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博兴县振兴农业发展集团权属企业博兴县兴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委托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或应聘人员配偶及双方父母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博兴县振兴农业发展集团权属企业博兴县兴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博兴县振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博兴县兴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天元购物广场路东)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限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征信报告(应聘人员、配偶及双方父母);
(8)报名费70元。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派遣至博兴县兴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续签合同的,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1:2024年博兴县振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博兴县兴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2024年博兴县振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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