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东丰县农业农村局现将《东丰县2024年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9日
东丰县2024年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市场监督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的稳定、安全和有序运行,保护农民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农资经营主体,进一步净化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县全年粮食丰收提供保障,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节
以冬季农资产品入库期、春季备春耕农资储存、购销高峰和春耕生产农资使用高峰期为重点时节。
(二)重点范围
县域内农资集中交易市场和乡(镇)农资交易市场;通过网络“快手、直播、微视频”等宣传销售农资的经营主体;游商、农村村屯小卖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证照经营农资纳入监管重点;规范经纪人推广农资服务行为。
(三)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侵权套牌、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备案、未审先推、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推广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农业生产主体用上放心种。
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成分添加农药等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农药经营许可证件,经营台账是否健全,农药产品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抓好禁用农药、停止生产使用类农药的清查工作。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管检查。打击非法流动销售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工作。坚决杜绝发生农药安全事故。
肥料: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产品非法添加农药成份、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重点,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结合监管重点,建立农资监管目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访暗查等执法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加强专项治理。结合农资销售、使用不同时节,围绕使用量大、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源头治理。加强部门协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证照跟踪检查,全面掌握县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和资质状况,加大对无证经营农药、未按规定建立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行为查处,在源头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问题农资流入农户和农业生产主体。
(六)做好普法宣传引导。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电视新闻报道、东丰县融媒体中心及东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倡导农资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保障农资产品用户和农民合法权益。
(七)强化执法办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从严从实开展案件查处,确保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创新案件线索挖掘方式,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查办必有果。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涉案线索,实行督办、集中办案。对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的涉案线索,主动介入、及时固定、保存违法证据,认真调查处理。对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八)做好纠纷调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由农作物农资产品引发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对于较大的涉农纠纷,严格按照法定行政调解程序依法进行调节。对于较小的涉农纠纷在法定框架内采取灵活机动的调节方式进行调节。
(九)推行信息化监管。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全面共享,提升农资打假监管治理合力。加强监管信息化管理。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逐步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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