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药店整改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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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为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1、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稽查队伍对全县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定点药店(诊所)以“双门面”、“暗超市”等违规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现金等行为,确保规范检查,不留死角。

2、整顿处理阶段(2019年4月上旬)

对集中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政策规定和定点协议,客观评价全县定点药店(诊所)经营现状,研究改进下一步监管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实例,整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之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2、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检查,分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

3、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也不得因检查影响药店(诊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附:1、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宝应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二、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经营生活用品、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承诺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确保今明两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以上比值。其中,办事处、光化办事处、镇、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各下降5个比值。办事处、二孩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各下降10个比值;其他乡镇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二、主要内容

㈠加强跟踪和监督。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妇科女子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为重点,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㈡严查“两非”案件。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产生震慑效应。

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五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在全市医疗服务市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购销市场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涉嫌“两非”行为并查实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律禁止其再进入医疗卫生和药品销售市场,涉足计划生育手术、妇产科和药品销售业务。

二是建立B超实时监控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在医疗保健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场所、妇产科设置电子监控设施,对B超检查行为、终止妊娠手术实行24小时动态实时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

三是建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对经过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有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医护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详尽的登记备案,建立含有从业人员照片等资料的从业人员信息库,为今后“两非”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支持。

㈣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清理整治,建立完善打击“两非”“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的工作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㈥妇联。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㈦其他部门。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参与各部门“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证诊所,无证B超窝点等无证经营场所。

㈧各乡(镇、办)。组织开展“两非”宣传教育。落实关爱女孩的优惠政策、孕情包保责任制和对重点人群的监管、排查等。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的清理清查和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动态和各类报表。

集中自查阶段实行一旬一报告、一旬一通报、一旬一督办。9月25日前,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述职会,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等部门汇报自查自纠阶段专项行动履职情况。

㈡综合治理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清理清查活动,针对清理清查中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B超备案登记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有奖举报、案件查处、出生实名登记等各项制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分别按规定建立和实行“黑名单”制度、B超和终止妊娠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B超和妇产科实时监控制度、定点终止妊娠手术制度等制度。

㈢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2012年3月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及“两非”案件查处情况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结果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依据之一。同时,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部门联动管理、联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两非”的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人情案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务求查处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跨区域的“两非”案件,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证据,实行联防联治,不允许隐瞒线索、各自为阵。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二)目标要求。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等为抓手,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镇各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歇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位:南阁、北阁和无证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治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同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要参照20*年*市政府颁布的《*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落实环境治理措施,规范餐饮废弃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油流入食品市场。促进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治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开展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进小诊所做到:证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场所整洁卫生;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器械必须100%检定;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全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同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同时,积极配合经贸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同时针对“小书店”(包括小网吧、小娱乐厅)结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书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小音像店、小书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小音像店、小书店有良好的经营秩序。同时,积极配合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陈传标,副组长为严伟良、钟宇,成员为赵海飞、王才成、董近友、章纪宇、李银菊、方红霞、牟建青、吴利云、周晓敏、张余博。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同时,要切实为“十小”整治提供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村居、“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保护小南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建立全市“十小”整治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深入农村、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以“全面整顿、突出重点”为原则,实现对监管环节的全覆盖,强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突出问题的整治。

三、工作重点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1、检查对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药包材生产企业)。

2、重点检查的环节:药品生产行为的合法性,取缔无证生产药品、配制制剂的行为;药品生产许可范围与实际生产的一致性;所有药品是否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1、检查对象: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药店、药品连锁门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三)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1、检查对象:辖区内一、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学校医务室等。

2、检查内容: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渠道、资质证明、票据的合法性。重点检查品种为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一次性以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等。开展医疗机构使用药械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农村用药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四、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开展本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关工作。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告知所有监管相对人,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督促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整顿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监管相对人围绕本单位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改,并按要求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二)全面检查阶段(年10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区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药品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大案、要案、积案查处力度。强化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增强药品抽验的针对性。

(三)查漏补缺阶段(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针对前一阶段的检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务必使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对在药品市场秩序的整治和规范方面所做的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建立药品市场各重点环节监管长效机制和深化改革监管制度的办法和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由药品食品监管分局局长彭建忠任组长,副局长陈佩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整治执法督查组、专项整治检查组。

(四)各方联动,形成合力。药监、公安、技监、卫生、工商等部门,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二)目标要求。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等为抓手,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村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镇各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美容美发、音像制品、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XX村、XX村、XX村及各村“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等。

(一)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实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县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二)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促使小餐饮店、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县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四)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县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七)小菜场整治。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镇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经贸、食品药品监管、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赶集时的地摊)。促使小音像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工作由县文化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经营秩序,严历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尤其是对镇周边村某些个人利用农用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私载学生的行为要严打击。此项工作由县交警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将关于成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永康”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的重要作用,深入农村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海报,广播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部分

(二)强化换证后续监管。认真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扫尾工作,对因迁址改造、资产重组、不符合新修订GMP等原因延期换证的企业和制剂室,要加强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四)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与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生〔2015〕177号)要求,对在产品种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监管部门定期汇总分析企业评估结果以及注册、稽查、流通、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监管信息,开展药品风险会商、排查、评估与研判,确定监管重点、频次和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长期停产的、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而未取得国内批准文号的、具有中成药批准文号但因不具备提取条件而停产的企业100%开展飞行检查。加强对外购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中药提取物供应商的管理,必要时组织延伸检查。

(六)落实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开展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对生产、麻精药品经营企业以及使用麻精药品原料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曲马多等重点监管品种,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对麻精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生产经营企业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医疗机构按照风险程度,开展全年二至四次的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情况,跟踪药品流向,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和精神病医院纳入监测范围,同时推动拘留所等单位履行报告职责。市监测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报告质量,并对医用药品滥用进行重点监测。

二、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部分

(七)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巩固GSP认证成效。新版GSP内容全面,内涵丰富,国家总局指定的指导原则仍在不断进行修订调整和增补完善,我市药品经营企业虽然都通过了认证检查,取得认证证书,但是要将标准学深学透,掌握理念精髓,保持常态管理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应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遵照GSP标准持续规范运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企业质量内审和风险管控,充分发挥经营企业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过滤和安全“防火墙”作用。

(八)强化GSP监督检查。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GSP认证过后应及时组织跟踪检查,今年市局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目标: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00%全覆盖,连锁门店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市局组织对单体药店(每县区)的跟踪检查比例不低于10%;各县区也应制定对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检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对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检查主要采取以“双随机”方式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该移交稽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对严重违反GSP的,要及时报请市局收回《GSP认证证书》,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公告。

(十一)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对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等单位的药品采购、保管、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反馈。

(十二)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企业发展。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互联网带来的商机,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在通过互联网肆意虚假宣传、销售假劣药品。针对这一现状,各县区应明确专人负责对互联网药品信息、药品交易网站开展定期的的监测和巡查,对获证企业检查应100%覆盖,要及时主动与稽查部门衔接,加强联动,确保违法网站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网站要及时消费警示。

(十三)严把药品零售企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审批准入,积极发挥行政许可对药品市场秩序的引导、调控功能,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各县区局应实时将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信息录入市局监管平台,确保平台内的数据准确、真实。省市局将对各县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许可卷宗的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分

(十四)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源头安全。

(十五)全面实施保健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要求,严格等级评定,确保评定过程客观、公正。

(十七)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并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或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门。

(一)指导思想。全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乡(街道)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市"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发挥各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与规范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农村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外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规划、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与规范。进一步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外经贸、建设、规划、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与规范。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外经贸、公安、工商、质监、环保、行政执法、工商联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与规范。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工作由文化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电信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十小"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整治与规范行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各镇乡(街道)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三城同创"活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市委宣传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1、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已组织召开7次专班联席会议,2次工作汇报会,2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业务培训会,联合执法检查4次。主动形成联动联防机制,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2、强化源头管理,严控外输风险。一是将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1处,实施库长责任制,对冷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确保冷库全覆盖、监管无漏洞、责任无死角。二是将冷链从业人员、经营户作为重点管理对象,批准核发异地采购冷链食品市场主体10户,实行“卡点查验、凭证放行”,目前完成报备异地采购冷链食品66次(户),涉及冷链食品13915件,108.355吨(均为国产冷链食品)。常态化对冷链食品开展核酸检测,目前共检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77人(次)、环境样130个、食品样120个(均为阴性)。优先保障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现已接种疫苗19人,监管人员2人。三是切实履行进州首站查验责任。设立3个进州首站综合卡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首卡负责制”“人、物、车同查”,对进州冷链食品进行查验。截至目前,共计排查非冷链车160743辆,冷链食品运输车辆108辆,其中进入我县的冷链车56辆,发现处置问题4个,排查寄递物流国内件479825件,无国际件。

4、常态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县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6次,指挥部会议31次,充分发挥结对认亲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群防群控力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控体系。累计发放告知书、承诺书21406份,通过“冷库信息排查统计助手”小程序进行填报冷库信息37户,在农贸市场和餐饮店推行应用“天府健康通”场所码886户,冷链疫情防控知识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组织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冻库、运输物流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12户次,责令停业整顿8家,查辑非法运输车辆7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无害化处理查获违规购买及运输的国产及进口冷链食品0.412698吨。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违法案件进行报道,制作新闻抖音小视频,以案说法,警示冷链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不断提高冷链食品从业者、经营者思想认识。

(二)推进“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2、扎实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管。春节期间,重点对辖区的家用电暖器、暖风机、风暖浴霸等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制度,严把3c认证产品市场准入关、流通关,坚决杜绝不合格3c认证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严厉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排,我县境内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有1家,未发现该企业采购并销售有用于燃放的“钢丝棉烟花”、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烟花”。三是开展电暖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经营户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对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经营户已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1元。四是协同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对城区眼镜验配行业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对县人民医院和5家眼镜验配店的验光仪(共计6台),验光镜片箱(共计7箱)进行现场检定。

(四)扎实开展冬春旅游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疫情防控药戒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六)开展价格行政约谈、规范价格行为净化消费环境

近日,陆续有消费者反映,在全省公务员招考期间,我县酒店、宾馆的住宿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接到反映后,立即对涉事酒店、宾馆进行检查,查看主体资质、明码标价等情况。经检查,投诉人反映属实,个别涨幅达302%。举行规范价格行为行政约谈会,对公务员考试期间涨价的5户市场主体进行约谈。一是通报投诉情况;二是组织学习价格处罚典型案例,签订《价格提醒告诫书》;三是要求与会市场主体经营中证照齐全有效、亮照亮证经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合理定价。执法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细致入微宣讲,帮助与会市场主体认识了自身的问题,表示知错即改,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共同为“红城绿谷康养”城市形象增光添彩。

二、工作成效

一、总体要求

(二)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市场两个区域,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__年11月)。各涉药单位要对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自查,对药品GSP执行情况搞好内部评审,查问题,找隐患,彻底整改。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__年12月-20__年5月)。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乡镇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零售药店和各类诊所按30的比例抽查;对20__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的单位、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GSP认证满24个月未跟踪检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__年6月)。专项整治基本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药品注册申请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大力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1、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

2、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和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违反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违规经营行为。

4、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

5、加强对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各有关定点单位的品、的销售去向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20__年11月前批准的、20__年资格核查予以撤销、注销的第二类批发和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其库存的第二类销售去向严格检查,严防流弊。

(三)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不合格药品管理行为。查处违法采购药品和变相经营药品的行为。

2、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加强对地标升国标的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害事件发生。

3、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和药房管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4、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疗效不确切的医疗器械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送检。

5、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擅自配制、标记、合成、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秩序。对被投诉、举报和存在安全隐患及列入重点监管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进货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组织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取缔清理;组织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专营植入、介入材料的法人经营企业以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六)突出查处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会议制度和月调度汇报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完善应急体系,防范突发事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THE END
1.我市聚力农资打假提升营商环境“大能量”我市“三举措”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护航农业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诚信的农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一是广宣传,提升守法意识。搭建农资产品下乡进村服务交流平台,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送法下乡入户”等活动,宣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涉农法律法规,面对面接受群众http://www.zg.gov.cn/_m_/-/articles/v/20348883.shtml
2.精品专区第8页久游论坛收藏本版 (408) 精品专区 今日: 0|主题: 4899|排名: 123 版主: 囙忆弥漫ヽ, 妖①樣の侽亽, ﹥﹥°李小沫丶, 晚歌, 芝加哥的夜, 瘦不了的胖子, 小新说1 当前为第8页 /跳转至 下一页 返回 收起 全部 ? 公告&活动465 ★ 效果图3025 情感天空112 ? 舞步https://bbs.9you.com/forum-239-8.html?id=wap967395
3.万千气象看湖南∣湖南税务精准助力秸秆向“绿”而行秋收之后,湖南各地稻田里的秸秆正上演着一场别开生面的“变形记”,它们从昔日的“废弃物”华丽蜕变,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的新动力。 据统计,2023年湖南产出农作物秸秆量3685万吨,其中水稻秸秆占七成以上。面对如此庞大的秸秆资源,湖南省积极探索秸秆多元化利用的新途径,借助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http://www.hn.xinhuanet.com/20241210/b9d84799804b404a828595794844aecb/c.html
4.七台河市全面启动质监护农“春雷行动”3月5日,黑龙江七台河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勃利县启动仪式隆重举行,省局副局长姚贵宝、七台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勃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现场设置了化肥农药免费检测服务区、法律法规和投诉举报服务区、种子检验服务区、农资定量包装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区、食品检验服务区和学生眼镜免费检测http://www.chinatt315.org.cn/zljd/2010-3/9/98158.html
5.要闻速递:花城摩理1、 花城摩理,轻小说《虫之歌BUG》系列中的人物。 2、被亚里亚(产生附虫者 的原虫)誉为“在这么多附虫者之中,她的能力是最强的……强大得可以成为其他人的目标了”的附虫者。 3、享年13岁,因病去世,对生存有着强烈的渴望。 4、死后把梦幻月光蝶托付给挚友一之黑亚梨子,作为梦想的续在“天使之药”与“http://wap.022net.com/news/news/2023/0221/79602.html
6.身边事黔江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护航春耕备耕眼下,正是春耕春播农忙时节,农资质量的好坏关系着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为全力保障春季农业生产,近日,黔江区启动“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农机等坑农害农行为。 ▲执法人员上门检查 “你看这个农肥登记证号,还是2012年的,有效期5年,已经过期5年了。”“卖给农民的种子绝对不能有假,不然会受到严厉处https://wap.cqcb.com/shangyou_news/NewsDetail?classId=7131&newsId=5167081
7.祁阳:“春雷行动”护春耕春节过后,各地农资市场迅速“升温”。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老乡们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从2月开始,祁阳启动了2023年“春雷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的种子、肥料及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全力以赴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每到一处,农业执法人员除了详细查看当前春耕备耕需求量比较大的水稻、玉米https://hn.rednet.cn/m/content/646746/68/12358277.html
8.促优质保创建北京市2020春耕备耕农资打假行动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精神,保驾护航“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创建,日前,北京市迅速召开全市视频会,全面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制定并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相关工作。 https://m.yunnan.cn/system/2020/07/06/030771470.shtml
9.重庆黔江:“春雷行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重庆黔江:“春雷行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来源:新华社 2023-02-09 20:00 当下,全国春耕备耕从南到北有序展开。重庆市黔江区是武陵山区主要农资集散地,当地执法部门启动“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农机等坑农害农行为,为春耕生产做好服务保障。http://m.cnwest.com/szyw/a/2023/02/09/21250649.html
10.“红盾春雷行动”“红盾春雷行动” 自2月17日以来,营山县工商局启动了“红盾春雷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商品。 该局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中,严查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行为,打击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农资商品及“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一系列扰乱市场http://epaper.scjjrb.com/Article/index/aid/1966774.html
11.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0年护农“春雷行动”工作通过护农“春雷行动”,使我市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坑农害农问题得以明显解决,涉农物资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显著提高,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农民生命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https://www.ehs.cn/law/63274.html
12.重庆黔江:“春雷行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当下,全国春耕备耕从南到北有序展开。重庆市黔江区是武陵山区主要农资集散地,当地执法部门启动“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农机等坑农害农行为,为春耕生产做好服务保障。 记者:赵小帅 报道员:张瑜洋 邹勇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栏目主编:顾万全 张武 https://export.shobserver.com/baijiahao/html/581269.html
13.春雷行动2023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助力春耕春种生产春耕备播,农资先行。乐山市结合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春雷行动2023”,全面加强春耕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三大环节,以化肥、有机肥为重点检查对象,深入企业生产车间、http://www.xfzlw.com/newsDetail/b7018fadfb63e3e6cbb78370e3bc94ca
14.“3·15”消费者权益日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农资产品质量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022年“春雷行动”,对农资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面向所有农资经营者、农资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排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0 条评论 登录 来说两句吧。。。 我来说两句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表情 取消 https://m.jnnews.tv/p/878187.html
15.质监系统春雷行动总结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全面启动以来,XX市质监系统继续弘扬“亲民爱农,尽责奉献,求实创新,团结奋进”的春雷精神,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指导下,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依托农村这个主战场,坚持以打http://www.fanwy.cn/1w/181/3610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