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81号)要求,经基层单位逐级推荐,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正式推荐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含备选)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马朝辉等7名同志(含备选)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A座
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
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评选条件
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总社、省社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在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别是推进基层社改造、社有企业改革、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和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农资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冷链物流体系等建设,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及其他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任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同时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社会形象良好,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狠抓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单位领导班子理想信念坚定、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敢于斗争,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意识,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连续从事供销合作社工作5年以上,并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精通业务、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作风务实肯干,在综合管理、经营服务、科研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