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作用机理相同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
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原则上不同意相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经试验或有资料证明交互抗性风险低、混配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的,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
三、关于新农药混配制剂登记
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新农药制剂应优先申请登记单制剂,确需申请登记混配制剂的,应提供材料证明混配的必要性合理性,且与单制剂相比应具有的明显优势。
THE END
二、关于作用机理相同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
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原则上不同意相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经试验或有资料证明交互抗性风险低、混配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的,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
三、关于新农药混配制剂登记
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新农药制剂应优先申请登记单制剂,确需申请登记混配制剂的,应提供材料证明混配的必要性合理性,且与单制剂相比应具有的明显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