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三证之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政策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8年第2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面修订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现将修订后的实施通则和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相应实施细则以及后置现场审查要求同时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发证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1月22日

-----------------------

(复肥产品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复肥产品生产许可的后置现场审查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复肥产品由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第四条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

(一)定义

复合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

掺混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

(二)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规定的复肥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复肥产品。

(三)本细则中复肥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表1复肥产品单元及说明

序号

产品

单元

单元产品说明

备注

1

复合

肥料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产品包含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腐植酸复合肥料、海藻酸复合肥料。

标准

要求

2

掺混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产品包含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含部分海藻酸包膜尿素的掺混肥料。

3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产品包含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注:复混肥料产品和复合肥料产品合并为复合肥料产品单元。

产品单元

产品标准

复合肥料

GB/T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HG/T4851-2016硝基复合肥料

GB/T23348-2009缓释肥料

HG/T4215-2011控释肥料

GB/T29401-2012硫包衣尿素

GB/T34763-2017脲醛缓释肥料

GB/T35113-2017稳定性肥料

HG/T4217-2011无机包裹型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HG/T5046-2016腐植酸复合肥料

HG/T5050-2016海藻酸类肥料

GB/T8571-2008复混肥料实验室样品制备

GB/T8572-2010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8573-2017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GB/T3597-2002肥料中硝态氮含量

NY/T1116-2014肥料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含量的测定

GB/T8574-2010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四苯硼酸钾重量法

GB/T8576-2010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8577-2010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22924-2008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8569--200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11957-2001煤中腐植酸产率测定方法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22923-2008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掺混肥料

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

GB/T8569-200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540-2003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T34764-2017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19203-2003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7767.1-2008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17767.3-201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第3部分:总钾含量

GB/T24891-2010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GB/T24890-2010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19524.1-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19524.2-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23349-2009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应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第六条凡生产复肥产品的企业应具备本条款规定的基本生产条件,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具体要求见表3-1至表3-2。

表3-1企业生产复肥产品应具备的生产设备

产品单元

设备名称

设备要求

1、配料计量设备

1、造粒设备:采用圆盘造粒工艺的,圆盘直径≥3米或者配备两个直径≥2.8米的圆盘;采用转鼓造粒工艺的,转鼓造粒机直径≥1.5米。采用挤压造粒工艺的,挤压造粒机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产能≥5万吨/年或同一条生产线不同挤压机混合后总和产能≥5万吨/年;采用高塔造粒工艺的,高塔直径≥9米。

2、干燥设备:干燥机至少一台,直径≥1.5米,长度≥15米。

3、冷却设备(包装前物料温度≤50℃):冷却机至少一台,直径≥1.2米,长度≥12米。

2、混合设备或化学合成设备

3、造粒设备

4、干燥设备

5、冷却设备

6、干燥机进出口风温度测定仪

7、成品筛分设备

8、成品包装设备

9、成品包装计量设备

10、从配料计量到产品包装形成连续的机械化生产线

11、气体除尘净化回收设备

12、排风设备

1、筛分设备

自动配料计量设备:必须是自动配料装置(有自动控制系统),配料口≥3个。

2、自动配料计量设备

3、混合设备

4、成品包装设备

5、成品包装计量设备

6、从自动配料计量到产品包装形成连续的机械化生产线

1、原料粉碎设备

1、造粒设备:采用圆盘造粒工艺的,圆盘直径≥2.8米;采用转鼓造粒工艺的,转鼓造粒机直径≥1.2米;采用挤压造粒工艺的,挤压造粒机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产能≥2万吨/年或同一条生产线不同挤压机混合后总和产能≥2万吨/年。

2、干燥设备:干燥机至少一台,直径≥1.2米,长度≥12米。

3、冷却设备(包装前物料温度≤50℃):冷却机至少一台,直径≥1.0米,长度≥10米。

4、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为自产有机质原料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时适用。

2、配料计量设备

4、造粒设备

5、干燥设备

6、冷却设备

7、干燥机进出口风温度测定仪

8、成品筛分设备

9、成品包装设备

10、成品包装计量设备

11、从配料计量到产品包装形成连续的机械化生产线

12、气体除尘净化回收设备

13、排风设备

14、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注:1、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基本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以上为典型工艺应必备的生产设备,对采用非典型生产工艺的企业,审查时可按企业工艺设计文件规定的生产设备进行。

3.无干燥工序的复合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中干燥设备、冷却设备和干燥机进出口风温度测定仪不作要求。

4.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套检测仪器仅限于一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同一企业的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申请单元可以共用混合设备、成品包装设备等。

5.企业生产具有缓控释功能的复合肥料还应具备缓释剂配制和喷涂设备。

表3-2企业生产复肥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

检验

项目

依据标准及条款

检验设备

精度或测量范围

总氮

GB/T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5.2

消化仪器

1000mL圆底蒸馏烧瓶(与蒸馏仪器配套)和梨形玻璃漏斗

蒸馏仪器

/

防爆沸装置

消化加热装置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蒸馏加热装置

滴定管

50mL

有效磷

5.3

电热恒温干燥箱

180℃±2℃

玻璃坩埚式滤器

4号,容积30mL

恒温水浴振荡器

60℃±2℃

氧化钾

5.4

120℃±5℃

水分

5.5

电热恒温真空干燥箱(真空烘箱)

50℃±2℃,真空度可控制在6.4×104pa~7.1×104pa

带磨口塞称量瓶

直径50mm,高度30mm

粒度

5.6

试验筛

孔径为1.00mm、4.75mm或3.35mm、5.60mm

天平

感量为0.5g

氯离子

5.7

缩二脲

5.8

105℃±2℃

超声波清洗器

恒温水浴

30℃±5℃

分光光度计

GB/T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

GB/T18877-2009

1000mL圆底蒸馏烧瓶

(与蒸馏仪器配套)和梨形玻璃漏斗

孔径为1.00mm、4.75mm

或3.35mm、5.60mm

有机质

水浴锅

酸碱度

5.9

pH酸度计

灵敏度为0.01pH单位

精度0.01g

5.12

注:1.本表为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水分测定也可使用卡尔·费休法,所需检测仪器可由卡尔·费休法规定的仪器替代真空烘箱法所需仪器设备。

3.企业如果使用氮、磷、钾自动分析仪法对肥料中氮、磷、钾含量进行测定,氮、磷、钾检测检测仪器可由氮、磷、钾自动分析仪替换。

4.当企业生产具有缓控释功能复肥、硝基复肥、腐植酸复肥、海藻酸复肥时还应按照相应标准要求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

5.当复合肥料生产企业生产时不以尿素为原材料,检验设备可不需要分光光度计和超声波清洗器。

第七条委托检验报告

企业提交产品委托检验报告的,应按照申报的产品单元分别提交单元内任意产品的报告,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应当覆盖本细则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产品的检验项目。有多个生产地址时,每个地址按照产品单元提供单元内任意产品委托检验报告。

第八条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企业提交型式试验报告的,应按照申报的产品单元分别提交单元内任意产品的报告,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应当覆盖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产品的检验项目。每个地址按照产品单元提供单元内任意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第九条政府监督检验报告

证书延续企业提交政府监督检验报告的,应当按照延续的产品单元分别提交单元内任意产品的报告。每个地址按照产品单元提供单元内任意产品政府监督检验报告。

第十条企业提交的产品检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政府监督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应为一年以内,判定结论应为合格或符合标准要求。

第五章证书许可范围

第十一条企业申请的发证产品通过材料核实、符合本细则规定要求的,由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确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

第十二条产品生产许可范围示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产品许可范围示例(见表4):

表4证书产品明细内容示例

企业申请内容

检验报告内容

确认证书产品许可范围

提供任意复合肥料产品检验报告

提供任意掺混肥料产品检验报告

提供任意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检验报告

注:如果企业申请的产品名称与细则中的产品单元名称不一致时,按细则中的产品单元名称发证。

第六章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

第十三条申请发证、证书延续、许可范围变更(许可范围变更的情形含:生产地址迁移,增加生产厂点、生产线、产品单元等)需要进行后置现场审查的,企业应在后置现场审查前做好准备。

第十五条审查组现场对企业申请材料及证照等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审查组现场按照《复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办法》(见附件2)进行后置现场审查,并做好记录,完成《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报告》(见附件3)。

第十七条审查判定原则

(一)审查组应对后置现场审查办法的每一个条款进行审查,并根据其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的程度分别作出符合、不符合的判定。

(二)对判为不符合项的须填写详细的不符合事实。

(三)审查结论的确定原则:

后置现场审查按产品单元审查,未发现不符合,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审查结论不合格则后置现场审查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200062

电话:021-52500134

传真:021-51685371-05

联系人:商照聪、房朋、季敏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作者:遥远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THE END
1.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docx编号:(X)XK13-001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混肥料产品部分)嘉2023年军1月19日森公布葵遮循兄套2023年希1月19日馋实施劣国家质量监听督检验检疫饮总局目录冬1真总则毅厕1袍2咸工作机构胀燕1抵3天企业申请生茂产许可证的舅基本条件送吸2奋4盼许可程序晴凳3手4.1放申请茎和笋受理备督3蓬4.2银企业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61194617.html
2.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20211209211637.doc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doc,. . PAGE . .word. 编号:〔X〕XK13-001 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那么〔一〕 〔复混肥料产品局部〕 ] 2011-01-19 公布 2011-01-19 实施 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 目录 1 总那么 1 2 工作机构 2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根本条件 . 2 4https://mip.book118.com/html/2021/1209/6100012125004112.shtm
3.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主要涉及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审查内容。 一、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法规 有营业执照。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fc88907dc7fc12000823
4.2021年最新的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12021年最新的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改革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复肥产品的生产许可核发等工作。第三条发证产品https://www.docin.com/p-2672096040.html
5.微信公众平台适用于以动植物残体、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等有机物料,经过生物发酵、酶解、化学提取等工艺生产的水溶性有机质为原料,经过无害化处理,添加适量大量、中量和(或)微量元素加工混配而成的液体或固体有机无机水溶肥料。 之前,农村农业部制定了多种水溶肥料的行业标准,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NzIxNTMyNQ==&mid=2247495899&idx=1&sn=fe50cf3a6356ec36177cae002e3305e2&chksm=ea579b89486ebf7c6e778fba5ba23355b49841125640b811e3425aebe032c32a1d152d1cbe5e&scene=27
6.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化肥)审查标准 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年审年检 企业每年三月底前向当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自查报告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https://www.hefei.gov.cn/zwgk/public/18421/107768495.html
7.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2013年第60号公告发布了新修订的《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将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硫包衣缓控释复肥、脲醛缓释复肥、稳定性复肥和无机包裹型复肥等肥料品种纳入工业生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自1984年起,国家将磷肥和复混肥料两类肥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http://www.sierte.com/article/show/1894
8.茶油生产许可细则(农家山茶油食品生产许可)资质许可证星腾严选专注于注册公司,营业执照代办,税审报告,补贴申请,工商变更,代理记账,年审,商标注册,资质代办,企业认证等一站式企业服务,下面分享的是茶油生产许可细则(农家山茶油食品生产许可),大家一起往下看看吧。 申请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行政许可机关才能依法发放许可证和执照。如果http://m.jerseysair.com/news_zzxk/428-16858.html
9.人造板工厂不能随便投资了!胶合板、细木工板实施细则部分截图(发证产品单元): 看更多: 新增6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将调整!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拟增加6种)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山东长兴(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以科技进步为基石,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以“赋能用户,让未来发展不可思议”的使命,领先的国内、国https://cn.chinachangxing.com/id46825286.html
1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及细则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及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次及细那么 序号 1 2 3 4 5 食品电烤炉 油锯 人造板 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管 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耐火材料 钢丝绳 轴承钢材 轧辊 泵 空气压缩机 蓄电池 机械密封 机动脱粒机 防爆电气https://www.mayiwenku.com/p-39429496.html
1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安全帽产品部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安全帽产品部分)由东莞市宏图仪器有限公司发布,详细内容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https://www.ybzhan.cn/st115458/article_753402.html
12.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质量管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肉http://down.foodmate.net/ziliao/sort/21/51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