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泰来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泰来县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年)
总??则
为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泰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153号)等要求,制定《泰来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适用于泰来县所辖行政区域。
一、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1.自然地理与经济地理概况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齐齐哈尔市南部,嫩江下游,是齐齐哈尔市所辖行政区域。东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隔江相望,南与吉林省镇赉县为邻,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接壤,北与龙江县和齐齐哈尔市区相连。全县辖8镇2乡,面积3918平方千米,人口29.6万。
2.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20年底,泰来县已发现各类矿产8种(含亚种),包括能源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3种,水气矿产3种,查明资源量矿产6种,矿产资源禀赋特点鲜明。
专栏1????泰来县矿产种类
类?别
已发现
查明资源量
矿种
数量
能源矿产
石油、天然气
*
非金属矿产
建材及其他
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高岭土
3
建筑用砂、高岭土
2
水气矿产
矿泉水、地下水、地下热水
地下热水、矿泉水
矿产地分布相对集中。地下热水分布在宁姜乡和泰来镇;矿泉水分布在泰来镇和汤池镇;建筑用砂集中分布在和平镇,砖瓦用粘土分布在和平镇和克利镇等地。
矿产地以小型为主。共发现矿产地12处,其中,中型3处,小型9处。
优势矿产有石油、天然气、建筑用砂、地下热水和矿泉水,资源量较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专栏2?????????泰来县矿产资源概况
矿产类别
矿种数量
名称
资源量单位
矿产地
资源量
总数
中型
小型
保有量
累计查明
石油
液体万吨
天然气
气体亿立方米
非金属?矿产
建筑
用砂
矿石千立方米
5
6716
高岭土
矿石千吨
133
矿泉水
立方米/日
1
570
地下
热水
3703
合计
6
12
9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20年有矿泉水采矿权企业1个,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矿山规模为小型,设计生产能力0.24万立方米/年,矿山状态为在建矿山。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上轮规划在矿业经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5个方面设定了12项目标指标。
专栏3??????????????????泰来县上轮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规划内容
单位
2015年
规划指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
万元
912.7
501.4
0
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11
砖瓦用粘土
7
万吨
13.3
0.24
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采矿权数量
个
4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山
砂场
砖场
高岭土矿
大中型矿山比例
%
12.5
33.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治理矿山图斑数
治理面积
公顷
28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得到有效调控。第三轮规划期间,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6个减少到2020年的1个。建筑用砂由2015的6万立方米下降到0,砖瓦用粘土开采量由2015年7万立方米下降到0。
(三)存在的问题
1.矿产勘查工作程度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相对滞后,主要依靠国家、省矿产资源专项资金支持,市场化商业性投资不足。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地下热水、矿泉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3.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低,2020年只有1个矿泉水在建矿山,无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4.历史上长期的矿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土地资源和自然景观遭到破坏,局部地带产生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植被退化等环境地质问题。
(四)形势与要求
1.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矿产资源需求结构将从中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和产业安全已成为支撑矿业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
规划期内,县域矿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随着泰来县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的步伐加快,房地产、公路、铁路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等行业的发展速度也相应加快,对特定的矿产资源需求量仍然处于需求增长的态势,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矿产产业的发展,仍有很大的机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仍面临严峻的挑战。
2.主要任务
一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保障矿产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和供给能力,以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和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是矿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要求优化矿业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发挥矿产资源分布较集中、利用潜力大等优势,促进资源勘查开发与区域发展相协调。
三是矿产资源集约化发展,要求转变开发利用方式。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前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支撑,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适应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
四是绿色矿业生态化发展,要求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行绿色矿业的理念,进一步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与供求形势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大,矿产资源的产量和人均消费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征及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十四五”期间,泰来县矿泉水、地下热水、建筑用砂等矿产的需求量将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1.地下热水。全县现有地下热水矿产地3处,保有资源量3703立方米/日,规划期预期开采量900立方米/日(33万立方米/年),开采量占保有资源量的24.3%,资源保障程度较高。
2.矿泉水。全县现有矿泉水矿产地2处,保有资源量570立方米/日,预期开采矿泉水2处,预期开采量年2万立方米/年,开采量占保有资源量的9.5%,资源保障程度较高。
3.建筑用砂。规划期预期年开采量63万立方米。全县建筑用砂资源分布广泛,资源保障程度较高。“十四五”期间县域经济将快速发展,基本建设规划不断扩大,重大交通设施(通用机场、高速铁路、普通国省道)对砂土的需求量会不断增加。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矿产资源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坚持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矿业开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为目的,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实际需要,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结构、调控开发强度,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3.坚持矿产资源保护与集约高效利用相统一
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矿产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绿色发展。
4.坚持矿产资源配置与优化市场环境相适应
根据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矿业营商环境。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重大进展,资源保障程度和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矿山地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1.矿业经济发展步入正常轨道
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矿业结构,大力发展矿泉水、地热等产业,合理合规促进建筑用砂的开采。到2025年,采矿业产值力争达到3500万元。
2.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
加强非金属和水气矿产勘查,营造良好的商业性勘查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对优势矿产开展风险勘查。基本形成政府投入与商业性投入等多渠道并存的勘查格局。加快优势矿种和可供开采矿产地的勘查进程,到2025年力争在矿泉水、高岭土找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到2025年,全县矿山数量控制在9个以内,各类矿产开采总量控制在98万立方米以内,大中型矿山比重有所提升,达到60%。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取得较大进展
到2025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力争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环境治理新机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专栏4?泰来县矿产资源规划(2025年)主要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
属?性
-
35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
探矿权总数
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采矿权总数
开采量指标
63
地下热水
33
%
60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23
治理率
-
100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树立生态优先理念,坚持依法勘查、综合勘查、绿色勘查。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加快推进高岭土、矿泉水矿产地质勘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科学开发、有序开发、综合开发。根据泰来县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开采调控矿种为地下热水、矿泉水和建筑用砂,禁止可耕地内砖瓦用粘土开采。
2.勘查开采规划分区
落实市级勘查规划区块3个,勘查矿种为矿泉水和高岭土,勘查面积7.1平方千米。
专栏5????????泰来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矿种
分布
面积?????????????????????
(平方千米)
现有
勘查程度
拟设
拟设探矿权
(个)
泰来镇
2.4
勘探
汤池镇、宁姜乡
4.7
普查
7.1
落实市级规划开采规划区块4个,划定开采规划区块4个,保留开采规划区块1个,共计9个开采规划区块,面积0.5平方千米。
专栏6??泰来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
主矿种
开采区块
备注
泰来镇、
宁姜乡
落实市规划
2(其中保留1个)
和平镇
6535
本规划划定
3.勘查开采分区管理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措施。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投资主体。合理安排探矿权投放总量和投放时序,优先安排重点勘查区内的探矿权,优先考虑高风险重点矿种的勘查。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在未设置勘查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探矿权,须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措施。采矿权设置区划应保持矿体的完整性,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开采主体,新设采矿权应与开采规划区块基本相符。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具备规划准入条件的,依法依规设置采矿权。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重点发展区域
地下热水。加快推进宁姜、泰湖、白鹭湖地下热水的开发利用,打造地热温泉产业园区。
矿泉水。加快推进泰来县工业园区矿泉水的勘查进程,依托依里巴、啤酒厂矿泉水资源,大力开发矿泉水资源,打造优质矿泉水品牌,扩大矿泉水市场的份额。
高岭土。加快推进宁姜、汤池两地高岭土找矿进程,实现找矿新突破。
2.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持续稳定推进地质勘查工作,进一步调整勘查重点和优化工作布局,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大找矿力度,落实上级布置的勘查、开采指标,划定砂石土矿产开采区。按照泰来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设定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指标,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矿山地质环境,整体推动矿业布局优化。
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以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改进开采技术与工艺为主要内容。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方式和手段,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和改进开采技术和工艺,提高矿山企业竞争能力。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实现:规模结构合理、产品结构符合市场需求、开采技术工艺先进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方向。抓住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制度,发展矿业低碳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升级。
五、矿产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据矿山产能现状和市场需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要求和规划准入条件,合理适度开发建筑用砂、地下热水、矿泉水矿产资源,对全县矿产资源开采实行总量调控。规划期内年采矿量98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砂63万立方米,地下热水33万立方米,矿泉水2万立方米),矿山控制在9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通过检查监督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报批。依法关闭技术落后、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矿山。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注重发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的作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要以优并劣,扶优扶强,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
2.延长产业链
加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提高非金属矿产资源利用价值。
3.提高附加值
积极引进科研成果,加强科研与应用机构、生产矿山的沟通,研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矿产品,延长矿产品的加工链和产业链。
4.政策措施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消除安全隐患。实施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使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标准,禁止新建低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
(三)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制度,坚决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从源头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开采规模
矿山设计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实施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
2.开发利用水平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改革创新、落实责任”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激励约束政策,增强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内生动力。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技术,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合理的矿山开采系统、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普及率。
3.绿色矿山建设
新建矿山建设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投入开发的矿产地,优先考虑矿区位置的环境承载能力,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建设,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严格采矿权的准入条件,严格审查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4.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预防为主,防护优先的方针,严格控制新建矿山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地质环境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同时新建矿山采矿权申请人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经审查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工作,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
5.安全生产条件
新建矿山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评价,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设施必须齐全。
6.资质条件
六、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1.总体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将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与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优化改善、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构建配套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和长效机制,全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使绿色矿山理念始终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的全过程。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3.组织方式与进度安排
绿色矿山建设以企业实施为主体,发挥政府主导、行业部门指导作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实施,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环境保护等活动,使绿色发展贯穿于新建矿山的全过程,形成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
4.路线图
到2025年,县域矿业产业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完成新建矿山和大中型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与规划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小型矿山企业需加快改造升级,逐步全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5.支持政策
落实国家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政府、企业及社会资金共同建设绿色矿山的机制,在资源配置、开采指标、建设用地、税费减免及投融资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6.管理措施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全过程管理,针对矿山不同开发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现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筹建阶段。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各项活动,使绿色发展贯穿于新建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形成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生产阶段。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采掘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力度,坚持从源头上防治破坏矿山地质环境。按照“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升级改造。
闭坑阶段。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对拒不履行企业责任的,进行限期停产整顿,不再批准其新的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申请。
(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1.严格新建矿山管理
严格土地复垦。严格实施土地复垦制度,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和监管制度,鼓励“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建设环境友好型矿山,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矿山建设期提高采矿损毁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标准。
2.加强生产矿山管理
健全责任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监管、部门协同严管、企业责任主体”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边开发、边治理”。
完善基金制度。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的计提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矿山企业按期计提。基金计提与使用情况列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和矿业权人信用约束。
3.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坚持“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激励,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按照《泰来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治理指标,规划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4个,治理面积23公顷。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制定规划目标实施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把完成责任制情况的好坏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并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目标考核依据,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规划》批准发布实施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健全完善《规划》评估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规划》实施进行中期评估,根据形势需求分析总结《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指出《规划》修改或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应当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建立《规划》公众参与监督制度,加强宣传学习,树立《规划》的权威性,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规划》实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