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产品监测管理办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哪些职能?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答: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和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重在构建和推进五大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体系,包括部、省、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快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依托现有的乡镇农技推广或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通过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和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与办公条件,确保2012年年底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服务农产品生产者和履行生产督导巡查与产地准出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二是加快完善标准化推进与“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体系,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队伍和部省地县农业部门的“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体系。
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职责任务?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经过“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建设,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部级检测中心(包括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部级区域性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地市级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组成。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截止目前,我省共建成10个部级以上质检中心(农产品、参茸、特产、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环、中小农具、转基因)。建成一批省级质检中心(种子、土肥、农药、农机、环境、农产品、参茸、蚕产品、中小农具)。投资建设了1个省级综合中心、9个市级质检中心、39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全省共有编办正式批准的农产品质检机构73家。
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哪些职能?
8.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答: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动植物和人类或环境暴露于某危害因素产生或将产生不良效应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科学评价,以危害识别、危害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描述为核心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就是对农产品安全危害因素的认定、评估、控制和预防,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已成为发达国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法规的必要手段,也是仲裁国际贸易纠纷的基本准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要充分考虑风险评估结果。
9.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0.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指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掌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以生产指导和过程控制,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和水平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我国从2001年开始建立并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2011年,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全国144个大中城市5大类产品91个品种91项参数,抽检样品近4万个。监测结果显示,按往年同口径统计,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4%、99.6%和96.8%,我省从2005年开始建立并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2011年省农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3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全省9市(州)60个县(市、区)3大类产品60个品种38个参数,抽检样品1513个。监测结果显示,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1%,其中蔬菜、水果、食用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7%、98.9%和98.6%。从全国和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看,我国及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逐步向好。
11.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整治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业种植业方面重点是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探索建立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对生产过程中农药的规范合理使用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监管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违规行为,根据农作物种类,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哪几个方面的制度?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分级包装与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七个方面的制度。
13.什么是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准出?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是指农产品产地生产者、收购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在销售的农产品上附具产地证明、质量认证标识或者产地检测合格证明,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还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或者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准予其产品运出产地销售。
14.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答: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是指对经有权质量认证或认定机构认证、认定的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以及经检验质量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无公害标准或检疫合格的农产品准予入市经营。对未经认证、认定、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流通,禁止经营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
初级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原始形态的产品,直接用于消费的,或者是经过初步加工的产品。
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安全性,要求农产品应当无毒无害。
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的农产品,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无毒无害也不是绝对的,允许少量含有,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
营养性,是指满足人体代谢所需要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含量,同时还应包括农产品的消化吸收率和对人体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应发挥的作用。
健康性,是指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包括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农药残留: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收获物、土壤、水体、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主要有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杀线虫剂等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指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与所有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主要有抗生素类、磺胺类、激素和β-兴奋剂类等兽药残留。
生物毒素:指由各种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对其他生物物种有毒害作用的各种化学物质。主要有细菌毒素、真菌毒素、植物毒素、昆虫毒素、海洋生物毒素等。
污染物:指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主要有铅、镉、汞、砷、锡、镍、铬等重金属,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等化学性危害物质。
微生物:可引起农产品食用中毒或以农产品为传播媒介的致病性微生物。主要有大肠杆菌、霉菌等。
饲料添加剂: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防腐、保鲜剂:为延长农产品储存期的物质,如苯甲酸、杀菌剂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可靠的实验环境为保障,对农产品生产(包括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科学、公正的检测、鉴定、评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满足“三农”新常态的需求
1.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2.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政府决策参谋提供技术支撑
在现代市场经济形势下,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取决于政府的宏观管理与决策。通过监测完成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任务,在上报监测数据结果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大量的监测数据,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分析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了科学、公正的决策依据,尤其执法专项检测数据,在协助政府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保障老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稳定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3.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完善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4.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提供技术支撑
为了保护国内农业产业的发展和本国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世界许多国家纷纷利用WTO有关协议,特别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抵制国外农产品,保护国内农业产业。我国生a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价格上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是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但近年来发达国家以质量安全为由纷纷设置贸易壁垒,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事件时有发生。通过加强对国外同类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的比对与研究,有利于我国检测方法与设备条件的国际接轨,破除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对外贸出口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查找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帮助消除受技术壁垒制约的质量安全瓶颈,从而全面提高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达标水平。
5.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农业供给侧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当前,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正从“吃饱”向“吃好、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健康”快速转变,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显著增多。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只有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尽快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才能更好地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通过对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的普查与筛选工作,监测分析各地区的生态条件和资源优势,引导各地区科学地调整种植、养殖结构,指导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种子种苗、畜禽品种和水产苗种,提高农产品品质,形成农产品优势产区,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通过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等的监测,有利于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从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标准化组织生产,逐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为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6.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农业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在局党委、行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站人员团结一致,积极工作,为服务“三农”,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了“湘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下乡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技术培训讲座8期次。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管理。紧紧围绕优势产业,认真搞好我县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下基地、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加中国湖南首届(国际)绿色食品博览会,推介我县优势产品。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检测设备不齐,检测技术力量薄弱,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重大,工作经费不足,建议政府增加投入。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认真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
关键词: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关键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海南毒豇豆、北京蘑菇荧光粉、山东毒韭菜等一些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再给国人敲响警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刻不容缓。而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要有效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产品产地主体的参与,而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一个行为责任主体,对维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有重要的责任、义务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做好产地质量安全管理,就需要把握农业投入品进货把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四个关键点。
1农业投入品进货和把关是前提
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产地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前提,是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重要保障。农产品产地应当从身实际出发,对本产地所需采购的农业投入品可采用统一进货的方式进行质量安全把关,一把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贻误生产,二把安全关,做到不购买、使用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按规定购买、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农业头品,并做好投入品进货记录,并按照农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发放和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频次、浓度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等,严防国家禁限用药物成分,污染农产品。对统进把关条件不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采用在本产地周边选定2—3家质量安全放心农资经营门店作为本产地的定点供应商的方式进行,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由定点供应商把关,并建立进销货台账。产地有权对定点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假冒伪劣及违禁投入品行为的定点门店,有权取消其定点供应资格,并向当地农业执法部门报告。
2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抓手
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关键
质量安全管理是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这就需要政府监管、产地内部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三方面共同努力,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企业内部的自律管理。只有农产品产地自身从制度建设、环境管理等方面入手,强化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才能保障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
3.1制度建设
以产地主体为单元,建立健全带有制约性的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产地环境保护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动植物检疫、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产品自律抽检制度、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产地证明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有效证件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事故追溯制度等。
3.2环境管理
3.3生产记录管理
依法统一规范生产记录记载内容,印发生产记录本,并指定专人定期对每个生产单元的生产记录实施自律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掌握不到位的种(养)殖户的产品,记录在案,将作为延期采收上市的依据。生产记录应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两年以上。
3.4产地证明及质量安全有效证件管理
产地对生产的产品应提地证明和质量安全有效证件。质量安全有效证件为农产品应提地的认定证书或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加贴认证标识或产地自律抽检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产地证明和质量安全有效证件要严格管理,统一签发、统一提供。对符合标准的产品在签发产地证明时,应注清本批次产品的名称、生产者的名称、重量,质量安全状况和有效期。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支撑
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农业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300多个,在区域布局上实现了产区和销区全覆盖,在市场类型上实现了综合性和专业性互补充,在经营范围上实现了种植、畜牧、水产等农产品全包容。同时,农贸市场数量稳定在25000家左右,超市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稳步增加,农产品期货上市品种达到13个。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渠道,以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为基础,以连锁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先导,以期货市场为补充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
农产品流通设施明显改善。农业部在全国组织实施了旨在提升流通设施和市场管理水平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5520工程”,积极引导多元投入,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服务功能,提升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了《农业部定点市场管理办法》,促进大中型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到“十一五”期末,农业部定点市场总数达到776家。与商务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发挥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作用,加强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引导批发市场开展现代化建设。
农业会展经济蓬勃发展。农业部主办一批大型展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农业部每年参与联办的省级展会已达30多场。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每年全国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累计举办农业展会及各种展示推介活动700多场次,开辟网络促销专栏或举办网上对接会6000多个。与此同时,农业系统每年还组织参加海外各种展会10多场。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十一五”期间累计供求信息近150万条。针对鲜活农产品季节性、区域性和结构性卖难,农业部组织销区与产区对接,建立了日常购销对接机制。
1月8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韩长赋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认真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好2014年各项任务;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关于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风险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会议决定将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明确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生产管控和生产记录、严格监测抽查制度、逐步建立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和奶站许可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重点工作举措;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
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今年以来,我们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与农业其他站互相配合,出动小车一辆,抽派技术人员40(次),深入八美镇农贸市场、县农贸市场、城关大棚蔬菜基地、县城重点宾馆、饭店、路边饭店等进行蔬菜、水果抽样检测,到2020年10月份止,全年抽检48次,共抽检样品228个,检测合格225个,合格率98.6%。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1、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向农产品生产基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物、废气、医疗废异物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2、继续在全县开展高毒农药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放品、肥料、农药的销售和安全使用执法检查,推行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生产基地,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3、加强对产地和全县农贸市场和水果摊点的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以及假用、冒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的行为。
4、加大对农产品种植和销售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对农产品产地和市场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的农产品,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及时上报情况,加强对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督管理,严格杜绝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
5、坚持经常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监督和产品的抽检,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坚持重大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我县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
(二)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
1、严格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检测监测力度,抽派专人负责农产品检测工作,每周开展一次,每次抽检4-6个样,做好检测报告资料的保存和收集,严防农残超标和有毒有害农产品流入市场,保证农产品市场供给安全。
2、经常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实行全天24小时抽检制度,并准确将数据向上级汇报,做好检测存档,保证农产品生产安全。
4、有力有序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各项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7月中旬,我县试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通过推动生产者主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截止目前,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共计128张。
6、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申报认证工作,开展有机、特色、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有机食品认证5个(黄瓜、辣椒、豇豆、莴苣、甘蓝)。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力度,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8、积极制订和建立、完善重大农产品安全应急预案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1、开展农产品检测。通过农产品生产基地定期抽样检测工作,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为农产品安全生产把好质量关,结合检测工作的开展和监督人员深入乡村、田头了解作物长势及农业投入品施用情况,指导农民安全施用农药、安全采收农产品,指导农民建立田间档案,从源头开始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农产品从产前到采收的全程监控,保证农产品生产中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确保基地农产品安全生产。
2、加强节日、会议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工作。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为确保广大居民消费安全,吃上放心安全的农产食品,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延期上市或者收缴烧毁处理,避免超标农产品流入市场造成危害。
3、为确保广大居民,吃上放心安全的农产食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每周进行农产品农残检测。
四、存在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诚信经营的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往往流于形式,从而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
2、监管难度大。我县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有关的职能部门虽然都能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恪尽职守,但是部门之间通力协作、联合监管的力度还不够,整体合力还不强,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3、体系待健全。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不配套,农业标准覆盖率还不高,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的使用难以完全监管到位;二是缺少快捷的信息反馈和统计平台,难以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动态;四是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政府监管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脱节,难以实现实时监控。五是检测机构不健全。
4、监管力量较弱,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监管任务重,面对千家万户进行有效监管十分困难,虽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但监管工作经费非常缺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为舆论导向,上下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生产者、消费者按标生产、健康消费。
2、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办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做好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主导品种制度。建立假劣产品曝光制度。加大抽样送检力度,特别是重点肥料产品和重点农药产品,凡抽检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要依法通过媒体曝光,及时控制假劣农资产品下田,尽可能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建立举报投诉制度。
3、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现有人才、设备等资源,优化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认真规划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强化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构建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农产品质量的精神,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初步建立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构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区域内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控范围;二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确保省、市、县对我镇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成立以镇长刘琴为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廖雅妮为副组长,以马武深、刘志、陈昌树、马健、袁爱民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昌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
对全镇内的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切实开展监管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基地环境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
2、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发生。落实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台账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系统防治。
3、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做好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以制定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将农业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生产者看的懂、学的会、易操作。
2、加快农业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示、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申报和产品认证登记。要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
1、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成年度县定监测指标,每月对我镇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农残检测不少于10次。协助省、市、县对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突发事件的应对。整合各村(居)委会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监测资源,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信息,绝不允许擅自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
(一)2014年3—4月全年分别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日》期间,采取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单)、宣传车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二)2014年5月30号以前对全镇区域内水果、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集市)进行普查、统计,备案存档。
[关键词]植物保护;农产品;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涵义
我国从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其中明确定义,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生物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还明确规定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农药、兽药的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的有毒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也不得销售;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二、植物保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
1.植物保护的目的
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植物产品(即农产品)在生产储藏过程中不受有害生物如病原菌、虫害等的侵害,应用农药进行化学防治作为其主要技术难以避免。植物产品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除工业污染外,多数污染物直接或间接与农药这种植物保护的重要生产资料有关。
2.植物保护宗旨之一是保护植物产品安全
植物保护技术和措施作为农业产品基本保障,平均每年挽回大量的粮食损失,在解决人类的温饱问题上,几十年来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据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8亿人还没有足够的粮食保障。不断增加的人口和不断减少的土地使世界粮食供应日趋紧张。全世界为害农作物的害虫有10000多种,病原菌有8000多种,线虫1500多种,杂草2000多种。在农业生产中如果不进行植物保护,即不进行病虫草鼠害的整治,产量损失可达70%,农作物仅有30%的收成。据统计,在植物保护的贡献中,化学防治可挽回产量损失28%以上,其中除草剂挽回16.4%,杀虫剂挽回7.1%,杀菌剂挽回4.2%。由此可见,植物保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三、植物保护技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测管理
1.植物保护的技术
包括法规防治(植物检疫)、农业防治、物理防治贯穿于套个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生物防治以安全、有效、持效、无污染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新型安全且高效低毒的农药开发和科学使用,大幅度降低了对非靶性生物和环境的危害,又为化学防治展示了乐观的前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的思想是一致的。。
2.植物保护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都强调防患于未然
植物的保护技术着眼着生态系统,管理对象为有害生物,注重减小农药等有害化学物质对环境的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农产品安全管理进行全程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仅仅局限于农产品生产环节,也包括农产品销售环节即市场流通环节,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区别不同主体,实行分类指导。
四、植物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横抓基地、区域推进,纵抓龙头、产业延伸,科技引导、政策推动”的思路,大力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机制,对全镇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各环节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本着效益优先、注重农业生态和强化服务、重在示范的原则,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出口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二、任务目标
在实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模式,按照出口农产品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质量安全及卫生技术标准要求,建成具备“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空白、出口无障碍”示范效果的农产品出口基地。
三、基本原则
(一)内外统筹的原则。依据我镇出口农产品发展现状和国际市场需求,围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以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为依托,生产加工一批外向度高的出口农产品,并将管理范围延伸到有机蔬菜、食用菌、花椒、金银花等所有农产品,实行内外统一、全面覆盖,从整体上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标准化的原则。以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为依托,根据目标市场的技术标准、规程,以出口原材料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为基础,建设一批能按照农业生产规范操作(GAP)、有效控制并合理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实行种植养殖全过程监管的出口示范基地。
四、工作重点
(一)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广泛推广使用国际标准体系,参照进口国(地区)标准,开展国内外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比对界定,制定推广全区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有机农业生产地方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在生产加工和经营流通环节按照标准操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区内龙头企业、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实施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实现出口基地全备案。积极引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开展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过程的安全有效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推进农兽药经营许可证制度,逐步实行专营专供。根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专营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进入辖区内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积极培育扶持农资经销龙头企业,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尽快建立直供配送体系,逐步形成“统一进货、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经营模式,实现示范区基地全部直供。引导企业完善经营台账和投入使用记录,形成农业化学品“供、销、用”全链式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净化市场。
(三)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以出口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存储、运输、加工、包装、出口等各个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销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实现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全可追溯。加强镇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依托区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整合现有检测资源,配备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建设具有全程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各村、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现“从基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完善“镇监督检测中心、村检测室、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检测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检测防控体系。建立示范区质量追溯平台,对农产品生产各环节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
(五)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全面建立示范区内企业诚信档案,签订企业诚信保证书,引导企业加强农业化学品源头控制,自觉建立产品追溯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示范区内企业实行一、二、三类管理,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快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
(六)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争取高端精深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对外技术合作,到国外设立农产品加工项目和营销机构。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在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的同时,拓展俄罗斯、中东、拉美、东盟等新兴市场,拓宽出口渠道。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引导龙头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和申请国际认证,积极争创著名商标,积极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打造一批地域品牌。推动示范区内企业与省内外大中型城市连锁超市对接,建立稳定的营销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且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出台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制定培训、宣传工作计划并按步骤组织实施。
(二)制订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加工生产等环节的标准规范,实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植保员、兽医、生产技术人员等。
(四)建立镇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
(六)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出口规模、出口市场及产品品牌等要保持一定的规模和增长幅度,各项指标要在全省达到一定比例,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创建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各村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为出口农产品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和信息服务,建立出口农产品报检通关快速服务机制,优先帮助企业办理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备案、检验检测和通关手续;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