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与现行法律的矛盾。现实情况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存在一些矛盾,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来一定的困难。如《土地法》第五章六十三条规定:“集体土地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等规定均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直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该类土地只有在先行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在市场上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又如《担保法》第37条和《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明确土地承包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生活保障,不能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等,这直接制约了农村产权的融资功能,不利于全面激活农村村产权要素。确权颁证后,若不能在这些农村产权流转上有所突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很难深入下去,农民由此而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将十分有限。
(二)改革与现行机制的矛盾。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也还没有真正形成持续增长机制,造成了现行农村公共服务不足。政府缺乏必要的支持和引导性资金投入。对进行或已进行产权改革的,在水电路讯的建设及启动资金等方面,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引导,但目前大多数基层政府财力困难,根本拿不出扶持资金。上级政府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固定的投入渠道,致使产权改革推进艰难。
(三)改革与传统思想的矛盾。有些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不统一。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干部和群众缺乏市场意识,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担心改革后造成资产流失,甚至怕失去权力,改革后管不好,管不了;部分群众担心改革后形成垄断,得不到应有的利益;承包户担心产权或经营权买到手后,没有效益,收不回成本;也有担心政策不稳定,发生变化。这些认识上的误区,会影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四)改革与管理体系不健全的矛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手段、发展是目的,但在农村产权流转中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改革的推进。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基准价评估体系就不够健全、不够规范。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使用权制度决定了两个不同的市场,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二是自发的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市场发展到今天,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已经步入了统一、规范、有序的轨道。而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则很不完善,极不规范,基地还处于自发、隐形、无序的状态。另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无法实有化,缺乏完善的评估体系,基准价格无法确定,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在镇内或镇外流转的障碍。
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依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主线,“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发展是目的”,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全市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搭建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即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有形市场,发挥城市的支持、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政策扶持机制。一是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坚持以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建立规模经营激励机制。按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大小和投资强度等,实行资金补助支持。对集中成片连续三年种粮在一定规模以上(如500亩以上)的,政府按经营面积逐年给予一定补助。三是建立规模经营担保机制。组建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为土地流转提供担保。
(三)健全完善农村投融资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但其更需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配合与支撑。因此,要加快建立完善的适合农村资金需求特征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宽农业农村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鼓励支持金融、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实现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农村基础教育;教育观念;均衡化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一个国家,要想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应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而基础教育则是发展教育的关键。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要实现繁荣富强的中国梦,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农村人口约占80%,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的“穷国办大教育”的实情,中国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面临的局面很是困难。
一、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教育非均衡化发展
我国的基础教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沿着不平衡发展格局推进,虽然国家义务教育工程在贫困地区已经启动,但基础教育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失衡现象,其中区域的发展不平衡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无论是教育经费的投入、师资力量的配备,还是教育机会的均等、教学设施的配置,经济发达和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都明显优于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除此之外还存在结构性的失衡,即在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存在明显的差距,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也就是说对高中的投入明显高于初中和小学,从而导致中等教育所占比例高于初等教育所占比例。此外,学校在同一地区,示范学校和重点院校存在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惠的教育政策,使普通学校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中,致使学校在生源质量和资金融入方面存在失衡现象。造成教育发展的极大失衡。其中不平等的教育机会是主要的表现形式。不仅全国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相同年级的不同班级,相同班级的不同同学之间存在教育质量的差别,而且成功的机会在不同阶层的子女之间也是不同的。
2、办学目标、办学方法不合理
为高等院校输送“优秀学生”是现在农村的基础教育最重要的目的。由于仅重视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而忽视了全体学生的素质的提高,导致学生的思维、体质都较差,以致在社会生活中,实践能力和开拓精神都很差。而且,管理混乱,质量落后,领导管理水平不高,对教学任务不明确是部分农村学校存在的问题。因此,基础教育在农村的发展将更加艰难。
3、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一
作为学生学习活动导师的教师,是教育过程中需要进行优化的重要因素。这就对教师在智能和非智能素质方面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满足学生的发展。在许多地方,存在着教师缺编现象。目前,农村教师达到5.441亿,其中,中小学师生的比例分别为1∶22.68和1∶19.90。较全国的中小学师生比例值1:21.64和1:17.98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教师不仅从教人数少,而且能力水平、学历水平以及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都较低。教师的积极性被农村基础教育的生活条件差、学校条件差、待遇低等现实情况所搓。这些自然环境连基本教学工作都不能满足,更何况是教育的质量了。
二、加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对策
1、消除差异,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乡村教师承担着基础教育的历史责任,所以,要把加强师资建设放在首位。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农村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必要性,大力发展农村教师教育事业,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对教师教育存在的迂腐观念有所消除,以学校为基础,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和研究,在乡镇中学建立地面卫星接收装置和信息网络,并积极促进教师教育的农村信息化,从整体上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水平。其次,为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要克服一切财政困难,及时补充合格的新教师。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使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建立专项拨款制度,使教师的健康保险基金有保障,并使教师的工作,学习条件和福利状况有所改善。最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3、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参考文献:
[1]吴洋,李然.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1.
(一)不良贷款占比高
(二)经营机制不健全
(三)人员素质偏低
(四)创新动力不足
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业务创新。基层农行一方面受上级行的管制多,难以进行制度创新;另一方面,多年的国有垄断经营习惯,造成基层行不思进取,按部就班,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缺乏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
二、对基层农行进行股改的建议
(一)多管齐下,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程
借鉴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做法,首先国家进行注资鸦其次,通过打包、拍卖、招标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再次,推行债转股。力争在处置不良资产方式上有所突破,以此加快农行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
(二)加快股份制改革,提高经营效率
借助股份制改革,农行必须建立以“利润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成本为约束,以客户为中心”的责、权、利密切结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实现内部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提高经营效率。
(三)加快业务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是发展之本。基层农行必须面向“三农”,广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深入农村,了解市场需求,积极开发适宜农村需要的产品,不断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关键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调查;存在问题;建议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
1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基本情况
1.1改革后旬邑县农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
改革后,旬邑县农技推广机构38个,其中县级8个、镇(社区)30个。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机构数种植业/个畜牧业/个农机/个农经/个合计/个
县级24118
镇(社区)01601430
小计22011538
改革后,全县农技推广机构编制总数共290人,在职总人数309人,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机构数种植业/人畜牧业/人农机/人农经/人合计/人
编制数601532552290
实有数701473359309
改革后,在职人员中,县级133人,镇(社区)176人。在职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36人,占44%;中专及高中学历127人,占41%;专业技术人员103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26人。
表3
合计22011538
县级财政全拨23117
差额拨款01001
镇(社区)财政全拨01601430
差额拨款00000
1.2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意见的情况
1.2.1组建了旬邑县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站
将旬邑县种羊场和旬邑县原种场合并组建旬邑县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站,并重新确定其工作职责。
1.2.2成立了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根据县编办《关于设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通知》(旬编发[2011]36号)成立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副站长各1名(均为副科级)。
1.2.3成立了旬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立了“旬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旬邑县种子管理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体制。
1.2.4设立了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按照“就近服务、方便指导”的原则,根据农业产业布局、特色产业开发、自然地理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实际,集农技、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一体,设置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加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站牌子,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9人,每个镇3~5人,其中:含社区的镇人名(社区配2名农业技术员),其余镇为3人。
1.2.5设立了村级农业技术服务室
以村为单元配套建立村级农业技术服务室,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点牌子,办公场所设在村委会。设农业技术员1~2名(千人以上村133个,每村设2名;千人以下村54个;每村设1名),共设村级农技员320名,农业技术员从种养大户、农村能人、科技示范户或村组干部中选聘,农业技术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由县财政支付。
全县农技推广体系已全面推行岗位绩效目标管理及建立健全考评体系,积极创新农业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入户方式,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了农技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模式和机制;积极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方式,推行面上咨询培训与点上示范指导相结合的推广方式,通过农技服务咨询热线、利用农业科技展示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等对农民进行现场指导,建立起适应农民需求敏感的反馈机制,加速了新技术推广。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编制人员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担负着全县农作物种植技术的推广、试验、示范等工作,面对全县6万多户农民对种植业技术多方面的指导、咨询等,工作量大,与需要相比力量明显不足。
2.2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结构不够合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大多数农技人员走出校门进入田门后,就没有走出过田间地头,没能参加必要的进修或培训,因而存在知识老化、素质提高缓慢的问题,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
随着农业生产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农民对农业知识需求面扩大,而农技人员由于专业结构不合理,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农民需求。
镇(社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属于镇(社区)政府的干部职工,他们工作变动频繁,农经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极少,难以适应工作。
2.3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技术推广缺乏保障
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应该拨付的农技推广工作经费拨付相对迟缓,加之许多镇村地理条件差,山高路远,往往是农技人员自己设法解决交通、食宿等问题。
2.4服务手段相对滞后,与实际需求有所脱节
大多数镇(社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办公室设备简陋,缺少必要的检测仪器、交通工具以及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得不到保障。有的镇农技站配备了一台电脑,有的未配备,其他检测设备一无所有,这使得镇农技站推广人员的服务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制约,与当前实现现代化农业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农技推广的实际需求产生脱节。
3建议与对策
3.1增加投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将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技推广体系的投入,配备必要的技术传播及培训、指导所需的设备,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加大农技推广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镇(社区)农技推广体系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
3.2完善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
统一部署设立县级农业信息中心为常设机构,落实机构编制和逐步配备人员。以便及时收集、交流、农业信息,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3.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的服务能力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决定》明确提出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并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扶贫开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部署。众多高含金量的“实招”,回应了亿万农民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期待,必将有效改善农村民生。但是,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上,目前仍处于法规、政策层面,亟待通过完善法制建设做保障。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是全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波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新农村”的大环境下,农村社会保障得到了空前的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停留在政策层面而没有提升到法律的高度。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层次比较低,除了《宪法》第45条之外,并没有形成如《社会保障法》之类的基本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散乱于法规政策之中。
2.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滞后。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完善,使得社会保障在执法和监督工作上存在巨大的隐患。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被占用现象时有发生。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3.城乡保障项目差异巨大。目前我国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完善,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相当薄,呈现出比较明的城乡二元性。
4.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散。虽然2009年地方政府机构进行了改革,但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仍然分散管理效率不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五保及灾害救助资金破占用、乱用的情况依然存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已经严重制约了社保事业的发展。
5.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用难。日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统筹层次较低,大部分由县、乡、村统筹,要保证充足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是相当困难的。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但范围还比较窄,资金水平仍然偏低,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工作。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问题分析
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充分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以及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特殊因素,才能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农村土地保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影响分析
“国家在把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的同时也一并让渡了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农民的生老病死自此概与国家无关,一切保障都必须押在承包的土地上。”这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农村土地问题与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的真实写照。这种现状已经不符合中国当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地少人多,近些年土地生产成本又大大提高,收益减少,土地收益仅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其“保命”的功能远远大于发家致富的生产功能。根据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并考虑到现实的土地承包制度,可以在土地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承认现阶段土地保障在中国农村起着重要作用的同时,通过更新与变革土地保障的形式,协调土地利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将发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利用其生产资料功能有效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