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综〔2023〕59号)政策法规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农质发〔2023〕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资监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制定《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护航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开展农资排查检查

以县级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重点排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未登记成分、无证生产或未经依法委托而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本地农资打假工作实际,发挥农资打假联合行动机制作用,集中各部门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高问题隐患发现能力,确保执法监管不留死角。

二、加强农资监督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检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将化肥、农用薄膜、农机等农资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有关农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严查假冒伪劣、产品不达标等问题,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发布农资消费预警信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提高监督抽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五、创新农资监管方式

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

七、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八、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作,构建“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监管格局。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形势分析、会商研判、信息发布、联合督办等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强化行刑衔接,进一步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和大案要案查处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有效解决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农质发〔2023〕2号)已于近日印发,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厘清监管环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和手段,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树立典型、通报表扬等方式,大力弘扬创新担当、求真务实、服务奉献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农资打假工作队伍。

THE END
1.目前对农药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有哪些内容?当前农业与市场行政主管部门遵照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农药市场经营更加诚信与规范,维护农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那么对农药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要点具体如下: 一、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单位的资质,主要检查是否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信息http://nync.gansu.gov.cn/nync/c118561/202412/174032391.shtml
2.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精选6篇)(三)实行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度,根据市场巡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农资市场监管动态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四)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及时受理和处理农资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农资市场,依据《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https://www.360wenmi.com/f/filedmjw53p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