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通过不断地探索与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见解。

一、当前农资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一是多头管理。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各自为政,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监管工作滞后,部门打假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二是政务不透明。由于农资市场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一个农资经营户需要办理多个证照,而每个证照的办理手续又各不相同,并且不同证照的办理还存在着程序上的先后,对于一个知识有限、规模不大、收益不多的农资经营户,不仅门坎高,而且也确实感到不便,往往是一头雾水。三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农资监管需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长期以来,工商部门主要是侧重于经营行为和主体资格的监管,而对生产加工,执行检验标准、使用效果、商品包装等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严重制约了执法的效能。四是收缴的剧毒农药难以处理。若处理不当,会造成水源和环境污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只能封存,无法处理。

4、重视不够和投入不足。基层单位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专项整治受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影响,往往达不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5、农资售后服务意识差,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普遍低下。从目前市场检查情况看,市场上经营农资的个体经营者较多,而这些农资经营者大部分缺乏专业知识,他们一般只关心如何卖出农资,如何多转钱,往往因不能正确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资产品造成农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农资商品准入工作不够规范。经营者存在应付思想,索证索票不够完善,进销货台账建立不详实、内容过于简单,加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监管。

二.工商部门农资市场监管难度日益增大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四、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1、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

2、要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

3、要进一步突出农村市场的整治重点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物价、供销、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宣传单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农资进行警示和曝光,并从重处罚,让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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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证一品”影响有多大?行业人士:近八成农药产品或被淘汰11月初,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为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重点包括“一证一品”、禁止捆绑销售等,同时http://www.pesticide.vip/zgny/tbbd/content/33aa0bee-c07d-4e3d-b3ff-dbae5c95916d.html
2.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 删去第九条第四项。 二、废止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验船师资格考评管理规定(1998年12月16日农渔发〔1998〕11号公布) http://fw.mwfw.cn/fw/237196.html
3.荐藏市场监管领域被废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2007年9月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9号公布)(废止) 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修正(总局42号令) 《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1996年9月18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5号公布)(废止)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7539062.html
4.“一品一证”政策靴子落地,2024年是农资行业“内卷”之年,2025将2024年,农资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步入了“内卷”之年。这一年,行业内部竞争异常激烈,各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纷纷采取降价促销、加大营销力度等手段,导致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滑,市场格局趋于混乱。然而,这仅仅是农资行业变革的序曲,随着“一品一证”政策的逐步落地,2025年将成为农资行业的“淘汰”之年,行业将迎来一场http://www.pesticidenews.cn/zgny/zcfg/content/d2607990-8981-4567-a5fa-f235ab8c3cad.html
5.对化肥监督管理权的思考第二种意见认为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主管部门是合并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做了很细致的规定。该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资,是指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 。本办法所称农资经营者,是指从事农资经营的自然人、https://www.jianshu.com/p/00c457b3ce4e
6.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将《黑龙江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黑龙江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进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http://law.foodmate.net/rule/show-212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