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农药负荷实施方案》《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化肥负荷实施方案》和《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源头减量。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和结构,依法开展农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空间优化、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县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加大重点地区治理力度
严格管控河道堤防内农业污染。严格执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严禁在河道堤防和护堤范围内进行垦地种植、放牧和畜禽养殖,严禁畜禽粪污等直接排入水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要限时退田还湖。严禁未经批准挖筑鱼塘。严禁倾倒垃圾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区位条件、污水产生规模、排水方式、排水去向等,筛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适合本地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建立农村污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县级负责建立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经常性排查,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通报批评或约谈有关负责人;对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资金和项目。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四)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用肥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研发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协同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和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完善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热解气化、秸秆沼气等农村清洁能源,推动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技术。(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大力推进生态化种植模式。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应用节水减排技术,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推广生态种植模式,积极申请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逐步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要及时划入严格管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生产重点县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推广精准配方饲料和智能化饲喂。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规模养殖场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土地消纳能力,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周边土地消纳量不足的,要对固液分离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实现生猪等畜牧大县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巩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成果,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大县要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目标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规模养殖场,明确防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将畜禽废弃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量纳入污染物减排总量核算。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六)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
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多品种立体混养及稻田综合种养等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加快培育绿色生态特色品种,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的研发和推广。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预警,推动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七)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严格管控沿河环湖农业面源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规模以上养殖场生产、设施改造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加强肥料、农药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三)完善经济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加大农业节水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料。研究制定有机肥厂、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第三方处理机构等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享受农业用电价格。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生产、运输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统筹加大秸秆还田等补贴力度。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发电并网运行、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生物天然气并网。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对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农业用电政策。支持水产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施肥机械、水产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五)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向符合支持范围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六)强化监督问责。制定出台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污染问题严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总体要求
(二)调整原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财政、发改、水务、自然资源、环保、水务、林草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成员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及化肥农药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本辖区内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及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确保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化肥农药减量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前期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中期工作有检查,后期工作有考评;三是把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在南盘江流域内实行调减需肥量大、相对比较效益低的粮食作物,种植绿色高质高效、相对比较效益高的农作物,是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南盘江流域绿水青山都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可持续发展意义。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农药负荷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二、主要目标
二、重点工作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
(二)建立健全农药经营电子台账
(三)开展农药销售使用调查
(四)强化农药经营使用监管,确保农药管控到位
(五)加强监测预警,适时提出防治意见
(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切实削减化学农药用量
(七)推进科学用药,提高化学农药利用率
(一)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在南盘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龙乡,高良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县级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协调抓总的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导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所需资金纳入南盘江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总盘子统筹安排,确保投入保障。二是加强项目和资金整合。积极争取国家、省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开展培训指导。一是围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用药等关键技术,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深入乡镇、村组开展科技培训及指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二是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业主、农户代表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基地学习观摩交流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绿色防控新技术、新模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农户参与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引导农户推广应用科学用药,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削减化肥负荷实施方案
(一)南盘江流域基本情况
(二)南盘江流域化肥利用现状
(一)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
精准施肥、分类指导。大力推进肥料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改变施肥方式、调优施肥结构,强化专家指导,推进施肥精准化,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肥料不合理投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有机替代、绿色引领。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围绕重点作物、重点区域深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加快形成适宜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服务机制和技术模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政府主导、综合施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方式,充分调动推广、科研、教学、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按照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和法律手段,有效构建科学施肥长效机制。
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试验示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技术覆盖率,切实增强广大农户科学施肥、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三)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围绕精调改替休开展工作
(三)提升耕地质量
采取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地力培肥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基础生产能力,改善耕作层理化性状,解决作物生长障碍因素,减少化肥投入品使用量。
(四)做好化肥减量增效综合示范
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南盘江流域的示范乡要突出重点问题、主要作物、主推技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集中连片建设千亩示范片,集成推广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
四、保障措施
(二)落实扶持政策。落实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结合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耕地质量提升、耕地深松深翻、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项目,支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同向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集合效应,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科研、教育、推广机构在技术和信息领域的优势,开展协作攻关,研究、集成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成立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组,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对农民、农业技术人员、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进行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学施肥水平。总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相互交流,推进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农产品提质增效、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将耕地质量等级变化、化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等指标纳入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农产品、投入品、土壤和水质的定期检测和随机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肥料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省、市两级将适时督导检查组对南盘江流域内化肥减量增效任务落实、资金投入、政策措施配套、减量增效成效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化肥减量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加强肥料市场监管。在师宗县南盘江流域重点检查肥料销售市场上肥料登记证、肥料包装、肥料用途等情况,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肥料产品,促进肥料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改善,巩固和提高市场肥料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通过对肥料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样监测,进一步规范肥料市场秩序、提升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农资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
附件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一)
乡(镇、街道)
测土配方施肥(亩)
水肥一体化(亩)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二)
商品有机肥(亩)
秸秆还田(亩)
绿肥种植(亩)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性任务(三)
耕地质量监测点(个)
农户施肥调查点(个)
师宗县南盘江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
一、流域农业生产及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大幅削减南盘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为目标,以强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树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理念,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根本出路,促进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强大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促进珠江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重点突破,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部门分工负责、上下承接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措施,重点治理化肥、农药、畜禽粪污和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以较少的农业资源环境消耗获得较高的农业生产效益,在农业发展中促进资源环境保护,在保护资源环境中求得发展。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源头控制、过程清洁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统筹考虑水、肥、药、膜等生产要素使用和畜禽粪便、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产排状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有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治旧控新,标本兼治。探索创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治理已产生的存量污染,严格控制增量产生的污染,巩固治理效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常态化,将化肥、农药、畜禽粪污和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解决在农业生产单元内部,把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提升寓于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之中。
(三)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实现污染负荷源头减量化
制定《南盘江流域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调减区域籽粒玉米种植面积,调增青储饲料玉米和牧草种植;大幅压减蔬菜、生姜等大肥大药作物种植面积,增加大豆、杂豆、花生等水肥需求量小、病虫害较轻有兼具固氮养地的农作物;发展热果等经济林果种植,积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围绕培肥地力扩大绿肥种植面积。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人民政府
(二)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制定《南盘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扩大耕地轮作休耕面积,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和覆盖率,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行动,积极发展绿肥种植。
配合单位:县烟草公司
(三)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制定《南盘江流域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实施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管理,强化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监管,开展农药销售量、使用调查与监测,强化农药经营市场监管,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不断提高覆盖率,推进科学用药技术推广,提高化学农药利用率。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公司
(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五)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建设,加大水面生态养殖项目实施力度,推广工厂化循环养殖、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技术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技术,逐步拆除养殖网箱,切实加强鱼药、饲料添加剂、安全高效饲料的生产、管理和使用,减少水产养殖污染排放,降低渔业养殖对水体的污染,切实保护水体。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严厉查处破坏保护区和污染渔业水域行为。完成流域保护区和渔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科学划定养殖区域和保护区域,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破坏水生生物生态环境、渔业种质、污染水体事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切实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和流域生态环境。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六)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生产、经营、使用、回收、再利用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合作社及企业回收、加工、再利用残膜,充分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烟草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残膜回收,鼓励其他经营主体、个人参与残膜回收,对参与回收的合作社及其他组织、个人给予补助。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烟草公司、县供销社
(七)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烟草公司
(八)推进综合治理
龙庆乡:负责南盘江龙庆段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
五龙乡:负责南盘江五龙段及其支流五洛河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
高良乡:负责南盘江高良段及其支流设里河流域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
(三)强化政策导向。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补助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