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江门市部署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种子、兽药、农药等主要农资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农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并承办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现将2023年江门市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江门市新会区某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案例二、台山市某农资商店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2023年2月,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台山市某农资商店的农药经营分支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以及仓库均摆放有限制使用农药产品,但当事人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当事人台山市某农资商店在未取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许可的情况下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涉案农药货值1920元,违法所得443.40元。2023年4月,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台山市某农资商店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43.40元、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台山市某工厂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案
2023年1月,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到台山市某工厂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厂房内检查发现有农药半成品、成品一批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原料一批、生产设备数台、包装纸箱一批。当事人台山市某工厂无法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经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当事人台山市某工厂在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农药,农药货值金额共计2170元,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6月,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全部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包装纸箱和农药成品、半成品,罚款5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恩平市某兽药公司未建立兽药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和出库记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