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教育广大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一、淮安区某饭店非法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案情简介
典型意义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食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深恶痛绝,禁食野生动物逐渐成为全民共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强化对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提供者非法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杜绝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淮安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的肉制品案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在牛肉、羊肉中添加猪肉、鸡肉、鸭肉成分的情况,这种掺杂掺假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食品流通领域的抽检,查处流通领域违法行为,有力地震慑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洪泽区某养生保健服务部“涉老”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
目前,市场上“涉老”食品领域虚假夸大宣传现象频发,不法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往往针对特定人群进行隐蔽销售。本案中当事人为了规避监管,通过进入小区、广场等老年人容易集中的地点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将普通食品对外宣传为具有多种疾病主治功能的药品,误导了老年消费者。本案的查办有力震慑了在“涉老”食品销售过程中的一些虚假宣传的“擦边球”行为,守护了老年人的养老钱看病钱,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清江浦区某水产副食品经营部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河鲀鱼肉味道鲜美却含有剧毒,因而民间素有“拼死吃河鲀”一说。相比于常规的水产品而言,食用非法渠道购进加工的河鲀鱼存在着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从源头抓起,严厉打击非法加工销售河鲀鱼的违法行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五、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六、金湖县某工地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国家对从事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无论从事餐饮服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切实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七、盱眙天泉湖某文具用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八、陈某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
私自屠宰生猪,出售未经检疫的生猪肉,容易导致患病或死因不明的生猪流入市场,猪肉质量难以保证,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始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于类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从正规渠道购买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