市场管理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方式,因此市场监管政策的公正公平是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药品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必须体现社会的公正公平
一、公共利益论简述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sp;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节日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和落实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
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10月8日。
三、组织分工
南平市工商局成立加强中秋国庆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吴子华局长任组长,杨世平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杨闽同、叶儒旺、郑美忠、叶翎、余洪纳、何智平、张建明、林世斌、叶友根等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为加强我县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农粮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主体监管,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下沉监管重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维护良种供应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将未经审定品种与不适宜本县种植的品种清理出市场,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究,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深化改革的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红盾护农”行动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我局对从去年开始至今,对农资市场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摘要:三鹿奶粉的风波尚未平息,煤矿安全的悲剧又屡屡上演。回顾近几年,关系民生的社会性市场监管领域频闪红灯。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今天,完善政府市场监管职能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大部制改革的重要目的,对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市场监管;职能;监管权;行政责任
一、整合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和重要意义
(一)整合市场监管的基本理论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理由主要是由于市场存在失灵。因为现实经济活动中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这也正是政府作为一个调控主体(当然还有其他的主体,如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干预市场的根本理由。市场失灵分别体现在微观经济层面和宏观经济层面。微观经济层面上的市场失灵主要体现在:(1)垄断和不正当竞争;(2)外部效应;(3)信息不对称导致资源配置低效;(4)市场无法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宏观经济层面的市场失灵主要体现在:(1)市场无法实现更公正的收入分配;(2)市场无法形成稳定经济的导向。因此,我们也有必要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进行重新划分,从而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下,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的内在问题即“市场失灵”。市场监管成为矫正“市场失灵”的手段之一。
(二)整合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提出全面强化种业的发展,以实际行动推进现代种业建设。基于此,本文结合我国种子市场的监管现状,提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措施,全面促进我国种业的发展。
[关键词]种子市场;市场监管;现状;监管措施
党中央特别强调粮食是保障生活、促进生产、安稳人心最重要的商品,要坚持3个始终,即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警钟要长鸣,“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核心要始终坚持。
1种子市场监管现状
1.1种子监管人员稀缺。在一些基层单位,由于长期缺乏监管人员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导致很多偏远地区取证困难,难以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无法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导致种子市场难以得到有效的发展。1.2种子质量检测手段落后。很多地方性种子监管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检测部门,而且缺乏相应的监管设备或者设备较为落后,导致种子检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1.3种子经营者的素质较低。很多种子经营户都是农民出身,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对于《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很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假劣种子的危害认识不足,从而导致服务“三农”的意识不强。很多种子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经营假冒伪劣的种子,使得种子质量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