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总结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业执法总结,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一)种子市场由于我县及周边县、市、区都是杂交水稻、油菜制种区,在集贸市场上违法销售散装两杂种子现象比较突出,同时销售人员大多数是老弱和妇女。对此,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

(二)农药、肥料市场今年农药市场管理重点是查处农药标签不规范和违规经营甲胺磷等五种撤消登记的高毒农药。采取定期在农药销售高峰时期对市场进行排查,并结合平时市场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

今年在市农业局的统一安排布置下,全面开展了对农药、种子、化肥的抽检送检,今年抽样送检种子共40个,肥料5个,农药16个。其中:种子不合格3个,肥料不合格2个,农药不合格2个。对经营不合格农资的商家都进行了教育和处罚。有力的打击了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为2013年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做法: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一、土地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蒙城县农业执法中队宅基地中队详细制定了土地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全县十六个乡镇进行全年网格化巡查,指导村镇二级协管员土地巡查工作指导,对偏远村镇进行不定期飞行模式巡查,做到巡查有记录,发现一般违法占地建房有处置,对超面积建房实行零容忍。2020年自开展工作以来,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巡查十六个乡镇的102个村。

二、卫片执法工作

蒙城县农业执法大队1—3季度收到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农民违法占地建房42起,调查处理42起。调查中发现,这42起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都是发生在2020年元月前,主要原因是村庄规划不合理,主要表现为:1、违法建房的地点四至都已建好,左右都有住房。2、村民在自家老房子上扒屋建屋,由于村庄规划导致改建房屋为违法占地建房。3、农村村民不按审批建房规定超面积建房。

三、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执法的情况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2010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3496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2032个,整顿市场及企业577个(其中:种子96个、肥料72个、农药86个、饲料151个、兽药165个、农机7个);

查缴:种子1662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饲料2起、兽药1起;挽回经济损失金额0.58万元。通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在7月-8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陈副局长的正确领导及其他处室、站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处室同志共同努力,完成了2010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处同志在上半年工作中,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局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2010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3496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2032个,整顿市场及企业577个(其中:种子96个、肥料72个、农药86个、饲料151个、兽药165个、农机7个);共4页,当前第2页2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

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共4页,当前第3页3

按照《常雄县2020年上半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这一年来,我局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法治常雄”建设和现代“三农”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为常雄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

为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牧政股,负责依法治县的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干部队伍法律意识

依法治县的学习和“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结合进行,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法律宣传做到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每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次,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法》、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10余部法律和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及执法水平。

三、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为

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了《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完善依法治县工作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制度等30多项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九法监督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生猪屠宰执法队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

四、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

五、开展农业执法检查,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和完善了畜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质量检验检测、生猪屠宰远程全方位监管体系,全面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巡查车辆1200余次/台,开展执法检查、市场巡查150余次,抽检猪尿样品、猪血样品、禽血样品、饲料、兽药、猪肉产品、牛肉产品、禽蛋等产品样品5600余份,较好地维护了畜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及农资市场秩序和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预防了农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六、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编印了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县宣传手册150余本,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发放到重点企业和服务对象,大力普及依法治县及涉农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举办农业基层法制培训及技术培训班6期,培训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乡镇管理人员、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及养殖大户560余人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法律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多局今年选派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学习。

一、农业信息方面

(一)、积极开展“三品认证”申报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己建好的局工作内网(办公系统网)、局域网、大足县农业信息网三网以及一站通的作用,进一步树立了大足县农业局的网上形象,组织和规范网络建设,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降低了办公费用,提高了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增进了单位之间和单位内各部门间的联系,基本实现了乡镇、局属各单位、以及涉农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文件上报、下达,发电子邮件等无纸化办公,也为各部门之间交流工作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途径,更好造福于民、服务于民。同时信息法制科派专人负责网络的维护与日常的管理工作,针对网络自身的脆弱性和潜在威胁性,采取了密码验证、安装杀毒软件、硬盘备份、文件备份等工作,及时为各科、站、室排除电脑故障,保证了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转。

(三)、大力实施“三电合一”,提高农业信息服务能力

1:“农网广播”

2:“移动农网”

二、法制方面

(一)、加强领导。县委县府在机改中批准我局建立了法制科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组织结构上给予了保证。我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农业法制执法工作,明确提出农业局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手抓法制,一手抓结构调整和科技示范,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如何加强法制和执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专题听取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管理。建立农业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执法与经营分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缴分离,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相分离,增强了执法的公证性,并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先后出台了《大足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执法人员手册》、《大足县农业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大足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办案处罚程序》、《主办人员责任制》、《农业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规定》、《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证照管理有关规定》等制度,并严格遵守。经市政策法规处同意农业执法人员必须经市、县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办理执法证件。今年以来,我局将贯彻实施《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推行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县农业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证据基本做到了充分性、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文书标准化、处罚时均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案件处理基本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办事。执法必须要自己首先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我们做到了能不收费的坚决不收、收费有依据、不乱收费。严格推行“五公开”(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公开)和“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今年未发生一起违法审批行为。

三、下半年的打算

1、加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对照差距,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农业法律、法规纳入了我县普法的内容,要近一步制订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创造性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自觉遵守、贯彻实施农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009年全县农业执法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转型升级主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树立执法权威,依法保障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工作要点:

一、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1、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产品种养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排查,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二、加大执法宣传,营造法制氛围

通过设立农业政策及法律咨询、农资质量咨询、农业科技咨询、农业信息咨询、农资产品质量投诉等服务平台,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传递种养技术信息和辨别假冒农资方法。

三、完善诚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

根据《浙江省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76号)要求,全面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坚持“打扶结合,分类治理”原则,正确处理整治、规范和提升关系,尊重小农资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一季度开展小农资整规全县推开准备、发动工作,二季度指导小农资整规面上推开工作,三季度小农资整规全面整治工作,四季度小农资整规全面总结提高。

继续按照《创建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县级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的建设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组建农资连锁企业和连锁网点;引导分散的农资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等作用,努力构建全县农资诚信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四、规范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机制

1、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2号),力争全面实现农业综合执法。按照“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要求,通过集中办公、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绩效考核等措施,健全、规范执法体系,迎接省市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并根据省农业厅要求,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力争全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行动目标

通过集中执法行动,使生产经营主体及其行为不断规范,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包装标识进一步规范,茶叶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茶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二、行动内容

1、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以23种禁用农药、19种限用农药、茶叶常用农药为重点,重点对茶叶主产区农药经营网点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和标签抽查,严厉查处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未经登记、含有非登记成份、有效成份不足、添加禁用农药,以及毒性标识、使用范围、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2、开展茶叶生产用药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农产品检测制度落实情况,对未建立生产记录和产品检测制度的要依法处理。对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3、开展茶叶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对已认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茶叶基地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认证后的管理、追溯制度的建立以及组织保障机制等环节,对弄虚作假宣传的要坚决查处。

4、广泛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加强茶叶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指导茶叶生产企业、茶叶生产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科学用药,提高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推进茶叶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茶业行业协会作为企业与政府部门、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举措,以协会倡议、企业参与的形式,在行业内树立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的自律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茶叶质量安全知识,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执法监管的社会氛围。

整个行动于5月上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执法检查阶段(5月2日—5月20日)。各地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现场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开展巡查和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现场查处。对于典型案件要及时剖析,举一反三。对于大案要案,要及时移送检察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督查方法: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各地开展茶叶质量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案件查处档案。

三是反馈情况。督查后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第一期:5月11日-15日

检查单位:区、、

第二期:5月16日-20日

检查单位:

(三)质量抽检阶段(5月下旬)。全市第一批安排6家省级龙头企业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按照品牌响、内销量大、主要产品进超市等条件,初定检测企业名单如下:市翠绿茶菊有限公司、市猴坑茶业有限公司、谢裕大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市汪满田茶业有限公司、市凫绿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市松萝有机茶叶开发有限公司。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自行安排监测情况要及时报市农委备案,并协助做好全市茶叶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

1、检测茶叶产品种类。包括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屯溪绿茶及我市特色名优茶。

2、检测农药残留项目。以我国无公害茶叶质量标准为检测项目依据,不同茶类按照颁布的具体标准来执行。

3、检测样品数量。每个抽检企业安排2个检测产品,每个检测产品抽取样品数量不得低于4个,每个抽检产品为50克/个。抽检产品均为今年生产的成品茶叶。

(四)总结提高阶段(5月下旬)。各地要全面分析行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形象。

四、工作要求

市农委茶叶质量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工作组

(一)继续强化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我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虽然已基本建立,但存在的问题很多,机构还十分脆弱,今后必须在不断加强和完善上下功夫。综合执法是方向,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不断深入,综合执法将逐步得到加强。推进综合执法不能松懈,要督促把该解决的问题解决好,把该办的事情办好,人员不行的要抓紧培训。要尽快把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上来,要有针对地组织一部分综合执法精兵强将进行现场执法指导,传帮带办案,也可以跨乡镇学习交流,督促他们尽快履行职能职责。农业部从去年开始进行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抓好自已的典型,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积极主动开展政策调研。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农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220个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制定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国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奶牛主产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省、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五)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此项工作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橡胶树种苗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0日-2月底)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部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我部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司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中旬,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3月中旬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2-12月,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六)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2-11月,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各省渔业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七)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2-12月,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2-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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