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内容新亮点制度价值政策解读

一部好的法律,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所确立的制度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在于这种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效益性,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良法善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奠定了良法善治的基石。从制度内涵、可执行性及效果预期的角度,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实质,对于深入理解《条例》,执行好《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

2008年,我国发生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教训深刻、影响深远。2009年,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从法律制度层面构建了食品安全防火墙。十年来,全社会和政府都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从生产、流通、餐饮、农业、进出口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治理,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表现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数量减少,食品质量提升等方面。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长期积累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条例》为监管体制的变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条例》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创新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20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体制不断改革,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条例》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一方面在执行层面完善法律实施;另一方面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写入法规,在制度创新上进行积极探索。《条例》在这方面既有不少创新亮点,也有尚待实践检验的尝试。

二、《条例》建构的新制度规范

新修订的《条例》,共10章86条。较2016年2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加了22条,有不少新内容、新亮点。

(一)首次把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二)首次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

(三)《条例》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制度效用

(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化制度

(五)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更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方面,《条例》把有效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有利于实施相对稳定的动态监管。

(六)加强食品检验的制度建设

二是强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合法性。出具食品检验信息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否则检验结果无效,并要受到相应处罚。食品安全不仅要靠法律约束、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而且还要靠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实验室、数据报告方面的技术支持。而检验机构的公信力、检验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在某种程度上是食品安全的生命线。到2018年底,我国各类检验机构39472家,年出具检验报告4.28亿份,全年营收2810亿元。其中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的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的检验检测机构3398家。简言之,只有这3398家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加强对检验机构的法律规范,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我国检验机构市场发展迅猛,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小、散、多、重、乱”的现象,迫切需要法律规范、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检验,建议加快研究制订我国的《实验室管理法》。

(七)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监管制度

(八)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

《条例》在强化监管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不少内容是首次规定。

一是《条例》体现了监管下沉,强化设区市级政府的监督责任,在监督检查权、行政执法权等方面,明确规定了上级监管部门对下级监管部门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具有随机检查权、组织异地检查权,对下级管辖的案件有直接查处权和指定管辖查处权,其目的是打破地方保护,提高效率和监管水平。

二是《条例》首次明确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充实人力资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

三是《条例》首次建立了内部“吹哨人”制度。

第五十九条提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时,特别强调企业内部人举报本单位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大奖励力度,对举报人给予合法保护。这对遏制企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四是《条例》首次提出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建立黑名单制度,这是一种探索。笔者认为,在上位法依据、操作程序、尺度、救济方式、效果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对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要慎用、少用,最好是把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研究清楚后再用。

(九)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违法责任

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情节严重情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加重处罚。但什么是情节严重情形,《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如违法行为涉及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或违法行为持续三个月以上的、造成食源性疾病出现死亡病例或30人以上患病的,以及拒绝、逃避监督检查等情况。

二是增设了双重处罚条款。以往企业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对象大多数是法人单位。《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在三种条件下,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以外,还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这一处罚规定,体现了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心的方针,会鞭策企业管理者、负责人、当事人更加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三是细化了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衔接和相互配合的规定。保障食品安全不仅要靠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也要靠公安司法部门的努力,更要靠全社会合力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方能奏效。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同公安执法之间,不但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而且要彼此相互衔接、相互支持、协调配合,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条例》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案件移交、材料交接、信息通报、法律适用、相互协调等方面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从而促进不同职能部门(比如行政、公安、司法)之间形成合力,更严谨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提高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THE END
1.体制内的19个好单位:1第一个:税务来自小倩谈宏观14、第十四个:审计局icon。对财政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15、第十五个:生态环境局。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16、第十六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护市场秩序,职责广泛。17、第十七个:文化和旅游局。推动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18、第十八个: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有意义。https://weibo.com/2709858455/P3QQ6pLsv
2.公务员市场监管局职业前景与发展机遇解析技术支持摘要:公务员市场监管局的职业前景广阔,发展机遇众多。作为公务员,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拥有稳定的职业发展和晋升空间。在市场监管局工作,可以接触到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https://jsszeh.com/post/38485.html
3.街道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哪个?QZZN公务员考试论坛求问 https://bbs.qzz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023422&extra=page=9&filter=author&orderby=dateline
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文学与法律学院2021年12月17日上午,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钟敏,弋江区澛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铁生、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殷翔带领单位众实务专家到我校,举行政产学研战略合作签约、揭牌仪式。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光应,电子商务学院、文化与法律学院领导及部分老师参加了仪式。活动由文法学院副院长陈辉https://www.abc.edu.cn/whyflxy/xxy/1639/65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