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市场的分割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根本障碍。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首先在区域市场一体化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一、市场一体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武汉城市圈市场体系的基本情况
1、有利条件
(1)由于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武汉始终是我国内陆腹地最大的商贸中心,武汉周边也拥有一大批农副产品和消费品市场。武汉与周边城市市场关系日益紧密,市场集聚和辐射能力不断加强。
分析商业网点的布局,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武汉是无可替代的市场中心,发育程度远远高出其它地区。
第二,消费市场网点在不同城市的密集度同该城市经济发育程度有关。如黄石、鄂州、仙桃、潜江等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市场密集度较高。
第三,消费品市场在不同城市的密集程度也与该市离武汉市的距离远近有关。如咸宁市和天门市虽然在经济发展上逊于其它城市,但由于距离武汉市较远,因此市场网点也较密集。据我们的直接调查,距离武汉越近,群众到武汉消费购物的习惯越突出。如到武汉车程仅为半小时左右的黄冈、孝感、鄂州、黄石、仙桃等市都反映,群众对较高档次和大件的消费品,一般都会直接到武汉去买。甚至一些基本消费品也有不少是从武汉购回的。这直接影响了本地商贸业的发展,一些市场也随之衰落。鄂州市内至今仍遗留着关闭的大型市场。
第四,黄冈市发展的整体水平较低,且城区离武汉市很近,因此市场网点发育水平最低。
这些情况说明,在客观上武汉城市圈市场体系具有一体化的必然趋向。武汉对周边地区影响十分明显,具有一定程度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2)武汉和周边城市产业体系的差异性、互补性使市场一体化具备现实基础和成长空间。
(3)武汉和周边城市市场的互融互通迅速推进,加快市场一体化已成为各地发展的共识和迫切需要。
(4)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启动和发展,加快了破除旧有的区域市场壁垒的步伐。
区域性市场壁垒主要是行政性的。市场化改革冲破了行政性的障碍。据调查,目前区域市场的壁垒较九十年代大大减少。武汉城市圈建设启动以来,各城市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在消除区域市场壁垒上进行了一系列联合行动,制定了推进城市圈市场一体化的市场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部署。如2004年签订了武汉城市圈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制定了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依法维权一体化、企业信用一体化、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共享、二部交流等各项工作方案,并建立了工商管理合作组织框架。这些对于进一步破除区域性市场壁垒,推进城市圈市场一体化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5)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形成快速高效流通的市场一体化提供了优良的硬环境。
从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实践看,可以说,市场一体化是各地特别是市场主体行动最早,成效也最为明显的一个领域。这即说明城市圈市场一体化具有深刻的客观基础,也说明它具有越来越突出的需求。武汉城市圈建设很有可能形成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市场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促进产业一体化和城镇体系一体化的局面。
2、制约因素
(1)产业发展与市场建设脱节。
这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
三是与产业发展的需求相比,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严重滞后。金融市场很不完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难以满足多数企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2004年武汉城市圈存款总额达4693.5亿,比1999年增加了2620亿,增长1倍多,但贷款总额仅为3575.5亿,比1999年增长1533亿;2004年存贷差达1122亿元,比1999年扩大了1千多亿。金融资源不能很好地为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是目前最突出的矛盾之一。除货币市场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没有形成,企业融资过多地依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都仅仅是起步阶段,还很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土地价格形成的市场化机制仍然有待破题。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已成为目前市场体系中最突出的薄弱环节,也是市场体系与经济发展最突出的矛盾所在。
(2)市场壁垒仍然存在。
现有的行政体制下形成的区域产业、市场分割状况尚未根本克服,产业结构的重复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使一些区域性市场壁垒时隐时现,仍然障碍着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据工商部门最近的调查,虽然过去那种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人为对外地产品进入本区域设置障碍的情况明显减少,但由于种种原因,地方以口头要求或开协调会等方式人为设置障碍限制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市场管理上仍然人为设置条件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政府引进的企业,使本地同业竞争者处于不利地位;二是对重要商品(如水泥和化肥等)进入本地市场,对外来企业在本地收购紧俏商品(如棉花)仍然有人为的障碍。垄断性商品(如成品油的零售)还存在行业性障碍。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外来商品和服务进行多头和重复执法的情况则比较普遍。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的门槛各地还不尽一致,一些地方推出的改革措施难以切实到位。同时服务软环境和税费执行标准不同,也造成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不同。如武汉和周边城市营运车辆上牍费用不一样,使外地车辆上武汉牌的现象较突出。
(3)市场体系发育不平衡。
二是市场结构不平衡。消费品市场较多,生产要素市场则严重发育不足。综合性市场多,专业特色市场少,特别是与产业密切互动,具有区域性辐射力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不足。
(4)武汉市场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尚未真正形成。
(5)各城市间市场互动互补性不够。既有重复建设,也有市场空白。
(二)市场一体化的基本目标与总体思路
1、基本目标
一是武汉的市场中心地位进一步确立,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市场体系基本完善,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加强,能基本满足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企业对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需求。
二是初步形成较完善的区域市场体系。在武汉市场中心的辐射下,按照产业及消费的区域性需求,构建城市圈内多层级的区域市场网络。
三是基本形成城市圈内外商品和生产要素无障碍自由流动的一体化市场机制。
2、总体思路
二、金融市场一体化与金融中心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城市要素集聚和扩散、优化资源配置最重要的手段和途径。强化武汉城市功能和龙头作用,加强武汉城市圈的经济一体化,必须把建设武汉金融中心、推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作为突出重点。
推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关键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城市圈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强化武汉金融资源的配备和集聚,加强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强化金融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功能,使武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中心;二是大力改善和加强武汉金融资源的流动性和辐射力,围绕城市圈乃至全省的金融需要,强化武汉金融中心为城市圈乃至全省服务的能力。简单地说,一是要解决金融资源集聚的问题,二是要解决金融资源辐射的问题。没有高水平的集聚,特别是集聚形成的市场体系和功能,就没有强劲的辐射;没有高效率的辐射,也不可能成为金融中心,不可能持续高水平的集聚,不可能有金融中心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当前强化金融辐射力的重点,一是加强向周边城市扩展,为周边城市服务;二是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民的融资难的问题。
(一)以优化银行体系为重点,发展一体化货币市场
2、深化银行改革,建立金融有效竞争体制。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增强国有商有银行的活力,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于城市圈建设的能力。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银行机构平等规范竞争,强化银行体系为周边城市、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服务的机制和能力;加快圈内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使之成广大农民的融资主渠道。
4、推进金融工具创新。运用再贷款工具,支持圈内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尽快实现圈域内各城市银行卡跨行交易。积极探索委托贷款等金融工具的发展。
(二)以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和发展为突破口,努力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重塑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地位。以武汉证监办为主体,研究完善场外交易制度、监管制度,积极清理历史旧帐,争取中央支持,试办柜台交易,恢复和扩展武汉区域性的场外交易中心的地位。
3、充分利用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加快企业推荐上市的步伐。到2010年,争取城市圈内每年板3——5家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探索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上市的现实途径。加快现有上市公司股改和整合步伐,提升公司素质和再融资能力。
4、加快发展保险业,积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各类保险机构,鼓励适应形势发展,整合武汉城市圈保险市场,发展各种新型保险业务,拓展保保险市场。
5、以长江证券公司为基础,整合地方信托投资公司,组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支持发展为城市圈服务的地方金融产业。
6、鼓励发展多种金融工具,推进各类专业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发展。积极发展信托、债券等投融资工具、争取国家支持在武汉市开展发行企业融资债券、资产证券化和商业银行发起基金试点工作。打破垄断,按照市场机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统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规则,尽快培育发展完备、高效的服务体系。
7、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步伐,形成城市圈统一的金融信息化体系。十一五时期,要建设完成圈域内统一的信息化支付系统、客户信用数据库和查询系统、圈域网上银行、金融信息通道、金融数据指标体系,为城市圈金融一体化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平台。
8、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中介人才。充分发挥武汉金融教育资源,加大培训力度,为武汉和周边城市输送更多的金融人才。加强圈域内人才交流与流动。积极引进高层金融人才。改革金融机构用人制度,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三)规划建设武汉金融街,鼓励金融机构向金融中心区集聚
(四)健全金融风险防化体系,基本建成武汉城市圈金融安全区
三、商品市场一体化建设和布局
(一)基本目标
(二)商品市场一体化布局
1、强化武汉市场龙头地位。
2、与武汉大都市商贸中心相呼应,积极支持黄石、孝感、咸宁、仙桃建设面向鄂东、鄂东北、鄂南和江汉平原的区域性商贸次中心。
要改变当前武汉城市圈市场结构严重不平衡的状况,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以市场效率和满足企业、群众对市场的要求为目标,合理构建商贸市场的区域布局,打造城市圈东、南、西、北部的商贸次中心。
3、积极支持城市圈内各中小城市发展商贸流通产业,形成以城区为中心,延伸覆盖广大城镇和农村的商贸网络,为满足群众基本消费需求提供完善便捷的服务。
各中小城市是天然的商贸集聚地。应当作为武汉城市圈多层次商贸体系的一个重要层级。要把满足群众基本生活消费需求和企业对本地的基本流通需求作为出发点,把活跃商贸流通业、完善体系和功能作为本地发展服务业和市场体系的一个突出重点,下大力吸引外地商贸龙头企业到本地发展,下大力激发群众创业积极性、增强本地商贸企业的活力,下大力完善市场体系、强化市场功能。十一五时期,要把健全社区和农村商贸网络建设作为突出重点,基本解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购物难的问题。
4、鼓励武汉周边八市依托产业和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商贸市场主体,围绕城市圈的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发展一批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专业市场。
紧紧围绕本地产业格局和发展需求,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强化为本地和城市圈产业服务的功能。如在黄石鄂州一带重点围绕冶金水泥等产业发展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基地;在仙桃、天门一带发展纺织服装业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物流基地;在条件较好的具有规模效应的农副产品板块基地发展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体系等。对此,除政府要加强规划外,更要尊重市场本身的成长规律,将政府规划与市场自身的成长结合起来。在十一五时期,努力使形成布局合理、与各地产业发展紧密配套、富有成长性的专业市场体系。
5、以市场信息一体化为先导,以网络市场和电子商务为手段,以健全的物流服务体系为基础,加强城市圈内各市场间和客户间的互通、互动、互融。
四、推进技术市场一体化
技术市场一体化的重点,是激发武汉科技资源的活力,打造以武汉为中心,辐射周边城市的市场网络,强化和完善技术资源为企业和产业服务的功能,以技术服务产业化为主要目标,以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为主要渠道,以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为主要平台,大力推进技术市场一体化。
1、依托科教资源优势,大力加强武汉技术市场中心建设。一是整合扩张提升武汉有形技术市场。借鉴沿海城市成功经验,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心,整合武汉各方面技术和技术产权交易,建设以电子报价系统为基础,以高素质经纪人队伍为依托,以规范高效服务为支撑的技术市场体系。十一五时期,武汉技术(产权)交易额力争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实现翻番。二是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发展各类民营研发、服务、中介机构,形成技术市场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三是完善各类主要面向武汉和周边城市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体系。十一五时期要面向城市圈支柱产业,在武汉设立公益服务型的行业生产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产学研结合,组织各类研发创新中心;整合科研设施,鼓励科技资源共享,建设面向公共服务的科技设施平台;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技术资源为企业服务,为周边城市服务。
2、以信息化手段为主要载体,推进武汉技术市场中心与周边各市联网,形成统一的市场网络。十一五时期,武汉周边八城市都要开通连接武汉技术市场的电子报价窗口和电子业务系统。武汉和各城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之间以会员制为纽带,统一规则,共享资源,实现武汉和周边城市技术产权交易的异地同步运作。
3、鼓励武汉的技术服务机构到周边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服务业务,鼓励武汉和周边(执笔:梁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