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G2021-173
一、招标条件
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字【2020】381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亨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
5.投资总概算:145万元
6.计划期限:勘察周期:共10天,其中现场勘探5天,报告编制5天。
初步设计周期:共15天(包含通过评审)。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服务,其中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完成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工作;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为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负责承办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通过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专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本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且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七章其他材料”)
4.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中工国际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