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建厅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督查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建工【2010】3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旗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工程质量总体较好,能够保证结构安全,没有发现任何结构安全隐患,但个别工程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报回整改报告5份;9月上旬市建委又进行了抽查,重点抽查了保障性住房和校安工程。
一、参建各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其质量行为均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截止到2010年10月共新开工工程63项,计100个单体工程。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证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建设中的执行。为了更好的完成监督任务,工程实行监督工程师负责制,监督站在站长巡查和监
督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现场材料抽测组、实体工程检测组,以巡检、抽检的方式随时进入施工现场,利用科技手段机动、灵活、全方位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使工程质量大幅度提高。
2、加强质监站自身的建设,提高了全体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为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熟练的掌握新规范新标准,三月份全体监督员参加了市建委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经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正确执行规范奠定了可靠理论基础。还组织全体监督员前往南京、青岛、天津等地学习,大大提高了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3、加大巡查、抽检力度、强化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春季复工时对结转工程搞了全面系统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共性问题是现浇板有温度裂缝;个别工程有砌体砂浆受冻现象;根据程度不同分别做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任何结构隐患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还组织进行了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大检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4、工程质量监督中把房屋开发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住宅开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装修材料约定公示制度。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现场监理职能,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度,严格落实年初下发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内容,促进了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三、本地区从2010年起住宅主体工程和竣工工程,全部执行分户验收,同时还制定了“住户预验收制度”。住宅工程主体验收前,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体工程质量专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
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分户验收。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符合要求后,由开发单位组织购房户(业主),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表观查验,并填写商品房工程表观验收单。让购房户参与和行使对所有商品的验收权。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情况:
1、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多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同级监督人员基本条件。
2、具备工程质量监督实体检测相应的检测仪器,能够对监督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进行混凝土强度、砌体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监督抽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完整、齐全,有完善的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4、信息化管理条件完备,能够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5、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明确工程必监点,并能够严格按照监督方案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7、质量监督站具有完善的材料抽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材料抽检台账。现场材料抽测组不定期对旗内在建工程进行原材料抽测,并及时形成材料抽检记录。
8、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
监督。为了加强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质量进行了检查。严格按《敖汉旗施工现场监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监理管理;监理对每一个监理项目基本上能够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同时进行旁站监理。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一、明确责任和目标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股室进行检查、抽查、暗访。
2、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职能到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高本部门、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3、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和有效,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率有较大提高。
4、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签发程序。由专门人员负责局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最后由局长签字发放。就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属于文字起草错误的由文件起草人负责,属于审核不严出现错误的由审核人员负责;并对文件编号的申请实行了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统一登记存档。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或代县人民政府草拟行文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保证执法效果,实行了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与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而且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局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积极引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机制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保障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3、完善措施,强化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保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工商局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监督检查
工作的汇报
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检查情况我局2011全年共新登记内资企业177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404户,新登记农民合作社35户。全县各类企业达到1602户,个体工商户68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7户。办理内资企业年检1099户,年检率91.7%,办理个体工商户验照4977户,验照率90.6%。
1、无前置审批行政许可;
2、在申请材料需要改正的情况下核准登记;
3、核准的范围不规范;
4、违反程序核准日期大于发照日期。
二、行政处罚案实施及案卷检查情况
我局对2011年所有的一般程序案卷都进行了核审,在自由裁量权、办案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对重特大案件进行集
体研究,不存在滥用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问题。行政处罚效果方面,出现违法了处罚、罚完了再犯、犯了再罚的情况。我局建立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把“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检查无错案”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量化目标。从案件的程序、事实、证据材料、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处罚决定书等五个方面予以考核评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单位予以改正或补充材料,使行政处罚行为做到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合法。
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案卷中存在以下一些共性问题:
1、草拟处罚决定书无领导签批;
2、送达回证未填写文号;
3、案卷缺少办案机构负责人或机关负责人签字;
4、执法人员一人代签;
5、立案审批表中立案(不予立案)不予立案没划去;
6、当事人签字不一致;
7、没收过期食品没有扣留封存、财务清单、没有处理记录。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积极开办远程核名、网上审批等新举措,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2、县局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强化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程序错误。
4、严格实施罚缴分离,履行相应告知义务,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5、对罚完再犯的当事人实施重罚,杜绝重复违法。
6、严格按照县局《立销案备案制度》、《案件审查程序规定》等制度,确保案卷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杜绝有案不立,立案不决,多头立案等行为。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市局:根据*阳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05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工商(2005)206号]精神,我局于2005年11月5日至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清理执法案件中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以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依法行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执法办案中实施强制措施情况
四、清理执法案件中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
在清理执法案件中,我局主要清查了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的各种执法案件841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62起,简易程序案件79起。2004年7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的一般程序案件620起。共清理出存在问题的案件20件,其中证据不足的2件,文书不规范的10件,制作虚假案卷的5件,其他3件。这些有问题的案件已得到了纠正。纠正的办法是:对
在清理执法案件中,我局主要清查了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的各种执法案件841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62起,简易程序案件79起。2004年7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的一般程序案件620起。共清理出存在问题的案件20件,其中证据不足的2件,文书不规范的10件,制作虚假案
卷的5件,其他3件。这些有问题的案件已得到了纠正。纠正的办法是:对证据不足的予以撤销,已收缴罚没款的在案件回访时,退还当事人。对文书不规范和制作虚假案卷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取消其执法资格半年和年度评先资格。对存在其他问题的,主要是加强案件的核审力度和改变核审方式,变一般程序案件的送审,为送审和实地审核相结合。重点是实行经常性的案件回访制度,及时掌握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的执行情况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持证上岗人员为256人。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2004年全局查办案件1130件,行政诉讼案件1起胜诉,行政复议案件2起,全部得到市局维持。2005年近700件案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2005年11月20日
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xx《关于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xxx号文件通知精神,总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力量对全场所辖林区有林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基层四个林场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大检查。现就林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林政执法大检查
二、明确思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
这次林政执法检查,首先以各实施林政执法主体执法单位为主,抽出得力人员按照安排中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对本单位执法的情况进行认真地全面自查自纠;其次,总场管护科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奔赴到各单位进行检查,采取听汇报、走访职工群众、现场实地核查、翻阅票据、查看案卷等方法,对各单位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各单位自查和总场检查情况来看,今年以来,我场基层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基本良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重要性有了明确的认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
2各项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也在逐渐提高。执法人员能够自觉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没有出现乱罚款、乱收费、自收自支、坐支挪用罚款及有案不报、执法不严以罚代法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了程序合法、法律法规使用准确。截止目前,我场还未发生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林区社会秩序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通过林政执法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我场在森林管护,林政执法等方面工作严格坚持了以法治林、护林,全场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林场个别执法人员文化素质较低,执法办案中法律文书填写还不够熟练,恳请上级部门给予指导和协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林政执法力度,管好国家森林资源,逐渐强化对林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向兄弟单位学习,弥补不足,使林政执法在我们林区真正走上法制化,正规化轨道、为林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