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义重大。要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要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坚决查处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要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经营集散地、网络销售店、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为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深入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重点对象

(三)重点品种

1.种子。以杂交玉米、蔬菜等种子为重点,检查主体备案、经营档案、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等情况,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2.农药。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抽样检测,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3.肥料。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肥料产品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

4.兽药(鱼药)。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6.农机(具)。以农机经销商和维修网点为重点对象,着力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农业机械维修者使用不合格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等行为;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启动“春雷”行动。当前是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攻坚期,也是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全国和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抓住春耕备耕关键节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扎实推进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资市场规范运营,为夏粮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抽查。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要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做到检测与查处“无缝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移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公布查处结果。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产品资质、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投诉举报、公众评价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给予鼓励和宣传推介,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四、重点工作安排

1.3月份,召开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

3.3-6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4.7-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5.9-12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

6.12月份,总结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强化执法队伍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切实履行农资监管和属地管理的法定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厘清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分清事中事后监管环节,严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THE END
1.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做好2024年农资监管执法工作,净化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供销合作社、省畜牧业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吉林省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http://agri.jl.gov.cn/xdny/zhzf/202403/t20240306_8878811.html
2.农资打假春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五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精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着力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农资问题,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扎实推进春季农业生产,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https://www.gwy101.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80704
3.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 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福州市农业局 2017-02-16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福建省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福州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03-20 [2]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2016年黑龙江http://zc.vipisall.com/policy/99279F90MPDG2JP16LCFSJHX6HDO0JHWPY
4.专项打假工作方案(通用8篇)篇6: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12年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专项治理行动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农资打假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农委的领导下,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种子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农资市场各种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https://www.360wenmi.com/f/fileha2i2g15.html
5.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打好种业翻身仗、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http://xgz.cunw.org.cn/show-108964.html
6.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六部门联合转发的《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1796002.html
7.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自查阶段工作总结7篇(全文)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8trvj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